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党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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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清县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051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党政机构
分类号: G526
页数: 11
页码: 72-82
摘要: 1949年5月解放,德清、武康分属两县,县人民政府接管所属学校,设立教育行政机构——文教科,初期都不曾任命科长,而由有关部门领导兼管文教工作。1949年8月,武康县文教科日常工作由邱璋主持。11月,县委组织部任命邱璋为文教科科员,另配备会计1人,重要事项由县长亲自过问。1952年10月,临安专员公署公布费黑为武康县人民政府文教科负责人,履行科长职责。1956年7月,武康县撤销文教卫生科,分设文教、卫生两科。1949年9月,德清县县长路风翔在教师大会上宣布,县文教科日常工作由高峦负责,另设办事员1人。1953年1月,省人民政府任命范裕昌为德清县人民政府文教科科长。1967年3月,文教局成立三结合“革命领导小组”。
关键词: 德清县 教育 党政机构

内容

第一节 行政机构沿革
  1949年5月解放,德清、武康分属两县,县人民政府接管所属学校,设立教育行政机构——文教科,初期都不曾任命科长,而由有关部门领导兼管文教工作。
  1949年8月,武康县文教科日常工作由邱璋主持。11月,县委组织部任命邱璋为文教科科员,另配备会计1人,重要事项由县长亲自过问。
  1952年10月,临安专员公署公布费黑为武康县人民政府文教科负责人,履行科长职责。
  1956年7月,武康县撤销文教卫生科,分设文教、卫生两科。
  1949年9月,德清县县长路风翔在教师大会上宣布,县文教科日常工作由高峦负责,另设办事员1人。
  1950年5月,湖州市军管会委派范裕昌任德清县人民政府文教科副科长,主持科内工作。
  1953年1月,省人民政府任命范裕昌为德清县人民政府文教科科长。科内干部编制设科长1人,办事员6人;城关、新市、洛舍、下舍四区各设文教助理1人;县文化馆设专职干部1人。
  1954年5—6月,根据上级规定,德清、武康两县先后将文教、卫生两科合并,成立文教卫生科(简称文卫科)。
  1956年3月,德清县文教卫生科撤销,分设文化科、教育科、卫生科。是年9月,文化、教育两科重新合并为文教科。
  1956年9月,武康县撤销文教科,成立武康县文教局。同年12月,德清县文教科也改科为局。文教局干部编制有正副局长3人,会计1人,办事员2人,科普干部1人,教研室4人,扫盲干部7人。
  1958年6月,武康县并入德清县。9月,新改组的德清县人民委员会对文教局人事重新任命,局内机构设秘书股、普通教育股、工农教育股、文化股。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初期,县文教局机构维持原状。
  1967年3月,文教局成立三结合“革命领导小组”。
  1968年4月,新建立的“德清县文教局革命领导小组”夺了文教局党支部的权,提出“停止旧文教局党支部、行政一切活动”。原局长、副局长无法履行职责,于同年12月去县“五七”干校“学习”。以后10年间“县革委会文教局革命领导小组”、“县革委会政工组教育革命办公室”机构名称和领导成员几经变更。1976年粉碎了“四人帮”反革命集团。1978年1月,撤销“文教局革命领导小组”,恢复德清县文化教育局(简称文教局)。
  1982年11月,县文教局撤销,分设县文化局和县教育局。
  1984年,县机关进行体制改革,按干部“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条件,迅速调整领导班子。县教育局调整领导和科室人员。1986年8月,经湖州市教委批准,撤销县教育局,建立德清县教育委员会(简称县教委),副县长兼县教委主任,副主任4人,专职委员1人,并有县府机构中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7人任兼职委员。县教委下设10个科室。
  1987年2月,县教委建立中小学教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专业文化知识考核,经考核及格者发给合格证书。
  第二节 行政机构职责
  1957年,德清县文教局规定了其下设机构职责。
  人事秘书股协助县局领导抓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档案、工资管理,调配干部、教师,负责对干部、教职工考察、纪检、奖惩等工作。
  普通教育股督促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管理各级学校行政业务工作,巩固和发展中小学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幼儿教育、专业教育,总结与推广教育工作经验。
  工农教育股负责对全县工农教育和扫盲教育的组织领导与检查工作,并总结工作经验,巩固和发展工农教育成果。
  1958年,县文教局增设文化股,规定其职责为负责领导全县文化馆(站)、电影院(队)、新华书店、剧场(团)、农村俱乐部和曲艺工作。
  1982年,增加基建财务股、勤工俭学办公室和教学仪器管理站。1984年,规定县教育局受县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双重领导,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拟订执行计划、具体实行办法和适合本地情况的补充规定。
  (2)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教育部门和所属教育机构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3)负责实施小学普及教育。
  (4)管理本县所辖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职业技术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管理与领导所辖乡镇的教育行政组织或管理机构。
  (5)协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县的职工教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及扫盲工作。
  (6)负责管理本县的中小学师资队伍,提高中小学和业余学校教师的政治、文化业务水平,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7)组织、协同本县各部门、企业、社队、群众团体等共同参与本地的教育建设。
  (8)管理教育经费,对本县教育机构、学校进行财务监督。
  1984年,成立德清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是县政府中小学教育行政、业务管理的主管单位,主要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的调配和管理,带领全体教师做好学生的教育和教学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四化”建设所需要的一代新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完成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1985年,县教育局对下设5个股室实行工作责任制。局对各股室每半年要进行一次检查和小结;年终以股室为单位对照各岗位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进行总结评比。全体人员都要进行个人总结,然后经过民主讨论,并综合考勤、考绩、考德、考能等情况,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过组织批准,对成绩优异者给予表扬、奖励,对表现不良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教育股:工作范畴包括中学、小学、幼教、成人教育等四个方面。其基本职责是:负责全县教育事业规划的制订和实施;指导和检查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具体检查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执行情况;检查各中小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生守则的贯彻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民业余教育、幼儿教育的发动、宣传和组织工作。
  人秘股:教育局用人的参谋部门,具体负责教职员工的调配和管理,文书材料的打印、收发和保管,人事档案的保管,教职员工的奖惩,以及来信来访的处理和局本部事务工作的安排等。人事的调配必须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的聪明才智和积极性,坚决反对“走后门”等不正之风。
  基建财务股:教育局的后勤部门,负责管好、用好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改革和发展教育事业服务。具体承担编制和执行各项经费的安排和使用计划、校舍修建计划,检查所属学校的校舍修建和各项资金的管理、计划执行情况等。对有关经费开支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使教育经费保证用于教育事业。
  教研室:教育局的教学研究机构,是教育局抓好教学的助手和参谋。其基本职责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及中小学、幼儿园各科的教学大纲,了解和分析各科的教学情况,研究教材教法,探索教学规律,总结教学经验,指导和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勤工俭学办公室(校办企业公司):学校勤工俭学的管理机构。其基本职责是:坚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勤工俭学工作的开展,起到育人、聚财两个作用。
  第三节 管理体制
  解放初,德清、武康两县人民政府设文教科,各区行政机构中设文教干事(后称文教助理),协助县文教科管理本区学校。德清县有城关、新市、洛舍、下舍四区。武康县有城郊、莫干、三桥上柏四区。、1950年,两县按学校分布情况划分若干学区(后称辅导区),每学区设辅导员,负责辅导本学区小学教育工作。各乡(镇)建立文教委员会负责本乡(镇)小学招生、开办冬学、校舍维修和学校经费的筹措管理等工作。
  中等学校废除校长制,建立校务委员会制。校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学校负责人)1人、委员数人组成,委员中有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工友代表实行集体领导。下设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分管学校日常工作。中等学校行政人事和教师调配直接由省教育厅(或委托各专员公暑)。1952年10月,中学取消校务委员会制,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联席会议制。联席会议由校长主持,参加者为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教工会代表及负责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教师。一般每周开会二次,学习、讨论、贯彻上级指示、研究,安排学校日常工作,决定学校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1953年12月,省政府颁发《关于浙江省中等学校领导关系及分工管理的规定(草案)》。它规定县属中学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县政府直接管理,专署对各县中等学校起监督作用;中学正副校长、正副教导主任、正副总务主任的任免和师资的培养调配,皆由省教育厅管理;全县中小学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由县委宣传部(或文教部)负责管理。1957年3月,省教育厅颁发《有关普通教育、师范教育事业专署、县市分层管理试行办法(草案)》。它规定专署一级负责检查督促本区、县(市)教育行政机构和学校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教育方针、政策、指示的清况,研究、拟订本地区各项教育事业规划,任免本地区初中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调配各校教师,完全中学领导骨干仍归省教育厅管理,政治工作由所在县(市)管理,业务工作由省教育厅及专署文教局双重领导。一195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教育事业权力下放问题的规定》。根据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组织法,对农村小学的领导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块块为主”的原则,每公社设1所公社中心小学,由公社直接管理,村办小学下放给生产大队,小学业务仍由
  县文教局管理1963年3月,国务院颁布《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和《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对学校管理体制和领导体制作了明确的规定小学校长、教导主任的任免,教师的任职、调配、解职、处分,由县人民委员会负责处理。小学校长在当地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角责全校工作。中学实行分级管理。初级中学(包括县属中学和公社中学或戴帽子初中)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县属完中由省(或委托专区)和县双重管理。初级中学校长、教导主任、总务干任任角和教师调配,由县人民委员会管理。高中由省人民委员会管理。全日制中学的设置、停办或迁移须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学校管理体制中明确规定中学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学校重要事务通过校务会议(或全体教职员工会议)讨论解决。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由党支部书记、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教育工会主席,共青团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及教师代表等组成。
  “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小学行政领导体制被打乱,农村小学管理权下放到大队,大队建立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小组;城镇小学由工厂接管。公社组织“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贫宣队)进驻公社所在地中学,城镇组织“工人阶级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工宣队)进驻城镇中学,排斥中学原有党政领导组织,掌管中学的领导大权。改校长制为革命委员会制,设主任、副主任主持学校工作,下设政工组、教育革命组、后勤组等。
  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以后,学校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得到恢复和加强。1978年1月,县革命委员会转发省教育局《关于健全农村中小学领导管理体制的规定》,规定县教育局在县委、县“革委会”领导下对全县中小学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9月,教育部颁发修改后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试用草案)》,规定全日制中学原则上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管理,公社中学和小学戴帽子初中班在县统一领导下由公社管理,公社、大队小学仍由社队管理。
  1979年4月,德清县委根据省“革委会”指示发出《关于县委管理干部范围的通知》,规定县重点小学和公社、镇完全小学(包括中心学校)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长、副校长,县技工学校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长、副校长,由县委管理。
  1983年,中小学均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中等学校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的校务会议,在校长领导下,讨论、贯彻上级指示、党支部的决议及学校行政的重大问题。
  1984年,县教育局进行体制改革,根据干部“四化”要求,调整充实各科室人员,退居二线的局领导,担任局长级巡视员;各乡中心学校改为中小学分设,普遍建立党支部,逐步分批调整充实各级学校领导,退下来的学校领导分别担任校长级或副校长级调研员。县属完中成立共青团团委、学生会,并增设文书档案专职管理人员。这一年,全县教育系统有一大批政治思想素质较好、文化水平较高、有一定专业特长的中青年知识分子走上领导岗位。
  1985年5月,县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1984)6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关于全县各类学校领导管理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德清县各类学校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办学体制,即:全日制完全中学(含县职业中学)、县教师进修学校、县中心幼儿园由县有关部门管理;城镇小学及幼儿园由镇有关部门管理;农村初级中学(含乡镇职业中学)、中心小学及村小由乡有关部门管理,有条件的也可以把村小划给村管理。
  学校实行分级管理后,乡镇都建立教育管理委员会,对教育事业规划、办学审批权限、人事管理权限、教育经费的筹措、管理和使用等问题都作了具体规定。
  1986年,县教育局改组为县教育委员会,各乡(镇)成立教育管理委员会,确定一名文教副乡(镇)长,负责管理本乡(镇)教育工作。
  1987年,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县属四所完中及职业高中增设政治教育处,并配备政教处主任。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学校规模的扩大,学校管理体制渐趋完善。
  第四节 共产党组织
  解放初期,教育系统党员人数少,县文教科中的党员参加县机关党支部过组织生活,地方各级学校中的党员则参加当地政府党组织活动。
  1954年,省教育厅颁发《浙江省中等学校领导骨干配备情况及今后加强配备的意见》,要求各地党委加强对学校的领导,配备党员校长或副校长。是年,德清初中、德清初师(三中前身)、武康初中相继配备了党员副校长。1958年春,“整风反右”运动结束,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领导,加派一些干部担任学校领导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指示,德清、武康两县从县级机关中抽调一批党员干部到完全小学担任校长,在中学和城镇完小建立了党支部,并着手在教师队伍中发展党员,开展建党工作。
  1959年底,县文教局第一次成立党支部,并根据中共德清二届一次党代会决定,对各级学校首先加强党的领导,抽调一批党员干部担任学校领导骨干。
  1959年7月至1960年2月,县属一、二、三中和县属师范及莫干中学先后建立党支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党组织瘫痪。1973年,城镇小学、县属中学恢复党支部,然而“革委会”仍凌驾于党支部之上。1974年在“批林批孔”运动中,党组织又被冲垮。
  1976年,党组织活动才真正得到恢复,县属中学和乡属中学、完全小学大部分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少的学校,中小学合并成立支部,或与当地卫生等系统合并成立文卫支部。
  1981年11月,县文教局建立党组。
  1983年,中小学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学校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支部讨论决定,并规定中小学党支部统一领导学校各方面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加强教育革命的领导,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的建设工作,教育党员团结群众,在学校工作中起模范作用;领导学校共青团、教育工会、少先队、学生会和其他群众组织的工作;关心群众生活,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986年建立德清县教育委员会后,党组改建为党委。
  1987年,县属中等学校有党支部6个(德清一中、德清二中、德清三中、德清四中、德清进修学校、德清技工学校)。

知识出处

德清县教育志

《德清县教育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德清县教育事业的历史和现状。其中包括 古代教育、民国时期的教育、新中国成立后的教育、人物等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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