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0620020220000734 |
颗粒名称: | 一、市政生活用电 |
分类号: | F426.61 |
页数: | 2 |
页码: | 103-104 |
摘要: | 1949年5月德清县境解放时,全县仅有新市电厂发电,每天发半夜照明电,年用电量1.75万千瓦时,至50年代末全县用电量22.16万千瓦·时,其中生活照明用电13.65万千瓦·时,增长速度相当缓慢。1961年接通大电网以后,取消包灯,扩大表户,市政生活用电快速发展。至1983年实行电量包干时,市政生活用电量达到183.07万千瓦·时,比1959年增长12.4倍。其他用电占8%,为439.42万千瓦·时。1986年起国家对用电分类做了统一调整,按新口径年人均用电量为150千瓦·时。其中城关、新市、武康三大镇生活用电为2100.67万千瓦·时,年人均用电量210千瓦·时;农村生活用电4162.75万千瓦·时,年人均用电量130千瓦·时。 |
关键词: | 用电结构 市政生活用电 德清县 |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1918~1997年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发展情况,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地记载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