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清县教育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0620020220000492 |
颗粒名称: | 第二篇 民国时期的教育 |
分类号: | G527.55 |
页数: | 28 |
页码: | 44-71 |
摘要: | 民国元年,教育部公布的教育宗旨为:“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和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民国十八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正式公布《教育宗旨及实施方针》,其宗旨为:“根据三民主义,充实人民生活,扶植衬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是年7月,撤销浙江大学区制,成立省教育厅。德清县实施党化教育,以“三民主义”教育少年儿童。民国二十六年,德清县遵照上级通令,各级学校以“礼义廉耻”作为校训,把“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作为学生守则。两校均呈准立案。 |
关键词: | 德清县 教育 民国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