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0620020220000737 |
颗粒名称: | 二、工业用电 |
分类号: | F426.61 |
页数: | 1 |
页码: | 104 |
摘要: | 1955年以前,地方营业电厂无动力电供应。德清县裕纶丝厂、顺丰丝厂动力电自发自用。1955年新市电厂始供造船厂锯板用电7千瓦。1956年手工业改造中,城关、新市铁器社使用动力电,各为2.8千瓦电动机。以后动力用电逐步增加,先有米厂利用电厂白天和深夜电力加工大米,接着又有印刷厂、丝厂等相继接用动力电,在1958年“大跃进”的高潮中,机械厂、小高炉等使用动力电,到1959年工业用电量为7.88万千瓦·时,占全县总用电量35.47%。至1967年,每年以30%速度递增。1997年全县工业用电量38048.49万千瓦·时,占全县总用电量的76.87%,其中:水泥、红砖等建材行业用电量最大,占工业用电的26%,居各类行业用电之首。 |
关键词: | 用电结构 市政生活用电 德清县 |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1918~1997年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发展情况,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地记载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