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上新中国成立后的教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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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清县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0511
颗粒名称: 第三篇 上新中国成立后的教育(上)
分类号: G527.55
页数: 147
页码: 72-218
摘要: 1949年5月解放,德清、武康分属两县,县人民政府接管所属学校,设立教育行政机构——文教科,初期都不曾任命科长,而由有关部门领导兼管文教工作。1949年8月,武康县文教科日常工作由邱璋主持。11月,县委组织部任命邱璋为文教科科员,另配备会计1人,重要事项由县长亲自过问。1952年10月,临安专员公署公布费黑为武康县人民政府文教科负责人,履行科长职责。1956年7月,武康县撤销文教卫生科,分设文教、卫生两科。1949年9月,德清县县长路风翔在教师大会上宣布,县文教科日常工作由高峦负责,另设办事员1人。1953年1月,省人民政府任命范裕昌为德清县人民政府文教科科长。1967年3月,文教局成立三结合“革命领导小组”。
关键词: 德清县 教育

内容

第一章 党政机构
  第一节 行政机构沿革
  1949年5月解放,德清、武康分属两县,县人民政府接管所属学校,设立教育行政机构——文教科,初期都不曾任命科长,而由有关部门领导兼管文教工作。
  1949年8月,武康县文教科日常工作由邱璋主持。11月,县委组织部任命邱璋为文教科科员,另配备会计1人,重要事项由县长亲自过问。
  1952年10月,临安专员公署公布费黑为武康县人民政府文教科负责人,履行科长职责。
  1956年7月,武康县撤销文教卫生科,分设文教、卫生两科。
  1949年9月,德清县县长路风翔在教师大会上宣布,县文教科日常工作由高峦负责,另设办事员1人。
  1950年5月,湖州市军管会委派范裕昌任德清县人民政府文教科副科长,主持科内工作。
  1953年1月,省人民政府任命范裕昌为德清县人民政府文教科科长。科内干部编制设科长1人,办事员6人;城关、新市、洛舍、下舍四区各设文教助理1人;县文化馆设专职干部1人。
  1954年5—6月,根据上级规定,德清、武康两县先后将文教、卫生两科合并,成立文教卫生科(简称文卫科)。
  1956年3月,德清县文教卫生科撤销,分设文化科、教育科、卫生科。是年9月,文化、教育两科重新合并为文教科。
  1956年9月,武康县撤销文教科,成立武康县文教局。同年12月,德清县文教科也改科为局。文教局干部编制有正副局长3人,会计1人,办事员2人,科普干部1人,教研室4人,扫盲干部7人。
  1958年6月,武康县并入德清县。9月,新改组的德清县人民委员会对文教局人事重新任命,局内机构设秘书股、普通教育股、工农教育股、文化股。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初期,县文教局机构维持原状。
  1967年3月,文教局成立三结合“革命领导小组”。
  1968年4月,新建立的“德清县文教局革命领导小组”夺了文教局党支部的权,提出“停止旧文教局党支部、行政一切活动”。原局长、副局长无法履行职责,于同年12月去县“五七”干校“学习”。以后10年间“县革委会文教局革命领导小组”、“县革委会政工组教育革命办公室”机构名称和领导成员几经变更。1976年粉碎了“四人帮”反革命集团。1978年1月,撤销“文教局革命领导小组”,恢复德清县文化教育局(简称文教局)。
  1982年11月,县文教局撤销,分设县文化局和县教育局。
  1984年,县机关进行体制改革,按干部“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条件,迅速调整领导班子。县教育局调整领导和科室人员。1986年8月,经湖州市教委批准,撤销县教育局,建立德清县教育委员会(简称县教委),副县长兼县教委主任,副主任4人,专职委员1人,并有县府机构中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7人任兼职委员。县教委下设10个科室。
  1987年2月,县教委建立中小学教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专业文化知识考核,经考核及格者发给合格证书。
  第二节 行政机构职责
  1957年,德清县文教局规定了其下设机构职责。
  人事秘书股协助县局领导抓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档案、工资管理,调配干部、教师,负责对干部、教职工考察、纪检、奖惩等工作。
  普通教育股督促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管理各级学校行政业务工作,巩固和发展中小学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幼儿教育、专业教育,总结与推广教育工作经验。
  工农教育股负责对全县工农教育和扫盲教育的组织领导与检查工作,并总结工作经验,巩固和发展工农教育成果。
  1958年,县文教局增设文化股,规定其职责为负责领导全县文化馆(站)、电影院(队)、新华书店、剧场(团)、农村俱乐部和曲艺工作。
  1982年,增加基建财务股、勤工俭学办公室和教学仪器管理站。1984年,规定县教育局受县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双重领导,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拟订执行计划、具体实行办法和适合本地情况的补充规定。
  (2)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教育部门和所属教育机构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3)负责实施小学普及教育。
  (4)管理本县所辖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职业技术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管理与领导所辖乡镇的教育行政组织或管理机构。
  (5)协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县的职工教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及扫盲工作。
  (6)负责管理本县的中小学师资队伍,提高中小学和业余学校教师的政治、文化业务水平,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7)组织、协同本县各部门、企业、社队、群众团体等共同参与本地的教育建设。
  (8)管理教育经费,对本县教育机构、学校进行财务监督。
  1984年,成立德清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是县政府中小学教育行政、业务管理的主管单位,主要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的调配和管理,带领全体教师做好学生的教育和教学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四化”建设所需要的一代新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完成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1985年,县教育局对下设5个股室实行工作责任制。局对各股室每半年要进行一次检查和小结;年终以股室为单位对照各岗位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进行总结评比。全体人员都要进行个人总结,然后经过民主讨论,并综合考勤、考绩、考德、考能等情况,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过组织批准,对成绩优异者给予表扬、奖励,对表现不良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教育股:工作范畴包括中学、小学、幼教、成人教育等四个方面。其基本职责是:负责全县教育事业规划的制订和实施;指导和检查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具体检查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执行情况;检查各中小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生守则的贯彻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民业余教育、幼儿教育的发动、宣传和组织工作。
  人秘股:教育局用人的参谋部门,具体负责教职员工的调配和管理,文书材料的打印、收发和保管,人事档案的保管,教职员工的奖惩,以及来信来访的处理和局本部事务工作的安排等。人事的调配必须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的聪明才智和积极性,坚决反对“走后门”等不正之风。
  基建财务股:教育局的后勤部门,负责管好、用好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改革和发展教育事业服务。具体承担编制和执行各项经费的安排和使用计划、校舍修建计划,检查所属学校的校舍修建和各项资金的管理、计划执行情况等。对有关经费开支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使教育经费保证用于教育事业。
  教研室:教育局的教学研究机构,是教育局抓好教学的助手和参谋。其基本职责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及中小学、幼儿园各科的教学大纲,了解和分析各科的教学情况,研究教材教法,探索教学规律,总结教学经验,指导和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勤工俭学办公室(校办企业公司):学校勤工俭学的管理机构。其基本职责是:坚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勤工俭学工作的开展,起到育人、聚财两个作用。
  第三节 管理体制
  解放初,德清、武康两县人民政府设文教科,各区行政机构中设文教干事(后称文教助理),协助县文教科管理本区学校。德清县有城关、新市、洛舍、下舍四区。武康县有城郊、莫干、三桥上柏四区。、1950年,两县按学校分布情况划分若干学区(后称辅导区),每学区设辅导员,负责辅导本学区小学教育工作。各乡(镇)建立文教委员会负责本乡(镇)小学招生、开办冬学、校舍维修和学校经费的筹措管理等工作。
  中等学校废除校长制,建立校务委员会制。校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学校负责人)1人、委员数人组成,委员中有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工友代表实行集体领导。下设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分管学校日常工作。中等学校行政人事和教师调配直接由省教育厅(或委托各专员公暑)。1952年10月,中学取消校务委员会制,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联席会议制。联席会议由校长主持,参加者为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教工会代表及负责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教师。一般每周开会二次,学习、讨论、贯彻上级指示、研究,安排学校日常工作,决定学校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1953年12月,省政府颁发《关于浙江省中等学校领导关系及分工管理的规定(草案)》。它规定县属中学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县政府直接管理,专署对各县中等学校起监督作用;中学正副校长、正副教导主任、正副总务主任的任免和师资的培养调配,皆由省教育厅管理;全县中小学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由县委宣传部(或文教部)负责管理。1957年3月,省教育厅颁发《有关普通教育、师范教育事业专署、县市分层管理试行办法(草案)》。它规定专署一级负责检查督促本区、县(市)教育行政机构和学校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教育方针、政策、指示的清况,研究、拟订本地区各项教育事业规划,任免本地区初中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调配各校教师,完全中学领导骨干仍归省教育厅管理,政治工作由所在县(市)管理,业务工作由省教育厅及专署文教局双重领导。一195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教育事业权力下放问题的规定》。根据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组织法,对农村小学的领导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块块为主”的原则,每公社设1所公社中心小学,由公社直接管理,村办小学下放给生产大队,小学业务仍由
  县文教局管理1963年3月,国务院颁布《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和《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对学校管理体制和领导体制作了明确的规定小学校长、教导主任的任免,教师的任职、调配、解职、处分,由县人民委员会负责处理。小学校长在当地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角责全校工作。中学实行分级管理。初级中学(包括县属中学和公社中学或戴帽子初中)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县属完中由省(或委托专区)和县双重管理。初级中学校长、教导主任、总务干任任角和教师调配,由县人民委员会管理。高中由省人民委员会管理。全日制中学的设置、停办或迁移须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学校管理体制中明确规定中学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学校重要事务通过校务会议(或全体教职员工会议)讨论解决。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由党支部书记、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教育工会主席,共青团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及教师代表等组成。
  “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小学行政领导体制被打乱,农村小学管理权下放到大队,大队建立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小组;城镇小学由工厂接管。公社组织“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贫宣队)进驻公社所在地中学,城镇组织“工人阶级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工宣队)进驻城镇中学,排斥中学原有党政领导组织,掌管中学的领导大权。改校长制为革命委员会制,设主任、副主任主持学校工作,下设政工组、教育革命组、后勤组等。
  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以后,学校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得到恢复和加强。1978年1月,县革命委员会转发省教育局《关于健全农村中小学领导管理体制的规定》,规定县教育局在县委、县“革委会”领导下对全县中小学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9月,教育部颁发修改后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试用草案)》,规定全日制中学原则上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管理,公社中学和小学戴帽子初中班在县统一领导下由公社管理,公社、大队小学仍由社队管理。
  1979年4月,德清县委根据省“革委会”指示发出《关于县委管理干部范围的通知》,规定县重点小学和公社、镇完全小学(包括中心学校)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长、副校长,县技工学校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长、副校长,由县委管理。
  1983年,中小学均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中等学校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的校务会议,在校长领导下,讨论、贯彻上级指示、党支部的决议及学校行政的重大问题。
  1984年,县教育局进行体制改革,根据干部“四化”要求,调整充实各科室人员,退居二线的局领导,担任局长级巡视员;各乡中心学校改为中小学分设,普遍建立党支部,逐步分批调整充实各级学校领导,退下来的学校领导分别担任校长级或副校长级调研员。县属完中成立共青团团委、学生会,并增设文书档案专职管理人员。这一年,全县教育系统有一大批政治思想素质较好、文化水平较高、有一定专业特长的中青年知识分子走上领导岗位。
  1985年5月,县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1984)6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关于全县各类学校领导管理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德清县各类学校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办学体制,即:全日制完全中学(含县职业中学)、县教师进修学校、县中心幼儿园由县有关部门管理;城镇小学及幼儿园由镇有关部门管理;农村初级中学(含乡镇职业中学)、中心小学及村小由乡有关部门管理,有条件的也可以把村小划给村管理。
  学校实行分级管理后,乡镇都建立教育管理委员会,对教育事业规划、办学审批权限、人事管理权限、教育经费的筹措、管理和使用等问题都作了具体规定。
  1986年,县教育局改组为县教育委员会,各乡(镇)成立教育管理委员会,确定一名文教副乡(镇)长,负责管理本乡(镇)教育工作。
  1987年,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县属四所完中及职业高中增设政治教育处,并配备政教处主任。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学校规模的扩大,学校管理体制渐趋完善。
  第四节 共产党组织
  解放初期,教育系统党员人数少,县文教科中的党员参加县机关党支部过组织生活,地方各级学校中的党员则参加当地政府党组织活动。
  1954年,省教育厅颁发《浙江省中等学校领导骨干配备情况及今后加强配备的意见》,要求各地党委加强对学校的领导,配备党员校长或副校长。是年,德清初中、德清初师(三中前身)、武康初中相继配备了党员副校长。1958年春,“整风反右”运动结束,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领导,加派一些干部担任学校领导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指示,德清、武康两县从县级机关中抽调一批党员干部到完全小学担任校长,在中学和城镇完小建立了党支部,并着手在教师队伍中发展党员,开展建党工作。
  1959年底,县文教局第一次成立党支部,并根据中共德清二届一次党代会决定,对各级学校首先加强党的领导,抽调一批党员干部担任学校领导骨干。
  1959年7月至1960年2月,县属一、二、三中和县属师范及莫干中学先后建立党支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党组织瘫痪。1973年,城镇小学、县属中学恢复党支部,然而“革委会”仍凌驾于党支部之上。1974年在“批林批孔”运动中,党组织又被冲垮。
  1976年,党组织活动才真正得到恢复,县属中学和乡属中学、完全小学大部分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少的学校,中小学合并成立支部,或与当地卫生等系统合并成立文卫支部。
  1981年11月,县文教局建立党组。
  1983年,中小学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学校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支部讨论决定,并规定中小学党支部统一领导学校各方面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加强教育革命的领导,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的建设工作,教育党员团结群众,在学校工作中起模范作用;领导学校共青团、教育工会、少先队、学生会和其他群众组织的工作;关心群众生活,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986年建立德清县教育委员会后,党组改建为党委。
  1987年,县属中等学校有党支部6个(德清一中、德清二中、德清三中、德清四中、德清进修学校、德清技工学校)。
  第二章 群团组织
  第一节 共青团组织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1951年,德清县开始在学校中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团支部。20世纪50年代学校中的青年团围绕党的政治中心任务,开展各种活动,重点为爱国主义、国际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德清初级师范学校团组织是湖州市先进团组织。
  1957年,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53—1958年,学校团组织开展争做“三好”活动,加强对青年的思想教育,教育他们服从国家的需要(升学、劳动、自学),走“又红又专”的道路。
  1958年,工农业生产“大跃进”,在“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衬”“三面红旗”指引下,青年团员成立学校勤工俭学、半工半读的突击队,办农场、工厂,参加各种社会劳动。
  1963年起,在毛主席“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的指引下,掀起学雷锋的热潮,各校团组织成立了学雷锋小组,走向社会。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团组织为“红卫兵”所代替。1978年10月,全县学校恢复了共青团组织,开展正常活动。中学团组织在14岁以上的先进青年学生中发展团员。
  20世纪80年代,学校共青团进一步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向身边的榜样学习,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一系列活动。
  第二节 少先队组织
  1951年,德清县小学开始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组织,重点在城镇小学,逐步推行到乡村小学。各校少年儿童队均归县团委统一领导,各校的少年儿童队设中队,乡镇学校成立大队部。
  1953年6月,中国少年儿童队改名为中国少年先锋队。1955年,德清县根据团中央《关于积极发展少先队组织的指示》,加快了少先队的发展。1956年,全县130多所小学建立少先队组织,入队儿童占适龄儿童的84%。各校少先队组织由本单位共青团组织管理,少先队工作由县团委统一领导。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少先队组织停止活动,小学生仿效“红卫兵”,自行建立起“红小兵”组织。
  1978年10月,共青团中央十一届一中全会通过决议,恢复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名称。1979年,德清县全部取消“红小兵”组织,重新恢复少先队组织,并开展正常的活动。
  1979年,全县有327所小学、36所初中建立了少先队组织,队员33400人,占少年儿童总数的62.6%,辅导员583人。
  1981年,共青团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从小学一年级起把全体少年儿童组织起来再教育。”全县各小学从1982年起,一年级新生全体发展为少年先锋队队员,举行新队员入队仪式,小学生都佩戴了红领巾。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县教委聘任宓可强为总辅导员。
  1984年10月,德清县青少年宫在乾元镇公园路落成,建筑面积975平方米。1984年7月25日,本县莫干山小学学生卢忱代表湖州市少先队员光荣地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第一届中国少年先锋队代表大会。
  1986年6月1—3日,德清县首届中国少年先锋队代表大会在城关镇召开,参加代表250余人。士林小学成为全县首个全部儿童入队试点单位。
  1987年2月,全国少工委对基层少先队组织提出“五有十率”的要求。德清县士林乡中心小学通过实践总结出“乡中心小学带完小,完小带村小”的管理经验,在全省少先队工作会议上作了介绍。
  第三节 教育工会
  (一)工会组织
  1951年秋,在德清县总工会领导下,成立了德清县教育工会筹备委员会。是年,县教育工会正式成立,王瑞年任首届教工会主席,并在城关、新市、下舍、洛舍4区成立了区教育工会,各乡(镇)也成立了工会小组。1953年秋,德清县召开首届工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产生第二届县工会委员会,工会主席由王志仁担任。1955年秋,因人事变动,工会主席由蒋定荣接任。1958年春,召开第二次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县工会委员会,主席仍由蒋定荣继任。
  武康县教育工会于1952年春成立,工会主席由县总工会委派干部赵达荣担任。同时成立城郊、上柏、三桥、莫干4个区教育工会,各乡(镇)成立工会小组。同年秋因人事变动,工会主席由张正芳接任。1953年春,召开首届工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产生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工会主席由魏良辅担任。1957年秋,召开第二次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工会主席由周德康接任。
  1958年8月,德清、武康两县合并,教育工会进行改组,增补2名常委和6名委员,工会基层组织增加到36个。
  “十年动乱”时期,工会工作遭到严重干扰。
  1980年7月,恢复教育工会工作,建立德清县教育工会工作委员会,何良胜兼任主任。
  1984年12月,召开本县第四次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会主席由钱林松接任。1987年春,召开第五次工会代表大会,产生第六届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会主席仍由钱林松担任。
  (二)工会活动
  1.健全组织建设,发展会员。
  2加强对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各项政治运动。
  3组织召开生产会议。学校的教学工作就是生产。工会各基层组织根据教育系统的特点,几个基层工会就近联合,进行各学科的观摩、听课、参观,相互交流经验,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分片举办自制教具展览,经常印发各种教改参考资料,扩大教工眼界,推动教改工作的进行。
  4出版《教工通讯》。该刊1951年创刊,1958年与县文教局合办,改为《文教工作通讯》,报道交流本县各文化教育工作的动态与经验。
  5为职工福利办实事(1)1952年德清县教工会得到教育行政部门支持,拨款建起教工托儿所。(2)由工会负责经办对经济困难教师的救济、补助。(3)举办暑期教工疗养活动,先进教师、老年教师轮流疗养。(4)开办教工招待所,方便农村教师进城住宿。(5)各基层工会创建“教工之家”,以丰富教工文化生活。
  6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县教委党委和县总工会的领导下,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和基层工会发展到50个。各级教育工会紧紧围绕党这个中心,加强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组织“五讲四美,为人师表”优秀教师的演讲,为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素质作出贡献。1986年起,在全县中小学普遍建立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了学校民主管理,激励了广大中小学教师的主人翁精神。县教育工会还组织教师开展“当学校主人,为教改提合理化建议”和“五一”劳动竞赛及“走向社会开展为群众为学生服务,为人民教师增添光彩”等活动。各校工会组织积极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开展了办好食堂、托儿所等服务活动。工会为广大教师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建立了全县退休教师协会,加强了退休教师的管理。成立了县钟声体协,丰富全县教职工业余体育活动,举办教工篮球赛、乒乓赛、象棋赛,同时多次举办教工的书画展。县教育工会还组织了“理想和前途”、“在党旗下成长”等演讲比赛。各学校纷纷开展“教工之家”的建设,使工会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县教育工会被湖州市总工会评为先进集体。
  第三章 幼儿教育
  第一节 幼儿教育的建设和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德清县在发展中小学教育的同时,也重视幼儿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1951年8月,中共中央政务院颁布新学制。是年,德清县在城关、新市、洛舍等完小附设幼儿班11班,入学幼儿428人,教养员12人。武康县在上柏、千秋、莫干、三桥等集镇的区完小试办幼儿班,先后附设中、小班共4班,入学幼儿163人,教养员5人。
  1952年,德清建立了教工托儿所(后改机关幼儿园),招收3班,入托幼儿120人。同时城乡各完小先后附设幼儿班,原有各校附设的幼儿班均扩班增生。武康县的幼教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1956年,在农村合作化高潮中,省教育厅提出根据需要和自愿原则,提倡农业生产合作社或互助组举办季节性或常年性的幼儿园。德清县幼儿事业出现了大发展形势。
  1958年6月德清县、武康县合并后,贯彻了“勤俭办园、群众办园”的方针,在城镇各工厂、企业、街道相继开办了幼儿园(班)、托儿所,农村幼儿园(班)迅速增长。但“大跃进”中的“浮夸风”也波及幼教事业,一年之间,农村集体幼儿班猛增。据统计全县幼儿班发展到370班,受托幼儿10934人,教职工增加到464人。由于肓目发展,脱离了国民经济发展水平,而且农村中不少幼儿班因客观条件不具备,以致幼儿到班率非常低,有的办办停停;同时师资素质差,教育质量难以提高。翌年,县文教局、县妇联对农村幼教进行整顿、巩固,整顿幼师队伍,加强业务领导,落实经费,妥善安排校舍,添置设备。通过整顿,至1960年,全县城乡幼儿园减少到14所28班,在园幼儿971人,教养员45人。
  为了提高师资素质,1960年8月,在城关、新市7、莫干分别举办了教养员短训班,培训了幼儿师资148人,以达到每个生产大队有一个教养员的要求。嗣后,又逐年培训农村教养员450余人,初步建立了一支教养员的专业队伍,巩固了幼儿教育的阵地。
  1965年,继续贯彻中央颁布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幼教事业又重新步入正常发展轨道,全县3班以上的幼儿园已有9所31班,在园幼儿1217人,教职工53人。
  解放17年来,德清县幼教事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受托幼儿逐年增多,幼师队伍不断壮大,师资素质逐步提高,校舍设备日臻完善,为幼教事业开创了良好局面。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幼教事业遭到了摧残,幼儿园有的解散或停办,有的减少了班级,入园幼儿人数急剧下降。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育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1979年12月,为贯彻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劳动局、省总工会、省妇联召开的省托幼工作会议精神,县“革委会”决定成立县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刘钟峰担任组长,魏钦淮(宣传部长)、汤寿林(文教局长)、万阿香(妇联主任)为副组长,县卫生局、农办、计委、商业局、劳动局、民政局、县工会等单位负责同志为组员。在县妇联设立托幼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干部,管理全县托幼工作。
  1980年,国家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幼儿教育更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根据新的形势发展需要,自1981年至1987年,德清县对幼教工作采取的措施是: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城乡幼儿园工作条例》(初稿)和《幼儿教育纲要(试行草案)》,明确培养目标,重视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教学方法以游戏为主要形式,让幼儿动脑、动眼、动嘴、动手,培养孩子求知欲望和兴趣,养成良好习惯,克服小学化、一般化、放羊式的现象。不少幼儿园新建了校舍,扩充了设备,自制玩教具,利用直观游戏的形式进行教学活动,通过做中学、做中教,耳濡目染,丰富幼儿的感性知识,并重视幼儿合理营养,科学安排幼儿生活。
  根据1979年11月省托幼工作会议精神,德清县积极创造条件,办好不范性幼儿园。首先确定已有的德清县中心幼儿园为本县的示范性幼儿园。1984年11月,湖州市在德清县士林乡中心幼儿园召开了全市农村幼教工作座谈会,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该园是一所具有代表性的农村民办幼儿园。同时,与会人员还去洛舍幼儿园参观,并给予了好评。1985年11月,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妇联、省总工会负责同志视察新市幼儿园的保教情况,并拨给10000元作为该园教育基金。
  1979年以后,城乡经济迅速发展,德清县坚持“两条腿走路”的办园方针,实行教育部门办园和工厂、企业、农村集体办园并举。1980年实行分区办学分级管理后,调动了地方和群众办学的积极性。至1987年,公办民办幼儿园已发展到了117所,共293班。同时出现了私人创办的幼儿园。全县幼教事业遍地开花,基本解决了适龄幼儿入园困难的问题。幼儿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为德清县普及小学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节 幼教体制
  1951年创建托幼教育后,幼教经费和人员配备均由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管理,县文教局普教股设幼教专职干部一人,负责幼教工作。嗣后托幼工作由县妇联主管,教育局兼管。1979年12月,县“革委会”成立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在妇联设立办公室,由妇联主任万阿香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专职干部具体管理全县托幼工作。1985年实行分区办学、分级管理后,幼教经费和人员配备均由各级办学主管部门筹措和管理,师资培训与业务辅导由县教育局教研室负责,专业合格考试由县教师进修学校辅导、考核。
  第三节 城镇幼儿园
  1951年9月,开始在城关、新市等完小附设幼儿班。1954年起,城关、新市、武康先后创办单独建制的幼儿园。嗣后,随着形势的发展,除了公办幼儿园扩大招收幼儿外,集体和民办幼儿园逐年增设,受托幼儿人数日益增多。“文化大革命”时期,本县幼教事业遭到挫折。1979年以后,经过整顿,重新进入了健康发展的轨道。至1987年,城镇公办、民办幼儿园已发展到9所60班,在园幼儿2261人。
  第四节 农村幼儿园
  解放初期,德清县农村只有集镇完小才附设幼儿班。1956年,在合作化高潮中,为了解放妇女劳动力,由合作社或互助组举办季节性或常年性性幼儿园(班)。1958—1965年,为了适应当时“大跃进”、“公社化”的需要,社社队队都办起了幼儿园(班),农村幼儿园数急剧增长,同时也出现了大起大落,在三年困难时期几乎全部停办。“文化大革命”时期,农村幼儿园大批解散或停办。1977年以后,又逐步进入了恢复和发展阶段。据统计,1982年全县有农村幼儿园39所,幼儿班59班,在园幼儿1231人,教养员62人(季节性性组织的幼儿班及附设在小学中的学前班、预备班等不包括在内)。以后逐年发展。
  1985—1987年,实行分区办学、分级管理后,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教育的风气,农村在发展中小学的同时,幼儿园教育也得到了迅速发展。
  第四章 小学教育
  第一节 发展概况
  1949年5月,德清县有小学53所,在校学生2638人,教师85人;武康县有小学29所,在校学生1349人,教师69人。当时除城关、新市、武康、上柏等城镇学校仍坚持教学外,农村大部分小学停办。德清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分别接管了全县中、小学,对教师采取包下来的政策,使教职工安于职守,很快恢复了学校工作秩序。至1950年上半年,农村小学陆续复校,原有保校一律改称初级小学;城镇小学在6个班级以上、乡村小学在4个班级以上者,统称完全小学。同时改革旧教育制度,实行学校向工农开门的办学方针,提高了学生的入学率。
  1950年6月,德清县召开首届文代会,并建立乡校和乡分校,乡校校长负责全乡教育工作。
  1950年,德清县有公立完小7所、公办民助完小1所、私立完小2所、乡校13所、乡分校和初小127所(含民办初小71所),共计150所173班,在校学生6148人,教师219人,入学儿童占全县学龄儿童的30.74%。全县的教育发展不平衡,城镇的人学率高于农村。县属5个行政区亦不同,学龄儿童入学率新市区为45%,洛舍区和下舍区为30%,双马区为25%(土改后并入下舍区),城关区为15%。由此可见,尚有很多地区没有设立学校。
  1950年以后,本县农村小学采取了民办公助的办法,巩固和发展了农村小学教育。
  1951年10月,德清县文教科先后接管了受外资津贴的新市镇天主堂所办的私立若瑟小学和耶稣堂办的私立之江小学,改为民办;翌年,改为公立新市第三完全小学、新市第四完全小学。
  1952年,德清全县已有完小10所、乡校26所、村校129所,共165校241班,在校学生10981人,教职工314人。
  武康县共有区校4所、乡校9所、村校57所,共70校112班,在校学生4207人,教职工139人。
  是年,武康县人民政府接管了黄郛创办的私立莫干小学。
  1953年以后,按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贯彻“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方针,小学教育由恢复发展而进入整顿阶段,对小学加以切实整顿、巩固和适当控制,停止盲目冒进,并停止春季招生,一律改为秋季招生。以后县委又发出通知,学校应以教学为中心工作,不得任意抽调教师参加其他工作,以纠正学校中的忙乱现象。与此同时,组织教师学习苏联教育理论,开展教研活动,加强教师的政治、业务、文化学习,提高师资素质,进一步改革教育,提高小学教育质量。
  1956年,继续贯彻执行省教育厅的指示,积极开展民办教育,为普及小学教育创办条件,德清全县农村办小学已有172所,民办教师187人。同时在城乡(镇)中心完小试行二部制。是年,整编教师队伍,对一部分文化水平低、业务能力差、有病残的教师和违法乱纪者,作了安排和处理。
  1957年,毛泽东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个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各级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体育锻炼,纠正过去重视知识教育,忽视思想教育的偏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德清县有小学172所,共291班,在校学生12345人,教职工373人;武康县有小学86所,共145班,在校学生6077人,教职工187人。并先后修建、扩建、新建大批中小学校舍,充实教具、教学仪器和体育运动等设备,改善办学条件。
  1958年下半年,德清、武康两县合并后,调整全县学校布局,并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快普及小学教育的步伐,但由于受“大跃进”中“左”的思潮影响,盲目发展,超越了客观实际。至1962年上半年,小学已发展到306所,小学生数达到17738人,为解放初的4.5倍,教师队伍也随之壮大到793人(其中增加了一部分民办教师)。同时为了发展中学教育,不少完小采取“戴帽子”形式,先后附设初中班,实行半工半读。各级学校普遍开展勤工俭学、勤俭办学活动,办起小型工厂(车间)和农、林、畜牧三场。
  1961年下半年起,为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德清县根据省下达的新编制标准(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德清县小学教职工数控制指标为519人),对全县小学开始调整,把部分农村公办初小转为民办,同时对公办教师进行了精简压编,并处退超龄学生1340名,支援农业第一线,基本上纠正了盲目发展所造成的混乱现象。
  1964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两种劳动制度和两种教育制度”的指示,提倡多种形式办学,在农村发展简易小学(耕、读小学)396所(班),形式多样,有半日制、巡回制、早班、午班、傍晚班和夜班,因地因时制宜,适合农村特点,深受群众欢迎。全县学龄儿童入学人数猛增到32358人,普及率达到75.3%。
  是年,县人民委员会发布《关于落实民办小学经费工作的通知》,指出:“国家办学和人民群众办学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两条腿走路,。”安排好民办小学的经费是巩固民办小学的重要前提之一。农村经费收入比较集中,一年只有几次,如果不是有计划地安排使用,难免周转不灵,教师拿不到工资,会影响教师生活和学校的巩固。要求各公社本着“谁上学,谁出钱;谁办学,谁筹款”和勤俭办学的原则,落实民办小学经费,积极做好三项工作:
  1.在公社党委领导下,通过群众讨论,由各生产队合理分担经费。
  2.加强民办小学经费管理,力求专款专用,合理计划使用。
  3·做好经费收缴工作,提高干部对民办教育的认识,对民办小学经费进行统筹安排。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大部分师生参加“战斗队”、“造反派”组织,“停课闹革命”,学校处于混乱状态,农村简易小学全部停办。至1967年下半年,号召“复课闹革命”。
  1968年初,“工宣队”进驻城镇完小,农村小学由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实行开门办学。翌年,县“革委会”通知城镇中小学下放工厂办;农村公办小学一律下放到大队办,公办教师回队任教,教师的工资改为记工分加补贴。这使小学教育受到严重破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开展了“揭、批、查”运动,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并通过整顿校风校纪,建立了新的教育秩序,使小学教育事业得到恢复和发展。
  1978年以后,德清县着重办好重点小学,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全县开展各科教研活动和教学改革,狠抓“双基”落实。县、社两级小学,每学期进行统考。
  1980年9月,县教育局通知各校必须认真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并停止县、社两级小学统考,规定学校不得搞突击考试,各校升学考试不排名次,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睡眠和体育活动时间。
  1981—1983年,通过各方面集资3691675元(其中教育经费拨款2123241元,占57.51%;县地方财力投资541000元,占14.65%;乡村集资756267元,占20.49%;勤工俭学收入271167元,占7.35%),全县新建、拆建和维修了中小学校舍共71936.80平方米。1983年,召开县普教会议以后,出现了乡、村自力更生,修建校舍的热潮。至次年底,全县29个乡镇集资修建校舍共14744平方米,基本解决了全县农村小学的危房问题,保证了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德清县在教学改革中,探索“三算(笔算、珠算、口算)”结合教学的方法和经验,取得成果,受到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的重视,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研究人员和教师代表前来德清县参观研究,并肯定了成绩。《文汇报》登载了《德清县推广三算教学》的报道,中国新闻电影制片厂拍摄了纪录片《珠算故乡》。
  全县实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和扫除文盲,各乡(镇)制定规划,落实措施:(1)乡(镇)领导干部亲自负责管理,实行“三教”(普教、幼教、成教)一起抓;(2)重视智力投资,努力改善办学条件;(3)对教师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4)拟订《乡规民约》,规定15周岁以下儿童都要读满小学五年,否则要缴纳扫盲经费,到结婚年龄不准办理登记手续。
  1984年12月,省、市普教验收工作队来德清县进行普及初等教育抽样验收。验收结果为:(一)学龄儿童入学率:学龄儿童总数23443人,已入学共23229人,入学率99.09%;(二)旧生巩固率:1984年学生数29676人,流生187人,巩固率为99.37%;(三)毕业率:毕业生数7293人,毕业人数7152人,毕业率为98.07%;(四)12—15周岁普及率:总人数为29877人,小学毕业人数23988人,结业481人,仍在校就读的2781人,普及率为93.90%。验收通过后,德清县成为基本上普及初等教育县。
  1985年,全县各乡村又新建了中小学校舍共20800平方米,改善了农村办学条件,提高了教师待遇。全县共有小学301所,在校学生23285人,教职工1200人(含民办教师539人),当年小学毕业生为6580人。
  1986年,全县开始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取消小学升初中的入学考试,试行小学毕业按地区就近升入初中的办法。
  1987年下半年,首次开展了中小学教师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私立之江小学
  德清县第一所教会办的私立小学,创建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美国基督教会资助,在新市镇东栅耶稣堂西侧兴建校舍一幢占地6亩。中华基督教会牧师张葆常主持校政。次年,入学学生增多,教友裘德生师母捐资扩建礼堂、寝室、厨房,招收住校生。学校经费来源于教友捐助和学生的学杂费收入。学校由于师资和设备条件较好,入学者颇众。
  民国十七年(1928)因经费困难曾一度停办。至民国二十三年(1934),教友程蓉轩等力筹复校,并扩充了校舍设备,开辟了运动场地和蔬菜种植试验园地。
  民国二十六年(1937)抗日战争爆发后,学校停办。后由钱翼民等创办新市中学,以之江小学为校舍。11月9日,日军侵入新市,进行了血腥大屠杀,学校解散。抗战胜利后,由上海张天培牧师发起复校,推选李勉斋主持校政,嗣后又由吴破我牧师主政。
  新中国成立后,改为民办。1951年由县文教科接管。翌年,改名新市镇第四完全小学。至1953年,与新市镇中心小学合并为高年级分部。
  该校建校50多年,历史悠久,知名度高,为当地培育了不少人才,就业于沪、杭各地,其中颇多有成就者。
  私立若瑟小学
  民国三十七年(1948)春,湖州天主教区神父陆凯(爱尔兰人)与教友李善祥、何慎独等,在新市镇十景塘兴建了若瑟小学、露加诊所(今德清县第三人民医院)两层楼房各一幢,规模较大,设备完善。小学聘请教友王本良任校长,有专职教师9人,学生228人,其中教友子女占多数,宗教色彩浓厚。学校经费来源,除学杂费收入外,主要由教区(外资)津贴。学校课程设置,除按照小学课程规定外,增加宗教课,师生每周必须参加听主教布道、礼拜、祈祷。
  1951年10月,县政府文教科接管了学校,改为民办。次年改为新市镇第三完全小学(公立),委派沈兰先任校长。为了肃清宗教思想影响,对全校师生加强了政治思想教育。至1958年撤销,学生并入新市镇第二完全小学,该校前后办学10年。
  第二节 学制课程
  解放初期,根据“维持原状、逐步改造”的方针,对旧教育进行新民主主义改造,取消国民党反动政府设置的“党义”、“公民”等反动课程和封建奴化教材内容,增设政治课。小学修业年限,沿袭“四二制”初高二级分段(初4高2)。下表为1950年小学课程设置情况。
  1952年,根据省文教厅颁发《关于发展初等教育的指示》,德清县、武康县试行小学五年一贯制,并改革了课程设置。小学开设语文(阅读、说话、作文、语法),算术(算术、珠算)、自然(自然、卫生常识)、历史、地理、体育、图画(图画、剪贴)、音乐等8门课程。每周教学时数:一年级24教时,二年级25教时,三年级26教时,四、五年级各28教时;每堂课的教学时间为45分钟。至1954年,五年制暂停推行,仍沿用“四二”制。
  1953年,组织教师学习苏联教育经验,改革课堂教学方法,并废除百分制记分法,推行五级分制记分法,实行教育改革,以提高教育质量。
  1955年,为加强劳动教育和体育,增设手工劳动课,并规定每周课外活动时间。
  1957年,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是年夏,德清县委指示各校对不能升学的中小学毕业生,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安排他们积极参加农业生产劳动。
  1958年,为了贯彻“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工作方针,小学广泛开展勤俭办学、勤工俭学活动,各校大办工厂、大办农场,并把生产劳动正式列入教学计划,增加农业常识课。但由于师生参加社会活动和生产劳动时间过多,打乱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影响了教学质量。
  1959年,县文教局研究决定,以城关镇一小、新市镇一小和千秋、上柏、莫干、三桥、洛舍、雷甸、禹越、干山、二都乡中心小学等12校为大力改革教学,提高质量的试点学校,并先以城关镇一小、千秋完小、下舍完小3校试行五年一贯制。
  1960年,德清县根据省教育厅颁发的《全日制小学教学计划》,实行教学计划改革,全年学习时间城市小学为41周(其中上课时间37周),农村小学为40周(其中上课时间36周,每学期放农忙假1周),每年放假时间为9周。是年5月,县文教局通知各小学,自下半年起试行新学制,将现行的全日制小学六年制改为五年制,一年级新生普遍实行五年一贯制,现有小学在校学生分别缩短学习年限一年到半年。但部分学校由于条件不足,仍维持原状。
  1963年,根据中共中央颁发的《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对小学教学、生产劳动时间和假期,又做作了具体安排:一、二、三年级全年教学时间为9.5个月,四、五年级为9个月,四年级以上学生每学期参加生产劳动15天;暑假及寒假共2.5个月。
  1964年,农村大力发展简易小学,学制4年,通过学习要求学生的语文、算术基本达到全日制初级小学四年级水平。课程开设周会、语文、算术、农业常识等4门。
  1966年以后,实行开门办学,各校改变课程设置,以“阶级斗争”为主要教学内容,开设语文、军体、劳动等课,取消历史、地理、音乐、美术课,打乱了教学计划。
  1981年,全县各校开始实施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全年教学时间上课36周,复习考试4周,机动2周。下表为各年级每周各科教学时间和课外活动的安排。
  1983年,经县政府批准,城关镇一小、二小和新市、千秋、三桥、莫干、上柏、勾里、钟管、洛舍等乡镇中心小学共10所小学,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实行六年制。
  1985年3月,县教育局通知,全县小学统一由六年制改为五年制,结果未实行。同年9月,从1985年起招收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全部实行六年制。
  第三节 学校管理
  解放初期,德清县公立小学的设置变革、停办均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各校校长由县政府任免,教职员由县文教科调派,并规定完全小学由县领导,由区指导,初级小学由区领导。
  1950—1951年,实行土地改革后,德清县原5个区合并为城关、新市、洛舍、下舍等4个行政区(含30个乡镇),武康县划分为城郊、莫干、三桥、上柏等4个行政区(含25个乡),设区校、乡(镇)校和村校,区中心小学校长兼承担辅导任务。
  1951年开始,普建乡校制,在中心辅导区下设15个乡辅导区,建立了两级辅导制。
  辅导工作以业务工作为主,同时结合社教和文化工作。辅导方式采用会议、个别辅导、教学观摩、专题报告等各种方式进行,并传达上级指示,汇报各校情况。
  1956年,实行农业合作化,撤区并乡,撤销区中心小学,设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在当地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校行政、教育工作,兼任村校的辅导工作。乡(镇)中心小学班级较多、规模较大的学校,设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协助校长管理学校工作。
  1957年,开展“整风反右”政治运动后,为了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县人民委员会委派党员干部担任中心小学校长。
  1958年,德清县、武康县合并后,建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农村小学的领导体制作了调整,设公社中心小学、大队小学。公社中心小学受公社和所在大队双重领导,大队小学由大队领导,城镇小学受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镇人民委员会双重领导。下半年,城镇完小建立了党支部,学校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经党支部讨论决定后方可施行;校长的职责是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全校行政、教学和思想政治教育各方面的工作,团结全体教师完成教育计划。
  1963年以后,全县公办全日制小学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小学校长、教导主任和教师的任、免、调、处由县人民委员会负责处理。
  1969年,农村小学下放到大队,建立“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简称“贫管会”)管理学校;公办教师回队任教,实行工分加补贴的计酬方法。城镇小学由工厂接办,组织“工人阶级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工宣队”)进驻学校,学校管理体制被打乱。
  1979年以后,学校逐步恢复原来的管理体制。根据中央修订公布的《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小学实行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
  1983年,全县各乡镇实行“三教”一起抓的政策,由乡(镇)中心学校领导分1负责。
  1984年,乡(镇)中心学校实行学籍管理制度,对全乡(镇)的学龄儿童数及在学校各年级的学生数、毕业生数、流生数进行统计填册存档。
  1985年以后,实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学校实行分级管理。全县各乡镇成立了教育管理委员会,管理所属学校,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农职业高中、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为县直属学校,由县教委直接管理。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师资培训、业务指导和教学研究等工作。
  第五章 中学教育
  第一节 发展概况
  民国初期,德消县无中等学校的设置,学生升学均须报考杭、嘉、湖等地中学就读。民国二十六年(1937)秋,黄郛夫人沈景云创办私立莫干临时中学,校址在莫干山白云山馆,邀请知名人士任教,入学学生90余人。12月,日军占领武康,窜犯庾村,学校停办。同年,德清余不镇蔡子良创办清溪补习中学,新市镇钱翼民创办新市中学,不久该两校因日军进驻停办。民国二十七年(1938)莫干临时中学恢学恢复,增至190余人,因日军屡次入侵莫干山,学校处境艰险。民国二十八年(1939)由武康县政府接办,改为武康县战时初中补习学校(简称战时中学),县长吴永山兼任校长,迁校后坞。嗣后,学校几经易名,校址多次迁移,至1944年,改制为武康县简易师范学校,由杜颂南、魏宇澄先后任校长,此为德清县中等学校之创始。同年,德清县创办了简易师范学校,校址在西门外保宁寺(梅坞寺),校长徐宗楷,后由冯京、李一航继任。
  解放前,德清县、武康县仅有简易师范学校2所,在校学生202人,教职员31人。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接管了中小学,将原武康县简易师范学校改为武康县立初级中学,德清县简易师范学校改为德清县立初级中学,通过整顿改革,建立了新的教育体制。学校贯彻“向工农开门”的办学方针设置了人民助学金,并不断扩大中学生减免费比例,帮助贫困的劳动人民子弟解决学习中经济困难问题,工农子女入学率逐年增长。
  1952年,两县已有初中2所,学生603人,教职工94人。
  1953年,在整顿、巩固的基础上,各校逐步发展,政府增加了教育事业的投资,新建、扩建了校舍,增设了班级,扩充了招生名额。
  1954年,武康、德清两县提出中小学加强劳动生产教育,为实现过渡时期总路线服务。1957年,德清新市市初级师范学校撤销,改为德清第二初中。
  1958年认德清县、武康县合并后,实施“合理布局,统筹安排,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方针,德清一中增设高中班,改为完中,校址在城关镇,武康中学改为德清县第二初级中学,校址在武康,原德消第二初中改为德清县第三初级中学,校址在新市镇。同时,在城关、洛舍、莫干、下舍等公社设置41所初级中学。据统计全县已发展到初中39个班,高中3个班,在校学生1596人,教职工100人。是年,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学校实行勤工俭学活动,办起了农、林、牧三场和校办工厂(车间)。当时不适当地强调政治运动和劳动生产活动,减少了教学时间,影响了教学质量。
  在1958年“大跃进”时期,中小学出现了超速度发展,至1959年已有普通中学7所,在校学生达到2193人。
  1961年以后,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工作方针,使学校教育更好地为经济基础服务。县委研究决定压缩劳力,支援农业第一线,采取了调整全县中小学、精简教职工、处退超龄学生等措施。经过调整,将原有10所中等学校(含师范、中技学校),停并为5所(包括中技学校1所);原有农业中学9所,停办6所;处退超龄学生1025名,其中普通中学499名,师范37名,中技112名,农中377名;精简教职工共154人。
  与此同时,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保证学生教师身体健康的紧急通知》,合理安排师生工作、学习、劳动、休息的时间,做到劳逸结合,有张有弛;中学的工作重点是总结经验,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着重抓巩固工作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1964年,将第二中学转为半农半读性质的学校,作为德清县第一所半农半读试点学校,改制后,除原有班级仍按普通中学教育外,招收的新生实施半农半读教育计划。学生在全县范围内招收,面向农村,为农业生产服务,培训初级农业技术管理人才,学制3年。学校改制后设施略有变更。
  1966年5月开始,“文化大革命”的风暴席卷全县,学校师生“停课闹革命”,组织“红卫兵”造反派,成立“战斗队”四出串联,学校陷于混乱状态,部分学校的校舍、设备遭到破坏,十年浩劫,损失惨重。
  1968年,实行“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全县办起了“五七”中学26所,共136个班。城镇完小采取“戴帽子”形式附设初中班,部分厂矿企业和公社甚至办起了大学。中学生人数猛增到6100多名。由于比例失调,校舍、设备、师资条件不相适应,加上不少老教师被停职检查,大量小学骨干教师抽调到中学任教,民办教师大量增加,导致学校教育质量严重下降。
  1971年,德清二中、德清三中两校均增设高中班,改为完全中学。
  1975年,中央提出“教育战线学大寨”的号召后,各大队所办的完全小学附设初中班、初中附设高中班发展到新高峰。
  1976年,高中实行全县统一招生考试,学生分别就近入县属3所完中和城关中学就学。
  1978年,党的十一届二中全会以后,对教育事业进行了全面整顿,恢复了正常教学秩序。12月,县文教局发出通知,要求各中学遵照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抓紧抓好抓纲治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水平,使教育适应新时期总任务的需要。
  1980年,继续贯彻以调整为中心的“八字方针”,从实际出发,调整及整顿初中,控制高中,合理安排,统一规划。对社办“五七”中学和农业中学进行了整顿、巩固工作,根据办学条件保留或撤并了部分校(班)。撤销了小学“戴帽”的初中班,学生并人就近中学。各校修建校舍,充实了师资,增加了设备。是年4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德清第一中学成为省重点中学。
  1981—1983年,先后撤销了一、二、三中举办的历届毕业生高考复习班(简称历复班),坚持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方针和面向全体学生的办学思想,保证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1982年,县教育局决定,在洛舍、莫干、城关、上柏、钟管、勾里、高林、二都等8所初级中学建立农村实验中心,三桥初中为农村示范初中。
  1985年,县政府决定并呈报省教育厅批准,原社办城关中学改为德清县第四完全中学。
  1987年,已有初级中学25所,县属完全中学4所,共296个班(其中高中39个班),在校学生13538人。自解放后至1987年,累计初中毕业生28799人,高中毕业生13076人,为大专院校及中专、中技(学校)输送合格新生2595人,同时为各行各业输送了大批后备军。自1987年开始,各校进一步加强思3想政治工作,学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进展,师资素质、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第二节 学制课程
  新中国成立后,普通中学学制沿袭“三三制”(初、高中修业年限均为三年);课程设置方面,取消了旧中学的“党义”、公民、军训、童军等课程,在各年级开设了政治课,其他学科沿用旧教材,内容作了删改。
  1951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了改革学制的决定。
  同年10月,浙汀省人民政府颁布全省各级学校改行新学制的实施方案,规定普通中学学制仍为“三三”分段,初级中学设置的课程有政治、语文、数学(算术、代数、平面几何)、自然(植物、动物、达尔文学说基础、生理卫生)、化学、物理、历史(本国史、外国史)、地理(本国地理、外国地理)、外语、体育、音乐、美术等科目。
  1953年8月,遵照部颁《中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课程设置略有更改:自然改为生物;增设卫生常识课和中国革命常识课;每周教学时数第一学年为30学时,第二、三学年为32学时,总时数3352学时;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国统编教材。同时,根据《中学暂行规程》,实施“四育”(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教育。
  1954年,停止春季招生,并规定初中不设外语课。1956—1957年,中学语文改为文学、汉语两科,重新开设外语(俄语)课,并在第三学年增设农业基础知识课。
  1958年,确定德清一中为缩短学制试点单位,实行五年制(初三高二)。至1963年,遵照省教育厅通知,试点中学学制仍转为六年制,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如下表。
  1958—1964年,创办农业中学和半农半读的中等农业学校,这是两种新型学校,上级教育部门对它们的教学计划没有作统一规定。德清县根据它们的师资条件和设备情况,从实际出发,规定了其暂行学制、课程和教学计划。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学制被打乱,部分中学试行“二二制”(初、高中均为两年)。开设课程以阶级斗争为主课,设政治、语文、数学、工农业基础知识、军训等科,政治与语文的主要内容是学习毛泽东著作。
  1978年,各中学的学制五年制与六年制并存。是年,县文教局组织教师在假期集体备课,学习教学大纲,钻研教材,研究改进教学方法。
  1981年,遵照浙江省教育厅的规定,中学学制改为六年。德清县三所完中实行高中三年制,高中一年级新生按照新教学计划授课。至1984年,中学一律改为六年制,执行新教学计划。
  第三节 教学工作
  解放初,中学课堂教学方法沿用旧的注入式,教师讲得多,学生思考练习少,每节课的教学时间30—60分钟不等,星期六下午为学生集体活动时间。
  1953年开始,学校普遍开展学习苏联凯洛夫《教育学》活动,改革课堂教学方法,按照教育五项原则(直观性、系统性、巩固性、量力性、自觉积极性的原则)、五个课堂教学环节(组织教学、复习检查、讲授新课、巩固练习、布置作业)进行教学,每节课教学时间为45分钟。同时,废除百分制记分法,实施五级分制记分法,并建立教师备课、批改、课外辅导等制度。
  对学生成绩的考查考核办法,以期中、期末考试为主,课堂提问与作业练习作为平时成绩;毕业总评分以毕业考试的成绩为主,以各学年评分作参考。思想品德等第分甲、乙、丙、工四级,并附写评语。
  1958年,贯彻执行“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学校开展了勤工俭学。由于师生参加劳动的时间过多,影响了正常教学秩序,学生成绩有所下降。
  1962年,修订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调整劳动时间,并重新采用百分制记分法。
  1964年开始,各校普遍推行精讲多练、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重视讲练结合,落实“双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训练)教学,并强调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和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教育质量有了提高。
  1965年,贯彻毛泽东“七三”指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倡少而精、启发式教学,要求教师反复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课堂教学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解决关键。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各中学处于混乱状态,提倡“开门办学”,各科教学以毛泽东的有关著作为主要内容。
  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拨乱反正,恢复了学校教学正常秩序,县重新成立了招生委员会,恢复了招生考试制度。
  1978年起,县恢复教学研究组织机构,成立教研室,配备教研员,各校建立各科教研组,组织教师集体备课,开展听课、观摩、评议等活动,并实施教学质量检查。自下半年起,实行中小学各科期末统一考试,由县统一命题,按照各校学生考试平均得分排列名次,以便于检查各校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学效果。
  1979年起,县文教局要求各校班主任做好如下工作:1.负责做好班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学生在德、智、体几方面都得到发展;2.经常与科任教师联系,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学好各门功课;3.关心学生的生活和身体健康,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4.组织、领导班委会工作,指导班级共青团活动;5.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指导学生课外活动;6.与学生家庭和社会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1980年以后,针对普教的实际情况,提出必须“办好小学,加强初中,提高高中”,并重视改进课堂教学,重视两个渠道并举,开展课内课外、校内校外教学活动。各中学普遍组织课外兴趣小组,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兴趣爱好、个性特长,动员他们参加自己喜爱的小组,各小组在教师的指导下,定时开展活动。
  1983年,纠正各校单纯追求升学率的错误思想,废止突击考试,县不组织统考,不排名次,减轻学生课业的负担,保证学生睡眠、休息和体育活动的时间。
  1985年,各中学在加强基础知识教学的同时,把科技、气象、乐器、舞蹈、美术、摄影、园艺、创作等课外小组活动改称为第二课堂,使学生在德、智、体、美方面都得到充分发展,成为符合“四化”要求、具有开拓精神的人才。
  1987年以后,各校加强以“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思想品德和政治教育,结合各科教学及学校各项活动,注重实效,并要求教师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四节 学校管理体制
  解放初期,各中学由县政府指派负责人,负责行政和教育领导二工二作。
  1950年以后,建立民主集中的领导体制,组织校务委员会(简称校委会)、学生会。校委会主任委员由专员公署委派,管理学校教育行政工作;教导主任和总务主任各1人,由校委会推选,分别负责教导、总务工作。各中学先后成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学校基层教育工会等群众组织,配合学校行政领导,开展思想教育、文体活动和卫生工作。
  1952年,中学实行校长制,设正、副校长,由省政府任免,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由省文教厅任免。
  1953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中等学校行政负责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学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均由省教育厅任免。
  1954年开始,各中学配备党员干部,担任校长、副校长,人员由县委研究决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并在教职工中发展党员,开始建党工作。
  1960年,县属二所中学相继成立党支部,设支部书记,校长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1963年3月,省教育厅颁发《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对中学的管理体制作了明确规定:
  (1)中学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在当地党委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全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领导教学工作和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和组织师生参加生产劳动;关心教师、学生、职工的生活和健康;管理学校的人事工作;管理学校的校舍、设备和经费。
  (2)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分别协助校长领导教学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和生产劳动、总务工作。
  (3)学校重要事务通过校务会议讨论决定,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由党支部书记、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教育工会主)席、共青团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及教师代表等组成。
  (4)党支部对学校行政工作负保证和监督之责,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议,保证实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示;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学校共青团、学生会、教育工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教育党员团结群众,正确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学校领导班子和党、团、工会组织均瘫痪,成立“革命领导小组”管理学校,取消了一切规章制度,学校管理体制遭到破坏。
  1978年以后,逐步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的管理体制,并进一步加强。9月,教育部颁发《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规定中学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翌年,各中学党政分设,分工负责,学校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支部讨论决定。校长作为学校行政负责人,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和党支部的决议;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工作和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和师生学工、学农、学军活动;办好校办工厂、农场;管理教师、学生、职工的生活,注意保护他们的健康;管理学校的校舍、设备和经费,努力改善教学条件。学校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加强教育革命的领导,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不断提高教育质量;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的建设工作,教育党员团结群众,在学校工作中起模范作用;领导学校共青团、学生会、教育工会和其他群众组织的工作;关心群众生活;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中学建立校长领导下的校务会议,讨论贯彻上级指示、学校党支部决议及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
  1982年,团县委决定,原一、二、二中团总支改建为团委。
  1984年,中等学校分县办和乡办,实行分级管理,乡办中学由乡党委和县教育行政部门双重领导。
  第六章 中等专业(技术)教育
  第一节 师范教育
  解放初,德清县人民政府接管了国民党政府主办的两所简易师范学校,改为普通中学。
  1951年开始,随着中小学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培养和提高师资被列入重点工作,先后建立了省、专区、县、学校四级师资培训网,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在职教师进修,提高文化、业务水平。同时创办师范学校,培养合格的小学教师。
  德清县初级师范学校
  根据省文教厅决定,1951年9月建立了德清初级师范学校(简称德清初师)。校址在新市镇,校舍新建,设4个班,招收吴兴、长兴、桐乡、崇德、安吉、孝丰、德清、武康等8县新生195名。学制三年,开设政治、语文、算术、中国历史、中国地理、教育学、音乐、体育、美工等课程。教职工20人。
  1952年,初师扩充到8个班,在校学生403人。
  1954年,首届初师学生毕业,分配到各小学任教。是年,海宁初师并入德清初师,同时学校附设速成师范班,招收初中毕业生及失学青年45名,学制一年。
  1955年,学校先后举办两届小学教师轮训班,培训学员100余名,培训时间为1年。
  1956年,临安初师小教轮训班并入德清初师,同时附设初中2个班,招收高小毕业生100人。至1957年,初师停办,改制为德清县第二初级中学。
  该校办学6年,培养了小学师资900余人,分配到全省10多个县小学任教,充实了教师队伍,其中大多数成为教育系统的骨干。
  德清师范学校
  属中等师范学校。创办于1959年9月,校址在城关镇北门外。县财政拨款8.715万元,新建教室、礼堂、宿舍,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1960年又投资5.9万元,新建二层教学大楼1幢。开办伊始,招收初中毕业生112名,设2个班。次年,续招新生100余名,学生中65%来自农村,自带粮食来校就读。
  1961年,部分农村学生流失,在校学生191名,设4个班,学制三年,按照教育部颁发《师范学校暂行规程(草案)》设置语文及语文教学法、算术及算术教学法、成教、几何、三角、物理、化学、达尔文理论基础、自然教材教法、地理及地理教学法、历史及历史教学法、社会科学基本知识、心理学、学校卫生、体育及体育教学法、音乐及音乐教学法、美术及美术教学法、参观实习等课程。
  学校附设函授部,吸收未达普师毕业程度的在职小学教师参加学习,并定期集中当面授课和进行各科教学辅导。学习科目有普师语文(包括阅读和写作)、文学基础知识、汉语基础知识、小学语文教材教法、普师数学(包括算术、代数、儿何)、小学算术教材教法、毛泽东文艺思想等,采取单科学习,分科结业,循序渐进的办法。函授部有专职教师3人,兼职教师3人。
  1962年,贯彻执行省委“精简编制,压缩劳力,支援农业第一线”的指示,县委决定停办师范学校,并呈报省教育厅批准,将应届毕业班学生分配到小学任教,二年级学生部分转入湖州师范继续学习,部分择优分配到村校作为民办教师顶替现有代课教师,其余动员回乡参加农业生产或到生产队任会计。
  函授部单独设立,改名德清县中师函授辅导站,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办。
  德清县教师进修学校
  学校坐落在城关镇北门外百凉山麓,于1979年春开始筹建。校舍未落成前,借城关公社举办英语培训班2期,任课教师2人,培训学员74人,结业后由县文教局分配各校任教,解决了初中外语教师缺乏无法开课的困难。
  新建校舍占地9.7亩,建筑面积3123.5平方米(包括原来德清师范学校二层教学大楼1幢)。教职工24人,其中专任教师12人。开学初期,举办湖州州师范学校德清班,招收民办教师50人,学员来自德清、安吉、长兴3县。
  1980年以后,先后举办学校行政领导培训班,小学教师、民师、幼师及职工、农技等师资培训班,培训时间各有长短,由学习内容和任务而定。
  学校附设函授部,自1980年至1987年,先后招收中师函授生671人,并担负高等师范院校函授辅导任务。
  1983年,学校成立党支部。
  1985年,经湖州市人民政府考核验收合格,成为在省教育厅备案的县级教师进修学校。
  1986年至1987年,举办二年制师范班,招收湖州市城区、郊区、德清学员45人,同时开设小学音乐教师、教导主任、行政管理培训班,并设中师自学考试辅导班和教师合格考试辅导班。
  1986年起,学校重视培养多种能力,以适应教育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的要求,在民师班组织电子技术、缝纫等7个第二课堂活动小组,发展学员特长,为教育改革创造条件。
  自创办以来,已培训小学行政人员、各级教师2374人,中师函授毕业生671人,高师函授毕业生39人,为提高师资素质发挥了作用。(该校举办各种培训班,详见第十一章 “教师队伍”。)
  第二节 职业(技术)教育
  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含农业、职业、技工学校),主要任务是为农业、工矿业等培养中级或初级技术人员和有文化、有技术的后备力量,并承担职工、干部的培训,开展咨询服务和技术推广,对促进经济发展和“四化”建设起着重要作用。
  农业中学
  20世纪50年代创办起来的农业中学是一种新型学校,它从有利于农业生产,便于入学出发,贯彻因地制宜原则。
  1958年,全县相继创办了农业中学8所,入学人数327人。招生对象为高小毕业生和具有相当文化程度的农村青少年,以培养初级农业技术人才为目标,学制三年。其中出现了办得较好的农业中学,如雷甸公社农业中学。该校校址在下高桥大队,招收高小毕业生30名。设置有政治、文化、农技3门课程,专任教师(兼教文化课)1人,技术指导员2人。在文化学习上采取平时多学、忙时少学,大忙时机动,生产学习两不误的方法,在生产上贯彻边学边做、学以致用的原则。学校共有水稻田15亩、地8亩,兼办畜牧场,引进良种,搞尖端试验。该校因陋就简,白手起家,通过师生一年的努力,获得思想、学习、生产三丰收,被评为全县农业中学的一面红旗。
  1959年,全县农业中学一哄而起,各公社纷纷创办农中,甚至有的生产大队也办了农中。由于发展较快,大部分农中办学条件差,学生流失情况严重,以致部分学校不得不停办。到1960年,仅剩农中9所,在校学生444人。
  1965年,又试办农业中学12所,入学学生345人,教职工20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各农中先后停办。
  半工半读职业学校
  1964年,按照中央和浙江省关于逐步推行两种教育制度的指示精神,县人民委员会研究决定,根据本县实际情况,试办半工半读职业学校。至1965年创办了6所,招收高小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青少年305人,有教职工20人(其中专职教师12人)。学校的任务是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技术知识、身体健康的全面发展的新型劳动者,同时促进生产技术发展。学生一面参加生产技术劳动,一面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减轻国家和家庭负担。课程设置政治、文化、技术3门,学制一至三年。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半工半读职业学校停办。
  农业蚕桑畜牧学校
  属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创办于1959年,以培养又红又专的农业、蚕桑、畜牧中等技术人才。教职工11人。校址在千秋公社原武康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后迁至二都公社兴龙生产队,借用民房、庙宇作教室、宿舍。招收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社会青年125名,分设3个专业班,附设三场,占地面积22亩,后增至60亩,学生人数增至179名。
  1960年,自力更生,新建校舍5间,学校规模逐渐扩大。至1961年,奉令停办,校舍、设备移交五龙大队新安江移民生产队。学生分配到农业第一线,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输送了一批骨干。
  德清县农业中等技术学校
  1964年,创办农业中等技术学校,校址在东门外。招收初中毕业生50名,培养农业、畜牧中等技术人才。至1966年停办。
  “文化大革命”时期,中等专业教育中止,致使中等教育结构单一化,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对人才的多方面需要严重脱节。至1978年以后,开始实行中等教育结构改革,适应“四化”需要的各种类型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
  德清县卫生学校
  1978年1月县卫生局主办。后改名为德清县卫生进修学校。校址在新市镇。有专任教师5人,兼任教师3人。主要任务是培训卫生系统的人才,提高医疗工作技术水平,培训方法分岗前和轮训两类。至1985年底,先后举办基础医学、医疗专业、赤脚医生、医政管理等培训班26期,培训1300余人次。
  德清县技工学校
  创办于1979年。开办伊始因无校舍,暂借城关东门外茧站上课。开设丝织、机修、烹饪3个专业班,招收城镇待业青年(高中毕业生或同等程度),经过考试,择优录取新生143人,学制三年,有教职三下23人(其中在编教师17人,专业教师另聘)。翌年,学校迁入西门外施家园原冷库招待所。
  1980年,增设丝织专业2班,入学学生78名;另招收汽车驾驶专业学生9名(委托长兴驾驶技校培训)。新建教工宿舍3层大楼1幢。学校占地面积9958平方米,建筑面积5985平方米。并附设实验工厂,新建厂房,有3个车间。有教职工30余人。该校属县劳动局领导(至1985年划归县教委领导)。
  技工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为新建、扩建企业培养新技术工人,解决企事业单位人员上的补充和需要。
  1981—1984年,先后开设化纤、服装、电子、造纸等专业班。学制高中为两年,初中为三年。通过专业实习,考核成绩及格者准予毕业,由县劳动局统一分配。
  建校以来,各专业班毕业生达400余人,为德清县工商、财贸系统输送了一批合格技术青工。
  学校同时担负着辅导厂矿企业青年职工补习初中文化课的任务,自1982年至1983年,先后轮训300余人。为了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让他们掌握各种专业技术知识,举办了阅读、创作、烹饪、机修等课外学习小组。学校图书室藏书颇丰,管理完善。
  德清县农职业高级中学
  1984年,县政府研究决定,创办农职业高级中学1所,以培养乡镇企业现代化管理和技术人才。由县专项拨款40万元,县教育局投资215万元,省拨款设备费9万元,开始筹建,校址在城关镇北门外百凉山脚。
  1985年9月,新校舍未落成前,借教师进修学校部分教室和宿舍,开始招收初中毕业生162名(大部分来自农村)。在编教职工15人,兼职专业教师4人。开设电子电工、企业管理、英语3个专业班,学制三年,个别专业两年。
  1986年2月,新建校舍落成,占地19亩,其中新建3层教学大楼、师生宿舍大楼各1幢,加上附设设施,建筑面积3098平方米。学校迁入新校舍,定名为德清县农职业高级中学(简称职高)。是年,招收第二届新生210名,共设7个专业班(新设护士、机械班),并附设乡镇企业培训班。
  1987年9月,续招新生187名,增设烹饪专业班。学校已发展到11个专业班,在校学生559人,教职工50人,另有兼职专业教师21人。是年,又扩建4层综合大楼1幢,占地788平方米。学校规模日益扩大,教学设施日臻完善,并建立学校党支部、共青团支部、教育基层工会、学生会等组织。
  该校自1985年至1987年底,先后举办乡镇企业领导干部、各种专业人员及机电、建筑、工矿专业技术工等培训班共37期。
  学校在教育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教学原则,卓有成效。如1986年该校首届电子电工班学生在师傅的带领下,为本县新建高林啤酒厂安装全部电器设备,这次实习技术性强、难度大、要求严,但他们高质量地按期完成了任务,受到厂方好评。1987年,湖州市教委授予该校英语班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该校在加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教学的同时,重视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全校开办音乐、舞蹈、绘画、球类、栽培食用菌等活动小组,开辟了第二课堂,使学生德、智、体、美得到充分发展,成为有理想、守纪律,符合“四化”要求,具有开拓精神的人才。同时积极开展为人民服务的新风尚,鼓励学生利用节日假期上街义务为群众服务,如机电班学生为群众修理家用电器、自行车,护士班学生为群众检查身体和提供卫生知识咨询,烹饪班学生承办外单位的会议伙食等,深受群众欢迎。
  建校以来,先后举办各种短训班37期,参加学习2000余人次,为提高德清县工矿企业干部、职工素质作出了贡献。
  德清县供销职工学校
  创建于1985年10月,为县供销部门主办。校址在城关镇东郊路9号。学校占地2108平方米,建筑面积1961平方米。设2个班,开设科目有供销合作社知识、消费心理学、企业管理、经济法规、市场预测、供销技术、商业经营、珠算等。主要任务是培训供销系统专门技术人才(分岗前和在职两类)。有在编教师6人,专业教师另聘。学校重视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至1988年,已辅导供销系统青年职工1000余人补习了初中文化课,600余人补习了高中文化课;培训中级工200余人;并举办其他各种短期培训班,参加学习1000余人次。以后通过函授形式,组织在职职工进行学习。
  武康戏曲学校
  1960年,嘉兴地委决定将原设在武康的杭嘉湖水利电力学校并入嘉兴农校;并成立武康戏曲学校(后改为嘉兴专区戏曲训练班),校址在原武康县级机关办公楼。在全区小学生中选拔新生140名,设湖剧、越剧、乐队3个班,培训时间1年。有教职员18人,大部分来自居剧团。至1961年停办,学员分配到湖州、嘉兴、德清各剧团。
  1983年以后,随着农村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的推行,财政实行分级包干,教育体制试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至1987年,各乡镇成教中心和乡镇普通中学纷纷开设“2+1”和“2.5+0·5”各类职业班。
  第七章 成人教育
  第一节 农民业余教育
  1949年冬,德清县开始办冬学,多为各小学附设农民夜校,共有40处,学员1040人,年龄
  最大的55岁,最小的18岁。以余不(今城关镇)、新市、洛舍3个镇的6所冬学办得较好。
  同年,武康县各区成立冬学委员会,组织开办冬学。
  1950年,德清、武康两县都成立县农民业余教育委员会。
  1951年,德清办冬学100所,118班;武康办冬学98所,办民校38所。曾选送6名小学教
  师去临安专署参加农民教师训练班培训。
  1952年1月,德清县抽调4名教师参加省速成识字法师训班学习;另抽调6名教师在德清自学和制订以德清地方音为主的速成识字法教学计划,并举办了一期试点班,有30名工人参加学习。
  1952年1月,临安专署冬学工作队来武康协助开展办学工作,县文教科派出干部2人参加,组成7人冬学工作组,深入莫干区辅导冬学工作。5月,召开武康县农民业余教育优秀分子大会,有80人受到奖励。6月,各区抽调小学教师去专署学习速成识字法教学,两个月后回县推广。9月,进行全县农民业余教育普查,全县4个区25个乡85个行政村中,有48个行政村已办有民校64所,共75个班,学员3275人,专职教师、兼职教师、群众教师合计203人。同月,德清县委决定在杨圩乡中初鸣庙开办城关区工农速成学校,配备教师4名,招收本区14—17岁失学青少年50名,用速成识字法进行为期半年的教学。11月,武康县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成立,各区成立相应组织,各乡则由乡文教委员会管理扫盲工作。各级党政领导直接抓扫盲,全县农村开展大规模的冬季政治文化学习运动,做到“村村有校,人人入学”。12月,举办速成识字法训练班2期,培训师资125人;举办冬师训练班2期,有176人参加学习。
  同年,德清县人民政府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成立,举办了速成识字法师训班4期,学员418人,从中挑选80人为专职教师,在农村以区为单位,普遍进行了速成识字法试点工作。年底,武康、德清两县共办冬学500余所,学员2万余人。
  1953年1月,武康县委抽调县级干部11人,组成扫盲工作组,发动县中学生370人,利用寒假下乡下村突击扫盲,为时一周,扫除文盲800人。1月到3月,德清、武康两县都大力推广速成识字法;武康县办识字班68期,累计入学人数2231人。
  是年6月,省人民政府对扫盲工作提出“稳步收缩、慎重处理”的原则,并公布了考试办法和脱盲标准。从此,农民业余文化教育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
  年底,武康县成立冬学工作委员会。德清县根据中央文教委员会提出“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方针,规定“整顿巩固机关学校,整顿和恢复职工业余学校,整顿和恢复农民业余学校,基础较好的业余学校可创办高级班。教学组织形式要灵活安排,培养提高师资。速成识字法,实践证明不适用于农民教育,停止推行,改用通常业余教育方法。扫盲班采取常年民校形式”。武康、德清两县农民学校经过整顿,数量大幅度减少,质量有所提高,基本克服了盲目冒进的偏向。
  1954年下半年,根据全国农民业余文化教育会议精神,武康县人民政府、武康县团委联合发出《关于1954年冬学工作指示》,强调冬学要着重吸收乡、村主要干部、党团员、民兵,并吸收一定数量的妇女入学。冬学应坚决贯彻“以民教民”方针,提倡举办“民师星期学校”,利用星期天集体备课,现学现教,边教边学,小学教师应成为星期学校的骨干力量。调整扫盲教师队伍,配备扫盲中心学校校长。
  是年冬季,德清县的4个区成立了扫盲中心学校,任命了城关、新市、下舍3个区的校长和4个区的教导主任。每个区均配备10名专职教师。同时召开了全县小学校长会议,扫盲中心学校校长会议,扫盲专职教师、民师、办学积极分子会议等一系列会议,以全国农民业余文化教育会议精神来对照检查,确定以城关区城东乡明峰桥民校、下舍区三来乡北塔里民校、新市区梅林乡三里湾民校为示范性民校。
  1955年春节以后,大部分冬学停顿。德清县人民政府对全县冬学进行检查,要求各地妥善安排,做到工作、生产、学习三不误。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切实贯彻“民校民办”和“民办公助”的原则。要开展农村文娱活动,活跃农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的学习积极性,采取措施,尽快恢复冬学。
  1955年8月,德清县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修订后的《农民业余扫盲学校毕业考试办法》,对全县扫盲班学员1659人进行考试,其中171人达到脱盲标准。
  同年冬,武康县人民委员会提出农民业余教育的基本方针和任务:“必须紧密结合农村互助合作运动,必须根据农村生产季节,采取‘农闲多学、农忙少学、大忙放假、忙后复课’的原则。”这一年,大部分民校提倡教师自编教材,许多教师把当地的地名、人名、农事、农具名和记工算账常用字编成记工识字课本,深受广大学员欢迎。
  同年底,武康县有民校110所,学员3500余人。
  1956年2月,德清县由民校教师、小学教师、初师学生及其他各阶层志愿扫盲队员,组成近3000人的扫盲大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盲运动,3个月内扫除文盲近22000人。4—5月,各乡开展扫盲积极分子评选活动。
  1956年,武康县也组织扫盲志愿队,仅城郊区各乡就有志愿队队员807人。为了加速扫盲进度,除业余参加扫盲班学习外,有条件的单位允许职工离职学习,争取3—4个月内,突击扫除文盲。11月,为了加强扫盲工作的领导,武康县扫除文盲协会成立。据年底统计,全县有14—50岁文盲、半文盲26146人,其中入学人数为15781人,占60.4%,扫除文盲2525人。
  同年,德清县成立扫盲协会。
  1957年2月,德清县根据中央八大会议精神,发出《加强领导,迅速开展当前扫盲工作的紧急通知》,强调必须用极大的努力,有计划地扫除全县文盲。
  是年4月,德清县文教局公布《扫盲毕业考试意见》,要求:(1)识字方面:要求大约认识1500个常用字或认识3本识字课本生字总数的85%以上。(2)阅读方面:要求能看懂200—300字的短文,一般能读得通顺流利,懂得课文大意,读错的字不超过5%。(3)听写方面:要求听写50—100个字的短文,错字不超过5%。(4)写短文或写便条方面:要求写200—300字的短文或农村常用便条(如通知、收条、借条、领条),大体上写得通顺,错别字不超过8%。考试合格后由县扫育办公室发给扫盲毕业证书。
  9月,德清县扫盲入学人数达62045人。秋收大忙以后,不少民校停办。10月,德清县委和县人民委员会联合发出《大力恢复民校,配合当前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指出“入秋以后,农民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相应减少。天气转凉,适宜农民夜间学习,要求各地抓紧当前季节,迅速恢复民校,这是当前农村不容忽视的一项任务”。同时,德清县举办了一次扫盲骨干训练和扫盲优秀分子(单位)代表大会,会上评出基层先进单位27个,扫盲优秀分子79名,县级先进单位5个,县级扫盲优秀分子22名。其中获省颁发奖章6人,团中央扫盲奖章2人。
  武康县文教局于1957年3月发出《关于全县中小学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扫除文盲工作的通知》,于是全县中小学师生都行动起来,向群众宣传扫除文盲的意义、方针、政策。并建立群众教师辅导站、民师进修班,帮助民师备课,帮助当地乡社干部尽快摆脱文盲状态。同时,组织在乡的中小学毕业生参加当地的扫盲工作。这一年,武康县的扫盲规模超过往年,冬学入学人数达13700人,占青壮年文、半文肓的52.3%,为1955年的3倍,完成县计划数的101.5%完成省下达指标的153.1%1958年初,德清、武康两县对农村14—40岁的青壮年文、半文数进行调查。结果表明,武康县青壮年文盲、半文盲为21549人,德清县青壮年文、半文肓为48785人。
  同年,扫盲工作也要求“大跃进”、“高速度”。武康县组织扫自突击队,开始突击扫肓,学员一时高达14562人,占全县青壮年文盲半文盲的67.6%。同年6月,武康县并入德清县,德清县扫盲委员会进行调整。接着,德清县委发出“苦战十昼夜,实现无盲县”的通知,提出“书记挂帅,全党动员,全团动员,划片包干,按级负责,力争在‘七一’前实现无盲县”的要求。县成立扫盲指挥部,各区、乡、镇、工厂成立相应组织,规定每天逐级向上汇报扫盲进度。除了3所县属中学和新市、城关2所镇完小利用晚上时间包乡包社参加扫盲外,其他所有农村小学和农业中学的师生,上午上课,下午和晚上全部投入扫盲。全县农村出现“万人教,全民学”的扫盲高潮,早晨出工前学,中午休息时学,晚上学,甚至田间休息时,水利工地、小高炉边,见缝插针,利用一切空隙学。学习上突击教突击学,包教保学,为了完成包干指标,经常“苦战”到深夜,甚至通宵达旦。宣布农民识字1500个,职工识字2000个,就可脱盲。6月19日,下舍乡成为第一个“无盲乡”,接着三桥乡的黎明、五四、新华成为“无盲社”,雷甸乡相继出现11个“无盲队”。6月29日晚上11时,宣布德清为“无盲县”。
  此后,在德清县成立第一个大公社——东风人民公社之际,在新市镇办起了第一所公社人民大学,设蚕桑、高粮、水产三个专业。县委召开人民公社现场会议后,全县掀起了大办大中专学校的热潮,几个月内办起农业中学9所,人民大学6所,钢铁学校2所,工业学校1所,红专学校20所,干部红专大学1所,业余文化技术学校20余所。
  1959年11月,中共德清县二届一次党代会上宣布:“解放初,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青壮年文盲100913人,经过近10年时间,扫除文盲52791人,文盲率由解放初的92%,下降到43.8%,其中有10500人已达到高小毕业程度。全县农村已办起农业中学12所,学生513人,为培养初级农业技术人才打下基础。”
  1960年3月,德清县业余教育委员会成立,领导农民业余文化技术教育工作。而扫盲工作仍由县扫盲协会部署。3月9日前后,嘉兴专署对德清县进行业余教育大检查,举行全民统考,全县12个公社有47132名青壮年(占青壮年总数75%)参加考试,通过考试的有32992名。通过检查,端正了民校办学方向,使民校成为广大社员提高政治觉悟,学习文化、技术,推动当前生产的场所。接着着手配齐各公社业余教育专职干部。
  1961年初,提出当前业余教育必须贯彻“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抓住重点,全面推广。确定以梅林、钟管公社为重点,定期总结经验。并提出当前应把培养3员(记账员、会计员、技术员),作为农民业余教育的主要任务。
  同年12月,德清县人民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开展当前工农业余教育的意见》中提出:“业余教育应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使业余教育更有效地为生产服务,为政治服务。”
  1962年,德清县人民委员会认为当前农村文化水平正在逐步提高,农民业余教育的重点应该转移,除了扫盲工作以外,更需要提高农民的现有文化水平,开办业余高小班、初中班。原来县扫盲协会的组织结构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决定撤销。同时调整和加强了县业余教育委员会组织。全县12个公社成立了业余教育委员会,有23个公社配齐了业余教育专职干部。
  据上半年统计,全县农村共办有农民业余学校164班,其中初中31班,高小46班,扫盲82班,财会班5班。
  年底,德清县人民委员会根据中共八届十中全会精神,提出《关于积极开展农村业余教育,更好地为农业服务的工作意见》,指出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努力满足农民群众对于提高政治文化技术水平的需要,逐步地有计划地培养农村需要的技术人才,为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实现农业技术改革发挥作用。”
  1963年1月,德清县文教局发出《关于做好当前农村业余教育的巩固和提高工作的通知》,指出“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教学内容要结合政治联系实际,讲求实效,使学员学有所得,学得好、用得上。(2)要从多方面帮助业余教师,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水平,妥善解决业余教师的误工补贴和报酬。(3)应加强学员的思想教育,建立正常教学秩序。”
  1963年春,全县农村业余教育进行评比,评出先进集体18个,优秀群众教师17人,办学积极分子9人,优秀辅导员11人,优秀学员35人。
  11月,县人民委员会提出当前农村业余教育的重点是:继续扫除文盲盲,巩固和发展业余学校。要积极举办农业中学,为公社培养初级技术人员;课程设置从实用出发,开设政治、语文(应用文)、数学(珠算)、农业基础知识等四门课。
  1963年冬,全县24个公社264个生产大队(占全县大队总数的92%)办起民校531所692班,学员15596人,占14—40岁青壮年总数的19.5%,为1962年学员总数(3995名)的3.9倍。
  1964年1月初,德清县召开农村业余文化教育会议,研究农村业余学校和俱乐部工作,以提高广大农民政治文化水平和活跃农村文化生活。通过全县扫盲统一考试,扫除文盲1356人。经审查评比,评出先进公社4个(二都、钟管、下舍、洛舍),先进民校108所,优秀民师127人,优秀办学干部87人,优秀辅导员16人,优秀学员138人。12月,在城关镇召开农村俱乐部先进集体和县业余教育代表会,在会上县文教局提出《关于今后农村业余教育工作的几点意见》,强调业余教育必须贯彻执行政治、文化、技术三结合的方针。扫盲班以文化学习为主,高小班以农业技术为主,初中班组织学习毛主席著作。同时必须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原则,学习时间要服从农事季节,组织形式要灵活多样,以方便群众。
  1965年1月,全县进行一次农村业余教育大检查。经统计,全县入学农民为14888人(其中扫盲班8229人,高小班4711人,初中班1497人,初级技校39人,中级技校20人,其他392人),教职工总数为541人。同时,举行扫盲统一考试,有1542入达到国务院规定的脱盲标准。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广大农村业余文化教育为政治夜校所取代,导致文盲率上升。
  1978年,贯彻国务院《关于扫除文盲的指示》,恢复县农民教育委员会组织,使“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了10年的农村业余教育阵地获得新生。
  1979年,全县办起业余中专4所,学员119人,专职教师1人;扫盲班13班,学员801人,专职教师7人,兼职教师11人。各公社有专职业余教育干部15人。
  1980年,县工农教育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
  1981年春,全县农村办学的大队有80个,办民校100所共193班,其中扫肓165班,业余高小18班,业余初中9班,农技1班。
  1982年秋,县教育局组织全县工农教育专职干部赴嘉兴、海宁参观学习,回县后召开农民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了“党领导,团主办,妇(妇联)配合,农(农业部门)支持,校(普通学校)辅导”开展农民教育的工作方针。是年,全县办业余中等技术学校12所,业余初中3所,业余初等学校高小11班、扫盲40班。
  1983年,全县办农民技术学校40所,农民业余初中9所,农民业余初等学校小学15所,扫盲30班。5月,县工农教育委员会和县教育局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基本无盲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扫除文盲验收工作的试行办法》,提出:据年初调查,全县少年非文盲率已达96.1%,青年非文盲率87.5%,已达到国务院关于基本扫除文盲的要求,各公社今年应分批组织验收。5月3日,县教育局在高林公社休村大队调查农民业余教育情况,进行组织社办企业职工学习文化、学习技术的试点工作。
  1984年3月,湖州市教育局在德清县干山乡召开全市农民教育工作会议。德清县教育局在会上作了全县扫盲工作基本情况介绍:全县总人口357671人,少青壮年总数172727人,其中文盲、半文盲29047人,占16.82%。目前已有24个乡办起农民夜校,共有脱盲班105个,学员2610人;高小班17个,学员471人;初中班4个,学员108人,农技班24个,学员1774人。另有企业职工学习班14个,学员424人。15周岁以下的参加业余高小学习的有315人,参加包教保学学习的有1163人。全县少青壮年参加不同形式、各种层次学习的共达6865人。
  1985年1月,德清县人民政府提出“迅速开创我县农民教育新局面,力争在今年实现基本无盲县”的要求。
  1985年3月,省、市脱盲验收工作队到德清县,对干山、高林、钟管、戈亭和南路5个乡的15个村进行了抽样检查验收,结果确认德清县农村已达到浙江省农村基本扫除文盲标准,由省人民政府颁发“基本扫除文盲合格证书”。(脱盲验收情况,见本节附录。)
  1985年8月,德清县教育局对勾里乡成人教育作了调查,对该乡体制改革前后工农业总产值的变化、劳动力结构的变化进行了对比,对专业户的文化水平与经济收入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并对乡办企业职工、乡村干部、企业干部和15—40周岁的少青壮年的文化状况进行了统计。经调查,提出当前成人教育亟待解决的三个问题:(1)今后企业要发展,职工队伍要扩大,但招工对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待业人员)已寥寥无几,而大量高小毕业生还未能升入初中,因此除加快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外,还必须通过广大农村业余教育的途径来加速提高这部分人的文化素质。(2)须提高乡村干部企业干部的文化水平和管理水平。去年省教育厅要求“七·五”期间乡干部应达到高中或中专水平,目前与这个目标差距还很大。(3)提高乡村企业职工及农业“两户”(种植户、养殖户)的文化、技术水平对振兴农村经济至关重要。
  同年,德清县教育局开展以创办成人教育中心学校为重点,发展厂村办学和各种专业技术培训为中心的成人教育工作,颁发了《德清县成人教育中心学校管理条例》。高林乡办起第一所成人教育中心学校,为德清县成人教育重心转移树立样板。10月,全县又有钟管、干山、下舍、梅林、戈亭、油车、对河口、士林、三桥、洛舍等10个乡先后办起成人教育中心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主要措施是“幼教、小教、中教、成教一起抓,党员、干部、农民、职工一起学,文化、科普、法制、技术一起上,乡党校、乡科协文化中心、成教中心一条龙”。
  各乡成教中心从实际需要出发,因地制宜,开办各类培训班,培训内容有财会统计、工业管理、化工基础、淡水养鱼、磷肥使用、幼蚕饲养、家禽家畜饲养、食用菌培养、法制教育、书法字画、通讯报道、建材、油漆、缝纫等,共办了168期,学员9957人次。
  1985年12月,湖州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乡镇企业局、市科学技术协会4个部门联合在本县高林乡召开湖州市农村成人教育工作会议,开创了农民业余教育由教育部门单独办转向有关部门联合办的新局面。
  1985年度,德清县评出农民业余教育先进乡4个(干山、高林、钟管、士林),先进集体5个(干山乡千山圩村、高林乡勇兴村、士林乡办丝厂、梅林乡办砖瓦厂、钟管乡北代舍村),优秀民师18人,办学积极分子26人,优秀学员3人。
  1986年6月,二都、秋山两乡成人教育中心学校验收合格。
  1987年,德清县成人教育工作坚持为本地区经济建设服务,利用15个乡的成人教育中心学校,以初级和中级文化技术教育为基础,岗位职务培训为重点,为发展农村经济、发展乡(镇)企业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举办多层次、多渠道的职业技术培训班共259期,学员17146人次。本年度全县成人教育工作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洛舍乡成人教育中心学校被省乡镇企业厅评为“省乡镇企业职工培训红旗单位”。高林乡成人教育中心学校被共青团省委等5个单位授予“实用技术培训先进单位”称号,被湖州人民政府授予“湖州市先进单位”称号。附:对德清县扫盲验收情况的汇报(摘录)
  根据国务院《关于扫除文盲的指标》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民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浙江省农村扫盲验收试行办法》及市府办《关于全市农村扫肓验收工作的意见》,受省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我们于3月25日至31日,抽调了各县(区)部分农民教育干部共组织了53人的扫盲验收工作队,对我市第二批基本无盲县(区)的第一个单位德清县进行1基本无盲验收。
  验收结果是:
  (一)农村中12—40周岁的少青壮年农民中的非盲率,德清县上报总人数为182157人,非文盲率为88.82%。
  工作队抽样验收5个乡的15个村,统计上报少青壮年总人数为8793人,半文盲750人,非盲率为91.47%,核实后总人数为8792人,半文盲756人,非盲率为91.44%,经文化考核合格的非盲率为91.23%
  (二)经市普教验收核实,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9.08%,在校学生的平均巩固率为99.37%。12—15周岁的少年中普及率为93.86%,非盲率为98.01%。
  (三)实现基本无盲乡率,德清县26个乡,上报合格的为25个乡,基本无盲乡率为96.2%,这次抽样验收的5个乡全部合格。
  根据验收结果,对照《浙江省农村扫盲验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德清县文化调查各类表册比较清楚,资料基本齐全,数据基本准确,已符合基本无盲县的标准验收合格,我们将建议由市人民政府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发给证书。
  湖州料市扫盲验收工作队
  1985年4月
  第二节 职工业余教育
  德清、武康两县,解放初期职工人数少,文化水平低。1950年下半年,德清县西葑丝厂(次年并入顺丰丝厂)首先办起工人业余学校,学员60人(占全厂职工的32%)。1951年4月,德清县对全县职工进行调查统计,职工总数2678人,大部分是小学文化程度,半文盲162人,文盲760人。当时职工业余学校有裕纶丝厂职工夜校、新市职工业余学校、洛舍职工业余学校等3所,共8个班,学员336人,均系产业工人,教师30人(其中有部分为兼课的中小学教师)。11月,城关镇和顺丰丝厂各开办工人夜校。至此,全县有职工业余学校5所,共12个班,学员507人。
  1952年8月,武康县创办职工业余学校4所(地点在莫干、三桥、上柏、城郊),共9个班,学习时间每周6—12小时。职工业余学校由县工会主办,行政部门拨补一部分经费。
  1953年初,德清县在新市镇创办职工业余中学,专职教师1人,学员440人(后增至56人)。
  1955年底,德清县有753名职工参加业余文化学习,占职、数的31.8%。
  1956年2月,德清县委宣传部与县总工会、团县委联合召开了全县职工业余教育工作会议,贯彻全国和浙江省职工业余教育会议精神,公布《德清县职工业余教育基本情况和今后的任务》。会后各厂各镇都召开会议层层贯彻,有的厂办职校办起了扫盲班,又开设了初中班。
  厂办职校常发生学习与会议、与生产的矛盾,职工学习时间得不到保证,教学计划常完不成。地区性职校如新市、洛舍职校,由于开展“商改”工作,一度停办。为了解决此项矛盾,县人民委员会、工会、团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大力开展职工业余教育。根据中央“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和“多、快、好、省”的原则,提出职工扫盲班、小学班要“大量发展,注意质量”,业余初中以上要“积极发展,力求正规,提高质量”,克服右倾保守思想,争取在2—3年建立起从小学到大学正规的业余教育体系。通知还规定工会将职校移交给行政部门主办,职校校长由县人民委员会任命,以后职校学习与生产、会议由厂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地区性职校采取到基层办学的方法。新市镇职校坚持面向产业工人的办学方针,除校部开设4个班外,又在油厂、米厂、电厂、酒厂等基层单位分设5个班和2个小组,根据各厂特点采取灵活的教学方式(如油厂、米厂工人上班实行双班制,学习时间也采取双班制,使日夜班工人都有学习机会;根据清卫所工人的工作情况,把学习安排在下午;电厂工人的学习则安排在上午),贯彻了学习与生产两不误的原则。
  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社员的业余教育工作,1955年起趋于停顿。1956年2月,县职工业余教育会议以后着手整顿,在新市镇办起德清县第一所手工业社职工学校,配专职教师1名。城关、洛舍两地手工业者人数较少,社员参加当地职工学校学习。据6月底统计,全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社员有423人(其中生产合作社干部80人)参加了业余文化学习。
  为了节约人力物力,地区性职校还采取联合办学的办法,如新市镇职校既与手工业社职校联办小学班,按文化程度统一分班上课,又与镇机关学校联办初中班。
  教学上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为生产服务。如顺丰丝厂职校配合先进生产者运动,把先进操作法和操作规程写成口诀作为职校教材,这样工人既认识了字,又记住生产要领。其他厂办职校配合扫盲教学,制作识字卡片,看图识字,搞智力测验(填字、拼字、连环字、字谜等),提高了学员的学习兴趣。
  搞好职工业余教育,教师是关键。各职校都要求配备专职教师。自4月起,德清国营养鱼场职校配备了专任教师,对尽义务的兼职教师发给津贴。同时对扫盲积极分子进行评比和奖励。如顺丰丝厂结合全厂季度评比,职校的优秀教师与先进生产者同时授奖和登上光荣榜,从而提高了职校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1956年底,德清县职工业余学校已有6所,地址分别在新市镇、城关镇、洛舍乡、顺丰丝厂、裕纶丝厂、国营养鱼场。共有25个班,其中扫盲18班,小学5班,初中2班。学员中产业工人占90%,手工业工人约占10%
  1956年,武康县职工业余教育也开始发展起来。4—6月,武康县职工业余学校举办了为期三个月的学习班,参加学习的人员中有职工170人,占职工总数的53%,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社员215人,占社员总数的20%。年底统计,武康全县职工教育有扫盲班学员185人,高小班学员22人,还有手工业合作社社员307人参加学习。
  1961年,职工业余教育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继续扫除文盲。适当地举办一些业余学校,开展政治、文化、技术教育。
  1964年统计,全县职工总数4176人,其中45岁以下青壮年职工2931人,接受职工教育的有831人,占青壮年职工总数28.4%。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职工教育基本中断。“文化大革命”后期,以政治夜校的形式取代了职工教育。
  粉碎“四人帮”后,职工业余教育得到恢复。经过调查,全县青年工人中文化补课对象有8180人,技术补课对象有8197人。
  1982年7月,嘉兴地区职工教育工作会议以后,德清县成立了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职教干部。接着召开全县主管局负责人会议,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先后有12个主管局及基层单位成立职教管理机构,并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按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齐专(兼)职职教干部和专职教师。较好的主管局如商业局、粮食局、县供销总社、县农业银行、邮电局等都成立了职工教育股,除主管局领导成员中确定一人分管外,具体职教工作由专职干部或专职教师全面负责。同时进行调查摸底,以主管局为单位,落实职工“双补”规划。这一年,经过职教工作“四落实”大检查,开展全县性职工文化补课。据年底统计,有15个单位3100人次参加语文、数学两科统考,文化补课合格率达15%,超额完成嘉兴地区教委下达的“文补”合格率10%的指令性要求。
  1983年,德清县职工教育以青壮年职工文化补课为重点,对技术工种关键性岗位的职工优先进行安排。广开门路,全脱产、半脱产、业余学习一起抓。办学形式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如德清化纤厂利用停产检修时间学习,农业局所属良种场、林场、蚕种场等利用农闲时间采取集中全脱产形式补课,商业局所属饮服、食品等公司利用下午营业空闲时间学习。这一年全县参加文化补课的职工总人数为6605人,占应补对象的80%,其中全脱产学习884人,半脱产学习659人,业余学习5062人。举办职工文化补课师资培训班2期,培训语、数两科教师近70名。7月,举行全县职工文化补课语文、数学统考,有63个单位2145人参加。其他办学单位自行组织考试,整个考试过程,由县职工教育办公室派人监督。
  在全面铺开职工文化补课学习的同时,各级各类职工业余教育也有较大的发展,许多职校在办起初中班后,开始试办高中班。如县总工会职校、县商业局、县供销社职校共开办业余高中11个班,课程有语文、数学、化工、物理等;县人民银行、县农业银行开办业余职工中专(函授)2个班。通过一年试点,年底经考试,高中语文单科成绩达到结业水平者106人,高中数学单科成绩达到结业水平者88人。函授中专班学员参加省统一考试,全部结业。
  德清县职工教育办公室公布:1983年,全县举办职工教育的单位有205个,各级职校学员人数为:大专类共262人(职工高校4人,广播电大171人,函授大学54人,干部专修14人,其他19人),中专类共403人(中等专业21人,函授中专351人,干部进修12人,其他19人),中小学文化学习类共5918人(高中204人,初中5647人,小学33人,扫盲34人)。
  1984年,浙江省委指示:在体制改革中,职工教育管理机构不能削弱,只能充实加强。德清县委根据省委指示精神,明确规定:在县级机关中,凡有下属公司、矿、场、所、站等单位的主管局都应该把宣教股建立和健全起来;凡职工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单位都要成立宣教课,职工人数在500人以下的单位也要有1名党支部成员分管这项工作。这一年不少主管局和规模较大的厂、矿,都建立和加强了职教管理机构。
  为了加快职工“双补”(文化补课、技术补课)进度,厂办职校采取全脱产形式,先抓“双补”,紧接着开展“一训”(专业培训)。德清县职工教育办公室于1983年11月发起全县职工教育大检查,在自查互查基础上总结经验。德清县委召开德清县职工思想教育工作会议,会上推广顺丰丝厂利用业余形式,同步交叉进行“双补一训”的先进经验推广。该厂依靠厂党支部和厂部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坚持每周4天业余时间对职工进行“双补一训”,到1984年1月,全厂职工文化补课合格率达88%,技术补课合格率达95%,其中关键性岗位与关键性技术工种的职工,“双补”合格率都在80%以上,为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如何因地制宜开展职工教育提供了经验。会上还推广了人员少、单独办学有困难的单位,按系统、按地区联办教学班的经验,如县总工会职校到各单位开设分校,城关、新市、武康三镇联合办班,新市二轻系统6家企业联合办1个脱产班、4个业余班等。1982—1984年,县总工会职校系统为职工文化补课,成绩合格结业者有1136人次。1984年,新市二轻系统联合办班,文化补课合格率由1983年的33%提高到66.7%。
  1984年全年共举行职工文化补课结业考试50多次,达合格标准的有6022人,占应补初中文化课的职工总数(8180人)的73.6%;参加技术补课的,经过考核,达到“三级工”应知应会水平者有6403人,占应参加技术补课总人数(8197人)的78.1%。
  1985年,全县职工教育在基本完成“双补一训”的基础上,重点转向广大乡镇企业职工教育。德清县乡镇企业局和县教育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乡(镇)企业职工文化补课和技术培训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全县乡(镇)村办企业职工近3万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仅占三分之一,其中大部分是1968—1980年间的毕业生;文盲、半文盲约占10%,提高这部分人的文化、技术素质是当务之急。《通知》要求各企业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智力开发和人才培训,把开展职工的文化补课、技术培训列入议事日程。规定今后各企业招工对象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通过考核,择优录用,新工就业要先经过上岗培训。关于在职职工的“双补”,具体规定:未达到初中毕业水平(包括1968—1980年期间的初中毕业生)均应进行文化补课,主要补语文、数学两科,经考试两科均及格者,由乡中学发给合格证书,一科及格者发给单科结业证书,这项工作计划在2—3年内完成。关于专业技术培训,以理论学习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采取各基层办短训班的形式,达到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应知应会水平者发给合格证书,学习成绩作为考工晋级的依据。
  是年,德清县农职业高级中学建成开学,附设乡镇企业培训中心,根据乡镇企业发展的需要,举办各种类型的短期培训班,以提高企业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同时,全县已有10余个乡办起成人教育中心学校,担负起乡镇村办企业职工的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任务。
  同年,全县职工教育总的趋势是逐步扩大中等专业和高等教育的规模。同时对乡镇企业领导干部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工作,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如县培训中心曾举办多期乡镇企业厂长培训班。
  1986年,通过文化补课和技术培训,非但城镇企业职工素质不断提高,广大农村乡村企业职工的文化程度也得到了提高(其中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者,年初只占职工总数的33.3%,到年底提高到43%)。
  第三节 机关干部教育
  一、德清县机关干部教育
  1951年第三季度,德清县掀起推广速成识字法热潮,县委抽调10名教师举办了一期脱产干部识字班,学员30人,均是科局长以上职务的工农干部,脱产学习一个月,要求各班能识1000个常用字。班主任由县委政委(即县委书记)兼任,地点在城隍庙。此后,成立德清县机关干部文化补习学校(简称机关学校)。
  1952年6月,在城关镇办起2所机关学校(1所县办,1所镇办),共5个班(其中高级1个班,中级2个班,初级2个班),学员共191人,专职教师2人,兼职教师8人。后在新市镇又办起1所机关学校,2个班(中级、初级各1班),学员60人,专职教师1人,兼职教师4人。下半年,开展速成识字法教学,机关学校停办了一个时期。1953年上半年,恢复镇办机关学校,城关镇办高级班1个,学员50人;小学班1个,学员51人。新市镇办高级班1个,学员40人。12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干部文化教育的指示》。1954年下半年,恢复县级机关学校,扩大新市镇机关学校规模,并试办1所区乡干部学校。
  1955—1956年,机关干部参加文化学习人数增至455人,是1953年的3倍。其中有25人从半文盲提高到高小毕业程度,34人取得初中毕业资格,初中算术单科结业25人(其中14人已学完初中代数上册)。教材采用干部业余学校课本。
  县领导重视抓干部文化教育。1956年3月,对城关镇各单位的干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结果表明:出勤率最高的是总工会系统,达到96.8%,出勤率最低的只有11%。
  1957年2月,县委组织部、文教部联合发出《关于干部文化普查和全面开展县区乡干部业余文化学习的指示》,指出“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飞快发展的新形势下,迅速提高广大工农干部的文化科学知识水平,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本县绝大部分干部尚未达到初中毕业水平,特别是乡干部,据不完全统计,128名乡干部中,文盲、半文盲81人,高小程度只有31人,初中程度仅16人,文化落后的现象十分严重。”为了摸清情况,对全县乡镇以上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部门的全体干部进行一次文化普查,并着手编制干部文化教育规划和实施方案。
  11月,县委批转县人民委员会党组《为加强组织和大力开展下乡干部及干部的业余文化教育工作的意见》,制订出下乡干部及乡一级干部尽决扫除文盲,积极创造条件,试办初中班和初中函授班的规划。根据下乡干部流动性大的特点,确定设立城关、新市、洛舍、下舍4个点,每月定期集中两天,由机关学校教师到点进行面授。
  二、武康县机关干部教育
  1952年初,在冬学中设机关干部班,学员24人,专职教师1人。7月,县人民政府对干部文化程度进行普查,登记编班,着手筹办县机关学校。
  1953年,在职工业余学校中设机关班,学员19人,专职教师1人。同时,在莫干区开设工农速成初等学校1所,有干部28人参加脱产学习。
  1954—1955年,工农速成初等学校和附设机关干部班都停办,以举办各种讲座形式提高干部的文化科技知识水平。
  1956年4月,正式恢复干部教育,成立武康县机关干部业余文化补习学校,配专职教师3人。设高小班1个,学员60人,初中班2个,学员215人。根据学员实际水平编班算术科分高小上册、高小下册和初中3种程度,语文科分高小第三册、初中甲班和初中乙班3种程度,还允许部分学员旁听单科。由县机关学校向各机关单位聘请41名高中以上或大专程度的干部,担任兼职教师,负责28名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包教保学工作和干部的辅导工作。在县级机关学校恢复整顿的同时,乡一级也办起5所机关学校(分别在上柏、三桥、筏头、莫干、二都等5个乡),共设高小班7个,初中班2个。二都乡机关学校开学不久后即因故停办,其余4所有学员250人(初中145人,高小105人)。
  1957年1月,县文教局发出《关于干部文化普查测验的通知》,指出:“凡区级以上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部门全体干部,在初中毕业以上程度者进行文化登记,文化程度初中毕业以下均得参加书面测验,测验科目:初中语文、数学、史地。”
  三、1958年两县合并后干部教育
  1959年,掀起干部学文化高潮,全县干部职工学校有94所,共116班,学员4552人。
  1961年1月,通过整顿,全县机关学校有11所,学员278人。
  1963—1964年,全县机关学校仅存2所(县级机关学校学员124人,新市镇机关学校81人)。
  1965年下半年,全县干部参加学习人数增加到437人(初中54人,高中95人,其他288人),干部文化水平不断提高。除设初、高中文化课外,还增设电工等专业课。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机关学校停办。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鼓励干部沿“四化”道路前进,参加函授、电大、业余大学和各种培训班接受继续教育,或自学成才。
  第四节 其他教育
  一、浙江省广播电视大学德清工作站
  成立于1979年1月。广播电视大学是采用广播电视、印刷教材与视听教材等进行远距离教学的开放性大学。学员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通过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方可入学。学制三年。学完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按照规定办法考试,成绩及格,取得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高等学校专科学历,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广播电视大学为更多的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为改变各部门人才结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982年开始下设电大教学班,情况如下:
  1982年,县经委与县总工会联办中文专业1班,招生40人,无专职工作人员。
  1983年,县经委与县工业局联办工业企业管理专业教学班,县商业局办商业企业管理专业和商业会计专业各1个教学班,3个班共招生60余人,聘请1名离休干部担任班主任。同年,县财税局办财政学专业教学班,招生27人,由局里干部兼任班主任。
  1984年,县经委办管理工程专业教学班,招生22人,聘请离休干部担任班主任。
  1985年,城关镇党委与县总工会联办汉语言文学专业、法律专业、党政管理干部专修科等3个教学班,招生380人,聘请2名退休教师担任班主任。
  1987年,武康成人教育中心学校设经济管理学专业教学班,招生30人,由该校1名教师兼任班主任。
  工作站成立以来,共招收全科学员488名,单科学员476名,先后开设电子、机械、管理工程、汉语言文学、法律、党政管理干部专修、财政学、工业企业经营管理、商业企业经营管理、物资、财务会计、商业会计、审计等13个专业学科。
  工作站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上拨经费在湖州市各县中最少,而学员收费标准则为全市最低,专职人员仅2人(1983—1984年减到1人,1986年方增加到3人)。
  学员学习目的明确,不少学员自己负担学费(不向单位报销)。工作站对学员选择专业采取比较灵活的方式,较多地满足学员要求,使学员学得主动,学有所用。建站近10年来,全县自学成才的青年,90%以上通过电大这个渠道。既为本县经济建设服务,还为外地(湖州市及深圳蛇口工业区等)输送入才。
  二、德清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成立于1984年。具体业务由县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兼管。
  报考对象: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其中党政干部基础科只限于乡镇以上党政群工作在职干部和驻军干部报考。考生根据专业对口、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
  考试采用单科累计制,各门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全部课程考试及格,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三、德清县广播学校
  1960—1961年,在新市、城关两镇相继开办德清县广播学校,招收未升学的初中毕业生,每班30人,新市、城关各1个班,收听浙江广播学校课程。由当地镇政府主办,一年后停办。
  四、德清县农机厂“七·二一”工人大学
  1977年1月开学。先设置农业机械设计专业1班,实行半工半读,学制一年半。第一期招收本厂工人中历史清楚,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具有3年以上工龄,初中以上文化水平,30岁以下未婚男女青年(10年以上工龄,有实践经验的老工人,不受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的限制),要求身体健康,能坚持学习。首批学员15名。设专职教师1名,兼职教师4名。该校系嘉兴专区第一所工人大学,但由于办学条件不足,不久即停办。
  五、德清县工农学校
  1973年创办。直属县文教局,校址在龙山乡东坡。配备党支部负责人1名,副校长1人,专职教师4人。曾办赤脚教师培训班1期,分2个班。1975年停办。
  六、德清县“五七”大学
  1976年5月筹办,1977年6月正式开学。直属县文教局,校址在龙山乡东坡。校长由县委书记兼任,配备副校长2人,专职教师4人。曾办赤脚医生培训班1期,学员40名,学习期限3个月,专业课教师聘请医生兼任。10月,赤脚医生培训班结业,学校随即停办。
  第八章 思想政治教育
  第一节 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
  解放以后,德清县中小学的思想政治教育,作了逐步改造。首先改革封建买办和一切旧礼教束缚的传统教育。废除旧公民课,取消训育制,开设政治课,实施新民主主义教育。根据各个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心任务,确定教育内容和形式
  1.1949年下半年起,废除学生组织中的保甲制,成立班级组织;高年级组织学生会,中低年级组织儿童团。校长、教员加以辅导,保留级任导师制。
  2.开设政治课,中学配备政治教师。
  3.1951年,全县小学成立中国少年儿童队组织,中学建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组织,吸收青少年中的品学兼优学生加入团队组织。与此同时,德清初师与德清县中学都配备了团专职干部。
  建立各科备课制度,思想政治教育渗透在各科教学之中。
  4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开展各项竞赛活动,使学生的学习、生活有章可循,寓思想品德教育于各项竞赛之中。
  5.1963年3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通知。全县各校立即行动,开展做好人好事活动,学校开展“忆苦思甜”、“请进来”(请工人贫下中农、革命领导干部、转业军人讲家史、村史、革命斗争史)、“走出去”(组织学生参观访问,调查家史、村史、厂史、革命斗争史)等教育活动。
  6.“文化大革命”期间,小学生组织“红小兵”,中学生建立“红卫兵”组织。
  1978年10月,全县恢复少先队组织。
  7.1981年,小学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课,各年级每周1课时。
  8.1981—1982年,县文教局和团县委联合举行表彰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先进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的活动。
  9.1982年,县文教局和团县委联合发文,在全县开展“红领巾读书月”活动。
  10.1987年,县教育委员会组织力量对17个重点乡镇的学校的思想品德教育作现场调查研究,明确状况,对症下药,做好转化工作。
  第二节 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
  1950—1952年,德清县中小学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教育和革命人生观教育,并结合“抗美援朝”、“肃反”、“土改”等运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教育,让他们学习黄继光、邱少云、罗盛教等英雄人物。
  1951年,中学生踊跃报名参军参干。
  解放初期,本县中小学的思想政治教育以“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为主要内容,紧密结合社会实践,发动中小学学生参加支农劳动,捕捉害虫。
  1953年6月,武康县初级中学自订《学生守则(草案)》,主要内容为:
  一、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自觉地积极进行学习。要求做到(1)无故不缺课、不迟到不早退,(2)对教师的讲解和同学的回答都要虚心静听,(3)集体自修时要准时、要安静,(4)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要及时,要经过独立思考,要力求正确,(5)学习要联系实际,要改进学习方法,要重视全面发展;(6)学习要耐心,要持久,要具有刻苦钻研的精神。
  二、加强政治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断提高品德修养。要求做到(1)重视政治时事学习,经常学习书报,(2)尊敬教师及学校中的一切工作人员,(3)服从组织领导,遵守各项制度,发扬集体主义精神,爱护集体荣誉,(4)加强政治团结,关心同学学习、思想和生活,(5)虚心接受批评,勇于改正错误;(6)爱护公共财物,不损人利己。
  三、重视健康卫生,热爱劳动,加强身心锻炼。要求做到:(1)参加规定的文娱活动、体育活动,培养活动兴趣;(2)按时作息;(3)积极参加规定的劳动工作;(4)遵守卫生公约,踊跃参加爱国卫生运动;(5)重视疾病预防和治疗,服从医生指导。
  1954年6月,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加强共产主义道德教育,防止和反对资产阶级思想侵蚀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全县各校加强了对学生的共产主义道德教育。
  1955年,加强劳动教育,对学生进行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和珍惜劳动果实的教育。正确认识升学与就业的关系,特别对毕业生本人和他们的家长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大家明确学校教育的性质、目的、任务,要求毕业生树立“一颗红心,两种准备”的思想。
  1955年,德、武康两县分别通知各中、小学校认真贯彻执行部颁《中学生守则》和《小学生守则》,要求各校学生努力学习,尊敬校长、教师,真诚友爱地对待同学,互助团结,谦虚诚恳,讲礼貌,讲卫生,守纪律,积极锻炼身体,准备为祖国人民服务。
  1957年以后,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计划》,各校每周增设1节周会课,作为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质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的课程。
  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工作方针,同时根据当时形势,对学生进行“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教育。学校受社会影响,大办“三场”,搞“尖端”试验,大办“小高炉”,结果得不偿失。
  1960年,进行“增产节约,艰苦奋斗”教育。在学校开展“以粮为纲为中心的增产节约运动”和全党全民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宣传教育,要求全体师生发扬艰苦奋斗、勤俭朴素的优良传统,坚持参加定期劳动,以克服暂时的困难。
  1963年3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号召后,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学雷锋,创三好”活动,随后又提出学习工杰、刘英俊、焦裕禄、邢燕子、向秀丽等英雄模范人物,教育学生做到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及拥护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
  1965年,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对周会课教育的意见》,教育内容主要是阶级、阶级斗争、劳动教育、学习目的性教育、道德品质和时事教育。同时在学校开展“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活动,召开讲用会。同年10月,贯彻执行省教育厅的指示、废除中小学《学生守则》,学校一律以“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和“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内容教育学生。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被引入歧途。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被否定,以“红卫兵”、“红小兵”组织取而代之,用“大批判”代替思想政治教育,学校主要活动是学“语录”、“大批判”、学“朝农”、学张铁生“交白卷”、学黄帅批判“师道尊严”等,广大青少年深受其害。
  1977年,贯彻教育部《在教育战线大力开展学雷锋运动的通知》精神,各校重新开展“学雷锋,创三好”活动,同时恢复共青团、少先队的组织和活动。
  1978年,全县各校遵照邓小平同志关于“在青少年中大力提倡勤奋学习、遵守纪律、热爱劳动、助人为乐、艰苦奋斗、英勇对敌的革命风尚”的指示,作为加强对学生思想教育的内容。1979年,县文教局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学生守则》,通知各中、小学认真贯彻执行,要求学生领会守则精神实质。
  1980年,教育部发出《改进和加强中学政治课的意见》,确定中学政治课的任务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知识武装学生,提高学生认识问题的能力和政治觉悟,培养学生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逐步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全县按照省里对中学政治课内容要求,作出安排:初一年级学习青少年修养,初二年级学习政治常识,初三年级学习衬会发展简史,高一年级学习政治经济学常识,高二年级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常识。
  1982年,全县小学思想品德课以“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结合贯彻《小学生守则》,向小学生进行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的教育,着重在小学生中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主人翁态度。同时,普遍开展以“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秩序、讲卫生)“四美”(心灵美、行为美、语言美、环境美)为内容的文明礼貌教育,后又加入“三热爱”(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村会主义)的内容。
  1982—1983年,为努力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在中学深入开展创“三好”活动,鼓励学生朝“三好”(思想好、学习好、身体好)方向努力。通过教育活动,学生的思想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开始出现了一派勤学习、守纪律、讲文明、懂礼貌、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的新气象,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县文教局发出通知,要求各校对照条件,认真评选地区级和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集体,并召开表彰大会,颁发了奖状。同时,县文教局还布置全县各校把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活动与学习宣传张海迪、雷锋、蒋筑英、罗健夫等英雄人物的事迹紧密结合起来。
  1984年,学校中的思想教育,主要是贯彻根据邓小平同志“教育要三个面向(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示和党的十二大精神。
  1985—1986年,在学生中开展前途、理想教育和反腐蚀教育。同时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对青少年着重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及法制教育,中、小学把普法教育列为政治课和思想品德课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
  九章体育与卫生
  第一节 体育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是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教育方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加强了体育教育,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1950年,毛泽东提出“健康第一”的号召后,各校进一步加强体育锻炼和卫生工作,每周开设2节体育课,并安排2—3小时的课外活动。
  是年4月15日,在新市镇东栅新建的体育场,举行了第一届人民运动大会,由县文教科主持。参加人员有小学生394人,中学生99人,群众153人,比赛项目有田径、球类、体操等。
  1952年,毛泽东“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题词发表后,对学校体育教育起到促进作用。各级学校高度重视体育教育,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并结合卫生工作,定期检查师生体格,改善学校卫生条件,重视师生健康状况和运动水平的提高。
  1953年10月2日,在人民广场举行第二届人民体育大会,参加田径、球类两项竞赛的运动员共276名,其中小学组100名,中学组108名,群众组68名(包括工农机关干部)。大会由县长张衍武和宣传部长王瑞荣主持召开。
  1954年,部分学校试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要求13—15岁的少年,全面发展体能,16岁以上的青年和成人,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增强体力、耐久力、灵敏度和速度的训练。各校扩充体育场地,充实体育设备,中小学按班级配备专职体育教师,切实抓好运动队训练,开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和田径、游泳、射击、体操等各项活动。
  1954年10月开始,武康县推行少年广播操,规定广播操作为课前操或早操、冬季课间操,并集中各区完小体育教师学习少年广播操基本动作,要求领会各动作的要领和正确姿势,详加说明,并作示范。
  1956年,德清县文教局普教股设专职干部一人,分管体育教学工作。
  1959年,德清县成立了县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县体委”)。
  1960年,县人民委员会发出通知,为了适应生产“大跃进”的需要,使体育运动更好地为劳动生产和国防建设服务,要求全县坚决贯彻党的体育运动方针,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加速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争取部分田径项目达到全省水平和接近全国水平。
  通过“劳卫制”各级标准的推行,部分学校组织了业余运动队,县文教局规划在一中、二中、三中、莫干中学、城关一小、新市一小等校建立少年业余体校。
  1961年上半年,小学体育教学工作中基本体操与游戏的课时分配如下表。
  同年2月,嘉兴地区5个县选拔26名运动员组成地区男女代表队,参加省篮球锦标赛,本县运动员李红奋、祝勤行(城关二完小女教师)被选拔为代表队队员。
  1963年,县体委选拔了篮球、乒乓球、田径运动员(男队程炯弟等19人,女队陈荆等10人)参加省第四届体育运动大会,并抽调大会裁判员、记时记分员、工作人员共21人组织集训。截至1964年,全县21所中小学已先后举行71次各种竞赛,参加竞赛的共8764人次,并建立49个业余运动队。
  “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体育课被军体、劳动课所替代。
  1968年后,德清县人民武装部成立体育军事接管组,对学校进行军训。
  1975年5月,国务院公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试行条例(草案)》以后,一部分中小学开始推行这一条例,要求学生每天进行1小时适合青少年和儿童年龄特点的体育锻炼。
  1977年11月,各级学校推行“两课”(每周两节体育课)、“两操”(每天做广播操、眼保健操)、“两活动”(晨间活动、课外活动)。
  1979年以后,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和国家体委制定的《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和《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把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列为教育二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由县组织检查验收组,对全县中小学进行体育、卫生工作大检查。
  是年秋,县运动代表队参加省少年田径、皮艇比赛,褚正勇(男)获500米4人皮艇赛第三名,得铜牌1块;杨军(男)获110米跨栏第一名,跳远获第二名,得金牌、银牌各1块。
  自解放以来至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小学生的健康状况和运动水平都有显著提高。
  1981年,德清一中学生杨军(男)获全国田径比赛100米第二名。
  1983年,县体委在57所中小学适龄学生中进行抽查达标率情况。
  是年,县运动代表队参加省少儿游泳比赛,儿童组吴斌斌(男)获100米仰泳、200米自由泳和200米个人混合泳三个第一名,得金牌3块。
  1984年,县中学组7人、小学组4人被评为全省优秀体育教师,德清第三中学、新市镇小学被评为省传统项目先进单位。经省体委批准,金寿宏成为全县第一个田径一级裁判员。
  1985年,全县80%的学校开展达标活动。县教育局、卫生局和体委组成查验组,在19所中小学中,对7618名适龄学生进行抽查,达标率为66.5%,其中新市镇小学、莫干山乡中心学校被评为达标先进单位。
  是年,县运动代表队参加省青少年潜泳比赛,费向东(男)获400米潜泳第一名,200米和50米潜泳均获第二名,获得金牌1块、银牌2块。
  1986年,县青少年运动代表队参加湖州市体育运动大会,获团体女子组第一名、篮球女子组第二名,羽毛球、乒乓球等项目均获得第三名。
  同年12月,第一中学、第三中学、新市小学连续被评为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先进单位,省教委、省体委发给资助经费450—550元。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把学校体育教学工作列入重点工作。自1980年以来,在地区(市)游泳比赛中,我县选手屡创佳绩,少年男、女甲乙组共76项记录,德清县选手保持了69项。在历届省、地区(市)青少年体育运动各项比赛中,均派代表队参加,共获得个人冠军50次,个人前三名70次,团体冠军7次,团体前二名7次。其中在省级比赛中共获得金牌13块,银牌29块,铜牌12块(其中含成人组)。在获奖项目中,以游泳为最多。
  第二节 培训工作
  自1954年开始,部分中小学开展运动队训练活动,重视体育培训工作。1953年,德清一中成立了业余少体班,进行游泳、田径、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训练、,参加的学生有50余人。
  1960年,部分中小学建立少体班,广泛开展体育培训工作。
  1976年,为培训体育尖子,县文教局、县体委建立了少年业余体校,招收学生40名。在培训中,学校运动队和少体校结合本县水乡特点,注重游泳训练。少体校每年开设游泳训练班,学校运动队经常开展游泳比赛。由于经常进行不解的锻炼,学生的游泳水平不断提高。在地区(市)以上的游泳比赛中,学生获奖次数约占全县获奖数的81.2,其中破全国记录2项,获全国(世界分区)赛前六名的有10人次。
  为了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全县中小学从1954年推行第一套广播体操,至1987年,推行了中学6套、小学7套。1964—1987年,全县举办了14届中小学体育运动会,此外还举行篮球、乒乓球、游泳、划船、射击、无线电测向等单项比赛。
  随着体育培训工作的逐渐深入,运动队伍不断扩大。截至1985年,全县共有学校运动队54个,队员650名,参加少体校的有135名学员,分7个班。培训项目也日渐增多,有游泳、潜水、田径、射击、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皮划艇、无线电报务、航模等。20世纪50年代初,全县仅有体育教师10余名,至1987年,共有专职、兼职体育教师60余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者18名。
  几年来,通过学校体育培训,向大专院校体育专业和国家、省级运动队输送了一批人才。先后被上海、北京等体育院校录取的学生有4名,选送入省和国家级运动队的有8名。其中皮划艇运动员褚正勇于1978年进入省体工大队后,多次参加全国皮划艇比赛,先后获得金牌8块、银牌5块,荣立省二等功1次、全国三等功3次,并曾赴意大利和罗马尼亚参加国际皮划艇邀请赛,1984年又随中国体育代表队赴美国洛杉矶参加了第23届奥运会。
  第三节 体育场地
  解放前,公众体育场地往往利用荒地略加平整,体育设施比较缺乏。学校除中学和中心小学设有小型操场外,一般均在校内外空地开展体育活动。
  20世纪50年代初,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在新市镇东栅开辟体育场。
  1954年,各校推行“劳卫制”,相继开辟体育活动场地。
  1966年,在城关镇北门外新建体育场,面积5040平方米。至1978年扩建,面积增加至9000平方米,并加建司令台一座,作为学校体育锻炼和群众体育活动的场地。
  1967年5月,德清县游泳池落成,地址在城关镇小南门。池长50米,宽15米,深1.7米,附属房屋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为少年儿童和成人游泳锻炼场所。
  1971年,在城关镇小南门新建灯光球场,占地面积300平方米,比赛场长24米、宽14米,看台建筑面积70平方米,观众席有600座。
  1974年,全县学校系统已建立篮球场44个。
  第四节 卫生工作
  民国三十四年(1945),浙江省教育厅颁发《为加强实施卫生教育三项办法》,规定学校开设生理、卫生课,并为增进学生健康,防止各种疾病,实行各种防疫注射和清洁检查、清洁比赛,每学期举行体格检查。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于1950年提出了“健康第一”的号召。同年8月,政务院发出关于改善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德清县有关部门拟订了加强各校学生卫生工作健康工作计划,具体办法为:调整作息时间,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加强体育锻炼,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1952年开始,德清、武康两县中小学普遍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学校卫生工作方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并建立经常性的清洁卫生制度,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各中学设置校医室,配备专职医务人员。
  1958年,对五种常见病(沙眼、龋齿、蛔虫、近视、肺结核)进行防治,对15岁以下的儿童进行结核菌素试验和卡介苗接种,取得显著成效。
  1960年,进一步贯彻劳逸结合,并着重抓好中小学生保护视力工作,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三要”(要端正阅读的姿势,要注意看书的距离,要每天坚持做两次眼保健操)、“三不要”(不要在强光下读书,不要躺着和在动荡时看书,不要写过小的字)。要求各校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控制考试和作业量,并改善教室的采光和照明,防止近视率上升。对学校低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学生加强卫生知识教育,做到“四勤”(勤洗头理发,勤洗澡换衣,勤洗手剪指甲,勤刷牙漱口)、“五不”(不喝生水,不吃腐烂变质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壳纸屑,不随地大小便)。
  1979年,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和国家体委制订的《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在重点小学开设卫生室,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人员和保健教师,负责学校卫生工作和简易医疗任务。
  1980年3月间,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和县体委对重点中小学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部分项目的检查,结果为:
  德清第一中学,学生1048人,体育不及格率为7.2%;参加达标活动1020人,达标143人,达标率14%;近视眼200人,近视率17%。
  新市小学,学生891人,体育不及格率为11.8%;参加达标活动325人,达标42人,达标率13%;近视眼76人,近视率8.5
  1982年,国家体委、教育部等部委联合发布《保护学生视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草案)》。
  本县各校建立了学生健康档案制度,从新生开始,每学期检查学生健康状况记录卡片。
  1983年起,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体委组织检查组,对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进行普检,不少学校被评为县级卫生先进集体单位。
  1985年,教育局组织成立德清县学校卫生教研大组。
  新中国建立三十八年(1949年10月至1987年12月)来,德清县乡镇开展体育活动已习以为常,讲究卫生已形成风气,青少年、儿童体质有了明显增强。
  第十章 教育教学研究
  第一节 教研组织
  1950年,德清、武康两县初中开始建立教学互助组。
  1951年,德清初中建立社会科学教学研究会,曾以初三语文为试点,开展以写作指导为重点的教学研究。同年,德清县建立小学教员学习委员会,在各镇完小组织学科教学研究会,开展教研活动。
  1952年,德清、武康两县初中开始建立教研组,当时学校规模小,只设语文、数学两组,而以语文组为重点,同时在各班学生中开始选任科代表。
  1953年,德清县在小学教员学习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各小学组织学习小组,下分若干互助组,以区、镇为单位组织文化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分科建立教研组。
  1954年,武康初中建立课外活动指导委员会。同年,德清县文教科配备专职教研员1名,负责全县小学教研工作,后又增1人,两人分别负责语文、数学两科。
  1955年,德清、武康两县完全小学普遍建立教研组。
  1956年,武康县文教局建立教研室,配备教研员2名。同年,德清县文教局也建立教研室,配教研员3名。此时,两县教研室以小学教研工作为主,而中学教研工作直接由地区教研室管理。
  同年,武康县中小学体育中心教研组建立。
  1958年,德清、武康两县合并后,德清县文教局扩大教研室机构,配备中学教研员。
  1962年,县教研室设主任,配教研员4名。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教研室形同虚设。
  1979年,拨乱反正,教研室工作始得恢复,并扩大机构,分设中教组和小教组。
  中教组配教研员6名,分别负责中学多学科的教研工作。开始建立中学各学科教研大组,计有语文、数学、政治、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含小学体育)等10个大组。大组成员78人,分东、中、西3个片,每片指定召集人1名(均系该片县属完中的领导干部)。各大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这3名正副组长按每片都有1人的原则配备,所在该片的组长或副组长即为该学科在该片的教研活动主持人。
  小学教研组设专职教研员2人,分别负责小学语文、数学两学科的教研工作;另外还从小学教师中聘请语文、数学特约教研员各5人。分东、中、西3个片建立教研大组,每个片推选正组长或副组长1名,负责主持该片各学科的教研工作。
  1983年,根据山区教学特点,以南路公社中心小学为主,建立“低段二复式”、“低段三复式”、“高段四五复式”教研组各1个。
  1984年,中学各科教研大组成员增至83人。由于人事变动,组长人员作了调整。
  1985年,建立县卫生教研大组。
  1986年,建立县小学思想品德教育教研大组,各乡镇中心小学建立思想品德教研组。
  1987年,县教委教研室配备中学教研员8名,兼职中学教研员1名,小学教研员5名(其中负责幼教者1名)。
  同年,原分片建立的小学教研大组改为分学科建立组织,设语文、数学、复式教学、思想品德、自然常识、音乐、美术、体育等8个学科大组,成员48人,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三大组由中小学联合组成。同时建立了中学劳技教研大组。
  第二节 教研工作
  1952年,德清、武康两县都曾由文教科、县教育工会联合举办“星期学校”,组织中小学教师于星期六下午至星期日上午分区集中,学政治台,学业务。由领导干部上辅导课,或以教师中的能者为师,互教互学,学习气氛颇浓。
  1953年,遵照政务院《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结合实际情况,德清、武康两县教育行政部门把教研工作的重点放在教学改革方面,具体表现如下:
  (一)领导方向明确
  小学教学是整个教育的基础。当前本地区的小学教育,应重点抓师资水平的提高,加速教育改革的步伐。
  (二)认为教改的关键在教师,只有加强学习方能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水平
  两县文教科都规定了中小学教师在职学习的内容,并建立学习制度。中等教师主要学习苏联凯洛夫的《教育学》和苏联冈查洛夫、叶希波夫的《教育学》,小学教师重点学习华东师范大学曹孚教授主编的《小学教育讲座》。学习时间上规定:每天早饭前学习半小时至1小时时事政治;星期二、五两个晚上学习教育理论,学习业务文化;周末参加“星期学校”学习。业务学习从实际出发,教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
  (三)要求教师认真备课
  备课要吃透两头,既要研究教材,领会其系统性,明确教学目的、要求,逐步做到掌握“五大教育原则”;又要研究学生,了解学生的实际水平,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选用适当的教学方法。
  教师都要有备课笔记,根据上级规定的教学计划制订出全学期教学进度,城镇完小和区完小重点试行制订课时计划。
  (四)要求教师上好每一堂课
  规定每节课教学时间为45分钟,教师应逐步做到上课运用“五个课堂的教学环节”,应认真布置和批改学生作业,重视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
  (五)开展听课、观摩活动
  各中小学都要开展听课,学校领导更应经常听课,以便帮助教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同时邀请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师上公开课,进行观摩教学。
  (六)大力提倡直观教学
  各中学要积极创造条件,发动师生自制教具,多开试验课,提高直观教学效果。小学教师都应该自己动手或带领学生自制简单的模型、标本、图表、仪器等教具。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反对教学上的形式主义。
  (七)重视教学效果检查
  教学效果应包括德、智、体、美各个方面,而以知识的理解和巩固为基本出发点。评分方法沿用百分制,也可以有重点地试行五级分制。
  1954年,两县中小学加强劳动教育。4—5月,两县相继召开有各校校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劳动生产教育代表会议,并派代表去嘉兴出席地区召开的贯彻劳动生产教育会议。通过形势教育,及一系列会议,批判资产阶级教学观点,强调贯彻劳动生产教育必须过好三关(学校教师关、区乡干部关、家长群众关),而教师是关键。会议着重解决认识问题,并交流各地区学校贯彻劳动生产教育的经验。
  同年6月初,两县文卫科先后发出《中小学贯彻劳动生产教育计划(初步意见)》,指出进行劳动生产教育必须贯串在整个学校工作之中,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社会活动等都应渗透这一精神。教研活动时,应把这个作为重点研究课题。
  1955年上半年,武康初中执行对初中应届毕业生加强劳动教育的计划,做好升学就业指导工作。
  德清县遵照全国文教会议提出的“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有计划、有重点地稳步发展”的指示,加强教师在职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并举。方法上以自学为主,集体讨论为辅,并定期举行考试。
  在改进教学方面,强调钻研教材,制定好授课计划,广泛开展听课和观摩活动,积极改进课堂教学。这一年,各小学辅导区都举行教学经验交流会,很多乡还举行教学成果展览。
  1956—1957年,中央提出“全面规划,加强领导,加速发展,提高质量”的教育工作方针。武康县文教局组织中小学教师学习各科教学大纲,基层教研组广泛开展活动,曾在千秋乡完小召开全县小学语文教学经验交流会和各科成绩展览会,举行“小学语文课文教学”、“注音字母教学”、“汉语教学”及“体育教学”等7次观摩教学和8次专题讲座,并组织教师2批35人次赴杭州兄弟学校参观学习。教研人员经常下基层了解教学情况,1957年上半年在各校听课80节。
  德清县文教局根据省第一次教研工作会议精神,放手开展活动,曾召开小学低段语文教师、幼儿教师、教养员座谈会,并组织他们去外地参观学习。县文教局教研室在小学教师中聘请30名业务能力较强的教师为教学研究员,开展专题研究。
  1957年秋至1958年春,两县中小学重点批判在教研工作中脱离政治、脱离实际、忽视学生的思想教育等方面的资产阶级教学观点。
  1958年秋,德清、武康两县合并,县文教局发文,要求各级学校贯彻“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中小学增设政治思想教育课和生产劳动课,加强共产主义教育。
  县文教局领导直接抓教学改革工作。是年11月,副局长陶福林带领全县中学物理教师去湖州市菱湖中学参观学习。回县不久,曾举行过一次别开生面的“教学大比武”,由4名初中物理教师,选定同一教材,单独备课,轮流讲课,课后由听课师生(听课者为初高中物理教师和一中高中部部分学生)进行评议。这种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各抒己见、百家争鸣的做法,被其他学科的教研活动所仿效。
  1959年,县文教局研究决定以城关一小、新市一小和千秋、上柏、莫干、三桥、洛舍、下舍、雷甸、禹越、干山、二都等公衬的12所学校,为“大力改革教学,提高质量”的试点学校,并在城关一小、千秋完小、下舍完小3校试行五年一贯制。5月,举办县首届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展览会,展品中有勤工俭学的丰硕成果和中小学师生自制的教具千余件,并组织全县中小学师生前往参观,各界群众前来参观者也很多。此次活动对全县勤工俭学的开展,对各级学校发动师生自制教具,起了推动作用。
  同年10月,由县文教局教研室组织农村复式班教师30余人,赴苏州市实验小学学习该校“四复式教学”经验。
  1960年春,组织中小学理科教师40余人,去兰溪县参观自制教具展览。回县不久,在上柏公社中心学校举办一次以农村学校为重点的自制教具展览,以事实启示农村学校在物质条件差、技术力量薄弱的情况下,也能自力更生、克服困难,为直观教学创造条件。
  1962年暑假,通过上学期期末统考试卷分析,组织小学语文、数学两科教师学习教学大纲,制定下一年度教研活动计划。暑假期间还举办了为期10天的教学业务讲习班,全县中小学教师分别在新市、城关、武康三处集中,聘请省教育学院杨士冈老师讲学,请本县教学经验较丰富的老师主讲各科业务知识,同时还组织多次经验交流活动。
  是年秋,在洛舍公社中心小学举行了全县小学高段算术观摩教学和低段识字教学研讨会。另外举行全县语文观摩教学,重点探讨“文道”结合、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积极思维相结合的途径等问题,并进行了中学语文科作文教学经验交流。在初中代数、平面几何的教学方面,也举行了经验交流活动。
  1964—1965年间,县文教局曾重点对新市一小、城关一小进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调查研究,并了解其他学校清况,认为近几年来各校重视提高教学质量,采取各种措施大抓“双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对党的教育方针理解不全面,片面追求升学率,强调了抓“双基”而丢掉“两地”(政治思想教育阵地和劳动教育阵地)。反映在教学活动中有“五多”、“四少”。“五多”,指的是上课教师讲得多,课外作业留得多,增加授课时间多,平时考试测验多,日常订正作业、补课多。“四少”,指的是政治思想教育研究少,联系社会、家庭少,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少,师生文体活动时间少。根据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级学校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根据大纲要求和教科书内容授课,不得任意增加内容而提高要求、增加难度,更不得搞突击检查,加重学生思想负担。一方面组织教师学习上海育才中学的经验,明确什么叫教育质量,如何提高质量,怎样处理好教与学、讲与练、课内与课外等关系,同时根据“省中小学、师范教改座谈会”精神,提出当前教改的目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应对教育思想、教育制度、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使之能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教育一度瘫痪,教研组织形同虚设,全县性教研工作陷于停顿。
  1976年,粉碎了“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经过拨乱反正,教学研究活动得以”恢复。
  1979年,初中部分学科使用新教学大纲及部编新教材,为此中学语、数、理等学科组织了全县备课活动,以掌握大纲及教材内容。
  同年5月,县教研员和有关教研大组长去萧山出席全省初中物理新教材备课会,会上江苏师范大学八十高龄的朱正元老教授提倡的“坛坛罐罐当仪器,拼拼凑凑做实验”的革命办法、创业精神鼓舞了在座的物理教师。
  是年暑假,全县初中物理新教材备课会在德清三中召开,会议对新编教材逐章逐节进行分析研究,明确了重点,探讨了如何突破难点,统一了习题中难题的答案,特别是说明题的答案。备课会中强调贯彻省备课会上提出的要求“加强物理课堂演示,加强学生实验,对提高物理教学质量至关重要。”同时,举办了以德清三中为主的自制教具展览,并由该校教师用自制仪器与实验室常规仪器作对比,进行教材中所有演示实验,效果显著。这次活动特别为农村中学物理教师指明了方向“物理课中加强‘双基’教学,必须加强实验。而改进实验不能坐等上级配备仪器,应该走自力更生道路积极创造条件。”
  1979年4月,县教研室编印语文学习丛书之一的《小学识字教学》,1980年7月,编印教学参考资料《霍懋征教学经验选编》。两书都被发给全县教师,供他们学习参考。
  1981年,由县教研室主持,在禹越、二都、下舍、城关等乡镇小学进行“三算教改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1983年3月,县教研室对南路公社复式教学进行了调查。该公社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读满小学五年级的脱盲率达95%以上。主要经验是该学校重视开展小学复式教学业务的研究,提出了“抓好复式促单式,提高单式帮复式”的要求。全公衬除四年级、五年级两个单式教研组外,成立了“低段二复式”、“低段三复式”、“高段四五复式”3个复式教研组。该校总结了许多教学经验,如“怎样备好复式课”、“怎样加强复式教学中的作文教学和朗读指导”、“怎样培养小助手”、“怎样设计自动作业”、“采取先静后动的步骤培养学生自学能力”等。在数学复式教学中配备了“引渡题”、“尝试题”,从旧知识中引出新课,做到环环紧扣,重点突破,取得了较好效果。
  同年5月,县教育局向全县小学转发了《南路公社复式教学调查报告》,并指出本县农村小学占小学数的93%,学生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能否在20世纪80年代完成普及初等教育的历史使命,关键在于农村,而复式教学是普及农村初等教育的一种主要教学组织形式。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今后几年内,学生数必然逐年减少,为此,抓好复式教学势在必行。
  根据国务院“改革农村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工技术教育”的指示,1983年,本县规定在新学年开始,有条件的学校开设劳动技术课,教材由各校根据具体条件自编。试行一段时期后取得了一些经验,组织编写班子编出了一套劳动技术课教材。
  1983年,由县教研室主持开展体育优质课评比,推动全县中小学体育教学改革,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1983—1984年间,为了提高幼儿教师的业务水平,教师进修学校和小学教研室联合举办过3期幼儿教师辅导班,参加学习的县、乡及各企业幼儿园在职教师达228人次。
  1984年5月,全国“三算”教学经验交流会在德清县莫干山召开,《文汇报》曾作专题报道,还拍摄了纪录片《珠算故乡》。(有关德清县开展“三算”教学清况,详见第四节 教研成果附录。)
  1984年,县教研室和地理教研大组邀请本地5名地理教师,编写了初中乡土教材《德清地理》试用本。该课本于1986年7月正式在初中地理教学中使用,内容有:(一)德清地理;(二)三大地形区;(三)温暖潮湿的气候;(四)平原与山区的河流;(五)全面发展的农业;(六)迅速发展的工业;(七)西车东船的交通运输业;(八)主要城镇和著名风景区。内有图表8幅:(一)德清县人口增长表;(二)德清县行政区域图;(三)德清县地理略图;(四)德清县降水量和气温月份分配示意图;(五)德清县工农业产值增长表;(六)德清县农产品分布略图;(七)德清县交通图;(八)城关镇略图。
  1984—1985年,由县教研室主持,在德清一中两次召开有中小学部分语文教师参加的“中小学语文教学衔接问题”的讨论会。
  1984年暑假期间,举办中学外语教师培训班,历时22天,近100人参加学习,内容有研究高、初中外语教材,介绍外语教学经验等。初中化学课开始进行“掌握学习法教改试验”,并编写形成性练习,供教改试验使用。
  1985年,全县首次组织了青年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活动。中学组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小学组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
  为解决中学劳技科无教材的困难,县教研室编写了《花木栽培学、校园绿化》的劳技教材,供学校教学使用。
  1986年,为改进语文科教学,由教研室主持开展以下活动:
  (一)对全县90名初中语文教师进行初中语文教材教法的辅导。
  (二)在德清四中举行一次中学语文教学常规对比试验。
  (三)集中部分语文教师,进行“以写促读”、“多读多写”的语文教改研讨会。
  1986年,历经5年的“三算结合”教改实施,被省教委、教科所批准列入省级教改科研课题,县教研室相应成立有教研员、教师参加的课题组,进行课题研究。
  1987年4月,县电视台建成卫星转播电视接收装置,县教委通知各校组织教师收看教育电视节目。
  同年5月,县教研室举办中小学教师普通话讲演比赛和板书(粉笔字)竞赛。
  为了迎接全国初中学生数学联赛,县教研室在暑假期间加强对参赛学生的辅导,邀请4名教师,编写《初中数学竞赛专题》8讲。结果德清三中和勾里中学学生获全国优胜奖。
  暑假中还举办了中小学音乐教师培训班。
  全县初中二年级物理教师集中研究如何开展“大面积提高初中物理教学质量”的教改试验。
  同年9月,全县进行第二次“教坛新秀”评比活动。中学组评出一等奖11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17名;小学组评出一等奖7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2名。其中获一等奖的18名中小学教师被推荐为市级“教坛新秀”。德清一中亓建胜、莫干小学贾连珍两人被评为省级“教坛新秀”。
  县教研室自1984年起,每学期集体去一所中学、一所小学,对其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师资、教学水平等进行全面调查,重点解剖“麻雀”,帮助学校领导、教师解决教学中的一些问题。
  第三节 教育学会
  1985年,根据邓小平“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为团结广大教育工作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活动,交流教改经验,及时传递教改信息,使德清县教育事业更好地为“四化”服务,县教育局发起成立县教育学会,由11名同志组成筹委会,于10月14日发出《关于成立德清县教育学会的通知》。首批会员由县教育局普教股和教研室推荐,经学会筹委会审议通过,成为正式会员。
  1986年1月,德清县教育学会正式成立,并召开一届一次年会。会员79人,选出理事17人,组成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封树荣,副会长王慧才、孙柏林,秘书长陈高木、包百龄。同时确定学会工作是在县教委党委领导下,以“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为根本指导思想,以九年制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积极组织会员进行教育、教学的科学研究。
  1987年2月,召开一届二次年会,共有会员113人,副会长王慧才由孟全林接任,并增补了3名理事。
  学会广泛征集会员撰写的科研论文和经验文章,自学会成立以来至1987年,共征集84篇(其中有中学文科类27篇,理科类26篇,小学、幼教类31篇),在市级以上刊物或会议发表的有53篇(其中全国级14篇,省级16篇,市级23篇)。一届二次年会上,有76名会员受到表彰,占全体会员的76.8%;还评选德清四中学会小组为学会工作先进集体;同时对部分会员积极从事教育研究并取得较好成绩,予以高度的评价。
  学会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活动:
  1.积极组织会员参加省、市学术交流和教育科学研讨活动;
  2·举办各种讲座,听取专题报告,如“全国模范班主任的经验介绍”、“杭州州市讲师团、特级教师的专题报告”、“宜兴工蜀中学化学教师卢才英专题讲座”、“中央讲师团顾仁林老师物理教学专题讲座”、“湖师附小特级教师丁玉珠的专题报告”等;
  3.配合有关单位,举办了颇具特色的《周骏书法展》。
  第四节 教研成果
  “三算”教学出硕果
  “三算”结合教学是在心算、笔算结合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为小学数学教学开辟了一条新路子。它要求教师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把口算、笔算、珠算有机结合起来进行课堂教学,充分发挥算盘形象具体、档次清楚、珠动数出、儿童喜爱等教育功能与作用,使儿童手、脑并用,促进思维发展,达到打好基础,减轻负担,大面积提高小学数学教学质量的目的。
  德清县早在1972年就开始进行“三算”结合教学试点工作,并逐年推广到全县,自1978年使用统编教材以后停止了试验。教研室陈高木老师一贯热心于“三算”结合教学的试验。1981年下半年,在禹越公社木桥小学和西丰小学,由一年级新生班王美玲、胡生祥两位老师恢复“三算”结合教学的试验。
  这两所农村小学,条件较差,由于领导重视,教师虚心学习,努力工作,经过一年教学,对试点班学生和普通班学生各方面能力进行对比测试,事实证明,“三算”结合教学对开发儿童智力效果显著。1983年4月号《教育研究》全文刊登了德清县《三算结合教育调查》一文。同年10月,中国珠算协会副会长李新同志在日本举行的国际珠算学术报告会上,介绍了德清县“三算”结合教学的试验成果。
  全县“三算”结合教学试验得到了较决的发展,1983年扩大到19个公社58个班。1987年,“三算”试验班有79所小学258个班。在短短几年中,全县“三算”教改取得可喜成绩,初等教育质量得到了较大的提高。这项教育科研成果受到省、市教委的重视,1986年,省教委正式批准列为全省科研项目之一。
  筏头乡百家坞小学是一所山村复式学校,1984年开始,由黄丽仙老师承担了两复式“三算”结合教改试验任务。几年来,黄老师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到一条提高小学生计算能力的有效途径,培养学生借助算盘的形象进行计算,创造出“脑珠算”,即在脑子里打算盘。该校学生应邀到杭州商学院为正在举行的全国“三算”结合教改实验师资培训作快速心算表演,受到来自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300名教师代表的一致赞扬。出席表演的6名年仅10岁的四年级小学生郎洪伟、郎益生、郎海荣、郎莉萍、郎根芳、柯燕娜,在听完口头命题者把10笔三位数、四位数连加或加减计算后,立即亮出计算结果的小卡片,张张卡片所示结果完全正确,激起全场的热烈掌声。一位来自黑龙江的教师命题让学生视算,6名学生差不多同时写出相同的计算结果。两名新疆维吾尔族教师出于好奇,要求小学生用心算计算三位数乘三位数的结果,只见在台上的小学生,目光朝写着题目的小黑板一扫,立即报出结果。出色的表演,引起在场代表极大的兴趣。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委会秘书处官员沈忆玲,决定将孩子们表演的录像片传送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大地区总办事处。浙汀电视台和杭料电视台作了专题报道,播放了实况录像。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和中国珠算协会三算教学研究会授予百家坞小学有“三算出硕果,速算育神童”题词的锦旗一面。
  1982年4月,全国三算教学研究会一届一次理事会暨实验教材审稿会议在杭州召开,与会的27名专家、学者专程到德清县禹越公社听“三算”课、开调查会。
  1984年5月3日至5日,全国“三算”教学经验交流会在德清县莫干山召开,来自全国11个省、市、自治区的180余名专家、学者、教研人员和教师代表参加会议,德清县在会上介绍了开展“三算”教学的情况。6月20日《文汇报》刊登《德清推广三算结合教学》的消息。9月,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专程到莫干乡中心小学拍摄影片《珠算故乡》。
  1985年6月和11月,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两次派人来德清县调查“三算”结合教改实验情况。
  “三算”结合教改实验中,德清县曾派出教师代表、小学校长、教育局干部、教研员等10余人,先后出席在杭州、哈尔滨、长沙、上海、四川、山西等地召开的全国“三算”教学经验交流会。先后在省级和全国性刊物发表“三算”教学研究文章和出版专著20余篇(种)40余万字,获全国、省、市级优秀论文奖18人次。德清县还多次接待来自湖南、四川、新疆、贵州等地的参观代表。如今,德清县已列入“三算”结合教学全国重点实验地区,广大教师还在不断努力探索、研究、总结经验,为“三算”结合教学实验作出新贡献。
  第十一章 教师队伍
  第一节 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1949年解放初期,德清、武康两县共有中小学教职工178人。新中国成立后,县政府根据教育部关于《新区教育工作的关键是采取团结、改造知识分子》的指示精神,对原有教师登记留用,取消了旧的聘任制,实行统一分配任用。同时,集中全县教师学习,改变旧的教育思想,掌握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教育事业服务的新思想。
  1951年,教育事业有了发展。为了解决师资不足的困难,创办了德清初级师范学校,培养小学师资,同时抽调部分教师分别到嘉兴干校、嘉兴师范学校学习。
  1952年,教师队伍已增加到544人,并新建了一支幼师队伍。有关部门组织小学教师去嘉兴地委干校、中学教师去华东军政革命大学参加思想改造学习。同年2—8月,为解决小学教师奇缺的问题,经省批准并拨款,开办一期师训班,招收具有高小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社会青年110人,学习时间半年,结业后分配到农村小学任教。
  1953年1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布《中等学校行政负责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等学校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由省政府任免,小学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由县政府任免,教职工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配。
  1953—1957年,德清县、武康县中小学教育已经恢复并且大大超过了解放前的规模,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方面也进行了初步改革,广大教师在政治觉悟上已有提高,为教育新一代作出了不少努力,其中有不少人已成为优秀人民教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根据中央政务院关于整顿和改进中小学教育的指示,整顿教师队伍,对体弱病残,确实不能任教的教师,予以辞退或转业,并作了妥善处理。对一部分文化水平低而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教师,保送到初师或参加培训学习。同时,组织在职中小学教师学习苏联教育理论,改进课堂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1958年后,中小学教育事业盲目发展,教职员工超越编制,加重了国家的经济负担。
  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根据省下达的新编标准,对全县各校开始调整,共精简人员154人。加上部分初小转为民办,教师工资与粮食由生产队供应,精简教师共90人(其中有部分教职工自动退职)。
  1963年以后,经过调整,全县中小学教师压缩到721人。同时贯彻执行中共中央颁发的《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中小学教师的任职、调职、处分均由县人民委员会负责,除教育行政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任意抽调教师参加校外工作。对教师的基本要求是“教好功课、爱护学生、以身作则、努力学习”。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校教师进修,建立健全教师进修制度。
  1964年,推行两种教育制度,农村办起耕读小学,同时发展农村中学,教师队伍随之壮大。1965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037人。
  “文化大革命”时期,不少教师受到迫害,半工半读(农)学校全部撤销,中小学盲目发展,师资不足,民办教师大量增加,降低了教育质量。
  1968年以后,由“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公办学校下放生产大队办,教师回队任教,搞乱了教育秩序。
  1969年,全县各公社创办“五七”中学,县“革委会”政工组抽调一批公办中学教师到农村中学任教。截至1975年,全县有小学475所,初中32所,高中10所,幼儿园40所,教职工2379人。由于师资不足,各校陆续吸收民办教师1471人,占教师总数的61.8%。民办教师数量增多,学历普遍较低,导致师资素质、教育质量严重下降。
  1979年起,对民办教师进行考核、整顿和培训。
  1984年开始,贯彻执行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县教育部门、工会组织和学校互相配合,大力宣传开展师德教育的目的、意义,要求全县中小学教师增强道德修养的自觉性,明确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其思想道德和行为,直接影响着未来一代的健康成长。这对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社会主义觉悟和共产主义道德情操,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一代新人,具有深远的意义。教师职业道德的六条标准是: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教育事业。
  二、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三、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勇于创新。
  四、热爱学生,了解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不歧视、讽刺、体罚学生,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
  五、奉公守法,遵守法律;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与家长、社会紧密配合,共同教育学生。
  六、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1984年以后,全县中小学领导班子进行了大调整,从教师中选拔了具有大专、中专学历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担任了学校领导职务,初步实现了领导班子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1987年,随着全国经济的改革和发展,中小学和幼儿教育事业出现了新局面,教师队伍不断壮大,师资素质日益提高。
  第二节 教师培训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1950年下半年起,为培养和提高教师素质,以适应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要求,德清县、武康县各辅导区(点)举办了“星期学校”,组织初中以下程度的小学教师参加业务、文化学习,由学历较高并有教学经验的各科老师担任辅导工作。
  1951—1957年,德清初级师范学校为本县及邻县先后培养了小学合格师资900余人。
  德清县成立了小学教师学习委员会,负责布置学习、总结、检查、交流经验、通讯研究报道工作,并在各校成立学习小组,健全了学习制度。
  1952年以后,县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了师资管理制度,规定教师的根本任务是把学生教好,对教师的基本要求是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文化水平。同时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修,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和提高教师素质。主要形式是函授教育、轮训、假期集中备课、经常开展教研活动等,并规定中小学教师每周政治和文化学习各为6小时,使培训工作逐步制度化。
  一、函授学习和业余进修
  1952年,湖州师范学校设立函授部,开设初师语文、算术两科,分别在吴兴、德清、武康3县招收初中肄业以下程度的在职教师200名(其中武康、德清各50名),学习年限暂定3年。至1955年,德清县、武康县结业学员共45名。同年秋,招收中师班,规定分科学习、单科结业。德清县、武康县参加中师学习的在职干部、教师共300余名(包括幼儿教师)。至1958年,普师语文阅读科结业56名,普师数学科结业151名。
  1954年,浙江师范学院试办“中等学校教育研究通讯组”,以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五科为重点,对中学教师进行通讯指导。各中小学组织教师学习苏联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并提倡自制教具、图表。各校都很重视直观教学,建立了观摩教学和学生作业检查制度。
  1956年,县文教科成立教研室,负责全县小学教育研究,指导工作。
  1958年,组织中等学校教师开展业余文化进修,规定初中教师未及师专毕业水平的,高中教师未及师院本科毕业水平的,必须参加业余文化进修,在5年内须达到师专或师院毕业水平,成为合格教师。并在5年期间,各学年举行一次中学教师学历审定考试,每次考1—2门课程。
  1959年,德清县创办了师范学校,招收学生191名。附设函授部,全县在职小学教师参加中师函授学习者共326人。至1962年成立中师函授辅导站,学员人数增加到749名,占教师总数的82%。辅导站聘请各科辅导员与函授部教师分别到各公社定期面授与业余辅导。至1965年,经考核,发放中师语文学科结业证书213本、中师数学学科结业证书180本。是年,全县中小学成立了各科教研组,开展集体备课、听课、观摩教学、专题业务讲座等活动。
  二、轮训
  1951年,省文教厅公布《浙江省人民教师轮训办法》,决定在各专署设立文教干校,由各县文教科保送教师入学轮训,时间1年。
  1954—1956年,德清县初级师范学校先后举办速师班3期,参加轮训的小学教师共200余人。
  1956年开始,德清县抽调部分中小学校长、教导主任、教师分别脱产到专署文教干校、地区进修学校、省师范学院、湖州师范学校深造。
  1960年,在武康开办小学师资培训班,择优录取高小毕业生140名,学习期半年,结业后分配到农村小学任教。
  1979年,创办了教师进修学校,作为对在职教师培训的机构,并按自学为主、业余为主的原则,采取函授教育、短期培训、巡回辅导、专题讲座多种形式,对全县小学教师广泛开展培训工作。
  1979—1987年,共举办各种培训班31期,参加培训人数2374人次,招收中师函授生4届,671人,高师函授生39人。
  1980年以后,老教师先后退休,普师与大专院校毕业的青年教师不断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来,原有教师通过函授、培训学习,逐步达到规定的水平。中小学教师在量与质方面,都有了显著变化。
  第三节 教师待遇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赋予教师“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并关心教师生活,按照当地人民生活指数以大米折算发给工资。1950年的月平均工资,以大米折算,小学校长为220斤,正式教师为205斤,代课教师为180斤,高于当地乡干部50%一80%;农村教师的薪酬由当地群众自筹,按民办公助的方法解决,略低于完小教师;中学教师最高320斤,最低270斤。
  1952年,对教师工资进行了调整,实行工资分制,小学分26—33级8个级别,校长、教导主任平均每月130—165工资分,教师平均每月100—130工资分。
  同时,为了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生活福利待遇,1951年成立了县教育工会,1952年11月开始实行公费医疗,并对生活有困难的教职工,给予经济补贴。
  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指出要切实关心小学教师的政治待遇与物质待遇。党和政府赋予教师“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光荣称号,教师的政治地位有了很大提高。
  1956年,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工资改革决定,实行了工资改革,发给教师货币工资,并普遍增加了工资。
  1957年以后,为了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在中小学教职工队伍中吸收了不少优秀教职工入党入团,学校建立了党支部。
  1963年,再次调整部分中小学教师和行政人员的工资,工资偏低的普遍提高级别,全县教育系统调资的共308人。
  1972年,县教育系统公办正式教职工的子女参加统筹医疗。
  1977—1979年,又进行两次工资调整,全县中小学教职工升级共306人,保证杠子共214人,靠级共100人,平均增加工资5.17元,民办教师普遍增加工资3—5元。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落实了党对知识分子政策,1957年“整风”、“反右”运动中被错划为“右派”的教师105人得到改正,对“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进行复查甄审,给予平反昭雪,恢复名誉。据1978—1985年统计,教师被评为县先进工作者有69人次,受表扬的优秀教师有72人次,被评为模范班主任的有1人,有37名教师被选为各级人民代表,23名教师被选为县政协委员。
  1981年10月,中小学教职工普遍增加了一级工资,贡献较大和教龄较长的教师增加了两级工资,还发给了年终奖金和书报费。暑期选送优秀教师去各地疗养。
  解放后至1982年,在全县教师队伍中已发展了新党员163名、共青团员543名,教师的政治面貌大大改观。嗣后一批年富力强、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中青年教师走上了学校领导岗位。
  1985年,实行工资改革,全体教职工增资幅度较大。1973年,小学教师每月平均工资为44.87元,中学教师每月平均工资为40.30元,1985年工资改革后,小学教师每月平均工资为86.83元,中学教师每月平均工资为84.93元。
  1985年,全县各界隆重庆祝第一个教师节,县政府为35名教师的家属解决了“农转非”问题。各中小学普遍新建教师宿舍,基本上妥善解决了教师的住房困难问题。1987年起德清、新市、武康先后成立退休教师之家,离退休教师生活上得到了关心照顾,得以安度晚年。斗转星移,解放38年来,教师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已远非昔日的教师可比。第四节 民办教师
  20世纪50年代后期,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由于师资不足,农村小学吸收一部分民办教师补充到教师队伍中,其中一部分是三年困难时期下放到农村的代课教师和回乡知识青年。
  文化大革命”期间,盲目发展中小学,又吸收了部分下放知青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民办教师数量急剧增加,其中一批不合格的教师陆续进入到队伍中,导致师资素质严重下降。据1975年统计,全县小学教师共1696人,其中民办教师1216人,占71.8;中学教师643人,其中民办教师255人,占39.6%。
  针对民办教师数量大、质量差的状况,自1979年起,县有关部门决定停止吸收民办教师,并加强对民办教师的整顿和管理,逐步辞退了不宜任教的民办教师232人。
  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批转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整顿中小学民办教师队伍的报告》精神,1981年冬至1982年春,县文教局组织抽调部分学校领导和骨干教师在上柏公社搞好试点的基础上,组成50余人的考核队伍,先后分6批对全县各乡镇学校的在编民办教师996人进行了摸底和全面考核,按照政治思想表现、文化程度、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健康状况等条件,定为继续任用、试用(限期提高)和不宜任教等三类。对不宜任教的民办教师,辞退后按规定一次性发给生活补贴费,有些还由乡村各级安排其他工作。经过考核整顿,辞退了不合格的民办教师258人。至此,民办教师所占比例从1975年的62.9%下降到31.5%
  1983年,省教育厅颁发《浙江省中小学民办教师管理试行办法》,对本省中小学民办教师管理的权限和范围,民办教师的考核和晋升,经济待遇和福利以及奖惩,作出具体规定。县教育部门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规定民办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民办教师的管理权,属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局负责民办教师的人事管理和国家补助费的分配。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抽调或借用民办教师搞其他非教育工作。县教师进修学校还定期对在编民办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培训进修成绩合格者由县教师进修学校发给证书,承认其为合格教师。其中一部分政治思想进步,具有一定教学业务水平,身体健康,教龄较长的民办教师,可以转为正式教师。1983—1985年,择优转为公办教师的共有82人。对试用的民办教师,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中师函授和培训学习、自学考试,努力提高文化和业务水平,经考试及格,发给证书,承认其学历,从而提高师资素质,健全了民办教师队伍。
  第十二章 经费及设施
  第一节 经费来源
  解放后,德清县人民政府接管全县中小学校,对教育经费进行整顿。1949年下半年至1952年上半年均采取以下措施(一)中学及区(镇)完小公办,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拨给,(二)对原有保校(初小)则采取多种形式办学(有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和完全民办等),其经费由主办单位负责大头,辅助单位补足不足部分;(三)私立小学仍由办学单位负责。
  当时学校经费主要来源有:(一)向学生收取学杂费;(二)所有校产和一部分庙产、公地的租息,(三)乡村集资(必须充分发动群众,做到完全自觉自愿,严禁平均摊派),(四)中学开展工读,以工养读;(五)农业税附加。
  1951年,德清县作出初小民办的规定。以乡为单位统一解决民办经费的筹募,发挥乡文教委员会的组织力量,以提高地方办学的积极性。1952年9月,德清县、武康县民办小学全部转为公办,学校经费均由国家财政支出,学生学杂费照收。1955年以后,贯彻省教育厅的指示,积极开展民办教育,提倡民间(私人)办学,为普及小学教育创造条件。德清的梅林、钟管,武康的三合、二都、三桥、秋山、龙山等地均办了民办小学。其经费来源除收取学杂费外,不足之数由群众筹补。
  1958年5月起,德清全县153所公立农村小学全部转为社办,这些转社办学校的经费问题,根据谁上学谁出钱的原则,学杂费收入和社内公积金补助尚不够开支的,自下半年起国家作适当的补助(小学补助9300元、农业中学700元、民办幼儿园3000元)。1959年1月县人民委员会通知,社办小学教师的工资和公杂费自1959年2月起仍由县拨付。
  1959年1月,县人民委员会决定,在县属中学学习的中学生,家在农村父母从事农业,目前家庭尚无收入的“贫下中农”子女,从本学期(2月)起,由县拨给每人每月伙食费4元,尚不足部分从勤工俭学收入项下支付。此项决定至6月份停止执行。
  1962年,继续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在德清县教师队伍中实行人员精简。农村小学实行公办转民办,根据经济区与产粮区的差别,采取以下三种形式:(一)钱粮全转;(二)转钱不转粮,(三)转粮不转钱。1964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的指示,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农村举办简易小学,教师工资、办学经费均由地方开支。
  1969年下半年,全县农村小学实行下放(公办学校转民办),教师回队任教,教师工资实行工分加补贴(教师工资由生产队记工分,到年终分配时对不足原工资的给予差额补贴)的方式。到1971年12月终止工分加补贴的方式。1970年以后,学校盲目发展,大量吸收民办教师,其工资由社、队支付,国家给予补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教育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强调要确保教育经费的来源和增长。党和政府把教育列为“四化”建设的重点之一,教育经费拨款逐年增加,同时号召地方集资。到1985年,全县地方集资计208.6万元。1987年,各学校从校办企业的利润中提取174.29万元,以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师生的福利待遇。
  第二节 经费管理和使用
  1949年8月,德清县县长路凤翔指示整顿全县教育经费,筹组“国民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9月1日下午,召开县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会议,与会人员以教育科、财政科工作人员为主,县立中学和余不、新市、洛舍、下舍、大麻五区政府及中心小学各选派代表1名参加。会议决定对全县各校学田校产进行调查统计,统筹计划使用,并确定教职工的薪给及收费标准。
  1951年度第一学期,德清县文教科制订的会计制度如下(一)支付标准1办公费一完小、私立小学每月每班22.5斤大米,2临时修建费用,经科批准方可动用,3市乡(镇)完小可订《浙江日报》、《浙江文教》、《解放日报》、《人民教育》各一份,农村小学订《浙江日报》、《浙江文教》各一份,由杂米开支。(二)建立各种报表1收支月报表,2经费开支须有原始发票,购货以到国营商店为原则,每两月报销一次,3.工薪决算书,各级学校一式三份上报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是年,武康县人民政府县长签发《关于目前小学经费的指示》,要求1小学员工工资仍按民办公助的方法解决,2必须根据规定收取学杂费,收取之费应在年底以前折款立户交人银行,3此文应以区乡完小组织学习,并遵昭实行。1952年,武康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学杂费使用范围的通知,要求1学费收入全部用于补助小学教职工工资,专款专用,不得移用或挪用;2杂费收入全部由县统一计划,作为各小学公杂费之用(包括办公用品、报章杂志、图书和各种必要设备、零星修理及小型校舍修建之用);3公杂费开支标准复式班以班级计算,一至二班以每班每月22分(工资分)为基数,三至六班每增一班每月增加18分,六班以上每增一班每月增加15分。
  1955年8月,德清县人民政府发布有关发展民办小学的通知,要求成立民办小学校委会设财务组,配有专职财会人员,专门负责收学杂费、筹募经费、修建校舍。是年公立小学分区建立小学例会制度。
  1958年,县委颁发《关于学校教育工作的几项规定》,指出学校领导与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规定一、二、三中和原各乡(镇)完小的人事及一切经费由县管理支付,原村校的经费由公社管理支付。是年,教育战线亦刮起一股“共产风”。有些公社学校搞集中统一(一个大公社的所有学校集中一处或几处)强迫原有住户搬迁,拆墙毁灶改作课堂,损害了群众利益。1960年,县文教局根据县委决定,认真处理一平二调”问题,对农民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牵涉的学校有干山、二都、新市、三桥、莫干山、洛舍、下舍、上柏、雷甸、千秋、城关、高桥等12个公社46所,支付赔偿款9333.74元、“一平二调”赔偿费9196.27元。
  1967年,县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降低本县公立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称目前公立中小学、幼儿园向学生收费标准偏高,现调整如下
  1969年2月,县“革委会”发布《关于教育经费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指出:一、各公社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委员会(简称“贫管会”)应建立经费账户,今后教育经费,县教办一律与各公社“贫管会”发生往来;二、学费问题,县停止向农村社队小学收取;三、学校经费(包括办公费、川旅费)均由各办学单位开支。由于县停止向农村社队小学收取学费,很多农村小学生得以免费入学。
  1972年9月,县教育系统实行公办教职工子女统筹医疗。教职工子女每人每月缴费1元,由文教局按月收取,并移交县医管会。超支费用按比例由文教局在福利费中扣除。同年12月,发放全县教育系统中的干部、教师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扣发的工资及非正常死亡者的抚恤费,共39400元。
  1979年4月,县文教局转发财政部关于继续清理职工借支公款的通知,指出有些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松弛,个别人旧账未清而新账又在增加,要求各单位均不得允许私人借支公款。
  8月,文教局发布《关于调整中小学校收取杂费的通知》。通知决定:为了适应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对德清县中小学收取杂费的标准作如下调整:
  1982年8月26日,《光明日报》披露德清县文教局1979—1981年挪用教育经费,违章建造宿舍的事件。经上级调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财务制度不健全,财会队伍不稳定,不正之风抬头。
  第三节 校舍与设备
  一、校舍
  据解放初对德清、武康两县几所主要学校校址的调查,情况如下表。
  解放初,校舍破旧不堪。据武康县1952年调查,全县有70所学校,其中一、无固定校舍的有城山、秋北、五龙、石桥、界山头等5校,二、借用民房的有七都、狮山、兴山、唐家琪、莫干山小、筏头、大造坞、上皋坞等9校,三、校舍急需修理的有长安三村、徐梅六村、徐梅四村、阜溪三村、龙凤、青山、鸿渐、朱家、大赛、石轴、百燕、张桥、和睦、三合、象前等15校,四、校舍狭窄,光线不足,缺门少窗的有8校;五、缺乏操场的有上柏、七都、宋石、龙山等4校。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国家着手改善办学条件,增加教育投资。各乡学校纷纷拆旧庙修建校舍。1951年,德清县从农业税附加中拨款6000万元(旧币),建造城关镇一完小礼堂。1952年,武康县人民政府拨款3000万元(旧币),建造城郊区完小校舍1幢,计4个教室。同时着手建造武康中学。以后逐年有零星修建。
  1956年,以公办民助形式兴建筏头乡校校舍,选定朱藤庙为校址。1958年,建造德清一中校舍,共投资66300元。1959年,新建德清师范学校,总拨款19900元,建筑面积1340平方米。建造德清二中,拨款12000元,同时又建造莫干中学,投资3600元。是年,对全县小学进行扩建,涉及千秋、三桥、三合、山民、干山、钟管、下舍、禹越、新联、梅林等13所中心小学,投资33000元,建筑面积1954平方米。
  1960年,新建德清一中教学大楼1幢,共24个教室,总投资93800万元,同时新建德清师范学校教学大楼,共投资5.9万元,建造三中教学楼,投资12933元。同时修建全县各小学校舍,涉及20个单位,建筑面积2734平方米,投资59380元。1962年雷甸公社投资3000元,利用旧房料,因陋就简修建简易平房5间,建筑面积117平方米。是年9月,遭14号强台风暴雨袭击,全县有27所完小和3所中学的校舍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共花去4.2万元用于修复。1965年,对南路公社完小、城关一完小和新市一完小进行扩建,总投资4.1万元。1966年,自筹基建资金2.1万元,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左”的思潮影响,推行“把小学办到家门口”和“队队办初中”的盲目做法,学生大增,造成校舍紧张。许多学校采用以竹代木、以泥代砖、以铁代钢的方法,建造了大批简陋的校舍,后来都成了危房。
  从1979年到1983年的5年中,多方集资用于新建、拆建和维修中小学校校舍。全县总投资达369.1675万元,其中教育经费拨款212.3241万元,占总、数的57.5%,县地方财力投资54.1万元,占总数的14.65%,乡村集资75.6267万元,占总数的20.4%,勤工俭学收入中投资27.1167万元,占总数的7.36%。共建中小学校舍71936.8平方米,其中新建19017.7平方米,危房拆建12006.2平方米,维修40912.9平方米。学校危房改造工作的进度明显加快。
  1983年7月,因遭受洪水冲击,部分校舍受损严重:一、倒塌学校围墙9处,共计2480平方米;二、倒塌教室12处,共计2090平方米;三、受洪水浸泡已成危房非拆不可的有2530平方米。为维修、拆除这批校舍,县地方财政安排专项经费27万元。1984年6月13日遇大暴雨袭击,全县各中小学校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其中特别严重的有三合、三桥、上柏、莫干、洛舍、二都、城关等乡的学校,经济损失达50万元。1985年1月,暴雪成灾,造成部分中小学校舍倒塌,面积共计2290平方米(教室25间、办公室2间、寝室26间、仓库用房12间、厨房8间),涉及上柏、三桥、后坞、三合、龙山、二都、雷甸、禹越、戈亭、干山、钟管、对河口、一中、二中、三中及进修学校等16个单位,新增危房180间,面积5400平方米,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
  1983年,全县普教会议精神贯彻后,出现乡村自力更生修建校舍的热潮。至1984年4月,全县28个乡镇已筹集资金60余万元,修建乡镇一级危房的校舍14744平方米,维修险情严重的危房2338.9平方米。
  1985年新建校舍:普通中学4232.73平方米,小学881.85平方米。1986年又新建校舍:普通中学10995.7平方米,农职业中学788平方米,小学7580平方米。
  二、设备
  民国时期,由于财政困难,教育经费短缺,各学校设备仪器不全,图书量很少;保国民学校连课桌凳都不全,欲上学者必须自带。
  解放初期,各校开展自力更生、勤俭建校活动,师生自己动手修理课桌凳,自制教具以充实教学设备。行政部门精打细算,每年添置新课桌椅,分配给各类学校,仅1958年就购置课桌椅14000套。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教育经费逐年增加,各校教学设备不断充实。至“文化大革命”期间,大部分学校校舍设备遭破坏。从1978年起,教学仪器的配备和管理纳入正轨。1978年,建立仪管站,配有专职人员负责调配全县教学仪器。1979年,省教育厅专门下拨给德清一中仪器费5万元。1983年,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德清县建立以城关、洛舍、钟管、高林、勾里、上柏、莫干、二都等8所乡中学为农村实验中心,并批准三桥中学按示范性初中标准重点配备仪器。除省直接配备外,县教育局每年都投资2至3万元用于购置仪器和电教设备,逐年按计划配备和充实。一中与三桥中学示范实验中心按一类标准配齐,二中、三中已基本达到二类标准,8个实验中心按二类标准配齐,其他17所乡级初中在1987年逐步配齐。1987年,省教育委员会专门下拨职业高中仪器费1万元。城关一小、二小、新市小学、武康小学和三桥、上柏、洛舍、莫干、新联、油车等19所小学也配备了教学仪器。随着电化教学的开展,到1986年底,全县共有16mm电影机3台,录像机2台,电视机14台,135幻灯机5台,投影仪18台,其他规格的幻灯机100台,各式录音机111台。
  第十三章 勤工俭学与校办产业
  第一节 沿革与成果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强调劳动教育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生产劳动是教育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部分,要求学校提倡工读。1950年,德清初中成立工读委员会下设农垦、经管、饲养、通讯四组,负责管理生产劳动事宜。同年武康初中开展以工养读”发动师生开荒种菜,供应食堂降低伙食成本,减轻学生负担,同时通过劳动实践,改造师生世界观。1954年中央提出“在中小学加强劳动教育,是教育工作为总路线服务的具体表现。”4—6月,德清、武康两县相继召开了全县中小学教师大会贯彻上级有关劳动教育的指不。从此生产劳动纳入思想教育的范畴,成为学校教育工作的组成部分。各校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活动,如种植蔬菜、参加夏收夏种、搞“小秋收”等。有的学校还走出校门,承接有报酬的生产任务。如德清初中部分师生,承接水北蚕种场春蚕采桑任务,以劳动所得添置活动双杠一架,价值800元。武康初中在扩建校舍时,全体师生课余参加义务劳动,修筑校内道路,搬运基建材料。新市初师和各乡(镇)中心学校也组织师生参加建校劳动。全县掀起了劳动建校热潮。
  1957年,《中国青年报》、《人民日报》先后发表《提倡勤工俭学,开展课余劳动》和《一面劳动,一面读书》的社论,将学校开展的生产劳动发展为勤工俭学活动,使其兼有育人”和“聚财”双重任务。
  1958年,《人民日报》提出勤工俭学是一件有意义的值得大力提倡的事情。”接着省教育厅下达开展勤工俭学的意见要求中小学必须实行一面劳动,一面读书”的教育制度。是年,德清、武康两县合并。10月组织教师赴杭州参观浙江省首届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展览会。12月,又派出两名代表上北京参观全国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展览会。德清县制订方案,提出《全县中小学勤工俭学最低标准》学校成立勤工俭学委员会,下设技术指导检查组、农业组、饲养组、手工劳动组、总务计划组。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生产队,建立劳动卡,建立工分登记制度、检查评比制度、奖惩制度等。还规定了勤工俭学中劳动成果的分配原则1先公后私,2集体生产为集体所有,3提成5%—10%作为劳动优胜奖金,4照顾贫困学生的学习费和生活费5举办集体福利事业,提取一定的公积金和公益金。
  各校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据1959年4月统计,全县学校种水稻200亩、旱地作物495亩,养猪123头、羊284只、兔子316只、家禽174只。各校还一哄而上办起了炼铁小高炉、土硝厂、竹器厂、农林场、菌种场等。其中粗具规模的有产品投放市场的是一中菌肥厂、二中科学糊精厂。在“浮夸风”的影响下各校出现的挂牌小工厂竟有288个之多。片面强调生产劳动,影响了正常教学。省教育厅曾指示在现有教学时间内,每周可安排8小时以上时间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还规定年满14岁的学生一年劳动不少于100天”。德清县在《勤工俭学、勤俭办学补充意见》中提出争取两年内学校办公费日给”、“争取五年内连同教师工资在内不再向国家要钱”等口号。据1958年10月底统计上报数字,当年(1—10月份)参加生产劳动的中学师生有1539人,劳动时间48170天,平均每人31.2天,全县小学师生31611人,劳动510580天平均每人16.2天。过多的劳动,打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影响教学任务的完成。
  1961年,贯彻“整顿、巩固、充实、提高”的调整方针,执行《全国中小学若干问题的决定(初稿)》,纠正浮夸风”撤销了条件不足的校办小工厂、农场,大幅度压缩学校中的生产规模。
  1964年,刘少奇同志冉次强调实行“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的重要性。全国试办半工(农)半读学校。1964年春,经省教育厅批准,德清二中被列为半农半读试点学校,校办农场开辟水稻田25.8亩、桑地蔬菜地45.5亩、附设养蚕室、畜牧场。因为重视科学管理、高产试验、推广良种,一手抓生产,一手抓教育在学校改制的第一年,就获得教育生产双丰收。例如养蚕室的春茧品质列为武康片之首,应届初中毕业会考成绩名列嘉兴地区前茅。
  “文化大革命”使得正趋于健康发展的勤工俭学活动遭到严重破坏。半农半读学校被砍,推行所谓“开门办校”,大办农场,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如一中“秋北农场”、二中“黄墩农场”、城关小学“八八农场”。校办小工厂几乎全部砍去。大批师生长期下工厂“学工,接受“工人阶级冉教育”,长期进驻农场“学农”,向贫下中农学习,以劳动代替教学,学校教育质量因之大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育战线拨乱反正。1979年,教育部重申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提出发扬勤工俭学的光荣传统,坚持“育人”和“聚财”的正确方向,使勤工俭学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1980年初,德清县根据省教育行政会议精神,号召各级学校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筹办工厂,整顿原有农场。同时着重抓好几所骨干校办企业(如二桥中学铸钢厂、一中特种耐火材料厂、三中五金电器厂、新市小学电视组件厂),并投资35万元,筹建县教师进修学校的精密铸钢厂。据年底统计,全县已有校办厂17家,工业产值100万元,创利14.44万元,农场占地158.8亩粮食产量9.7万公斤,纯收入7924元;加上其他收入2653元,全县勤工俭学总收入15.5万元。在这一年中,县文教局为校办企业配备了行政管理人员,招收固定工人,制订财务制度,使部分校办工厂逐步建立起正常的企业管理制度,从作坊型转向工厂化。
  1981年3月,成立德清县校办企业公司,对内称为县文教局勤工俭学办公室。为了加强对校办企业的扶助和领导,着手调整充实各企业的领导班子,通过短期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骨干工人的技术水平,并具体协助各企业解决产、供、销等问题,加强了各企业问的横向联系。
  1983年8月,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会议在北京召开,制订了《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提出“加强领导,加强管理,进一步开展勤工俭学”的方针。12月,德清县在新市镇召开勤工俭学工作会议,作了1980—1.983年4年勤工俭学工作的总结4年纯收入111.9万元,其中用于修建校舍的有27万余元,占总投资的7.36%,用于添置教育设备、改善师生福利的有25万余元。不仅补充了教育经费,而且巩固了校办企业自身。会上还奖励了新市小学电视组件厂、一中特种耐火材料厂和三桥中学铸钢厂3个先进单位。
  1985年底,全县校办企业发展到72家,服务部3个,农场3个,设备较完善、产品畅销对路、经济效益较好的有15家(个),其中本年内创利万元以上的有14家(个),创利10万元以上的有4家(个)。全年工业产值550万元,获利100余万元,上缴国家税金21.72万元,从收益中提取了30余万元补充教育经费。但大部分校办企业经济效益不高,原因是跟不上市场需求的变化,产品结构差,产销不对路。如当时社会上出现“西装热”,德清县也形成“领带生产热”,全县校办企业曾有21家领带厂,由于一哄而上,好景不长,马上出现供过于求的现象,造成大起大落的状况。
  鉴于以上清况,1986年到1987年间对全县校办企业进行了整顿。一方面,调整了产品结构,对销售困难、经营管理不善的校办企业,坚决采取停产、转产措施。如三中涂料厂转产市场畅销的饴糖、酱色,高能耗的精密铸钢厂转产为黏结型彩色笔笔尖和自行车配件。另一方面,挖掘潜力,开拓新门路。如三桥铸钢厂投资组建金工车间,使产品能在厂内配套加工,并筹建工业泵叶轮厂,一中校办企业跨出新路子,发展珍珠养殖业。经过对企业的整顿,对产品结构的调整,从企业的数量上看,似乎减少了,但是企业的基础反而扎实了,不少企业扭亏为盈。1986年全县校办企业工业产值601万余元,1987年为682万余元,比调整前的1985年分别上升了16.7%和32.6%。
  第二节 校办产业
  德清一中校办企业
  1975年,学校抽调教师办起电机修理部,设备简陋,人员稀少。经过十余年的艰苦创业,相继办起了特种耐火材料厂、沪江电子仪器厂、特种耐火材料二厂,加上原来的电机修理部和1987年开设的综合服务部,组成了以特种耐火材料厂为主体的拥有三厂二部的校办企业体系。有职工172人(包括农工)。厂区占地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950平方米。共拥有资金240余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近90万元,流动资金近100万元,已折旧基金约26万元,福利基金15万元,奖励基金10万元。历年上缴学校约60万元,上缴主管部门约15万元,上缴国家税金约60万元。
  特种耐火材料厂是一中校办企业的核心,专业生产硅酸铝保温材料。创建于1979年。当时学校借贷7万元资金,利用城东明星村一所旧机埠房子,就近扩建130平方米简易平房,雇用30名农工,开始投产。接着经营了五六年,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当时全县硅酸铝保温材料厂有90家之多,相互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该厂长期处于高消耗、低产量的状态,管理跟不上,质量不稳定,年产值始终不能超100万元,利润徘徊在10万元左右。1985年下半年起,该厂出现销售额下降、产品积压的状况,面临困境。经多次分析研究,为了改变现状,必须“一手抓技改,一手抓供销”:对内通过技术改革,挖掘潜力,降低消耗,增加品种,提高质量;对外健全供销队伍,改革报酬制度,实行工效挂钩,广泛开拓市场。
  1987年,该厂派遣有关人员到北京、通化、南京等地学习,抽调厂内骨干人员到南京玻纤研究院职工大学培训。同时聘请上海、南京等地专家来厂协助技术改造。技改工作以节能为重点,将原来一只手摇二极电弧炉,改造成两只三极自动控制电弧炉。此项改造使产量大增而能耗锐减,生产1吨产品,可节电2050度。同时又将除沙装置和压机改为自动化,大大节约了人工成本。通过烘房改造,每吨产品可节煤0.92吨。以上三项改造就降低成本59万元。通过一系列改革,全年创净利从1986年的10万元迅速增长到55万余元,人均创利近5000元,在湖州市校办企业中名列榜首。
  该厂技术力量较强,产品结构合理,检测手段齐全,产品质量稳定,达到国家标准,其中4个产品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国家级认可证书。该厂与上海的江南造船厂、高桥石化总公司、上钢五厂等二十多家用户和销售单位建立了业务关系,产品遍销杭州、苏、北京、天津、南京、广州州、汕头、厦门、宜兴等地区,并通过上海兴隆建材商店销往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产品供不应求。该厂是中国建材工业保温材料协会的理事单位,全国高温棉大组副组长。1987年,参加了在杭州举办的全国节能产品展览会,还到上海、厦门、海南等地参加了全国性展销会。
  德清三中校办企业
  学校勤工俭学活动始于1958年,以饲养种植为主,办起畜牧场,有平房12间,占地约200平方米,推广家畜、家禽良种,师生轮流参加饲养工作。同时为了开辟农业生产基地,发动师生开垦镇上零星废墟,改造近郊河浜荒滩,种植水稻、蔬菜。至20世纪60年代初撤销畜牧场。1971年,在“学农、学工”号召下,借用梅林公社黄墩大队土地,建立了一所学农分校”。师生分批到分校边劳动边上课,语文、政治课到附近农户搞社会调查、访贫问苦,数学课结合生产进行测量实习,物理课则就地举办手扶拖拉机学习班。
  1978年,农村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借用土地由生产队收回,“学农分校”随之撤销,从此学校勤工俭学重点转向工业。
  1974年秋,抽出教师一人,招收两名工人,办起电机修理车间。
  1974年冬,扩建成新中五金电器厂。全厂拥有电机维修、冲件加工、钳工模具、变压器制造、电气性能测试等车间。学校挤出楼房9间作厂房,管理人员及工人共有20人(包括临时工人13人)。校办厂规模跃居全县之首,各校纷纷前往参观学习,有好几所学校的校办厂派工人前来要求技术培训。
  新中五金电器厂主要产品是三相示教变压器制造工艺复杂,除主件还有不少附件,适合众多不同年龄的男女学生分散加工、接受劳动技术教育。该产品曾获嘉兴地区自制教具评比一等奖,在1976年上海市召开的华东地区六省一市教学仪器展览暨订货会上也获得好评。产品销往杭州、宁波、丽水、台州等地区及杭州大学物理系实验室,汀西、安徽等省师范院校也曾来函订购。
  该厂为了抓收入,兼营日光灯镇流器、电风扇变速器、代外厂加工电度表线圈等业务。1977年,改产单相可拆变压器。1978年,又改产白昼幻灯机。4年中先后生产的教学仪器有三相示教变压器200余台、移相装置200台、单相可拆变压器100台、幻灯机100台,总产值32.78万元,利润8.99万元,固定资产总值达3.8万元。
  1980年停止生产教学仪器后,一度改产民用台式立式电风扇和农用玻璃钢喷雾器。1984年开始筹建新市涂料厂(与上海硅酸盐研究所联营),10月建成投产。产品系硅酸盐研究所最新科研成果,质量远超过一般涂料。由于成本高,缺乏市场竞争能力,造成销售困难。
  1986年,改建饴糖酱色厂。这一年突破了三中校办厂儿年来的徘徊局面,年创净利4.24万元(包括五金电器厂)。1987年初开始,经营管理上重点抓供销线,实行框定指标、超额计奖的政策。这一年全年产量350吨,比年度计划超产17%左右,获净利4.29万元,进入市先进校办厂行列。
  三中校办企业走过十多年艰苦历程,取得了较多的经验和教训,终于建成了以饴糖酱色厂为核心的校办企业综合体系。企业自力更生拆建厂房(楼房)4间,购置了较多的机械设备,每年还为全校教职工办了不少实事。
  三桥中学铸钢厂
  三桥中学创办于1968年。学校重视对学生的劳动技术教育,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建校之初就办有小农场、林场、茶园,供师生课余参加生产劳动。1972年办起制刷厂,年产2万余只缫丝厂用的小刷子,为本县及邻县多数丝厂提供了方便。同年办起小煤窑,师生分批进驻矿区开采石煤。五年中采煤28000余吨,纯收入6.8万元。采煤不仅使师生经受艰苦劳动的锻炼,也为缓和本县能源紧张作出了贡献。
  1976年,在浙江大学电机系帮助下,和当地公社联办铸钢厂。1980年,铸钢厂划归公社独办。学校另辟生产门路,和水泥厂挂钩办起水泥袋厂,并开展电机修理、电瓶修理等业务。1981年10月,铸钢厂复归学校单独经营。至1983年底,已拥有铸钢、电焊、车工、金工、修配等7个车间,自力更生扩建厂房900平方米,职工达70余人。仅两年时间,就渡过了由于重工业调整造成生产任务不足的难关,扭转了公社独办时的亏损局面,年产值达到30余万元,积累了资金24万元。1983年纯收入比1982年增长80%;1985年又比1984年增长282.6%,达11.86万元,居全县校办企业第三位。1981年10月至1987年底,铸钢厂已获得纯利44万多元,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由10万元增加到38万元。每年向上海、北京、南京、杭州、绍兴等地提供电梯、汽车、叉车、矿山机械、纺织机械、轧钢机械、工业泵等部件200余吨,当好机械工业配角。
  学校始终把握勤工俭学的正确方向,坚持既能“聚财”又要“育人”。以校办厂为基础,经常组织师生参加工厂中的辅助性劳动。从1972年起,坚持劳动,从不间断。学校领导一手抓教学、一手抓办厂,以厂养校。十余年来,利用办厂收益,为改善办学条件和师生福利办了不少实事。从1975年起,先后为食堂打井,装自来水,建教工食堂,为有家属的教师建厨房,学校投资2.4万元。建造教学楼两幢(其中1幢系为小学建造),资金来源是县里拿小头,学校自力更生出大头,学校负担8.2万元。添置教室课桌100套,学生床铺25副,花费3500元。从1984年起,每年补充图书体育经费1000元,补充修缮费、公务费、教师奖金费约2万元。1975年,建教师宿舍600平方米,学校投资4.5万元。1983年,为中心小学教师建宿舍156平方米,学校投资1.1万元,并计划建两幢四层楼房,面积1400平方米。前后总共为学校提供了50余万元资金。从此基本解决了教师住房难的问题,使教师都能安心于农村学校工作。
  三桥中学铸钢厂艰苦创业十余年,由于成绩显著,多次受到主管部门表彰。1986年被评为“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987年被市教委授予“市中小学勤工俭学先进集体”称号,同年又被县经委评为“技术进步先进单位”。
  后坞乡中学砂片厂
  后坞乡中学位于西部山区,经济落后,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经费不足的矛盾日趋突出。学校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办起了饲养场、茶场、蔬菜场、烧炭工场。自己动手建窑,上山砍柴烧炭,由学生挑到庾村供销利出售。
  随着勤工俭学活动的深入开展,学校明确了指导方向:搞生产劳动或劳技活动,既要能“育人”,又要能“聚财”。1982年,学校在条件极度困难的情况下,选定一条简、精、稳的办厂道路。办厂因陋就简,经费开支精打细算,选定产品稳扎稳打、不冒风险。向外单位借债400元,租用一间20平方米的民房,由5个工人办起了后坞中学砂片厂。一分钱一片的砂轮片,许多人会不屑一顾,后坞中学砂片厂开始时也鲜为人知。然而学校领导和广大师生却本着滴水成河、聚沙成塔的刻苦精神申,坚定不移地在认准的道路上走下去。由于资金短缺、家底薄,别的厂采购原材料——金刚砂,都以吨计算,而他们采购只能5公斤、10公斤计算。到大城市进料,舍不得花钱雇车,总是肩扛到车站。一年辛苦,产值2000元,净利1000元。用汗水换来的1000元,在后坞中学广大师生的心目中是勤工俭学结出的硕果,是辛勤劳动创造的财富,是鼓舞他们继续前进的动力。第二年产值和利润就翻了十多番,新建了厂房,增加了工人,扩大了产品销路。至1985年,年产值竟由1982年的2000元迅速上升到18.3万元,利润也由1000元上升到7.3万元,成为全县校办企业中艰苦创业、勤俭办厂的典型。1986年起,产值又连年翻番,高达61万元。尽管厂内开支加大,工人工资增加到人均每月近180元,年利润仍保持在6万一7万元。
  该厂已拥有固定资产9万元,新建厂房面积600平方米,工人(包括临时合同工)100余名。
  办厂收入主要用来改善办学条件,其次用于提高教师福利待遇。自1984年以来,自力更生建起了教师宿舍楼、食堂、实验室、工人宿舍楼和厂房等,建筑面积1400多平方米,学校用房面积比原来增加了一倍多。投资新建自来水设备,添置仪器图书,支付代课教师工资,补充日常办公费用,这都大大改善了办学条件。该校还提取适当经费改善教师生活待遇,给每位教师浮动一级工资,每月发给菜金补贴12元,还有各种补贴和奖金,使每位教师每年受益不少于500元,以鼓励教师安心工作为山区教育事业服务。
  新市镇完全小学校办企业
  新市镇完全小学曾荣获“全国勤工俭学先进单位”称号。学校办有四厂两部,共有正式职工29人,合同工100余人,初步形成生产经营型综合性经济实体。
  办企业十余年,收到较好的经济效益,共上缴国家税金23万余元,获净利142万余元,其中上缴主管部门9万余元,上缴学校55万余元,弥补了教育经费之不足,极大地改善了办学条件,提高了教职工的福利待遇。
  1974年,学校抽出两名教师,白手起家,开设了一个修理电工闸刀开关和维修玻璃钢器具的摊子,组织师生“学工”劳动,专职工人仅1名。艰苦经营三年多,积累资金约万元。
  1978年,将玻璃钢器具维修摊子扩建成新市玻璃钢厂,成批生产农用喷雾器,兼营维修业务,并对外承接玻璃钢棚建造业务。经营一年多,获利10万余元,勤工俭学初见成效。
  1979年,随着家电市场日益繁荣,电视机大量进口,维修行业应运而生。进口电视机中易损元件——行输出变压器、高(低)压包,要靠外汇进口。该校决定试产这类电视机元件,并聘请外单位行家指导,成立了试制小组。奋战四五十天,经数百次试验,终于试制出9种型号的电视机高压包,经测试全部达到合格标准。于是学校亮出了“新市电视组件厂”的牌子,各种型号进口电视机的高压包一经投放市场,订货单接踵而来,产品供不应求。自1979年至1983年,4年内共生产300种型号的行输出变压器及高(低)压包12.9万件,遍销全国二十几个省、市、自治区,缓和了市场需求,为国家节约外汇85.6万元。
  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该厂起了根本变化。新建四层楼厂房1000平方米,固定资产有60余万元,生产设备不断改善。有完备的计量检测器具,有比较严格的质量管理标准和完善的经营制度。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在客户中享有较高信誉。
  新市电视组件厂在不断前进,除了生产14—22时多种黑白、彩色电视机的行输出变压器外,为适应国际市场需要,积极扩建年产25万只“4.5—5时”电视机一体化行输出生产线。
  为了适应多变的市场行情,学校校办企业积极开拓新门路新产品。1983年,增办新市文教印刷厂。1985年,投资8万元与县校办企业公司联办德清县现代教科器具厂,第一年获利4.1万元,第二年获利12.4万元。生产的黏结型尼龙水彩笔尖和12色水彩笔销路很好。1987年,又与湖州市平圢小学联办了新平塑料厂。加上原来的家用电器修理部和经营部,形成了校办企业综合体系。
  校办企业兴旺发达,带来了学校面貌的巨大变化。10年来,先后建起3层办公大楼1幢(建筑面积423平方米)和3层教学大楼1幢(建筑面积927平方米),添置教师办公桌椅50套和学生标准课桌椅200套,并投资数万元添置了各科教育设备和文体活动器具。以优越的物质基础为依托,学校的文娱体育、少先队活动开展得丰富多彩、生气蓬勃,多次获得省、市、县级嘉奖。1985年10月,校少先队活动荣获全国“创业杯”奖。依靠校办企业收益,还添置了摄像机、录像机、录音磁带拷贝机等,使学校成为全县电化教学条件最优越的一所学校。
  自1983年起,先后新建了4幢教工宿舍楼,建筑总面积达2609.27平方米,每套使用面积40余平方米,水、电、卫生设备齐全,这样的居住条件当时在全县中小学中少有。此外还对教职工发放多种工作补贴和生活补助,1987年平均每人可得360余元。
  新市电视机组件厂由于成绩显著,自1983年以来,4次被评为县级先进单位,4次被评为市级先进单位,2次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德清县教育志

《德清县教育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德清县教育事业的历史和现状。其中包括 古代教育、民国时期的教育、新中国成立后的教育、人物等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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