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康县人民政府关于目前小学经费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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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清县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0672
颗粒名称: 武康县人民政府关于目前小学经费的指示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484
摘要: 根据各区小学反映,目前关于解决小学经费问题极为混乱。兹经研究反映情况,并根据省府十月廿一日府教字第9312号、专署十一月十八日署教字第9075号指示,作如下决定,望各级政府切实遵照执行:。各村文教小组,必须向村民大会公布账目,如有贪污或挪用公款情形,必须向人民政府检举。明年小教经费决定由县计划统筹。工作情况区乡完小限于十二月二十日前综合专案汇报文教科,应作为月终汇报主要内容之一。
关键词: 德清县 小学经费 人民政府

内容

根据各区小学反映,目前关于解决小学经费问题极为混乱。兹经研究反映情况,并根据省府十月廿一日府教字第9312号、专署十一月十八日署教字第9075号指示,作如下决定,望各级政府切实遵照执行:
  一、本学期(一九五一年八月到五二年一月)小学员工工资,仍按民办公助方法解决,在进行中,必须通过总结生产,充分发动群众,做到完全在自觉自愿的原则下,筹足各校本学期的全部经费,应严格防止摊派现象发生。各村文教小组,必须向村民大会公布账目,如有贪污或挪用公款情形,必须向人民政府检举。明年(自五二年二月份起)小教经费决定由县计划统筹。
  二、各级小学(包括公办的民办区、乡、村所有小学)必须根据规定标准收取学杂费。学费得在本年底以前折款(立户)缴到银行,以便由文教科统一管理;杂费留作学校公杂费开支。其标准系按省府文教厅所规定之最低标准,再减少百分之二十:
  根据地区情况按省文教厅所规定之最低标准再减少20%
  本学期杂费由学校掌握,按标准开支,并报县文教科审核。开支标准为每个教室每月以52斤大米计算。单级学校如不够开支,统由县府(文教科)在学费内酌情补助。
  本学期尚未收学杂费者,应即召开家长会议,公布学校账目,说明学杂费的收支规定是办好学校基本制度之一,打通家长思想,一律补收,做到广泛宣传,以便下学期百分之百完成收费任务。本学期可按实际情况降低标准(按30斤、24斤、18斤三级学杂费各半)补收。同时为了照顾贫苦工农子弟入学困难,可设30%的免费额。
  三、此一文件应以区乡完小为单位,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以达到工作进行一致。工作情况区乡完小限于十二月二十日前综合专案汇报文教科,应作为月终汇报主要内容之一。
  县长 高光卿

知识出处

德清县教育志

《德清县教育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德清县教育事业的历史和现状。其中包括 古代教育、民国时期的教育、新中国成立后的教育、人物等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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