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清县教育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0620020220000655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教育经费的管理 |
分类号: | G467.2 |
页数: | 2 |
页码: | 454-455 |
摘要: | 1985年认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了“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指导思想,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1986年,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建立了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县教委及乡镇政府定期对学校收支经费进行审查。2004年9月20日,德清县成立德清县教育局县属学校财务结算中心,坚持“预算管理体制不变、单位理财不变、会计主体法律不变”的统一集中核算。从2005起,全县决定将三项经费全额纳入县财政预算,做到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从而为完善“以县为主”的教育财政管理体制奠定基础。 |
关键词: | 德清县 教育经费 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