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党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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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清县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058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党政机构
分类号: G526
页数: 19
页码: 219-237
摘要: 第一节 教育行政机构;1988年1月,县政府调整县教委成员,共设委员11人,其中专职委员4人,兼职委员7人(由县有关局领导兼任),设主任1名(由副县长兼任),副主任3名。下设办公室、人事政教科、普通教育科、成人教育科、职工教育科、基建财务科、职称办公室、勤工俭学办公室、教研室、招生办公室、教学仪器站,共11个科室。县教委工作人员46人,其中在编人员19人(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4人)。;第二节 行政机构职责;德清县教育局是县人民政府管理全县教育的主管单位,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2对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规划,组织实施,推进教育改革,加强学校管理,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考核、指导。3确定学校的规模与人员编制,管理学校教职工,组织对教师的培训、评比及职务评审,负责各类学校教师的调配、补充。;第三节 管理体制;1988年,德清县继续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县、乡镇、村三级对发展教育应负的职责,充分发挥乡镇、村两级教管会的作用,把学校管理好。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和职业学校由乡镇管理,村办小学由行政村管理。乡镇中心小学负责本乡镇小学的教育行政、业务指导。各乡镇都健全了乡镇教管会并由乡镇长担任主任,各村建立教育管理小组并设专人负责,乡镇中心幼儿园由乡镇妇联管理。;第四节 共产党组织;一、党的组织;中共德清县教育局业余党校简介;二、党的建设
关键词: 德清县 教育 党政机构

内容

第一节 教育行政机构
  1988年1月,县政府调整县教委成员,共设委员11人,其中专职委员4人,兼职委员7人(由县有关局领导兼任),设主任1名(由副县长兼任),副主任3名。下设办公室、人事政教科、普通教育科、成人教育科、职工教育科、基建财务科、职称办公室、勤工俭学办公室、教研室、招生办公室、教学仪器站,共11个科室。县教委工作人员46人,其中在编人员19人(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4人)。
  1989年,县教委增设督导室和“燎原计划”办公室。同年11月,县教委主任不再由副县长兼任。人事政教科改设为组织人事科。
  1991年7月,县教委增设教科室,主任由教研室主任兼任,1991年8月,设县教委督学室,与县政府督导室合署办公。
  1992年8月,县教委增设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
  1995年12月,县教委增设党委办公室。
  1996年,“燎原计划”办公室并人成人教育科。
  1997年,教科室改为教科所。同年,县教委被省教委评为“1996—1997年先进教育委员会”。
  1998年,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并入成人教育科。同年11月,县教委增设纪检监察审计科、师训干训科、幼教管理培训中心。1999年,县教委被省教委评为“1998—1999年先进教育委员会”。2000年12月,县教委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2001年11月,德清县教委更名为德清县教育局,行政领导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基础教育科、计划财务基建科、职成教科、督导室、纪检审计科、招生办公室、勤工俭学办公室、教研室、教科所、教育条件装备管理站、师训干训科共14个科室。
  2005年底,县教育局行政领导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室不变更,有工作人员86人,其中在编人员20人(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5人)。
  第二节 行政机构职责
  德清县教育局是县人民政府管理全县教育的主管单位,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2对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规划,组织实施,推进教育改革,加强学校管理,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考核、指导。3确定学校的规模与人员编制,管理学校教职工,组织对教师的培训、评比及职务评审,负责各类学校教师的调配、补充。4管好用好教育事业经费,筹措教育经费。5校舍及校内设施的管理、更新、补充和改善。6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
  各科室工作责任具体如下:
  办公室1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机关日常工作和全局性的活动,协调机关内部、机关与基层单位的有关工作。2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和会议重要事项的落实工作。3负责起草全局综合性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公文审核工作,及时处理机关各类工作,做好文书资料整理、立卷、归档工作。4会同有关科室做好全局的行政后勤等工作。5负责教育信息宣传工作。6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科1负责组织协调教育局党委日常工作和党委重大活动。2负责管理全县中小学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的创建工作。3负责管理直属支部的党建工作。4负责直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做好全县教育单位纪检监察审计、信访及县长热线电话交办工作。5负责上级党委下达的有关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工作。6完成党委和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人事科1负责各校领导干部的选拔、考察、任命及干部的管理。2负责中小学教职工的管理,核定教师资格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核定教职工编制。负责教师调配、毕业生分配、招工招干、工资福利、离退休管理、评先评优、教职工奖惩、档案管理及教师职称评审、考核、聘任等工作。3承办牺牲、病故、工伤、遗属等补助工作。4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础教育科1协助编制全县普通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招生规划,并组织实施。2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管理全县普通中小学及特殊教育,负责指导检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学校德育工作及执行教学计划工作。3负责义务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及毕业证书的验印等工作。4.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负责制订中小学体卫工作宏观规划及工作要求,并指导体卫工作的开展,检查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5.负责全县中小学少先队组织的辅导工作。6.负责基础教育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工作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7.负责中小学国防教育、普法教育、科技教育、环保教育、人口教育、安全教育和少年军校建设,指导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8.负责指导和检查中小学的劳技教育、分流教育、美育等。9.负责语言文字推广工作。10.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基建科:1.负责安排事业经费计划,搞好年度预算安排,分解预算指标。2.负责制订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学校做好校舍、场地规划工作及校舍安全、学生交通安全等事项。3.负责各级各类学校事业年报及编制年度教育事业计划。4.指导、督促乡镇积极筹措教育经费,配合做好征收教育费附加工作,督促乡镇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5.督促、检查固定资产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校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负责基建质量管理,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做好教职工住房建设和房改。7负责全县学校的会计管理和会计业务工作,做好会计财务、基建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8.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督导室:1.对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各级各类学校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实施教育目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对中小学校长、职成教学校校长及幼儿园园长的考核。2.对辖区内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3.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和专项督查。4.对辖区内中小学、职成教学校、幼儿园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效益等进行评估。5.负责制订教育督导工作的计划和实施方案,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开展教育督导和科学研究。6.办理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县政府及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成教科(县政府职业教育办公室、县农科教结合办公室、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1.负责编制全县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及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教育教学管理。2.负责制订全县成人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部署、检查全县农科教结合工作。指导乡镇成校开展农科教结合工作及对农民各类培训和示范推广。3.民办教育机构办学的审批、年检工作,协同其他科室做好管理工作,并做好招生广告审批工作。4.负责全县职工、干部教育培训指导、协调工作。5.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研室:1.配合行政检查和督促中小学校、职业类学校、幼儿园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2.根据本地实际,提出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意见,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监督和指导中小学认真执行各学科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3.深入学校、课堂,调查研究教学情况,检查、指导学校教学工作。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帮助广大教师执行教学计划,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4.负责新教材的试用和推广工作,发现典型经验和重要问题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及处理工作。5负责“教坛新秀”“教学中坚”的评选与推荐,鼓励和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业务水平。6.在教育局统一部署下,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编写乡土教材和必要的教学参考资料。7.指导和帮助教师开展学科课外活动,指导、检查、督促任课教师运用电化教学和实验教学。8.有计划地组织各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及学术讨论等。9.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研究考试方法和评价体系的改革。10组织有关提高教学质量的专题研究,有重点地开展教学改革试验和教学手段现代化的试验与推广。11配合专业研究会搞好学术研究,评选和奖励教研成果。12负责教学业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以及完成教育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科所1配合教育局中心工作,认真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2进行涉及全县教育工作的重大现实和发展问题的课题研究,为教育局领导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3对全县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电化教育等系列的教育科研工作进行全局性规划,定期提出重点课题指南。4承担本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任务,做好制订全县教育科研规划工作,做好课题的立项、检查、成果鉴定、评奖和推广工作。5组织教育情况信息的收集和研究,办好《德清教育》和《德清教育科学》刊物。6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实验。参与各级各类学校素质教育评价和研究。7承担基层学校教育科研队伍的培训、教育科研理论的普及工作及兼职教科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8配合县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招生办公室(自学考试办公室)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并负责做好宣传工作。2负责大、中专(技)院校及高中段学校的招生报名、政审、统考、统计等工作。3负责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自考毕业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4负责整理和保管招生、自考文件和有关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做好每年招生和自考书面总结。5为考生服务,搞好考试大纲和有关教材、资料的组织供应工作。6合理管理和使用招生经费,做好结算工作。7完成高招委、局长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教育条件装备管理站1负责制订教育信息技术现代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大宗物品的招标采购等工作。3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图书配备和管理工作。4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有关内容组织和调配中小学仪器设备及音像教材。5指导、检查全县中小学的仪器室、实验室建设。6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负责教学仪器的奖励、配置和检查。7负责指导学校教学仪器的造册登记及有关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8深入中小学校进行调查研究,掌握教学情况,指导学校开展实验教学。9负责县教育网站的建设与管理。10.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师训干训科1配合组织人事科组织好全县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2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3负责全县名师”、“名校长”的选拔管理工作。4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工作。5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发展总公司、勤工俭学办公室.1根据全县教育统一规划,具体落实县属学校新建、扩建、改造工作。2负责县属学校建设的融资和投资工作。3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拟定勤工俭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4负责指导全县各学校的学生劳动实习基地建设。5负责建设和管理县级中小学生劳动实习基地。6负责全县各学校的学生服装、学生用簿及文教用品、食堂主要原料等的招投标工作和管理工作。7会同基教科积极开展学生的劳技教育和劳动实习活动。8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工会1根据上级教育工会和县教育局党委的要求,领导和组织所属下级工会贯彻实施工会工作方针和任务。2参与政府有关部门制订县教育发展规划和关系在职、离退休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性规定。3依法维护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利益。4组织并领导全县教育工会会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和文化活动,参与民主管理,督促学校教代会五项职权的落实。监督学校执行校务公开制度。
  第三节 管理体制
  1988年,德清县继续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县、乡镇、村三级对发展教育应负的职责,充分发挥乡镇、村两级教管会的作用,把学校管理好。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和职业学校由乡镇管理,村办小学由行政村管理。乡镇中心小学负责本乡镇小学的教育行政、业务指导。各乡镇都健全了乡镇教管会并由乡镇长担任主任,各村建立教育管理小组并设专人负责,乡镇中心幼儿园由乡镇妇联管理。
  县属学校为德清一中、德清二中、德清三中、德清四中、县教师进修学校、县职业高中、县中心幼儿园。
  1989年,原乡镇教育经费切块包干的制度,改变为乡镇财政全额管理并与县财政直接结算,进一步完善了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同年,县政府为切实加强各乡镇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同意县教委与乡镇政府签订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书设15项内容,年底由县教委对各乡镇完成目标的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镇政府全年县长奖励基金(教育部分)的考评依据。之后,根据教育发展的要求修改了考核目标的内容。
  1996年,县教委设立了“教育工作目标奖”,根据不同等级,分别给予奖励,奖励对象为各乡镇分管教育的领导,以进一步增强乡镇管理学校的责任感。同年,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县政府公布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意见》,并由县教委制订《社会力量办学实施细则》,明确了民办学校在县教委的领导和监督下,实行自主办学。民办学校一般建立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由校董事会提名,经县教委确认资格后,由董事会聘任并报县教委备案。县教委参照公办学校评价标准和指标,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整体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
  1998年,经县政府同意,县教委全面试行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聘任制,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实行任免制,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考察任免。县直属学校正职的任免由县委宣传部考察决定并公布,其副职的任免由县委宣传部决定,由主管部门发文公布,中层干部由校长提名,县教委考察任免。乡镇中学、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校长由县教委征求乡镇政府意见后考察任免。乡镇中心小学的校长,县教委委托乡镇政府管理,由乡镇政府征求县教委意见后考察任免;副校长和学校中层干部由校长提名,乡镇政府考察任免。
  2004年,根据县委《关于调整干部管理权限的通知》精神,县属学校党政正副职、党支部(党总支)委员由教育局行政聘任或党委任免,报县委宣传部备案。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的校长、成校校长(含主持全面工作副校长),县教育局征求乡镇党委意见后,由教育局聘任。县属学校内设中层干部,在事先征求教育局意见后,由校长聘任并报县教育局备案。乡镇小学校长,乡镇中小学(中心学校)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乡镇成校副校长,幼儿园主任、副主任,乡镇在事先征求县教育局意见后,由乡镇任免,抄送县教育局备案。乡镇中小学(中心学校)、成校、幼儿园内设中层干部,学校事先征求乡镇同意后,由校长聘任,分别报乡镇和县教育局备案。民办学校的行政正副职,事先征求县教育局意见后,由举办单位聘任,报县教育局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由举办单位党员选举或提名,报当地党委审批或任免,抄送县教育局党委备案。
  2005年,随着德清县乡镇区域的调整和形势的发展,县属学校逐步增加到14所德清一中、德清二中、德清三中、德清四中、德清高级中学、县职业中专、成教中心、实验学校、逸夫小学、武康小学、英溪小学、机关幼儿园、中心幼儿园、千秋外国语学校(民办性质)。另有乡镇中心小学16所,民办小学2所,乡镇初中10所,民办初中2所,乡镇中心学校7所,民办中心学校1所,乡镇幼儿园21所,部门办幼儿园2所,企业办幼儿园1所,个体幼儿园5所。
  第四节 共产党组织
  一、党的组织
  1989年,德清县教育局党委有直属单位党支部8个德清一中、德清二中、德清三中、德清四中、教师进修学校、德清职业高中、德清技工学校、校办企业公司,党员108名。到2005年,县教育局党委有直属党支部21个,其中党总支3个(德清一中、德清二中、德清三中),党支部18个,党员530人。各乡镇中小学均建立党支部,隶属当地乡镇党委管理。县教育局建立机关党总支,下设四个支部,共有党员64名,隶属县级机关党委管理。
  以下学校党支部(总支)相继隶属县教育局党委管理。
  1995年12月,成立中共德清县武康高级中学支部委员会,1997年7月更名为中共德清县高级中学支部委员会。
  1996年8月,中共德清县技工学校支部委员会划归县劳动局管理。11月19日,成立了中共莫干山鼎立高级中学支部委员会。
  1997年9月,成立中共德清县成人教育中心支部委员会。
  1997年9月,撤销原中共德清县教师进修学校支部委员会。同月,成立了中共德清县教委教研室支部委员会和中共德清县机关幼儿园支部委员会。
  1998年,成立中共德清县第一私立学校支部委员会。2004年11月,更名为中共德清县求是高级中学支部委员会。
  1999年,成立中共德清县华盛达外语学校支部委员会。
  2000年9月以前,中共德清县逸夫小学支部委员会(成立于1994年)属武康镇党委管理,自2000年9月起,归属县教委党委管理。
  2001年9月以前,中共德清县武康中心学校支部委员会属武康镇党委管理,自2001年9月起,归属县教育局党委管理。2005年8月30日,更名为中共德清县武康小学支部委员会(武康小学党支部成立于1958年)。
  2002年3月,撤销原校办企业公司党支部,成立中共德清县教育发展总公司和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支部委员会。2002年9月以前,中共德清县中心幼儿园支部委员会属城关镇党委管理,自2002年9月起,归属县教育局党委管理。10月,成立了中共德清县千秋外国语学校支部委员会和中共德清县莫干山外国语小学支部委员会。
  2004年6月4日,成立中共德清县第一中学总支委员会,下设4个党支部。是年6月9日,成立中共德清县第二中学总支委员会,下设2个党支部。是年9月2日,成立中共德清县实验学校支部委员会。是年12月7日,成立中共德清县第三中学总支委员会,下设4个党支部。
  2005年7月,成立中共德清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育局教育条件装备管理站支部委员会。是年8月30日,成立中共德清县英溪小学支部委员会。
  中共德清县教育局业余党校简介
  中共德清县教育委员会业余党校成立于1990年2月24日,李建民同志任校长,谢恒杰同志任副校长,章黎明同志任教导主任。1998年2月,中共德清县教育委员会业余党校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调整,姚晓翔同志任校长,沈小林同志任副校长,宓可强同志任副校长兼教务主任。2002年,更名为德清县教育局业余党校,蔡卫忠同志任校长,钱雪林同志任副校长。
  县教育局业余党校是在局党委领导下,对教育局机关干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党支部书记、校长、政教处主任和积极靠近党组织、要求进步的优秀青年教师进行系统培训和教育的机构。业余党校开设的主要课程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史、时事政治、形势与政策、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等。目前,业余党校已经成为教育局党委培养学校干部的重要阵地。从创建后的15年里,每年暑假,局党委利用业余党校这个阵地对全县中小学校长和党支部书记进行专题教育、研讨和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政治业务素质。
  二、党的建设
  1988年,大力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全县教育系统党支部开展“双争”目标管理,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三大文件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建立和健全党支部的各项制度。
  1989年,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开展“争做合格党员”的活动。全县教育系统的党员干部与校办企业脱钩,学校领导不能去企业兼职,不能到企业人股。6月,全县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告全体共产党员和全国人民书》,维护德清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全体党员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的号召,顾全大局,明辨是非,团结一致,坚守工作岗位,不信谣、不传谣,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同年暑期,县教委党委组织学校党员干部200多人,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形势教育。
  1990—1991年,全县教育系统认真开展党的纪律基本知识和基本条规教育,以学习八个纪律处分规定为重点,举行党员纪律知识测试,使每个党员熟悉党员纪律的基本知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抵御歪风邪气的能力。同时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学习中共党史,科学认识国情。
  1992年,县教委业余党校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全年举办4期中小学校长、书记培训班,学习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研讨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并组织“二五”普法宣讲员培训。各所属党支部对党员进行了近代史、现代史和国情教育,让全体党员重温了党的光辉历程,同时对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开展党建理论学习交流。
  1993年,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十四大精神,牢固树立教育必须适应经济建设发展的指导思想。县教委党委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建立了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议事、廉政建设、党委工作、办事公开、科室联系、群众来访、谈话谈心、行政工作等九项制度。
  1994年,根据县委部署,县教委机关搬迁到武康后,开展了树立以“奉献、务实、创业”为主题的新形象教育活动,并把这项活动推向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各校开展了以“敬业优教、创业进取”为主题的学校新形象教育活动。
  1995年,在全县教育系统的党员和教师中,开展了“学习孔繁森,树立新形象,争当好教师”的活动。县教委业余党校举办了第一期直属学校党员理论培训班,9个直属学校68名党员接受培训学习。全县高中段学校建立业余党校8所,党章学习小组12个。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教委党委在德清三中召开高中段学生党建工作会议,确定了7名高中学生为建党对象,发展了2名高中学生人党。
  1996年,在党员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评议内容有五个方面,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对党员的评定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等。组织举办了教委机关和县属学校72名党员参加的培训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因党委工作需要,县教委增设了党委办公室。
  1997年,强化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开展以“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道德品质和文化业务素质。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教委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建设的12条规定》,深入开展以“敬业奉献、为人师表、依法治教、服务育人”为主题的师德教育活动。
  1998年,重点开展以“学先进、讲奉献、树形象”为主题的党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利用县教委业余党校这一阵地,开展对高中段学生和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共培训300多人次。县教委业余党校在3所高中、县成教中心和县职高均设立了教学点。同时,做好了教育系统行风评议“回头看”工作。
  1999年,县教育系统再一次掀起学习邓小平理论的新高潮。各级各类学校党支部书记及教委全体党员参加邓小平理论培训活动,组织开展了“爱心献岗位,迎接新世纪”的教育活动。召开了揭批“法轮功”邪教罪恶的会议,确保教育系统不受“法轮功”的影响。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教委政务公开和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2000年,组织教育系统全体党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积极推进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制订了《德清县教委业余党校分校考核要求》,组织考核验收活动。全年各级业余党校举办培训班67期,接受培训4779人次。同时广泛宣传“爱心献岗位十佳标兵”的师德事迹,引导广大教职工敬业爱岗、无私奉献。
  2001年,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诞生80周年,各党支部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全县开展“共产党员风采”演讲比赛和“重温党史,继承传统,开创伟业”的教育月活动,组织全体师生参加“继承遗志,弘扬传统”征文比赛。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民主法制建设,通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听意见,找问题,抓整改,转作风,努力树立党员新形象。
  2002年,在全县教育系统党员和教师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热潮。暑期师德专题培训活动中,开展了“百校千师访万家”活动。各校党支部开展了“实践‘三个代表,争做‘时代先锋,”的主题活动。县教育局党委开展以“转作风、强服务、优环境、促发展”为主题的转变作风年活动,健全并落实了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各高中业余党校的指导,使业余党校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2003年,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在教育系统开展了“学报告、树理想、育新人”专题教育活动,促进了教育系统的师德行风建设。在预防“非典”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开展了“树三观、争五好”班子创建活动,推进了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
  2004年,县教育局党委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提出了实践“九要十不”行为准则和创建学习型、高效型、廉洁型机关形象的新举措。全年业余党校举办培训班28期,受训3380人(其中局业余党校举办培训班16期,受训1928人)。全县各校结合“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两大主题,运用多种形式,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2005年,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统一部署,县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党支部和乡镇学校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历时半年,顺利完成了三个阶段的任务,取得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效。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双千万结对帮扶”活动,党员都积极主动地捐款捐物。县教育局机关党总支为重庆市涪陵区武陵山乡的贫困学生捐款15000余元,并为本县新安镇的18户贫困户捐钱捐物。同年,教育局党委组织教育系统6位优秀共产党员徐敏(逸夫小学)、宋桂法(士林小学)、张爱民(德清二中)、吴立宏(德清三中)、秦乾飞(南路中心学校)、朱金彪(新市职业高中)为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向全县教育系统党员作报告。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县教育局党委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工作方案,通过建章立制,促进党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第五节 教育督导
  1988年以前,德清县未建立督导制度及机构,县教委通常派员或组团下到中小学、幼儿园,以蹲点或巡回的方式对基层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989年5月,德清县建立教育督导机构——德清县教委督导室,配备督导人员3人,负责人叶孝风。1991年8月,韩国富任县教委督导室负责人。德清县第一届专职督学为韩国富、马孝忠,兼职督学为孙柏林、施剑青。1997年9月,成立德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委设督学室。韩国富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县教委督学室主任。并聘任县第二届专、兼职督学,专职督学为韩国富、盛智烦、陈磊,兼职督学为马孝忠、马达仁、朱武、张吉人、宓可强、陈加元、王悦娟、王建民。2002年4月,戚永福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县教育局督学室主任。2003年5月,聘请县教育特约督导员4名嵇永芳(县政协副主席)、范平昆(县人大教科文卫主任)、陆建华(县科技局副局长)、亓建胜(县人大教科文卫副主任)。并聘任第三届专、兼职督学,专职督学为戚永福、韩国富、戚永祥,兼职督学为工利明、朱柏平、朱武、陈加元、沈有耿、王悦娟、马达仁、马孝忠。
  县教委督学室主要职责,是在县政府和县教委的领导下,负责对本县范围内的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等工作进行全面的视察、评价、监督和指导。
  县教委督学室自成立以来,配合县政府开展的重要督导活动有:
  1.1989年起,历时四年,对全县乡镇分期分批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进行督导和指导。1992年,全县28个乡镇实施了九年义务教育。
  2.1989年,根据国家教委和省教委通知精神,开展对中小学教育工作“五项”督导。通过为期一年的深入乡镇、学校巡回检查、指导,各校办学水平整体有了提高,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1990年10月,国家教委“五项”督导检查组7人对本县进行了为期三天的督导,检查了6个乡镇、6所学校的教育工作,对德清县教育工作的“五项”督导内容表示满意。
  3.1994—1995年,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开展“两基”(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评估验收。督学室对全县21个乡镇实地进行了认真的评估、指导。1995年10月,德清县“两基”工作通过省政府检查组验收。同时,德清县被评为省“两基”工作先进县。
  4.1997年,县政府制定了《德清县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施意见》,督导工作的重点是围绕“两高”的要求对全县各乡镇和中小学进行规划、指导。至2000年,全县21个乡镇分三批实施了“两高普九”的目标。
  5.1997—2004年,督导全县各乡镇积极开展创建浙汀省教育强镇活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兴国”、“科教兴县”战略,促进乡镇教育事业发展,推进教育工作目标管理,整体提高办学效益,服务于强县经济。1997年,钟管镇、武康镇开始创建省教育强镇。到2004年,筏头乡完成创建省教育强镇工作。至此,本县11个乡镇均成为浙汀省教育强镇。
  6.1999年,县政府制定了《创建省教育强县的工作目标》,督导以“创强”为中心,按县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到每个乡镇督查、指导。同年12月,德清县顺利通过验收,成为省教育强县。
  7.2002年,为迎接上级对省教育强县的复查,重点对办学经费、中小学调整布局、学校开展素质教育的情况、办学体制、教师待遇等方面进行全面督查。年底,德清县通过了复查。
  8.2005年,开展“四项工程”和“六有”专项督查。“四项工程”是: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工程、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六有”包括有整洁的校园,有满足需要的食堂,有冷热饮用水,有水冲式厕所,有安全宿舍,有寄宿生一入一床。通过督查,总结经验,剖析问题,寻求对策,夯实了农村教育基础。
  督学工作以巩固和发展九年制义务教育成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法办学、以法治校,教育均衡化、优质化为目标,开展综合、专项的巡视、督导活动。督学室对各级各类学校创县等级学校、县文明学校进行了验收、考评,同时对各学校创省、市等级学校和示范学校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1989年以来,德清县开展了中小学教育工作主要目标责任制考核,每年督学室组织力量对学校进行考核、评估。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通过督查评估,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不断得到完善,教育工作得到了健康有序的发展。

知识出处

德清县教育志

《德清县教育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德清县教育事业的历史和现状。其中包括 古代教育、民国时期的教育、新中国成立后的教育、人物等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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