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清县教育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0620020220000572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经费管理和使用 |
分类号: | G467.2 |
页数: | 6 |
页码: | 201-206 |
摘要: | 1949年8月,德清县县长路凤翔指示整顿全县教育经费,筹组“国民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9月1日下午,召开县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会议,与会人员以教育科、财政科工作人员为主,县立中学和余不、新市、洛舍、下舍、大麻五区政府及中心小学各选派代表1名参加。会议决定对全县各校学田校产进行调查统计,统筹计划使用,并确定教职工的薪给及收费标准。教职工子女每人每月缴费1元,由文教局按月收取,并移交县医管会。8月,文教局发布《关于调整中小学校收取杂费的通知》。1982年8月26日,《光明日报》披露德清县文教局1979—1981年挪用教育经费,违章建造宿舍的事件。经上级调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财务制度不健全,财会队伍不稳定,不正之风抬头。 |
关键词: | 德清县 经费管理 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