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师资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德清县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064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师资管理
分类号: G451.2
页数: 5
页码: 430-434
摘要: 1988年,为了提高教师自身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情操,根据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提出的六条道德准则,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德清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6个方面37条。同时,开展了第二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评出县级“教坛新秀”84名,确定18人为市级“教坛新秀”推荐对象。进一步搞好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逐步实行定岗定编。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和教师调配制度。县教委拟定优惠政策,鼓励人才流向农村,支援九年制义务教育。1989年,全县实施学校编制配备标准。举办各类教师培训班10期,受训教师300人次。教师中有高级职称者达65人,有中级职称者达951人。德清高级中学王延光被评为省特级教师。
关键词: 教坛新秀 德清县 教职工 优秀教师 教职工聘任制

内容

1988年,为了提高教师自身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情操,根据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提出的六条道德准则,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德清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6个方面37条。同时,开展了第二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评出县级“教坛新秀”84名,确定18人为市级“教坛新秀”推荐对象。进一步搞好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逐步实行定岗定编。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和教师调配制度。县教委拟定优惠政策,鼓励人才流向农村,支援九年制义务教育。
  1989年,全县实施学校编制配备标准。
  1990年,规范对教师的管理,县教委作出了《关于我县教职工调动的几点规定》,包括调往县外以及从县外调入的规定、本县教育系统内调动的规定、调外系统的规定等,共12条。
  1991年,做好教师定编定员工作,逐步调整代课教师的比例,健全教师聘任、调动、分配等各项制度,并制定了德清县稳定教师队伍等9项规定。
  1992年,全县建立和实施农村中小学教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上等级学校评定奖励制度,以及义务教育质量考核奖励办法,确保义务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严格教师业务考核制度,县建立了教师考核办公室,各校都制定了教师岗位职责和考评条件。组织工作未满一年的中师生、高师生参加继续教育。组织青年教师参加教改,通过开展教研活动、上公开课、优质课评比等,促进青年教师迅速成长。同时鼓励教师参加各种文化业务进修,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了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考核的脱产、业余辅导,164名小学教师、12名初中教师取得了专业合格证书。
  1993加强教师队伍干部建设,分批组织乡镇教委和学校的领导学习理论、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对不称职的个别校级领导进行了调整。举办各类教师培训班10期,受训教师300人次。125位中小学幼儿教师取得专业合格证书。完成了第四届“教坛新秀”的评比工作。
  1994年,健全教师管理法规,建立健全教师的政治、业务考核和任教资格证书制度。大力提倡发扬“奉献、敬业”精神,要求教师做到“诲人不倦、为人师表”。全县小学专任教师合格率达到74%,初中达到76%,高中达到61%。同年,全县对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实行双向选择。由教委组织召开中小学校长和毕业生参加的双向选择会议,县教委公布分解到学校的毕业生指标和学科,然后由校长直接同毕业生见面,在校长与毕业生意见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填好《大中专毕业生双向选择表》,由校长当场将选择表交教委人事科,然后开具介绍信。对未被学校选择的毕业生由县教委人事科统一分配。
  1995年,在教师队伍中合理使用编制,理顺关系,对本县事业编制的教职下的借用作了具体的规定,原则上不得借出系统和借出县。全县教职工开展了“学习孔繁森,树立新形象,争当好教师”的教育活动。全年举办各种学历、非学历培训17期。
  1996年,县教委对教职工借用、调动、毕业生分配、教师人才的交流、教职工进修培训等五个方面作了严格的规定。县教委成立了教师调动考核小组,对要求调人县属学校的教师,进行资审、听课、考评,以体现人事工作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建立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人事联络员队伍。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了“学陶、师陶、敬业、乐业”、“争当名校长、名教师”活动。通过“学、比、树、评”活动,评出县级首届“教育明星”10名(沈有耿、邱林甫、赵建立、姚秀琴、郦美清、王延光、邵振华、季桂英、殷国良、姚荣林),“教学中坚”和“教坛新秀”76名。《中国教育报》、《浙江教育报》分别报道了德清县师德教育的经验和成效。通过培训、自考、函授等各种途径,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高中71.2%,初中88.6%,小学71.9%。教师中有高级职称者达65人,有中级职称者达951人。根据省、市贯彻《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的实施意见,全县有2300多名在职教师和其他教育教学人员领取了《教师资格证书》。
  1997年,全县开展了师德教育和行风建设活动,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县教委编写印发了《星汉灿烂映教坛——记德清县首届教育明星》宣传小册子,全县3000多名教职工人手一册。同时开展了“校长形象”和“教师形象”大讨论,并评出县级“师德标兵”30人,市级“师德标兵”13人,评出县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100多名。全年共举办教导主任、小学各科骨干教师、小学校长和中小学新教师培训班12期,参加者达600余人。
  1998年,在全县中小学试行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聘任制,聘任教职工2890人,试聘20人,待聘20人,激发了校长和教职工们的工作积极性。德清县试行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聘任制的有关经验,在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介绍。有中、高级职称的教师人数不断增加,有高级职称者达85人,有中级职称者达1014人。全县评选出“教坛新秀”38人,“教学中坚”26人,评出第二届县“教育明星”10人(王悦娟、夏钰明、宋鹏观、施剑儒、唐学忠、朱武、周云水、马达仁、孙明华、金文雅)。德清高级中学邱林甫老师被评为省中学特级教师。
  1999年,教育系统开展“爱心献岗位,迎接新世纪”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倡导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精益求精、优质高效、诚实守信、办事公道、艰苦创业、勇于开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各校按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计划。县委宣传部、县教委组织了“爱心献岗位”十佳标兵、优秀教师评选活动。在全县成职教学校中评选了首届成职教类“教坛新秀”、“教育中坚”。
  2000年,县教委进行了人事代理制和县属学校结构工资制的探索与改革。人事代理制方面,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新进入教育系统的各类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而且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只是聘约关系,并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证。分配的大中专师范毕业生、招聘的职工和外县市调入人员等220人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4.55%、96.1%和77.2%;小学、初中已取得高学历以及正在进修高学历教师比例分别为59.8%和45.5%。全县有高级职务教师120人,中级职务教师1144人。县教研室周吾仁被评为省特级教师。
  2001年,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三个代表”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健全学校管理各项制度,举办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用教师身边的典型,激励教师敬业爱岗、奉献教育事业。开展“共产党员风采”演讲比赛。全年共举办师德专题报告会133场次,撰写心得体会3000余篇,教师家访36118人次。评选出省级以上各类先进教师(工作者)6人,县、市级中小学优秀班主任108人。逐步完善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新进教师人事代理制和职称评审量化考核制。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职务评聘分离。继续推进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审与考评结合的改革。当年新获中、高级教师资格的169人中有20人未被聘任。同年,实施教职工编制配备新标准。
  2002年,以“爱生爱岗、为人师表”为主题,结合“深怀爱民爱生之心,多办利民利生之事”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全县3000多名教师开展走访5万多名学生家庭,“听真话、讲诚信”,虚心接受家长意见,反思教育方法活动。全县组织20名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乡村、偏远地区进行巡回讲学、送教下乡。德清一中冷占英老师作为第四批援疆干部赴新疆和田地区二中支教。德清高级中学王延光被评为省特级教师。县教育局通过考评,新聘和续聘校长35名,调离了6名校长。在第五轮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中,全县共试聘教职工81人,对部分在编不在岗的教职工分别作了相应的归队调整。县教育局下发了《德清县民办学校公办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稳定了教师队伍。
  2003年,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聘任制,对有关内容作了适当调整。根据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聘任制实施方案,全县共有165名教职工实行了校际交流,教职工流动面占教职工总数的4.5%。全县办理终止合同、辞职和自动离职相关手续的教师有30多名。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使管人与管事既紧密结合又合理制约,制定实施《德清县教育局关于贯彻县委调整干部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是年,首次举办了“校长论坛”,共收到管理经验谈和论文59篇,有3人获一等奖,8人获二等奖,10人获三等奖,其中有11人在校长、书记暑假集中培训班上作了大会交流发言,相关文章在《德清教育》上刊登。新任校长开展了“新老校长拜师学艺结对”活动,签订了师徒协议,明确了双方工作职责。有23位校长、幼儿园园长组成了德清县校长研修班,由师训干训科聘任专家定期培训,加快了校长队伍建设,推进了“名校长工程”。
  2004年,县政府批转了县教育局《关于推进学校人事制度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有计划地推进“人才战略”。按照“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目标管理、持证签约上岗、双向选择”的原则,采取逐级聘任方法,教职工“双聘”制得到了落实。全县共有有143名教职工实行了校际交流,教职工流动面占教职工总数的3.6%。清退临时代课教师211人。推行农村幼儿园园长、教师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初步建立起一个比较完善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同年,制定了《《2004—2007年德清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修订和完善了《德清县“名师名校长工程”实施意见》。邱林甫、顾生荣、朱金彪被评为湖州市首批名校长,唐学忠被评为全国模范教师,陆国民等6位教师获得浙江省优秀教师荣誉称号,39名教师被评为湖州市首批名教师。
  2005年,德清县主动搭建与杭州名校名师合作交流的平台,上半年选派了8名中小学骨干教师赴杭州上城区、下城区名校上挂锻炼。执行《幼儿园骨干教师上挂下派实施意见》,全年共有90多名幼儿园骨干教师分6批上挂下派锻炼。积极做好支援边远、欠发达地区教育工作,选派了丁卫耿、李丹2位教师到本省江山县支教,叶新龙老师作为第五批援疆干部赴新疆和田五中支教。设立“农村长期任教奉献奖”,实施了《德清县“农村长期任教奉献奖”评选办法》,鼓励优秀教师扎根农村中小学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全县489名非公办幼儿园教师进行了统一摸底考核,为颁发上岗证书、聘用教师、分类培训提供了依据,优化调整了师资队伍。

知识出处

德清县教育志

《德清县教育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德清县教育事业的历史和现状。其中包括 古代教育、民国时期的教育、新中国成立后的教育、人物等四篇。

阅读

相关地名

德清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