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解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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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乾元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046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解放后
分类号: I222.7
页数: 11
页码: 978-988
摘要: 应由人民政府接收充作军粮,但有少数敌伪人员(乡保在内)及存商店粮行住户,应将该敌伪遗留之一切存粮变为革命军需起见,一面据实向政府报告登记。(3)限本月九日起至三十一日为报告登记存粮时期,(5)国民党反动政府所征收三十七年度之公粮,本府为了保证军需求得公平合理调济负担,特决定该项尾欠粮亦须继续缴清。凡欠缴之户个别确系有地无粮,并愿直接按有关以上之敌伪人员、商店粮行住户:不雇职工的占绝大多数,企业有盈馀符合分配原则的有7户(包括资本主义轮船一户雇工10人),占资金利润率35.23%。
关键词: 文献 解放后 乾元镇

内容

德清县人民政府通知
  粮字第2号
  根据各界人民反映及各方面之考查属实,即敌伪所遗留之库存粮及各乡保之壮丁粮、稻谷粮,为数甚巨。这些存粮乃国民党反动政府掠夺人民之膏血,应由人民政府接收充作军粮。但有少数敌伪人员(乡保在内)及存商店粮行住户,乘机混水摸鱼中饱私囊,实为政府法令所不容,县府根据约法八章,与最近省军区财经办事处联合布告,为了减轻人民负担,应将该敌伪遗留之一切存粮变为革命军需起见,特决定几点通知如下:
  (1)凡各地粮仓,各伪乡保人员所存之省粮、地方粮、壮丁粮,要按照伪政权之底案,清结账目,向人民政府进行彻底移交,不得有任何欺骗隐匿、私改手续等行为。
  (2)凡各商店粮行、学校住户,所存粮不得转移分散,应一面集中存粮,一面据实向政府报告登记,凡保藏有功者奖,隐匿不报者罚。
  (3)限本月九日起至三十一日为报告登记存粮时期。逾期不报者,即系有意贪污,中饱私囊,违犯政府法令。经查出后,按情节轻重,以法处理。
  (4)如逾期不报或不据实报告者,各阶层人民,均有告发与检举之权(公开检举与秘密报告均可)。凡报告属实而查获敌伪存粮者,即由县府提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可充奖,凡相互包庇舞弊者,经查出定予严惩。
  (5)国民党反动政府所征收三十七年度之公粮,大多数群众已经缴齐,但仍有少数尾欠尚未缴清,本府为了保证军需求得公平合理调济负担,特决定该项尾欠粮亦须继续缴清,凡欠缴之户个别确系有地无粮,或寥若无力缴清者,经查明后可予减免。如有少数份子,过去借权势拖欠空缴,自通知后仍有拒交者,定予追查惩处。对以上决定,望各界人民遵照执行。并愿直接按有关以上之敌伪人员、商店粮行住户,自动向政府报告登记,仍从宽处理为妥!
  此致
  县长:路凤翔
  中华民国三十八年七月
  德清县城关镇私营商业盈馀分配方案
  一、情况
  盈馀分配是党对资产阶级贯彻和平改造方针,购买政策的实践,是对私改造的具体措施之一,根据地委对盈馀分配问题的指示,结合具体情况,本镇确定三户有代表性的户先进行分配,然后全面开展。
  城关镇共有私营商业饮食业289户,从业人员470人,其中职工43人,一般家庭店多,雇工店少,属於资本主义性质的仅7户,目前雇佣一个工人的10户,雇佣二个工人的3户,雇佣三个工人的2户,雇佣五个工人的2户,不雇职工的占绝大多数,企业有盈馀符合分配原则的有7户(包括资本主义轮船一户雇工10人),实有资金(1955年底)45676元,三年营业999093元,毛利额292662元,开支225847元,账面盈馀66815元,占资金利润率71.76%,已缴三年所得税34019元,占盈馀50.92%,除缴所得税外,实际盈馀32796元,占资金利润率35.23%,职工工资平均在43.84%,资方工资平均在39.35%,7户中选择3户为试点,(其中盈馀特大一户,私私合夥一户,棉布经销店一户),在不影响原企业的生产经营前提下,根据具体财务情况,参照四马分肥办法,按企业1953年一1955年三年盈馀情况,分年计算,一次进行分配。
  二、具体分配意见
  1、二联鱼行:该户系公私合营清产核资,从业人员8人,其中资方实职人员2人,职工4人,资方亲戚2人,1953年期初资金5452元(流动2440元,固定3012元),企业历年多有盈馀。
  1953年盈馀9352元,占资金171.53%,缴纳所得税79.67%,占盈馀85.19%,实际盈馀1385元,占资金25.4%,利润正常,参照四马分配,除所得税外进行三马分配,公积金占盈馀提存65%,计900元,资方分红25%,计346元,折合期初资金年息6.35%%,职工福利金10%,计139元。
  1954年盈馀15068元,占资金(期初资金十公积金)237.21%,缴纳所得税5232元,占盈馀34.72%,实际盈馀9836元,占资金154.8%,盈馀特大利润高,采取多提公积金的办法,公积金提存82%,计8065元,资方红利8%,计787元,折合年息12.4%,职工福利金10%,计984元。
  1955年盈馀8792元,占资金(其初资金十公积金)60.98%,缴纳所得税4939元,占盈馀53.78%,实际盈馀3853元,占资金26.83%,盈馀较大利润率高,缴纳所得税后净馀酌情分配,公积金提存75%,计2890元,资方红利15%计578元,折合资金年息4.01%,职工福利金10%计385元。
  1953年一1955年三年盈馀总额33212元,减去所得税18138元,占盈馀54.6%,实际盈馀15074元,占资金57.49%,该户财务正常、盈馀较大,除所得税外公积金提存78.65%,计11855元,资方红利提存11.35%,计1711元,折合实有资金年息6.53%,职工福利金占10%,计1508元。
  2、协记土产运销行:公私合营,清产核资户,从业人员10人,私私合夥店,不雇职工,股东兼业务,1953年期初资金3537元,盈馀7692元,占资金217.47%,缴纳所得税7859元,占盈馀102.09%,亏本167元,不列为分配。
  1954年盈馀842元,占资金23.07%,缴纳所得税629元,占盈馀74.7%,实际盈馀213元,占资金5.83%,上年亏损。下年盈馀,除所得税外提存公私金后参照资金情况确定资方红利收入,公积金提60%,计128元,资方红利40%计85元,折合资金年息2.33%。
  1955年盈馀8426元,占资金223.03%,缴纳所得税2926元,占盈馀34.7%,实际盈馀5500元,占资金145.58%,分配公积金为87%,计4785元,资方红利13%,计715元,折合资金全年息18.
  该户二年共盈馀9268元,缴所得税3555元,实际盈馀5713元,提存公积金86%计4913元,资方红利14%计800元,折合资金息10.77%。
  3、永大隆棉布店:公私合营清产核资产、系独资,从业人员6人,其中职工4人,1954年9月棉布经销改造时资金核实为7110元(前二年盈馀已核为资金),1955年盈馀5590元,占资金44.29%,缴纳所得税1309元,占盈馀41.57%,实际盈馀1840元,占资金25.87%,职工平均工资在40.25元,资方平均工资38.50元,经营财务正常,除缴税外拟分配公积金70%计1287元,资方红利参照企业分配惯例20%,计368元,职工参照企业福利条件提为10%,计184元,资方实得占年利的5.18%。
  4、三联布店:清产核资户,从业人员5人,其中职工1人,1954年九月份棉布经销改造时资金核定为3800元,10-12月账面盈馀692元,占资金18.21%,缴纳所得税321元,占盈馀46.39%,实际盈馀371元,占资金9.76%,职工平均工资48元,资方平均工资41元,经营正常,拟分配公积金70%,计260元,资方红利20%,计74元,职工奖金福利10%,370元,私方所得占年利1.95%。
  1955年账面盈馀2680元,减除所得税824元,加折旧12元,占盈馀37.91%,实际盈馀1884元,占资金(原资本十公积金=4060元)45.42%,盈馀部分弥补1956年第一季度亏损180元,净盈馀1664元,利润率为40.99%,经营正常、利润率较高,私方人员多拟分配:公积金70%,计1165元,私方分红20%,计333元,职工奖金福利10%,计166元。
  1954年1955年二期一年分配,账面盈馀3372元,减除所得税折旧1157元,第一季度亏损180元,实际盈馀2035元,分配公积金1425元,占70%,资方红利407元,占20%,职工福利奖金203元,占10%,资方收入占资金年利5.18%。
  5、鼎大糖坊:清产核资户,从业人员,其中职工7人,独资店,1953年期初资金964元,□□□□□□交纳所得税127元,实际亏损129元,不予分配。
  1954年账面盈馀1406元,占资金14.40%,交纳所得税1276元,实际盈馀130元,占资金(964)13.89%,拟分配公积金55%,计71元,资方红利30%,计39元,职工福利奖金15%,计20元,私方所得占资金年利4.05%。
  1955年账面盈馀2896元,占资金(964十71)282.24%,缴纳所得税1471元,实际盈馀1425元,占资金13.77%,盈馀特大利润率高,企业财务情况差,职工多,福利差,资方负担轻,生活可维持,拟分配公积金85%,计1211元,私方红利8%,计114元,职工福利奖金7%,计100元,私方所得占资金年利11.01%。
  1954年1955年二年一次分配,二年账面盈馀4302元,缴纳所得税2747元,实际盈馀1555元,占资金(1999元)77.75%,拟分配为公积金82.44%,计1282元,资方红利9.84%,计153元,职工福利奖金7.72%,计120元,资方所得占资金年利7.65%。
  6、南山堂国药店:清产核资户,从业人员8人,其中职工5人。1953年期初资金7550元,账面盈馀5340元,文纳所得税2522元,实际盈徐2818元,占资金(7550)37.32%,职工平均每月工资36.13元,资方平均工资36.95元,盈馀额较大,经营正常,企业财务情况较好,职工多工资低福利差,资方工资低,生活靠店,拟分配为公积金70%,计1972元,资方红利20%,计564元,职工福利奖金10%,计282元,资方所得占资金年利7.47%。
  1954年账面盈馀1076元,交纳所得税760元,实际盈馀316元,占资金(755十1972=资金9522元)3.32%,盈馀少、利润率低,拟分配公积金60%,计189元,私方红利30%,计95元,职工福利奖金10%,计32元,私方所得占资金年利1%。
  1955年账面盈馀1847元,交纳所得税851元,实际盈馀996,占资金(9522+189=9711)10.26%,盈馀少、利润率低,拟分配公积金60%,计597元,私方红利30%,计299元,职工福利奖金10%,计100元,私方所得占资金年利3.08%,
  1953—1955年三年一次分配,账面盈馀8263元,交纳所得税4183元,实际盈馀4130元,拟分配公积金2758元,占66.78%,私方红利958元,占23.2%,职工福利奖金414元,占10%,私方所得占资金年利3.58%。
  7、吉成航轮:公私合营清产核资户,从业人员11人,其中职工10人,1953年期初资金4872元,全年收益17767元,开支15726元,账面盈2012元,交纳所得税823元,折旧562元,占账面盈馀67.83%,实际盈馀657元,占资金13.49%,职工每月平均工资58元,资方平均工资60%,盈馀额不大,利润率低,拟分配公积金60%,计394元,私方红利30%,计197元,职工福利奖金10%,计66元。
  1954年账面盈馀933元,交纳所得税435元,实际盈馀498元,占资金(4872十公积金394元=5266元)利润率9.46%,盈馀额少、利润率低,拟分配公积金60%,计299元,私方红利30%,计149元,职工福利奖金10%,计50元,私方所得占资金年利率2.83%。
  1954年账面盈馀2275元,缴纳所得税909元,漏付防洪工资71元,实际盈馀1295元占资金(5266十公积299元=5565元)利润率23.27%,经营正常,拟分配公积金65%,计842元,私方红利25%,计324元,职工福利奖金10%,计129元,资方所得占资金年利5.82%。
  1953—1955年三年一次分配,账面盈馀5250元,交纳所得税2167元,折旧及防洪工资633元,实际盈馀2450元,拟分配为公积金1535元,占62.65%,私方分红670元,占27.35%,职工福利奖金245元,占10%,私方所得占资金年利4.27%。
  三、分配做法
  掌握在搞好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做好盈馀分配工作:
  1、进行调查摸底研究分析,摸清三年的经营情况,利润情况,盈馀情况,旧企业分配惯例,按照党的政策参照四马分配办法,或者照旧企业分配惯例进行分配,掌握在资方实得不超过实有资金的12%,根据财务正常情况不低於5%。
  2、自内到外作好思想准备,首先对干部进行政策教育,统一干部思想认识,学通做法,步调一致,然后通过工人,与工人思想取得一致,工人比资方要先进一步,工作上要占主动,在工人认识一致基础上对资方开展教育,通过教育使得干部、工人、资方三者思想一致,端正政策,分户召开劳资协商会议,研究分配比例。
  3、充分发挥各组织作用,特别是工会、工商联等机构,对外贯彻一般通过组织贯彻,资方申请,政府审查批准。
  四、具体问题掌握
  1、分配掌握企业盈馀总额,除去当年已缴所得税额,等于实际盈馀额再进行分配,据本镇情况所得税率大,一般税率在占企业总盈馀的50%以上,因此对盈馀分配掌握先缴纳所得税后按实际盈馀额进行三马分配。
  2、对历年盈亏不一的户,如果上年亏损大,下年盈徐大,企业资金少的户将下年盈馀额中盈馀弥补上年之亏损后再进行分配,如果上年有馀而都交了所得税亏本极微的,下年有馀不再弥补上年之亏损,下年盈馀额在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下进行分配。
  3、资方红利,参照企业盈馀、财务、资金情况在财务正常户资方红利掌握在资金年息六厘以上一分二厘以下,财务差,资金多的户分配掌握略低、财务好、资金少的户分配掌握略高,资方红利一般掌握在按实有资金年利6-9%,盈馀特大的公积金可以多提。
  4、职工福利金按企业实际盈馀,参照企业福利条件一般提取10%,如果盈馀大的户工资水平又高,福利金大的户可作为集体福利,对职工资金分配根据劳动表现,职工现金收入一般不超过二个月的工资收入,盈馀少、工人多、工资低、福利差,在盈馀中多提,略高于10%。
  中共城关镇委印发1956.4.29
  关于城关服装社改进裁剪折旧翻新、节约用布的报告
  本月20日,《浙江日报》登载了国务院关于节约用布,今年第二期布票对折使用的决定,为了使群众节约用布,缓和市场棉布供应紧张情况,除教育群众外,服务加工单位如何提高技术,改进裁剪方法减少棉布耗用量,也是主要问题。为此,根据国务院决定指示精神,在20日晚到服装社召开临时社员大会,说明节约用布意义,号召大家想办法节约用布,精打细算改进裁剪或以折旧翻新办法,减少布量消耗……21日上午又召开有裁剪工、车工、做毛货、做便衣等人参加的小型座谈会,专门讨论研究如何节约棉布,特别研究裁剪问题,大家认为浪费漏洞最大。会议上,研究一套中号卡其男中山装,需要1.31丈布,而实际中用摆七巧板方法划线,只要1.25丈就够了。比以前每套1.4丈减少1.5尺,比会议上订的毛样节约6寸。这一发现,增加了大家研究节约用布的情绪。
  另外,采取拆旧翻新办法发动社员下乡收旧。23-25日,共翻新布衣10副、毛货3副,大衣1件(如旗袍改时装等)。
  25日下午,召开中纺公司、区社、公私合营棉布店的业务负责人及服装社裁剪座谈会。由镇委谈节约用布,提出棉布供应及使用今后应多加联系配合。公私合营棉布店代表向服装社提出:有条线呢和2.7尺门幅漂白布,在裁剪时需要继续研究。接着,由服装社将节约用布改进裁剪办法在会上介绍,并当场摆出样板当场裁剪。
  现在该社正在继续研究没有研究到的产品,如童装,并继续组织社员下乡,深入机关,扩大修旧范围。今后,还需加强领导,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和钻研性,全面执行国务院关于节约用布的指示。
  德清县城关镇人民委员会
  1957.4.27
  (县档83.7.1)
  关于发展多种经营要求解决种植土地的报告
  地委和县委在七八月份召开发展多种经营会议后,由于上级重视,本镇工作从上到下得到贯彻,并已作出规划。为了使规划变为现实,主要解决土地问题。虽与城关公社联系,同意划给一批土地,因为路程有四五里(明星大队),太远。原因还有两方面:①居民劳力缺乏,②商业要在不妨碍业务前提下种植。为了不妨碍业务和解决劳动问题,又能下决心大抓农作物。由此本委已找好土地对象,座落乾元山北面(西面人民医院,东面石民新农户。)估计土地80亩左右,现在全部种上番薯。这批土地要求上级领导设法划给本镇。特此报告,希迅速研究复函。
  中共城关镇委员会
  1959年9月3日
  送:县委多种经营办公室
  关于甄别平反工作的总结报告
  (镇委发〔62〕35号)
  城关镇甄别平反工作自今年五月开始到现在止,历时七个多月,已取得很大的成绩。为了严肃党的方针政策,密切党、干、群三者关系,现将我们工作情况综合如下:
  1958年至1960年三年中干部、群众处理批判情况。(1)镇属机关、街组、蔬菜场、渔业社、合作商店五个单位,3年中处理批判77人,其中干部7人,群众70人。分运动情况:新三反29人,反右倾5人,反土丝11人,社会主义教育19人,平时13人。分处分性质:批评18人,辩论28人,扣工资2人,集训12人,拆毁灶头2人,拔掉菜、豆2人,罚款2人,体罚1人,停职反省2人,留校察看1人,开除2人,撤销行政职务2人,党纪处分3人。经过甄别,属正确的37人,部分处理错14人,处理错26人。(2)手工业单位(木、竹、铁、五金、综合单位),3年中处分、批判82人。经甄别后,其中处分正确28人,部分错25人,全错29人。(3)其他单位(国营饮食、副食、百货商店、联合诊所、清卫所、粮管所六个单位)。3年中处分、批判34人。其中处分批判正确的13人,部分错的15人,全错6人。
  根据以上情况综合,全镇三年中共处分批判193人,其中批判正确的78人,部分错的54人,全错61人。对于那些需要甄别的115人,已分别作了不同方式的平反,其中发还倒扣工资和赔偿损失计35人,共人民币99.93元。
  (下删)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请指示
  中共城关镇委
  1962年12月13日
  (县档83.12.2P42)
  关于蔬菜实行粮菜挂钩自产自销定额补贴报告
  德城字(84)第1号
  县人民政府:
  我镇原有蔬菜场两个,9个生产队,194户759人,菜地376.99亩,由于菜地土质差、难管理、产量不快,也存在着农商矛盾。1982年蔬菜丰收,年终完成蔬菜14503担,完成合同78.4%,而全镇20400人,每人每天供应蔬菜只有2两左右。
  责任制工作开展以来,菜农积极性普遍提高。本镇供应不了,商业部门用汽车推销外地,压低了集市贸易菜价,居民吃菜得到改善。但蔬菜产大于销,却增加不少矛盾。如收购部随便退货,好货当次货收,压级压价,甚至拒收,挫伤了菜农积极性,增产得不到增收。
  为妥善解决农商矛盾,根据中央(84)一号文件,我们提出“实行粮菜挂钩、自产自销、定额补贴办法如下:
  (1)城关镇增设2-3个蔬菜供应点。
  (2)由蔬菜办公室安排人员,统计品种需求,每月上报县市菜办。
  (3)按国家牌价供应蔬莱,每天对外公布,按质论价。
  (4)每季下达合同计划,增加花色品种,并以菜的品种数量实行定额补贴,粮菜挂钩,以粮定菜。
  (5)力争1984年蔬菜供应2万担左右,使城镇居民每人每天供应蔬菜三两左右。
  存在矛盾:菜农投售国家2万担蔬菜,国家牌价与集市贸易价每斤相差5分计算,菜农就减少10万元。目前集市青菜0.06-0.08元一斤,而收购部只有2分一斤。集市大蒜价0.32元一斤,卖给收购部0.15元一斤。茭白集市价0.35-0.45元一斤,收购部0.12元一斤。如果每斤减少5分计算,1982年菜农投售蔬菜14503担,直接少收入72519元。因此,要求县政府按我镇20400人口,每人全年1.50元,差价补贴计30600元,直接拨转蔬菜办公室,以补贴菜农种菜减少的实际收入。
  抄报:县财办、县财税局
  城关镇人民政府
  1984.3.15
  (县档83.34.9)
  关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
  德城委(92)12号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略)
  三、具体实施步骤
  1、测算方案:以国家定购任务计算出定购粮田面积,以人均口粮300公斤套出口粮田和适量的饲料粮、种籽粮田面积,然后确定调整面积。
  2、规划:测算方案以圩区为单位划定粮食保护区,并规划出调改圩区的具体面积和田块。
  3、分阶段实施:八月底前为宣传、发动、测试方案阶段,确定粮田保护区面积,调改面积及圩区、田块;9月20日前为规划定案阶段,具体落实粮田保护区、调改区;11月5日前为行动、落实阶段,粮田保护区的土地调整,签订承包合同,调改区内调改品种、项目、基本建设等告一段落;12月20日前为扫尾、验收阶段。
  四、必须把握的几条原则
  1、这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面广量大,政策性强,为确保调改工作正常进行,各村要建立调改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各村调改计划必须经镇政府讨论同意后,方可实施。
  2、确定粮田保护区,在保护区内必须生产粮食,不准种植多年性经济作物。对原农户自行调改田块,必须纳入这次调改计划,服从再调整。农户要求保持现状的,要用经济手段加以调控。
  3、对规划调整圩区,田块必须一步到位,划定产业结构调整的面积原则上以村、组集体规模经营为主,壮大村组集体经济,规划调整的粮田不准荒芜。
  4、保证国家任务。人均口粮达不到300公斤的村、组,原则上不搞粮田结构调整。
  5、实施调改中,既要充分发挥淡水鱼养殖优势,又要主攻市场需求的特种养殖业。适当发展种养业的其他高效经济作物。
  五、奖惩措施
  (略)
  附:各村调改参考面积。(亩)
  红星350火星150金星320明星370联星320
  恒星310齐星310卫星180星星180建星140
  新盟150金鹅200联谊150联盟200幸福300
  信谊100大友50官庄150胜利50清水坞20
  合计4000亩
  中共城关镇委员会
  城关镇人民政府
  1992年8月23日
  (县档83.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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