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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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乾元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017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社会福利
分类号: D632.1
页数: 6
页码: 291-296
摘要: 天灾人祸,青黄不接,历代政府均有救灾措施,以苏民困。明清两代,官府有赈谷、赈银、以工代赈、养恤、蠲免赋额、缓征捐税等举措,民间亦有施粥、施医、义演、义卖、舍棺等善举。民国廿七年,德清成立赈济会,经费以上拨为主。1950年水灾,政府下拨城东、城南、城西3乡救济粮11万斤,救济款3000元。并发动居民捐赠寒衣。1954年全县遭遇特大洪水,除奋力抗灾外,政府下拨城关区救济款7000元。1996年洪涝灾害,省下拨特大自然灾害救济救助费4万元,用于解决因灾倒房和特困户房屋修复。并确定长期社会救济11人,孤老孤儿13人,平均月支出救济款207元。镇残联呼吁全社会多关心残疾人疾苦,如务前街孙勇观儿子孙祺灵,患先天性脑瘫。
关键词: 政治 社会福利 德清县

内容

救灾
  天灾人祸,青黄不接,历代政府均有救灾措施,以苏民困。明清两代,官府有赈谷、赈银、以工代赈、养恤、蠲免赋额、缓征捐税等举措,民间亦有施粥、施医、义演、义卖、舍棺等善举。民国廿七年(1938),德清成立赈济会,经费以上拨为主。三十五年(1946)大水淹田,杭州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浙闽分署,拨给德清食米429担,其中馀不镇受益30担,羌山乡20担。1950年水灾,政府下拨城东、城南、城西3乡救济粮11万斤,救济款3000元。并发动居民捐赠寒衣。
  1954年全县遭遇特大洪水,除奋力抗灾外,政府下拨城关区救济款7000元(每乡1000元)。1956年台风致灾,发给城西乡木材1.3立方米,1961年天灾人祸,公社成立生活福利委员会,开展瓜菜代粮运动,并向国家借粮40万斤。1984年雪灾,民政局下拨毛竹1500株,水泥60吨,抢修危房。1990年,全乡发动救灾捐助,收到粮票582斤,现金2615元(其中乡妇联发动各村妇女捐款337元)。次年因太湖倒灌,全乡分到大米1000公斤,化肥23吨(尿素17吨、碳胺6吨),罐头肉144听,白糖50公斤,851营养液50瓶,矿泉水30箱,洗衣粉15箱,衬衫174件,童鞋42双。
  1996年洪涝灾害,省下拨特大自然灾害救济救助费4万元,用于解决因灾倒房和特困户房屋修复。
  救灾渡难,不分人我。1994年8月21日浙南温、台、丽地区遭受百年罕见风暴潮,本镇发动赈灾捐赠,共收到48个单位捐款2.14万元,衣服7125件。1996年四川宜宾地区因灾致贫,镇机关、企业、居委会发动献爱心,共募集棉衣、棉被、绒衣、皮衣、单衣、床毯等衣物16大包,于10月下旬托运外送。次年,向四川仪陇县捐赠衣被4090件。其中东郊居委会王小梅老人一次捐赠新棉被13条。
  救济
  救济均为临时手段,以性质分,有灾荒救济、冬令救济、贫困救济。以对象分,有渔民救济、烈军属救济、精简职工救济,国民党起义、投诚、宽释人员救济等。
  清朝光绪八年(1882)7月,杭绅胡光镛舍米1000石,赈济德清灾民,县衙开便民仓施济储粮。民国廿三年(1934)市河干涸,田地无收,商界集谷施粥救济贫民。1952年,城关镇发放冬令救济款1267万元(旧币),解决12户烈军属(292万元),22户贫苦居农民(205万元),36户渔民(770万元)生活困难。次年,城关区发放救济款985万元,救济盐民、渔民和社会贫苦居农民。
  1954至1956年,城关区共发放救济款3627.36元,大米3000斤。1961年,将五保户、困难户、手工业者、工人家属、干部家属、烈军属和回乡下乡人员列入照顾范畴。是年,全公社受益社员4229人。
  1964至1965年,城关公社发放救济金477.90元,棉花票620斤,布票40市尺,安排65户困难户渡过难关。并确定长期社会救济11人,孤老孤儿13人,平均月支出救济款207元。
  1987年,对1957年前参加工作,1961至1965年期间精简下放老职工予以定期救济,全乡20人,人均年支救济费150元。1993年1月起,精减老职工每人月补生活费15元,医药费5元。同时确定社会散居孤老残幼66人,困难户68人作社会救济,每人定补50元。临时救济者,年终一次性支付200-500元。1995年,全镇城乡共有特困128户326人,全年发放救济款13000元。此后,镇民政办建造花名册,并不断予以扶贫扶志,帮助脱贫,1998年,全镇社会困难户84户,年发临时救济款10830元。2003年,临时救济140户,每户300元。
  扶贫
  1985年,县府提出扶贫脱贫。是年,城关乡有困难户59户,其中无条件2户,未扶11户,已扶贫困户46户,支付扶贫资金11550元。年末,36户脱贫,10户未脱。1987年,对11户贫困家庭和散居孤老残幼、五保户予以扶持救济,共迈小康。1996年,全县实施送温暖工程,10月起,城镇特困户核发《德清县城镇特困职工优惠证》。凭证可优惠:1)粮食部门按成本价供每人每月大米10公斤,油0.5公斤。2)自来水公司每年每户补贴96吨。3)县供电局每户每年补贴电费120度。4)煤气公司每季度供成本价煤气1瓶。5)教育系统免收九年制义务教育杂费。6)因病人院,享受医疗费用总额20%优惠。7)工商部门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免收管理费。8)卫生部门减半收从业体检费。9)税务部门给予税收优惠。
  次年1月,县出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年收入低于800元,城镇月人均收入低于140元。发给“德清县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济证”,凭证享受救济。年末,农村人均年收入1000元以下84户,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1800元以下26户。1999年7月1日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82元。是年,全镇8个居委会19户33人享受低保救济。
  2001年,全镇最低生活保障户119户195人,全年发放10.57万元。其中农村86户149人(人/月30-40元),城镇23户36人(人/月50-100元),孤老10户10人(人/月180元)。下岗职工经调查后,确定21户22人为低保对象,月发标准为80-108元。此后全镇因病因灾返贫增多。2003年,全镇低保户216户378人,全年发放267480元,其中农村119户220人(标准35-55元)由县镇各负50%,城镇97户158人(标准60-210元)由县负担。
  扶残
  民国三十五年(1946),德清县开展残疾人调查,有盲、聋、哑、跛等残疾男性1392人,女性1157人,占总人口17.2%
  解放后,城关镇街道厂于1969年率先吸收残疾人13名进厂。1979年,城关公社开办福利厂,招收残疾人员21人。1986年,城关乡开展四残调查,有盲10人,聋9人,哑38人,肢残66人,呆26人,精神障碍24人。在此173入中,男110人,女63人,除5人已进村办企业外,77人有劳力,91人无劳力。是年,进福利厂工作增至27人。
  1991年8月,镇筹建残疾人联合会,凡残疾人10人以上单位要求建立分会。9月21日,城关镇第一次代表会召开。此后,创办民政福利厂,安置残疾人15人,同时,镇发动为残疾人助捐一元钱活动,号召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投资6万元,建造残疾人活动室和残疾人基金会。
  1992年3月31日,城关乡召开残协第一次代表会,出席代表69人,以就业、康复、教育为主题,部署残协今后工作。此后,对老年白内障、小儿麻痹症、聋哑儿童进行普查。据统计,全乡有白内障13人,麻痹症30人,聋哑儿童9人,精神障碍37人。为此制订白内障复明,聋哑听力训练方案。
  1993年4月6日,乡镇合并后联合召开第二次残联代表会,出席代表88人,其中残疾人代表47人。此后,对全镇35名小儿麻痹症约请有关医师诊断治疗,其中官庄村1人送湖州做矫治手术。安置57人进厂工作。
  1999年8月19日,镇残联召开第3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72人,其中残疾人36人,会议公布统计:全镇残疾人689人,占总人口1.2%,一家有2个残疾人家庭34户71人。
  镇残联呼吁全社会多关心残疾人疾苦,如务前街孙勇观儿子孙祺灵,患先天性脑瘫。镇通过新闻媒介牵线,被钱江台接到现场直播,当场募捐2.7万元,杭州市一院、杭州太平洋大酒店免费提供手术和病期食宿,德清县邮电局免费安装电话机,一时传为美谈。
  2000年,镇残联为100名待业下岗残疾人进行就业培训。对270名农村残疾人给予技术培训。89名特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线。至2003年,全镇462人领到残疾证。安排上岗103人,纳入低保86户98人。同时,积极开展康复活动,如肢体训练,弱智培训,白内障复明,低视力配镜,肢体矫治,直接受惠431人。
  助学
  1999年起,资助贫困学生读书纳入社会慈善事业,号召机关干部开展结对子活动。2003年,全镇4名贫困大学生受到县教育基金资助。次年,镇春蕾计划征集结对5人。
  其他
  慈善机构 2003年7月,县慈善总会成立,下达城关镇慈善款任务29万元。至10月,全镇72个单位如期捐献,按时完成。

知识出处

乾元镇志

《乾元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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