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业用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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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0738
颗粒名称: 三、农业用电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2
页码: 104-105
摘要: 1955年,新市电厂向高林公社南坝机埠供电,用于电力排灌,成为德清县最早的农业动力用电。接着德清电厂在近郊新盟、金鹅、胜利3个生产队为部分农户装接照明电,用于养蚕。1963年农业用电量为697.99万千瓦·时,占全县用电量的76.51%,基本上实现农田排灌电气化。1972年首次出现农村社队企业用电量52.84万千瓦·时。1986年起,按国家新的用电分类口径,1997年全县农村综合用电量为31919.83万千瓦·时,占全县总用电量64.49%。其中农、林、牧、渔、水利业用电量为3135.17万千瓦·时,占农村用电的9.82%,乡村工业用电量24621.91万千瓦·时,占农业用电77.14%;照明用电4162.75万千瓦·时,占农业用电13.04%。
关键词: 用电结构 农业用电 德清县

内容

1955年,新市电厂向高林公社南坝机埠供电,用于电力排灌,成为德清县最早的农业动力用电。接着德清电厂在近郊新盟、金鹅、胜利3个生产队为部分农户装接照明电,用于养蚕。
  1961~1963年,全县以电力排灌为主的农村电网基本形成,全县中、东部平原21个公社接通电源,安装机埠200余座,有20万余亩农田实行电力排灌,同时带动了农副产品加工和农村照明用电。1963年农业用电量为697.99万千瓦·时,占全县用电量的76.51%,基本上实现农田排灌电气化。
  到1966年,农村照明用电量达到244.81万千瓦·时,占全县用电量的17.37%
  70年代初,社队企业已逐步兴起,但工厂规模较小,属粗放型企业。1972年首次出现农村社队企业用电量52.84万千瓦·时。进入80年代出现突飞猛进的势头,1989年用电量为8363.34万千瓦·时,比70年代末增长14.5倍。
  1986年起,按国家新的用电分类口径,1997年全县农村综合用电量为31919.83万千瓦·时,占全县总用电量64.49%。其中农、林、牧、渔、水利业用电量为3135.17万千瓦·时,占农村用电的9.82%,乡村工业用电量24621.91万千瓦·时,占农业用电77.14%;照明用电4162.75万千瓦·时,占农业用电13.04%。

知识出处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1918~1997年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发展情况,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地记载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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