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乾元镇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0620020220000172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社会福利 |
分类号: | D632.1 |
页数: | 6 |
页码: | 291-296 |
摘要: | 天灾人祸,青黄不接,历代政府均有救灾措施,以苏民困。明清两代,官府有赈谷、赈银、以工代赈、养恤、蠲免赋额、缓征捐税等举措,民间亦有施粥、施医、义演、义卖、舍棺等善举。民国廿七年,德清成立赈济会,经费以上拨为主。1950年水灾,政府下拨城东、城南、城西3乡救济粮11万斤,救济款3000元。并发动居民捐赠寒衣。1954年全县遭遇特大洪水,除奋力抗灾外,政府下拨城关区救济款7000元。1996年洪涝灾害,省下拨特大自然灾害救济救助费4万元,用于解决因灾倒房和特困户房屋修复。并确定长期社会救济11人,孤老孤儿13人,平均月支出救济款207元。镇残联呼吁全社会多关心残疾人疾苦,如务前街孙勇观儿子孙祺灵,患先天性脑瘫。 |
关键词: | 政治 社会福利 德清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