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清县教育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0620020220000571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经费来源 |
分类号: | G467.2 |
页数: | 4 |
页码: | 198-201 |
摘要: | 解放后,德清县人民政府接管全县中小学校,对教育经费进行整顿。1949年下半年至1952年上半年均采取以下措施(一)中学及区(镇)完小公办,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拨给,(二)对原有保校(初小)则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其经费由主办单位负责大头,辅助单位补足不足部分;(三)私立小学仍由办学单位负责。1951年,德清县作出初小民办的规定。1952年9月,德清县、武康县民办小学全部转为公办,学校经费均由国家财政支出,学生学杂费照收。此项决定至6月份停止执行。1962年,继续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在德清县教师队伍中实行人员精简。党和政府把教育列为“四化”建设的重点之一,教育经费拨款逐年增加,同时号召地方集资。 |
关键词: | 德清县 教育 经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