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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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乾元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0371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城镇
分类号: F299.21
页数: 21
页码: 626-646
摘要: 镇区从唐朝开始为县署所在地。故四周置城墙、设城门,清朝便已形成直街、南街、溪街、县街、务前、河下六条,西郊、务前等路段陆续拓宽。商业网点始向西郊、东门延伸,南为见山门(今溪西街西端);西为广储门(今南门城桥北堍)、清商门(今丁家弄西端)、西成门(今县西街西端);北为武塘门(今广场路北端)。并将东门(临溪)改称拱乾门,西门(广储)改称南门峻明门,北门(武塘)改称礼辰门。推官方敏建议德清重筑石城。拆临溪之居而筑城则溪北苦,置溪南之民于城外而溪南怨”城墙外围复疏小河两条以杀洪流。
关键词: 城镇 经济 建设

内容

镇区从唐朝开始为县署所在地,故四周置城墙、设城门。城内街道,清朝便已形成直街、南街、溪街、县街、务前、河下六条,纵横交叉,利商便民。抗日战争期间,县城沦陷,工商凋敝,镇区商业以直街、南街为主。解放后,1959年拓宽直街、南街,1965年拓宽县街,形成以长桥东堍十字街口为中心商业区。此后,西郊、务前等路段陆续拓宽。商业网点始向西郊、东门延伸。1982年开辟农贸市场,后小商品市场、水果批发市场相继建成,使商品经营更具现代规模。同时,人民大会堂、剧场、电影院、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体育场、学校、医院、科技大楼,物资大楼、供销大楼、丝绸大楼及新村楼群拔地而起,使古老县城重焕生机。
  城镇建设,代代相因,沧桑巨变,今胜于昔。
  第一节 城垣
  唐朝初置县时,县治设于下兰山之阳杨家坞。后迁百寮山南、北流水北,也未建城郭,只在四周溪汊之间碇立木栅,以阻商旅,时人称为四栅。宋朝景德元年(1004),县城建镇,始筑土郛,清溪上下游,各置水栅,时称四关。明朝陈霆云:“凡曰四关,特即县市之梢而言,未有重门击柝之制也。”宋朝末年始筑石城,临山则断丘岗以成堑,近郊则因兜浜而为池。城墙蜿蜒,跨越清溪南北,溪流上下,仍置木栅阻隔,周袤大约六里。
  明朝成化年间(1465-1487),大修海塘,各县城垣条石,奉命拆徙,移筑要害,挡御狂潮。德清城墙石驳拆运而土郛尚存,其时共设七门。东为临溪门(今县东街东端)、行春门(今溪东街东端);南为见山门(今溪西街西端);西为广储门(今南门城桥北堍)、清商门(今丁家弄西端)、西成门(今县西街西端);北为武塘门(今广场路北端)。
  嘉靖二十五年(1546),知县冯焕将七门改作四门,城门用条石砌成拱圈,城上建造望楼。并将东门(临溪)改称拱乾门,西门(广储)改称南门峻明门,西门(西成)改称宾麈门,北门(武塘)改称礼辰门。
  嘉靖三十二年(1553),倭寇侵犯杭州,推官方敏建议德清重筑石城。起初,欲缘清溪筑墙,如此工本较省。但“拆临溪之居而筑城则溪北苦,置溪南之民于城外而溪南怨”。于是,听从跨溪之议而筑石城。城墙外围复疏小河两条以杀洪流。上下水城桥各置水门五道,又在西门水门设门一道,各置栅门,以时启闭。陆上辟为五门,堵塞见山、清商出人口。东门城桥南堍改称迎薰门,北堍拱乾门改称文昌门,因文昌楼位于学宫左隅,城门右侧之故。五城门各建盘诘厅三间,置吏盘查可疑行人,负责县城治安。
  东门盘诘厅占地一分三厘七毫五丝。西门盘诘厅基地二分五厘二毫。大南门盘诘厅基地五分六厘五毫。小南门盘诘厅基地七厘零二丝。北门盘诘厅基地一分四厘五毫。
  城墙周长773丈5尺(2575.8公尺)高2丈3尺,(7.6公尺)。基宽2丈(6.7公尺),上渐收敛。设垛1540馀个。每隔10丈设敌台1座,周城共70座。每隔3座敌台设铺兵,共25铺。至此,城垣始告完备,而城内居民也赖以安全,尔后历经明末战乱而仍固。
  康熙年间,垛口因年久失修而倾颓,门楼亦废。嘉庆间略事修葺。此后至民国,城门屡修。《新志》云:“市场繁盛,无需乎城;若云防御,城亦要焉。”
  1959年,城门拆除,城石移用于水利建设。今大家山西侧尚剩残垣一段。
  第二节 道路
  传统街道,宽不及丈,石板铺面,下设阴沟。民国时,馀不城区9街32弄,主要商业街直街、南街,长1里左右,路宽3.5米。
  1959年,拆城拓街,因涉及民房较多,拆迁户难以安置,仅完成直街、南街一小段,总长不足一里。1963年8月,直街浇筑水泥路面,迈开镇区道路硬化第一步。1965年4月,新建县街525米,宽3.5米,南门汽车站到电力公司转弯角340米,同时浇筑水泥路面。1969年9月,为保证战备需要,南街禽蛋仓库到电力公司469米,又加以路面改造。
  1976年起,新辟环城西路、环城北路、环城南路。1978至1985年,新建码头路、广场路、大闸路、医院东路、医院西路,同时拓宽县东、县西两街道和西门外至石牌楼路面。
  1986年,集资4.5万馀元,修建豆腐弄、牌头弄、柏树西弄、丁家横弄、医东小弄、影院弄、新安弄、戚家弄等8条里弄和工会、东门城桥两斜坡,总长780米。
  此后5年内,新辟东风路、车站路、西郊路、北郊路总长4940米,面积6.43万平方米。
  1990年起,丁山路从大闸至西险大塘500米,由泥石机耕路拓至5米。并集资修建丝绸路1条。与此同时,环城西路改造和西郊路拓宽工程分别开工,并于1991年底竣工。
  1993年2月,镇政府颁布城镇主要街道实行限期改造实施办法。对县街(东门城桥至西门红绿灯)、直街(县委门口至长桥堍下)、南街(十字路口至电力公司)加以改造。至次年,完成北郊路二期工程,修建车站路、东风路、环城西路、东郊路等路段,总长1850米,新建行人道2000平方米。
  1994年,北郊路拓宽工程竣工。务前街拓宽工程开始,拆迁住宅176户,拆除危房1.43万平方米,经两年改造,成为城区主要街道之一。
  1995至1997年,开辟拓建龙门街、步行街、蚕丝路、十八步路等街面5条。同时劈去丁山西麓,修建40米进城大道。
  2001年,进城大道竣工,全长935米,宽40米。其中主车道16米,两侧绿化隔离带各宽2米,非机动车道各宽4.5米,人行道各宽5.5米。进城大道南接09省道,与乾龙经济区24米大道对接,北经大闸大桥沟通城区,为近年镇区道路建设中最靓丽一笔。
  至2003年,城区主要街路有直街、南街、务前街、县东街、县西街5条和广场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码头路、车站路、西郊路、东风路、北郊路等9条。
  1993-1998年镇区道设建设情况
  第三节 房屋
  城镇房屋以私宅为主,多系一二层砖木结构,历代自修自建。民国三十八年,全镇房屋11.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5.3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10.5平方米。解放初土地改革,城镇大户富馀房屋实行均贫富。此后10年间,住房建设缓慢。至1965年,全镇共建宿舍80馀、间2139平方米,商业用房6幢421平方米,帮助居民修建住房46间2172平方米。次年因人口激增,镇有关单位投资3.5万元,建造居民宿舍1000平方米。
  文革期间,除集体房屋拆旧建新外,居民住宅仅小修小补,并无新建。1980年起,始有居民及外地农民在城镇郊区买地建造私房,乡政府鉴于日益增多,于1987年7月发文,对1981年3月至1983年7月《土地管理试行条例》公布期间,未经审批买地建房9户,按乡政府原规定罚款(每平方5元)。1983年7月至次年11月未经审批买地建房29户,处于占地面积每平方米10元罚款。对已埋墙脚未建5户,拆基还耕,免于罚款。1984年12月至1986年3月买地擅建私宅户,每平方米处以20元罚款。1986年3月以后,每平方米处以40元罚款。
  1987年,城镇建房掀起热潮,至1991年,全镇共建43宗,建筑面积19204平方米。其中宿舍6796平方米。居民私人建房始于1985年,据房管所统计,1991至1994年,镇区私人建房户124户,建筑总面积8627平方米。
  城关镇1982-1993年房屋概况
  (平方米)
  1983-1993年居民住房概况(平方米)
  城镇居民私人建房情况
  1993年,镇成立拆迁办公室,同时发文规定,城镇居民购房,必须经镇土地管理办公室批准同意,符合规定后方可买卖。次年,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出台,各单位建立“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住房公积金制度。商品房出售实行双价制(高收入职工家庭出售公有房实行市场价(每平方700元),中低收入职工实行成本价(每平方500元),国家直管和单位自管公房统一调高至每平方0.70元)。此后,旧城改造全面启动,拆迁安置成为一时重心。
  1993-1995年拆迁安置概况表
  1996-2001年审批建设项目概况
  1996-1998年旧城拆迁概况表
  镇城建办公室对城区改造、建设制有详尽规划。仅1999至2001年,批准改造项目13个,老城区旧房改造42800平方米。2002年起,又对南街大家山麓旧房成批改造。使镇容镇貌和居民住宅均已明显改观。2003年,全镇直管公房建筑面积35531平方米,其中住宅34184平方;自管房7839平方米,其中住宅3684平方米。
  第四节 专用
  城镇专用建设,空地与房屋并重有居民住宅新村,文体教卫楼群,购物市场,仓储堆场等。
  专用市场
  专用市场始拓于解放初。1954年春,政府投资2568元,发动民工452工日,在长桥北堍上河下开辟小菜场一个,集中城乡贸易。此后,农产品出市一直聚集于长桥两堍。1982年,战河填塞,建农贸市场于路面,占地面积3200平方米,固定摊位220个,临时摊位1400个。11月,原小菜场从长桥北堍迁入。
  为方便西门一带居民上市。1986年12月,又在西门丁家弄对出至城河里盘弯角空地建造西门农贸小商品综合市场。后因市气不旺,自然关闭。1993年7月,因长桥农贸市场人员流量大(最大日流量1.8万人次),季节性产品上市量多(笋、茶、枇杷、水产品等),镇政府投资550万元,拆迁居民38户,扩容5600多平方米。同时,县财政拨款20万元。作为菜篮子工程。
  小商品市场建于1982年秋,次年春季竣工,位于原战河河面,与溪东街并行。有摊位180个,总占地面积3200多平方米。由于摊位窄小,道路不宽,故于1994年12月,在原县政府大院改建综合市场。1996年竣工,占地9000平方米,可容纳摊位600个,1997年5月18日开张,改称城关镇购物中心。
  1995年,乾龙木材交易市场在砻糠山麓建成。此后,水果批发市场、水产品交易市场等专业市场相继建成,详情见表。
  1996年后专业市场建设概况
  其他建筑
  此外,老城区房屋建筑,尚有一定规模工业企业28家,总占地面积24.61万平方米。仓储3处,多集中于东郊,为煤炭专用仓库,钢材水泥化工机电仓库(又称6号仓库)和粮油仓库,总占地2.72万平方米。
  商业旅馆、酒家共16家。总占地1.68万平方米,其中东立花园酒家系三星级宾馆,占地1.3万平方米,有客房床位70张。
  金融保险主要网点8处,分布于直街、南街、务前街。总占地0.3万平方米。
  文体教卫共36单位,总占地35万多平方米。
  2003年末老城区工企业建筑概况
  2003年末商业、服务业建筑概况
  2003年末文体教卫建筑概况
  居民新村
  新村建设始于1988年,以城北新村最早,以后有环北新村(后改城北二村)等。至2003年,镇区共有新村8处。
  城东小区 原名城东新村,航运新村,位于镇区东门。东至振华公司,南至车站路,西至工农菜场场部,北至东郊路。小区占地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楼层6层,高20米,共18幢。
  城北小区 原名城北一区、城北二区,位于广场路西侧。东至广场路,南至小河港,西至妇幼保健站,北至百寮山脚。小区占地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86万平方米。楼层6层,高20米,共23幢。
  庆元小区 原名庆元新村。位于西郊庆丰蚕种场北侧。东至百寮山,南至庆丰蚕种场,西至西郊路,北至电子器材厂。小区占地9700平方米,建筑1.5万平方米,楼层5层,高17米,共11幢。
  站东小区 位于蒋湾里,东至垄糠山,南至乾元山,西至汽车站,北至车站路。小区占地1.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7万平方米。楼层6层,高20米,幢数10幢。
  大家山小区 位于南街。东至张仙弄,南至南街,西至敏仁弄,北至大家山。小区占地10263平方米,建筑面积19594平方米。楼层5层,高21.9米,共6幢14单元。小区由恒通房产公司和乾经实业公司联合开发。封闭式管理,可人住110户。
  乾龙花园 位于清溪上游,城山对面。东至乾龙路(又名40米进城大道),南至城关法庭,西至龙溪港,北至龙溪港。小区占地40080平方米,建筑面积52333平方米。层次6层,高度18.6米。共16幢32单元。小区由恒通房产与乾经实业公司联合开发。封闭式管理,可入住300户。
  西单弄小区 位于县西街店面之后。东邻老县府,南临县西街,西北连居民住宅。第1幢10间2单元,5层,馀尚未建。
  丁山新村 位于丁山东麓。东界金湾坝河,南至德清绸厂,西至丁山横路,北至丁山路。有楼8幢,11单元,楼层3-5层不等,建于1988年之前。
  第五节 园林
  民国四年,德清县知事吴翯皋在大南门外演武场和西门外社稷坛创办林场,栽松种竹,以利市民散步休息,为本镇公众园林之滥觞。
  中山公园
  民国十七年,县政府在吕祖庙一带购地7亩3分,开辟公园。建有运动场,讲演厅、茅亭、高阁、四方堂、暖室、石桥、方池、假山等景观,花银525圆。抗战胜利后,公园重修,取名中山公园。并在公园东侧建别墅式小洋楼一幢,作为县党部驻地。
  解放后,公园作为县委驻地,1960年起改为县府招待所。1998年整体出售给东立公司,现为东立花园酒店。
  大家山公园
  1982年,县府决定将大家山辟为公园。东麓从青少年宫左侧修磴上山,山腰筑望亭。亭形面圆背方顶平,面敞口,南对乾元山,后开圆洞门。山巅造六角凉亭一座,沿路西行,西北侧建茶室四间。1984年竣工,投资5.5万元,面积42亩。
  1988年8月,香港施刚巽捐款20万元港币,在东北山腰建造仿古木结构舱舲阁一座,面积100平方米,前置层台,设白石栏杆。阁内悬挂其父施舱舲遗像和石刻铭文(陈景超撰文)。
  1994年,镇政府投资20万元,在大家山北麓建造大门,门内造喷水池,池中雕塑舞女像两尊。沿山营造登山石阶通往茶座。又在西侧辟之字形公路一条,通往山巅。
  1996年11月,俞平伯部分骨灰运回故乡安葬,乃于山巅六角亭东侧建造奉安塔,上置铜像。并在大门登山石阶中间造六角形曲园亭1座,亭由其子俞润民书额。
  大家山林木,1958年后划归县林场管理。1988年8号台风过境,吹倒大树300馀株。除扶起支撑培土外,砍伐连根拔起大树200馀株。今则林木掩映,清旷怡如,为镇民晨练最佳胜地。
  清溪公园
  长桥河北岸,原系上河下、下河下街道。店面临河,房屋连接,屋檐下设置长
  廊,雨不湿鞋。民国期间,临河米业繁荣,解放后有轮船码头、茶楼、鲜鱼行、土特产收购部等单位。1993年纳入旧城改造,因临河帮岸砌石参差不齐,旧房危房连片,1999年6.30洪水造成几十户民房进水,墙面倾斜。故于1999年下半年拆迁民居2.08万平方米(其中公房12980平方米,私房7800平方米),改为公园。
  公园东起孩儿桥出口处,西止德清大闸,长1450米,绿化带宽10至17米。园内置有假山、凉亭、躺椅、石凳、石桌、健身器等,已成市民消闲主要去处。
  大闸公园
  位于大闸两侧,占地24.6亩,园长205米,宽80米,园内花木扶疏,系1998年辟建。
  单位园林
  县府大院县府大院自唐朝建县以来,累代重视绿化。院圈2600平方米,内有参天古树,四时花卉,今为老干部活动主要场所。
  镇政府大院1992年8月,投资4.6万馀元建造,内有六角亭、喷水池、假山、观赏树木等设施。
  殡仪馆内有绿化带1600平方米,花木蓊葱,景色宜人。
  。丝绸服装总厂内有绿化带1750平方米,冬青、紫薇,四季常绿。
  化纤厂内有绿化带1000平方米,栽有龙柏、雪松等名贵花木。
  此外,企事业单位1000平方米以下绿化带颇多。如工艺美术厂、电子器材厂、党校、人民医院、湖州技校等庭院,都松柏阴阴,花香鸟语,闲步其间,心旷神怡。
  第六节 管线
  旧时街道两侧,石板下排设阴沟,集流雨水。1963年于大家山巅建简易快滤滤池,始埋设地下自来水管。1983年后,新建公共厕所采用粪便澄化自然排放,始铺地下污水管道。1993年以来,地下管线设施除下水道外,更有自来水管、电线、电话线、煤气管、污水管等,交叉如网。本节所叙以下水道为主。
  城区地下管水道概况
  城镇街道下水道概况
  第七节 管理
  解放初,接管旧政权公房及庙宇、祠堂、教堂等集体房产,没收地主、资本家及敌伪人员私房,均由县人民政府财税局公房管理股经管。1952年,城关、新市、武康三镇成立房管所,配备专职干部分管。1978年10月,县成立房地产管理局,同年11月改称县基本建设局。次年9月重建房管处,作为局辖公房专管机构。
  房产普查
  1984年,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全国城镇房屋普查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县府责成基建局对城关、新市、武康三个建制镇和莫干山管理局武林头丝厂二个全民单位开展房屋普查。自1985年4月至年末,查清3镇2单位房产为:
  由县房管部门直接管理房产215266平方米(其中公产204703,代管产64,托管产8798,拨用产1701),全民单位自管房产1011707平方米,集体单位自管房产271153平方米,私有产186213平方米,合计168.4339万平方米。
  在上述房屋中,用于工业交通472155平方米,占28%。商业服务241819平方米,占14%。教育医卫68142平方米,占4%。文化体育12904平方米,占1%。办公61166平方米,占4%。住宅778473平方米,占46%。其它49680平方米,占3%。
  三镇两单位房屋,并非建于一时。其中1949年前已建307387平方米,占18%。五十年代建75001平方米,占4%。六十年代建191543平方米,占11%。七十年代建431284平方米,占26%。八十年代建679124平方米,占41%。
  根据普查,城关镇人均居住面积8.04平方米,低于新市9.08,武康8.50和莫干山10.69平方米。
  1988年7月,全县开展城镇房屋产权总登记,凡在县城(城关镇)、各建制镇范围内所有房屋,统一登记,发放产权证;房屋转让,必先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清理产权归属再行申请登记;房屋产权登记照章收费,由产权人交纳。
  维修租金
  县房管所直管公房大多集中于城关、新市、武康三镇,其中解放前旧房占49%。每年维修频繁,房租入不敷出,需由国家财政补贴。
  1958至1988三十年中,房地租总收入386.1063万元,维修支出734.8301万元,赤字348.7238万元。县财政从1964年开始拨补,至1986年止,共拨补
  353.4500万元。公有旧房除维修外,危房拆除时还需安置拆迁户,故住房改革,历来政府均较重视。
  民国三十五年,国民政府颁布《土地法》,其中第94条规定:“城镇应由政府建筑相当数量之准备房,供人民租住,房租不超过土地、建筑物价额年息9%。”第97条规定:“商店房屋不得超过土地、建筑物价年息10%,如有超过,须强行限制。”
  抗日战争胜利后,馀不镇商住房租以米计算,闹市区月租糙米1.2斗至2斗(间),一般地段8升至1.5斗(间),偏静处6升至1斗(间)。德清县内,以新市房租最贵。由于租房不胜重负,镇民成立新市房客联谊会,请求政府调解主客纠纷。经政府调解,规定房租间/月标准为住房物价额年息8%,始息民讼。
  解放初,公房房租无统一标准,1955年10月8日,省府始下达通知,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住用公房宿舍,须按月按平方计租,基本租金分值0.0012元,集体宿舍按床铺分摊。
  1965年3月,县财政局制订房租计算办法,新房乙等丙等,每平方0.035元至0.04元,丁等每平方0.025元至0.03元,旧房乙等0.035元至0.04元,丙等0.025元至0.03元,丁等0.015元至0.02元。计租办法出台后,各居住户欠租严重。据1977年财政局通知,城关镇累欠租金14260元,占应收租金20%。
  1979年9月,推行累进房租制,每人8平方米实行低租金,超过10平方米增租30%。次年4月,县财政局发文,甲等房租每平方0.06元,乙等0.05元,丙等0.04元,丁等0.03元。
  1982年规定,1979年以后新建房,每平方0.06元起租,有自来水0.07元,有卫生间0.08元。粉墙、油漆地板、磨石子地平、纱门纱窗,每项各加0.01元,面积超过10平方,每平方增0.02元;超15平方,增0.04元;超20平方,增0.15元;超50平方,增0.50元。是年,房管所房租收入6.17万元。
  此后,房租多次调整,1987年收入16.01万元,2003年收入146.12万元。
  私房改造
  1959年2月,城关镇成立私房改造办公室,凡私房出租50平方米以上者,以国家经租形式予以改造,付房主20年定息赎买。第一批改造298户580间于7月结束。
  由于房改扩大化,侵犯部分房主合法权益,1981年纠错,凡出租私房不足50
  平方米、未出租空关房、国家机关占住私房,一概发还退赔。对已被拆除私房,予以赔偿。经二年半调查核实,计发还文革期间没收不出租私房657户64471平方米,落实1959年错改私房342户37574平方米。
  白蚁防治
  白蚁危害住宅,1968年前请人挖巢,1971年成立白蚁防治小组,1983年改称白蚁防治研究所。近20年中,供应白蚁毒饵17.6万包,防治新建房屋86.87万平方米,保护房屋2.5万馀间85.2万平方米,同时培训1831人,消灭蚁巢1451只。
  工程建筑
  有民生便有居室,房屋营造业源远流长。据民国三十五年统计,县有木工职业工会、泥水职业工会300馀人。营造坊须由业主向县府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始可开业,受理业务方式由作坊设标招徕工匠。时馀不镇著名营造坊有永兴营造厂,郑金德泥作坊,周星记木作坊,蔡永记木作坊及章记石作坊。
  解放初,建筑业成立建筑工会,1956年组成8个建筑生产合作社,1958年10月并成地方国营德清建筑工程公司。1961年10月体制下放,改为建筑合作社联合社。1978年11月,再次成立县建筑公司,下设城关、武康、新市三个建筑公司。1987年后,全县建筑公司增至9家。其中本镇两家。
  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1949年9月创建。位于环城西路20号,资质三级,从业职工1000人。
  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1977年9月创建,位于县西街,资质三级,从业268人。
  除建筑企业外,尚有非等级施工单位9家,本镇有城关建工队,1958年10月创建,位于东郊路,专业建筑甲类,从业106人。
  此外,尚有市政工程队,1969年7月建立,职工25人。专门从事城镇道路,地下管线、房屋维修。
  质量监督
  1963年冬,县政府组织9个单位,对上年完成50个项目、本年64个项目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其中优级17.2%,良级62.5%,不评级20.3%。
  1985年,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城关镇建立,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资质、建筑构件等方面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至1994年,共受监项目1330个,其中
  合格943个。
  1998年2月,对位于丁山坝17号顺丰丝厂住宅楼全面质检,定为危房,采取及时加固方式消除隐患。
  此后,违章建筑年年查处,工程质量日益趋精。
  1985-1994质监十年概况
  1996-2000违章查处概况

知识出处

乾元镇志

《乾元镇志》

出版者:香港天马图书有限公司

“乾元镇志”可以说是一本全镇的百科全书,翻开志书,我们可以看到乾元的历史、地理、风俗、人口,农业、工业、商业、水利,党政、军事、民政、公安、交通、邮电、金融、财税,文化、卫生、宗教、教育等各个领域的珍贵历史资料。新编《乾元镇志》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既充分显示了以经济建设为主干,以解放五十年来各项成就为主体,又力求体现古老城区千百年来建置悠久、人文荟萃、科举鼎盛、官宦邻比的深厚文化积淀和区域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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