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体育与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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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清县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0553
颗粒名称: 第九章 体育与卫生
分类号: G812.5;R193
页数: 11
页码: 165-175
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是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教育方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加强了体育教育,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是年4月15日,在新市镇东栅新建的体育场,举行了第一届人民运动大会,由县文教科主持。参加人员有小学生394人,中学生99人,群众153人,比赛项目有田径、球类、体操等。1952年,毛泽东“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题词发表后,对学校体育教育起到促进作用。各级学校高度重视体育教育,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并结合卫生工作,定期检查师生体格,改善学校卫生条件,重视师生健康状况和运动水平的提高。截至1985年,全县共有学校运动队54个,队员650名,参加少体校的有135名学员,分7个班。
关键词: 德清县 体育教育 卫生教育

内容

第一节 体育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是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教育方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加强了体育教育,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1950年,毛泽东提出“健康第一”的号召后,各校进一步加强体育锻炼和卫生工作,每周开设2节体育课,并安排2—3小时的课外活动。
  是年4月15日,在新市镇东栅新建的体育场,举行了第一届人民运动大会,由县文教科主持。参加人员有小学生394人,中学生99人,群众153人,比赛项目有田径、球类、体操等。
  1952年,毛泽东“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题词发表后,对学校体育教育起到促进作用。各级学校高度重视体育教育,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并结合卫生工作,定期检查师生体格,改善学校卫生条件,重视师生健康状况和运动水平的提高。
  1953年10月2日,在人民广场举行第二届人民体育大会,参加田径、球类两项竞赛的运动员共276名,其中小学组100名,中学组108名,群众组68名(包括工农机关干部)。大会由县长张衍武和宣传部长王瑞荣主持召开。
  1954年,部分学校试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要求13—15岁的少年,全面发展体能,16岁以上的青年和成人,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增强体力、耐久力、灵敏度和速度的训练。各校扩充体育场地,充实体育设备,中小学按班级配备专职体育教师,切实抓好运动队训练,开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和田径、游泳、射击、体操等各项活动。
  1954年10月开始,武康县推行少年广播操,规定广播操作为课前操或早操、冬季课间操,并集中各区完小体育教师学习少年广播操基本动作,要求领会各动作的要领和正确姿势,详加说明,并作示范。
  1956年,德清县文教局普教股设专职干部一人,分管体育教学工作。
  1959年,德清县成立了县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县体委”)。
  1960年,县人民委员会发出通知,为了适应生产“大跃进”的需要,使体育运动更好地为劳动生产和国防建设服务,要求全县坚决贯彻党的体育运动方针,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加速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争取部分田径项目达到全省水平和接近全国水平。
  通过“劳卫制”各级标准的推行,部分学校组织了业余运动队,县文教局规划在一中、二中、三中、莫干中学、城关一小、新市一小等校建立少年业余体校。
  1961年上半年,小学体育教学工作中基本体操与游戏的课时分配如下表。
  同年2月,嘉兴地区5个县选拔26名运动员组成地区男女代表队,参加省篮球锦标赛,本县运动员李红奋、祝勤行(城关二完小女教师)被选拔为代表队队员。
  1963年,县体委选拔了篮球、乒乓球、田径运动员(男队程炯弟等19人,女队陈荆等10人)参加省第四届体育运动大会,并抽调大会裁判员、记时记分员、工作人员共21人组织集训。截至1964年,全县21所中小学已先后举行71次各种竞赛,参加竞赛的共8764人次,并建立49个业余运动队。
  “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体育课被军体、劳动课所替代。
  1968年后,德清县人民武装部成立体育军事接管组,对学校进行军训。
  1975年5月,国务院公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试行条例(草案)》以后,一部分中小学开始推行这一条例,要求学生每天进行1小时适合青少年和儿童年龄特点的体育锻炼。
  1977年11月,各级学校推行“两课”(每周两节体育课)、“两操”(每天做广播操、眼保健操)、“两活动”(晨间活动、课外活动)。
  1979年以后,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和国家体委制定的《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和《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把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列为教育二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由县组织检查验收组,对全县中小学进行体育、卫生工作大检查。
  是年秋,县运动代表队参加省少年田径、皮艇比赛,褚正勇(男)获500米4人皮艇赛第三名,得铜牌1块;杨军(男)获110米跨栏第一名,跳远获第二名,得金牌、银牌各1块。
  自解放以来至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小学生的健康状况和运动水平都有显著提高。
  1981年,德清一中学生杨军(男)获全国田径比赛100米第二名。
  1983年,县体委在57所中小学适龄学生中进行抽查达标率情况。
  是年,县运动代表队参加省少儿游泳比赛,儿童组吴斌斌(男)获100米仰泳、200米自由泳和200米个人混合泳三个第一名,得金牌3块。
  1984年,县中学组7人、小学组4人被评为全省优秀体育教师,德清第三中学、新市镇小学被评为省传统项目先进单位。经省体委批准,金寿宏成为全县第一个田径一级裁判员。
  1985年,全县80%的学校开展达标活动。县教育局、卫生局和体委组成查验组,在19所中小学中,对7618名适龄学生进行抽查,达标率为66.5%,其中新市镇小学、莫干山乡中心学校被评为达标先进单位。
  是年,县运动代表队参加省青少年潜泳比赛,费向东(男)获400米潜泳第一名,200米和50米潜泳均获第二名,获得金牌1块、银牌2块。
  1986年,县青少年运动代表队参加湖州市体育运动大会,获团体女子组第一名、篮球女子组第二名,羽毛球、乒乓球等项目均获得第三名。
  同年12月,第一中学、第三中学、新市小学连续被评为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先进单位,省教委、省体委发给资助经费450—550元。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把学校体育教学工作列入重点工作。自1980年以来,在地区(市)游泳比赛中,我县选手屡创佳绩,少年男、女甲乙组共76项记录,德清县选手保持了69项。在历届省、地区(市)青少年体育运动各项比赛中,均派代表队参加,共获得个人冠军50次,个人前三名70次,团体冠军7次,团体前二名7次。其中在省级比赛中共获得金牌13块,银牌29块,铜牌12块(其中含成人组)。在获奖项目中,以游泳为最多。
  第二节 培训工作
  自1954年开始,部分中小学开展运动队训练活动,重视体育培训工作。1953年,德清一中成立了业余少体班,进行游泳、田径、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训练、,参加的学生有50余人。
  1960年,部分中小学建立少体班,广泛开展体育培训工作。
  1976年,为培训体育尖子,县文教局、县体委建立了少年业余体校,招收学生40名。在培训中,学校运动队和少体校结合本县水乡特点,注重游泳训练。少体校每年开设游泳训练班,学校运动队经常开展游泳比赛。由于经常进行不解的锻炼,学生的游泳水平不断提高。在地区(市)以上的游泳比赛中,学生获奖次数约占全县获奖数的81.2,其中破全国记录2项,获全国(世界分区)赛前六名的有10人次。
  为了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全县中小学从1954年推行第一套广播体操,至1987年,推行了中学6套、小学7套。1964—1987年,全县举办了14届中小学体育运动会,此外还举行篮球、乒乓球、游泳、划船、射击、无线电测向等单项比赛。
  随着体育培训工作的逐渐深入,运动队伍不断扩大。截至1985年,全县共有学校运动队54个,队员650名,参加少体校的有135名学员,分7个班。培训项目也日渐增多,有游泳、潜水、田径、射击、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皮划艇、无线电报务、航模等。20世纪50年代初,全县仅有体育教师10余名,至1987年,共有专职、兼职体育教师60余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者18名。
  几年来,通过学校体育培训,向大专院校体育专业和国家、省级运动队输送了一批人才。先后被上海、北京等体育院校录取的学生有4名,选送入省和国家级运动队的有8名。其中皮划艇运动员褚正勇于1978年进入省体工大队后,多次参加全国皮划艇比赛,先后获得金牌8块、银牌5块,荣立省二等功1次、全国三等功3次,并曾赴意大利和罗马尼亚参加国际皮划艇邀请赛,1984年又随中国体育代表队赴美国洛杉矶参加了第23届奥运会。
  第三节 体育场地
  解放前,公众体育场地往往利用荒地略加平整,体育设施比较缺乏。学校除中学和中心小学设有小型操场外,一般均在校内外空地开展体育活动。
  20世纪50年代初,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在新市镇东栅开辟体育场。
  1954年,各校推行“劳卫制”,相继开辟体育活动场地。
  1966年,在城关镇北门外新建体育场,面积5040平方米。至1978年扩建,面积增加至9000平方米,并加建司令台一座,作为学校体育锻炼和群众体育活动的场地。
  1967年5月,德清县游泳池落成,地址在城关镇小南门。池长50米,宽15米,深1.7米,附属房屋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为少年儿童和成人游泳锻炼场所。
  1971年,在城关镇小南门新建灯光球场,占地面积300平方米,比赛场长24米、宽14米,看台建筑面积70平方米,观众席有600座。
  1974年,全县学校系统已建立篮球场44个。
  第四节 卫生工作
  民国三十四年(1945),浙江省教育厅颁发《为加强实施卫生教育三项办法》,规定学校开设生理、卫生课,并为增进学生健康,防止各种疾病,实行各种防疫注射和清洁检查、清洁比赛,每学期举行体格检查。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于1950年提出了“健康第一”的号召。同年8月,政务院发出关于改善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德清县有关部门拟订了加强各校学生卫生工作健康工作计划,具体办法为:调整作息时间,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加强体育锻炼,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1952年开始,德清、武康两县中小学普遍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学校卫生工作方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并建立经常性的清洁卫生制度,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各中学设置校医室,配备专职医务人员。
  1958年,对五种常见病(沙眼、龋齿、蛔虫、近视、肺结核)进行防治,对15岁以下的儿童进行结核菌素试验和卡介苗接种,取得显著成效。
  1960年,进一步贯彻劳逸结合,并着重抓好中小学生保护视力工作,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三要”(要端正阅读的姿势,要注意看书的距离,要每天坚持做两次眼保健操)、“三不要”(不要在强光下读书,不要躺着和在动荡时看书,不要写过小的字)。要求各校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控制考试和作业量,并改善教室的采光和照明,防止近视率上升。对学校低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学生加强卫生知识教育,做到“四勤”(勤洗头理发,勤洗澡换衣,勤洗手剪指甲,勤刷牙漱口)、“五不”(不喝生水,不吃腐烂变质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壳纸屑,不随地大小便)。
  1979年,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和国家体委制订的《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在重点小学开设卫生室,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人员和保健教师,负责学校卫生工作和简易医疗任务。
  1980年3月间,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和县体委对重点中小学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部分项目的检查,结果为:
  德清第一中学,学生1048人,体育不及格率为7.2%;参加达标活动1020人,达标143人,达标率14%;近视眼200人,近视率17%。
  新市小学,学生891人,体育不及格率为11.8%;参加达标活动325人,达标42人,达标率13%;近视眼76人,近视率8.5
  1982年,国家体委、教育部等部委联合发布《保护学生视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草案)》。
  本县各校建立了学生健康档案制度,从新生开始,每学期检查学生健康状况记录卡片。
  1983年起,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体委组织检查组,对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进行普检,不少学校被评为县级卫生先进集体单位。
  1985年,教育局组织成立德清县学校卫生教研大组。
  新中国建立三十八年(1949年10月至1987年12月)来,德清县乡镇开展体育活动已习以为常,讲究卫生已形成风气,青少年、儿童体质有了明显增强。

知识出处

德清县教育志

《德清县教育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德清县教育事业的历史和现状。其中包括 古代教育、民国时期的教育、新中国成立后的教育、人物等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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