内容出处: |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0620020220000738 |
颗粒名称: | 三、农业用电 |
分类号: | F426.61 |
页数: | 2 |
页码: | 104-105 |
摘要: | 1955年,新市电厂向高林公社南坝机埠供电,用于电力排灌,成为德清县最早的农业动力用电。接着德清电厂在近郊新盟、金鹅、胜利3个生产队为部分农户装接照明电,用于养蚕。1963年农业用电量为697.99万千瓦·时,占全县用电量的76.51%,基本上实现农田排灌电气化。1972年首次出现农村社队企业用电量52.84万千瓦·时。1986年起,按国家新的用电分类口径,1997年全县农村综合用电量为31919.83万千瓦·时,占全县总用电量64.49%。其中农、林、牧、渔、水利业用电量为3135.17万千瓦·时,占农村用电的9.82%,乡村工业用电量24621.91万千瓦·时,占农业用电77.14%;照明用电4162.75万千瓦·时,占农业用电13.04%。 |
关键词: | 用电结构 农业用电 德清县 |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1918~1997年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发展情况,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地记载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