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清县教育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0620020220000500 |
颗粒名称: | 第三章 学制与课程 |
分类号: | G522.2;G423 |
页数: | 5 |
页码: | 55-59 |
摘要: | 光绪二十八年七月,清政府颁布了《钦定学堂草程》,虽经颁布但未实行。次年制定《奏定学堂章程》,是年是癸卯年,故称“癸卯学制”。它规定学堂分大、中、小三段,初等教育修业年限为9年,中等教育(中学堂)为5年,高等教育(大学堂)为3—4年。光绪二十七年,德清县热心教育人士许炳堃、蔡焕文等创设务本学塾。以清溪书院为校舍。同年,清政府又颁布了《清帝谕立停科举以广学校》。武康县余英镇前溪小学堂成立。嗣后,各乡镇的学塾也陆续改为公立初等小学堂。中华基督教会在新市镇创办私立之江小学堂。下表为自光绪三十年至宣统三年,德清、武康两县的学堂设置概况。民国三十七年,本县实施部颁《小学课程第二次修订标准》,直至解放。 |
关键词: | 德清县 学制 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