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政生活用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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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0734
颗粒名称: 一、市政生活用电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2
页码: 103-104
摘要: 1949年5月德清县境解放时,全县仅有新市电厂发电,每天发半夜照明电,年用电量1.75万千瓦时,至50年代末全县用电量22.16万千瓦·时,其中生活照明用电13.65万千瓦·时,增长速度相当缓慢。1961年接通大电网以后,取消包灯,扩大表户,市政生活用电快速发展。至1983年实行电量包干时,市政生活用电量达到183.07万千瓦·时,比1959年增长12.4倍。其他用电占8%,为439.42万千瓦·时。1986年起国家对用电分类做了统一调整,按新口径年人均用电量为150千瓦·时。其中城关、新市、武康三大镇生活用电为2100.67万千瓦·时,年人均用电量210千瓦·时;农村生活用电4162.75万千瓦·时,年人均用电量130千瓦·时。
关键词: 用电结构 市政生活用电 德清县

内容

1949年5月德清县境解放时,全县仅有新市电厂发电,每天发半夜照明电,年用电量1.75万千瓦时(全为照明电),至50年代末全县用电量22.16万千瓦·时,其中生活照明用电13.65万千瓦·时,增长速度相当缓慢。
  1961年接通大电网以后,取消包灯,扩大表户,市政生活用电快速发展。至1983年实行电量包干时,市政生活用电量达到183.07万千瓦·时,比1959年增长12.4倍。
  80年代在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进入城乡千家万户。城乡居民生活用电1986年为1168.49万千瓦·时,占总用电量6.53%。1997年城镇居民生活用电达到6263.42万千瓦·时,占总用电量12.65%。其中生活照明用电占62%,为3945万千瓦·时;上下水道及自来水用电占30%,为1879万千瓦·时。其他用电占8%,为439.42万千瓦·时。
  1986年起国家对用电分类做了统一调整,按新口径年人均用电量为150千瓦·时。其中城关、新市、武康三大镇生活用电为2100.67万千瓦·时,年人均用电量210千瓦·时;农村生活用电4162.75万千瓦·时,年人均用电量130千瓦·时。

知识出处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1918~1997年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发展情况,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地记载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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