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清县教育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0620020220000490 |
颗粒名称: | 附:明清各级科举考试制度简介 |
分类号: | G424 |
页数: | 1 |
页码: | 35 |
摘要: | 县每年举行岁试,由县官主考,录取者称“童生”,第一名为“案首”。府考由知府主持,录取后由省学政复考(院试),及格者谓“进学”,俗称“秀才”,进县学后称“生员”。乡试三年举行一次,全省秀才集中省城参加考试,录取者称“举人”,第一名叫“解元”。全国举人赴京应考,及格者称“贡士”,第一名叫“会元”。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取得贡生资格者方可参加殿试。一二三甲共录取一二百人,总称“进士”。据《德清县志》和《武康县志》记载,从唐代至清代,据不完全统计,两县中进士者共221人,其中状元5人、榜眼3人、探花1人、会元1人、解元2人。 |
关键词: | 德清县 教育 科举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