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教育行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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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清县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049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教育行政管理
分类号: G40-058
页数: 3
页码: 44-46
摘要: 清代,县置儒学署,设教谕、训导,既是掌管全县教育的学官又是县学的教官。至光绪三十三年,儒学署改为劝学所,设县视学,掌管全县教育事宜。民国元年,德清、武康两县裁撤劝学所,设教育科为县教育行政机构。至民国五年,恢复劝学所,设学务委员。民国十二年,改劝学所为县教育局。至民国二十四年,裁局设科,直至解放。民国三十二年12月,德清县成立县、乡镇教育会。下表为经过民国三十五年3月调整后各教育会负责人及会员人数。
关键词: 德清县 教育 行政管理

内容

清代,县置儒学署,设教谕、训导,既是掌管全县教育的学官又是县学的教官。至光绪三十三年(1907),儒学署改为劝学所,设县视学(后改称所长),掌管全县教育事宜。民国元年(1912),德清、武康两县裁撤劝学所,设教育科为县教育行政机构。至民国五年(1916),恢复劝学所,设学务委员(后改称教育委员)。
  民国十二年(1923),改劝学所为县教育局。至民国二十四年(1935),裁局设科,直至解放。
  民国三十二年(1943)12月,德清县成立县、乡镇教育会。下表为经过民国三十五年(1946)3月调整后各教育会负责人及会员人数。

知识出处

德清县教育志

《德清县教育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德清县教育事业的历史和现状。其中包括 古代教育、民国时期的教育、新中国成立后的教育、人物等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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