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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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乾元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0113
颗粒名称: 政治卷
分类号: D675.5
页数: 124
页码: 175-298
摘要: 本篇记述了乾元镇政治方面的内容,其中包含了共产党,政权和党群。
关键词: 政治 概况 乾元镇

内容

第一章 共产党
  第一节 党建
  秘密活动
  德清县委中共党员在德清城区进行活动始于1927年,9月,建成德清独立支部,直属湖州市委领导。次年4月,省指派许斌任中共德清独立支部书记。许以教师作掩护,在馀不镇秘密串联。8月,独立支部扩建为中共德清区委员会,直属浙江省委。
  1929年6月,中共德清县委在馀不镇建立,许斌任书记,辖城区、新市两区委。县委发动农村青年,抗租、抗债、抗税;组织工人与资本家展开“增加工资,反对罚工”斗争。次年4月,省委部署浙西总暴动,县委立即在馀不镇西街明道圩203-205号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中央干训班内容,并确定5月18日深夜12时暴动。
  由于机事不密,18日下午骨干两人被捕,县委委员徐宗楷立即赴杭汇报请示。次日全城戒严,大肆抓捕。暴动失败,县委无形解体。
  池头门支部抗日战争期间,浙西特委从于潜移驻莫干山。1939年秋,庾村支部书记温一段在德清城西发展党员9名,由朱阿奎任书记,朱武元、姬阿六任委员。次年3月,中共武德县工委成立,支部由工委直辖。8月后,支部书记由嵇阿云(1940.8至1940.12),朱云(1940.12至1942.2)出任。9月,改属中共武德县委。
  1942年,因上级失去联络,关系中断。
  馀不区委1945年3月,新四军苏浙军区一纵队二支队攻克洛舍,成立中共武德县委和县抗日民主政府。4月4日解放馀不镇后,旋即在镇区组建中共馀不区委员会,苏振亚任书记(1945.4至1945.6)。原池头门党支部接上联系后,隶属区委领导,支部书记仍由朱云担任(1945.4至1945.6)。
  组织机构
  1949年6月,中共城关区委建立,辖城东、城南、城西、雷甸、双溪、杨墩、塘北7乡党务。1951年6月,中共城关镇党委建立,区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均由上级任命。辖区内党支部,城东乡于1952年12月建临时支部,次年6月改正式支部。城南、城西、瓜山3乡,于1953年下半年至次年春先后正式建立。1956年撤区后,改设总支部委员会,城西建于3月,城郊建于11月。是年底,城西乡总支辖党支部5个,城郊辖3个:城关镇党委辖支部5个。1958年6月,城西、城郊两乡总支均改建为乡党委。
  总委(党委)设第一书记1人,书记1-2人,副书记1-3人。1958年10月,城郊、城西两乡与城关镇合并,组成城关人民公社,建立中共城关公社党委,所辖城东、城南、城西、城关4个管理区建立党总支部,下辖28个支部。1959年6月,城关镇从公社析出,建立镇区党委,党委书记由公社副书记兼任。
  1961年8月,公社规模调整。城关镇党委辖党支部15个,城关公社党委辖支部23个。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组织停止活动。1969年6月,镇、公社革命委员会分别成立党的核心小组,至1970年,城关镇所辖17个基层支部,公社所辖23个基层支部,全部恢复重建。
  1974年11月“突击提干”,公社党委成员由原来13入增至18人,次年10月贯彻中共中央16号文件后始进行纠正。
  1984年1月,人民公社体制改革,政社分设。城关公社党委改称城关乡党委,并按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调整镇乡领导成员。是年末,镇辖支部41个,乡辖支部36个。
  1992年7月扩镇并乡,城关乡并入城关镇,组建新党委,全镇共辖基层党支部82个。此后,镇党委正常换,至2003年,镇辖基层党委4个,总支7个,支部93个(见表)。
  党员发展
  解放初,馀不镇有党员4人,均为南下干部,分布于党政机关。通过剿匪反霸、土地改革,在农村有计划地发展贫雇农积极分子入党。1953年,城东乡发展党员4人。1954年,中共城关区委要求加快党员发展步代,总数不少于全区农业人口4‰。至1956年底,城关镇有党员97人,城郊乡、城西乡各有93人。1957年整风反右,新党员发展暂停,重点移到预备党员考察教育,是年底,城关镇预备党员转正40人。
  大跃进期间,因片面追求数量,大量发展党员。三年内,镇与公社共发展党员297人。1961年后,党建工作以管理教育为主,党员素质有所提高。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建党随之停顿,1974年突击发展党员41人。次年根据中央16号文件,分别情况处理,其中承认党员26人,除名15人。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积极慎重”建党方针,党员稳步发展。1980年镇社共有党员1098人,1985年增至1189人,1992年镇社合并时增至1335人。
  1966年前,建党对象以职工、农民为主,知识分子数量极少,故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据1977年统计,镇社1004名党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9人,仅占2.9%。1979年后,为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发展党员重点转向优秀知识分子,25周岁以下青年积极分子和农村专业户、重点户先进入物。至2003年底,全镇1966名党员中,高中以上文化575人,其中高中243人,中专141人,大学190人,研究生1人,占全部党员总数29.1%。此外,党员中有专业技术人员85人。
  第二节 领导
  1949年6月,中共城关区委成立,设书记、副书记。1961年12月,再次设立城关区委,辖城关、下舍、雷甸、二都、三合、秋山六公社(未设区政府),次年7月终止。
  1955年7月,城关区所辖各乡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委员。次年改建乡党总支,1958年6月改建党委,职称相同。
  城关人民公社成立后,党委副书记一职增多。1967年12月至1970年3月因文化大革命停止组织活动。1971年曾设第一副书记一职。1984年1月设乡,领导职称未变。
  中共城关镇委员会,建立于1951年6月,撤区前未设书记一职,由副书记全面负责。1958年10月并入公社,次年6月析出。2004年4月改名乾元镇,党委领导称呼未变。
  第三节 党代会
  城关公社(乡)
  自1959年至1990年,城关公社(乡)共召开党员大会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四次。
  第一次党员大会 1959年5月1日开幕,3日结束。出席大会353人,其中党员291人,非党积极分子62人(含二都公社)。
  大会由中共德清县委直接召开,城关、二都两公社党员全部到会。县委书记处书记孙延成致开幕词,县委第一书记王若山作动员报告,城关、二都两公社党委分别作总结报告。
  大会以整风精神,总结、检查人民公社建立以来各项工作。城关公社党委检查了骄傲自满、右倾保守等问题。
  大会采用吸收非党积极分子参加,大会小会结合和会内会外结合新形式,发动群众鸣放。并以实际行动,争取实现更大跃进。
  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城关公社委员会委员15人,其中常委4人。同时选出监察委员5人,选举产生出席县二届一次党代会代表22人,列席代表7人。
  第二次党员大会 1962年12月18日至20日举行,286人出席。公社党委书记吴长春作工作报告,总结回顾解放十三年来巨大变化。1951年由4248户农民组织互助组,1953年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2个、互助组135个,到1956年底组成18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又联合组成人民公社光辉历程。十三年对比:粮食单产由177.7斤增至628斤;总产由53874担增至168710担;蚕茧由年产1111担增至2453担;生猪由580头增至5007头;湖羊由1610头增至13415头;耕牛由2头增至397头。十三年中,党和政府为发展集体,发放贫农合作基金贷款32300元,其中94%于1991年豁免。支援穷队资金137000元,发放长期无息贷款4000元,累计农贷67.42万元。供应抽水机23台275.5马力,电动机23台230千瓦。农民口粮水平从250斤增至461斤。1953年提出“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点灯不用油,耕田不用牛,车水不用脚”等口号正逐步实现。全社已有2723户装上电灯,农村家庭拥有收音机40台,手表101只。
  大会号召坚持走集体化道路,不放弃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县委书记王若山(城关公社选举出席县党代会代表)在会上讲话。
  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公社委员会委员7人,出席县三届一次党代大会代表26人,预备代表1人,列席代表2人。
  第三次党员大会 1970年3月24日至26日召开,出席党员433人,非党积极分子90人。大会是恢复党组织活动之后,通过开门整党召开的。听取了公社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工作报告,着重讨论了党组织整顿和建设。至1969年11月,全公社23个基层党支部已全部恢复,458名党员已有413名恢复组织生活,同时吸收5名先进分子入党。
  大会前,曾召开党员大会和党员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号召抓紧整党建党,继续吐故纳新,充分酝酿新党委候选人。
  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公社委员会委员8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同时通过城关人民公社党员大会决议。
  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 1980年12月26日至27日在三里塘茧站召开,出席代表192人。党委书记程琏祥作《十年回顾》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全社文革中受迫害干部群众896人已全部复查,折磨致残和迫害致死已分别平反昭雪,下发经济补助6140元。四类分子286人已由群众评议摘掉帽子。普遍开展整党整风,各大队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替代革命委员会,对29名双突(突击提干,突击入党)党员已进行区分处理。
  报告总结近年农村管理常年到户、季节包工到人,划分操作组联产计酬、零星项目承包到户和专业承包、有奖有赔的可行性。
  报告总结社办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历程,砖瓦厂、丝厂、绸厂、农机厂、农具厂、淀粉厂、水泥预制厂、柳条厂、运输队等10个单位,已有工人876人,产值年达290万元,创利43万元。人民生活日益提高,社员人均分配227元,分粮946斤。
  大会提出以粮为纲、猛攻蚕桑、绿化山林、增养猪羊、发展花果、恢复鱼荡、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具体方针。并选举产生公社党委成员9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
  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 1985年10月28日至29日在城关乡大会堂举行,出席代表155人。
  大会听取和审议陈洪魁代表乡党委工作报告。1981、1982两年中,全乡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顺利完成农村改革。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后,1984年淡水鱼产量17310担,比1980年增产9976担。劳动力结构发生变化,全乡涌现专业户、重点户557户,占总农户9.6%,乡村企业前景喜人,全乡乡办企业14家,村办企业29家,联户个体企业36家,全年总产值521万元,占全乡工农业总产值29%。
  大会选举产生城关乡第五届委员会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乡党委委员平均年龄39.4岁,比上届45.2岁下降5.8岁。
  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 1988年3月21日至22日召开,出席代表139人。乡党委书记沈信甫向大会作报告,回顾三年来从上海、金山、杭州等地引进资金800多万元,解决在建、新建技改项目工程资金缺口。乡村工业产值比县下达计划指标超出16%,增长幅度名次从1986年全县第15位上升至第5位。农村改革不断深化,除粮、桑、油、鱼等传统产品外,河蚌育珠、养虾、养禽、出口良种猪、养蜂栽果等新兴门类蓬勃兴起,丰富了商品种类。官庄村十年植树,建成绿色银行,成为百万富翁。卫星村家禽饲养,从1户发展到160多户,成为种植业养殖业领头雁。党建不断加强,一批有商品经济头脑、勇于开拓创新的中青年干部被提拔到领导岗位,其中调整充实党支部15个,新提拔党支部书记15名,吸收新党员64人。
  大会选举产生乡六届委员会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
  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1990年2月24日至25日召开,出席代表84人。大会听取和审议了沈信甫工作报告,回顾1989年6月党中央平息北京反革命暴乱,保持国家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局势,全乡干部经受了严肃政治考验。1989年,全乡工农业总产值5135万元,比1987年增长28.6%。根据从严治党要求,全乡20个农村党支部592名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评出合格180人,基本合格355人,不那么合格49人,不合格8人。对违法违纪党员分别作出限期改正,撤销职务,劝其退党、除名等处理。会议选出乡七届委员会委员6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同时选出出席县第八次党代会代表12人。
  城关公社党员代表会议1979年10月13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41人。大会选举出席县第五届党代会代表31人(其中男26人,女5人),候选人由各支部代表协商提名,讨论产生。
  城关乡党员大会1984年4月9日召开,实到党员487人。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从8名候选人中选出出席县六次党代会代表7人。
  城关镇
  中共城关镇党委,自1962年12月至2002年1月,共召开党员代表大会9次,党员大会1次,大会后续会议2次。
  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1962年12月14日晚至15日举行,正式代表45人,列席7人。
  大会听取周立庆工作报告,提出今后城镇工作主要任务是动员和集中一切力量,在物质、技术、人力等方面积极支援农业,支援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加速农业发展。1962年,全镇已有2400馀馀人回乡下乡,支援农业第一线。
  大会选举产生新的镇党委委员9人,出席县三届党代大会正式代表12人,预备代表1人。并通过关于城镇工作的决议和关于组织、监察工作的决议。
  第二次党员大会1970年3月27日至29日召开,正式代表190人,列席32名。大会听取镇革委会核心小组工作报告,至1969年12月,全镇17个基层
  党支部已全部恢复重建,236名党员中已有210名恢复组织生活。新选拔24名优秀党员充实支部领导岗位,同时吸收89名造反派参加党组活动。
  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镇党委成员5人,其中书记1人,并通过城关镇党员大会决议。
  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 1981年1月8日至9日召开,正式代表97人。党委书记尹先锋作工作报告,回顾粉碎“四人帮”以来工作。全镇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干部群众已全部复查,平反昭雪;清退非法查抄没收的现款、金银和物资,已归还39户,折价归还现金10295元。73名长期劳动守法地富反坏及4名右派纠错摘帽。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职工、小贩、小业主、手工业者和其他劳动者58人。非法没收私房陆续归还原主26户,房屋918平方米,经济结算11698元。
  加强党建,新建党支部11个,充实支部委员55人,发展新党员8名。经济建设步伐加快,1976年工业总产值59万元,利润5.6万元;1980年增至总产值330万元,利润80多万元,现有正式职工488人,比1976年的233入增加255人。
  大会选举产生镇三届委员会委员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3人。
  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 1985年7月26日至27日召开,出席代表106人。镇党委书记沈永水作工作报告。
  大会按照党章规定和干部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选举产生四届委员会委员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新当选委员平均年龄35.8岁,比上届平均45.6岁,下降9.8岁。
  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 1988年3月22日至23日召开,应出席代表114人,实到109人。镇党委书记沈永水作工作报告,总结成绩,制订今后工作任务。大会选举五届委员会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本次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先由大会主席团提出6名候选人名单,提交各代表小组讨论预选,主席团根据预选结果,确定5名正式候选人,进行大会等额选举。
  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 1990年1月22日至23日召开,代表71人出席。镇党委书记朱炳法在大会作工作报告。回顾1989年6月,以邓小平为代表中央集体平息首都反革命暴乱,6月24日召开十三届四中全会产生以江泽民为首新中央领导集体以来的稳定局势以及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镇六届委员会委员6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同时选举出席县第八
  次党代会代表8人。
  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 1993年2月8日至9日召开,正式代表158人,列席6人。沈信甫、邵慧敏分别代表党委、纪检委作工作报告。三年来工业经济发展迅速,1992年镇村企业总产值首次超亿元。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也有较大发展。14个单位被授予文明单位称号。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三年中发展新党员102名,其中女党员35名,生产第一线党员52名。
  大会选举产生镇七届委员会委员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选举产生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4人,其中书记1人。同时选出出席县第九次党代会代表20人。
  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 1995年12月28日至29日召开,正式代表149人,列席4人。沈永章、沈学章分别代表镇党委、镇纪委作工作报告。三年来,旧城改造成绩显著,南街、县街、直街、务前街等26块地段拆迁住户554户,拆迁总面积4.37万平方米。工农业总产值前景喜人,1995年全镇4.28亿元,比1992年增长184%。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三年计划和五年规划的建议》,审议通过《中共城关镇第八次代表大会关于建立代表活动制度的决定》及《党委议事规则》、《关于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决定》。会议确定党员代表任期每届三年,代表会议每年召开1次。
  大会选举产生镇八届委员会委员8人,其中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3人。选举产生新一届纪委委员4人,其中书记1人。
  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97年2月26日召开,正式代表147人,列席6人。本次会议根据建立党代会代表活动年会制而召开,党委书记沈永章、纪委书记沈学章作工作报告,镇党委成员作述职报告。到会代表对党委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会议还审议通过《城关镇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1997年12月23日下午召开,出席代表113人。会议选出出席县十次党代会代表20人。
  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 1998年12月28日至29日在城关镇召开,143人出席。大会听取沈永章工作报告,全镇经济稳中有进,1998年工农业总产值6.5亿,比1995年增长50%。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三年中外贸出口供货值8414万元,其中自营出口326.9万元,1997年获全县外贸出口先进乡镇。旧城改造稳步推进,15个地段拆迁1.1万平方米,投入开发资金6555万元,新建住宅6.66万平方米。
  沈学章代表纪委作工作报告,大会讨论通过《党委议事规则》和《关于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决定》。
  大会选举产生镇九届委员会委员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3人。选举产生新一届纪委委员4人,其中书记1人。
  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 2002年1月18日召开,正式代表81人,列席22人。沈永章作党委工作报告,三年来,农经结构调整,粮经比例从7∶3转变成4∶6,全镇形成特种水产(甲鱼、青虾)、规模养猪、蔬菜种植和蚕桑生产四大主导产业。培育扶持种养大户350多户,建立省县级粮油、蔬菜专业园区2个,初步形成“大户、基地、市场”效益农业格局。
  工业创强,成功申请省级电光源制造专业园区和县批华莹港台商投资园区。三年中引进外资1600万美元,内资2亿美元。实施技改项目73项,新增投入4亿元,引进新项目55个,引进外资收购德清丝厂、德清绸厂和德清印刷厂。
  城建稳步推进,29个地段拆迁3.9万平方米,投入开发资金4348万元,新建住宅5.2万平方米。行政村村庄规划完成,联星中心村建设初露端倪。
  党建不断强化,发展新党员98名,职工100名以上、党员3名以上企业都建立党支部。
  大会听取沈学章纪检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建立代表活动制度的决定》、《关于加强镇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决定》。选举产生十届委员会委员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4人。同时选举纪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
  第四节 纪检
  1952年,中共城关区委及镇党委乡党支部,均设纪检委员。1959年5月,城关公社设监察委员会,委员1人。文革期间,监察机构取销,1981年恢复,此后,镇、公社党委委员中设1人分管纪检。1992年扩镇并乡后,镇纪委成员,由历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城关镇历任镇纪委书记
  整党整风
  1955年9至10月,城东、城南、城西、瓜山乡党支部,城关镇党委先后开展整党。经揭发、检举、自我坦白,发现问题不少。如城东乡19名党员中,参加反动道会门6人,家庭关系复杂3人,当过伪军警3人,表现不好1人;瓜山乡党员中,不参加互助合作7人,领导合作化不坚决3人,贪污腐化2人,对粮食统购统销不满、家有馀粮不卖3人,组织观念不强5人,要求退党1人,违法乱纪1人。经过学习教育,四乡一镇党纪处分4人,发展新党员15人。1958年9月19日至24日,城关镇委所属14个党支部117名党员采用大放大鸣大字报、大辩论方式进行整党,共贴出大字报217张,提意见416条(其中腐化堕落、蜕化变质26条,敌我不分8条,个人主义97条,自我检查94条,其它191条)。会上重点辩论9人,大组集中辩论2人,党纪处分9人。1964年5月23日至25日,城关公社党委召集全体公社干部13人,学习中央《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与“四清”》的指示,进行“洗手洗澡”,自我检查思想、作风、生活等方面问题。共查出挪用公款161.6元;开后门购货物12类(其中购饲料1820斤、食搪31斤、蚊帐3顶、皮鞋2双、胶鞋2双、木材0.37立方米、短裤3条、钢精锅2只、雨伞1把、面盆1只、香烟10条、调布票16尺);多占公社集体财物计丝绵4斤,布票18尺,汗衫1件,鱼150斤;与农民合伙併养生猪2头;集体私分公社奖励金16人,每人21元计336元;结馀办公费买英雄金笔30支私分,折人民币185.74元;在群众家中吃饭不付钱10人41餐;以及干部集体种植搞私有等。自我检查后,相互“擦背”,对多占财物作退赔。1969年3月开门整党,历时9个月,694名党员中623人恢复组织生活。1986年1月起,分期分批进行整党,镇、乡党委分别召开扩大会议集体对照检查,历时5月。城关镇基层企业单位整党自1月23日起历时6个月,参加党员452人。通过整顿,重新登记424人,暂缓登记3人,开除党籍3人,除名1人。城关乡村级整党自9月1日起历时3个月,全乡29个村(企)支部658人参加整党,重新登记654人,暂缓登记4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
  廉政建设
  1988年2月,镇政府决定,严禁动用公车(包括轮船、汽艇)婚嫁迎娶。1993年6月,镇纪委举办纪检干部学习班,通报3年来查处党内违纪案件26件(经济案7,赌博案15,其它4),处分党员26人(开除5人,留党察看7人,严重警告3人,警告11人。其中3人由司法机关刑事处分),号召党员干部坚持反腐败斗争。1996年冬,镇纪委制订拒收、上交礼金登记制,自查自纠。春节期间,机关领导干部4人拒收退回礼金礼物4410元,上交礼卡价值3120元,联盟村支部书记在绸厂扩建中拒收包工头礼金1000元。1998年廉政督查中,镇领导2人拒收上交礼卡3000元,乾元集团总经理将1万元礼金退还业务单位。是年,食堂招待费节约5.67万元。
  案件查处
  党员违法乱纪,自1952年至2003年,共查处189人(其中开除党籍53人,劝退除名10人,留党察看41人,撤销职务3人,严重警告39人,警告劝告43人)。查处重点,解放初以丧失阶级立场、农业合作化中闹退社、统购统销中瞒产私分为主;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期间,以思想右倾保守、敌我不分、阶级斗争抓得不狠为主;改革开放以来,以贪污受贿、赌博嫖娼、迷信活动为主。期间因错误路线影响处理过重、证据不实案件,1962、1980年分别进行甄别平反,复查纠正。
  第五节 宣传
  内容
  社会宣传将中央政策迅速及时传达给群众,发动群众学习、参予,各个时期侧重不同。解放初,主要宣传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捐献飞机大炮,全民普选,贯彻婚姻法和农业合作化。1954至1965年,农村以过渡时期总路线教育,统购统销,学习《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大跃进(大办企业、大办粮食、大办钢铁),社会主义四清运动(清账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为主。集镇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公私合营),帮助政府改进工作(大放大鸣大字报),精简下放为主。1966年至1976年,以宣传毛泽东思想,学习毛主席著作为主,分时段开展破四旧、立四新(思想、文化、风俗、习惯),狠抓阶级斗争,打倒走资派,斗私批修,学习下高桥割资本主义尾巴,深挖洞、广积粮,三学(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全国学解放军),一打三反(打击现行反革命、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批林批孔,评法反儒,革命大联合等活动。1977年至1983年,主要宣传揭批四人帮,拨乱反正,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和批判两个凡是。1984年以来,以学习邓小平理论、宣传经济建设为中心。连续10年开展农村基本路线教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思想大解放、经济大发展》讨论,三个代表教育,双思(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等。
  专项宣传新民主主义时期,在机关、城镇开展剿匪反霸宣传,瓦解敌特斗志。在干部中开展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在工商界开展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情报)。1954年至1965年,在机关、学校等上层建筑领域中开展社会主义教育,整风反右。精兵简政,干部下放。四清运动(清政治、清思想、清经济、清组织)。文革期间,在机关干部中宣传尊法反儒,吐故纳新,开门整党。1977年至1983年,机关干部以宣传学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为主。1984年以来,在机关干部中宣扬反贪倡廉,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开展十四大精神再教育以及四自(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三严(严要求、严管理、严监督)教育。
  形式
  宣传形式颇多,本镇常见有下列13种。
  会议利用小会、大会、座谈会传达中央政策,交流学习经验,讲用个人心得最为多见,如1971年批判林彪、陈励耘罪行时,一个月内召开全公社大会四次;5至12月召开各级群众大会85次,受教育4.3万馀人次。2000年5月双思教育中,召开座谈会75个,参加会议3080人,面对面教育3650人。
  文工队 1951年,城东、城南、城西三乡均组织业馀文工团,采用扭秧歌,打莲花落,化妆小演唱等形式宣传新婚姻法、抗美援朝及参加送军、交公粮活动,所到之处,万人空巷,效果极佳。1959年,镇组织曲艺演唱队到田头说唱,宣传“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建设社会主义”。
  幻灯、电影利用放电影、放幻灯片进行宣传,1965年前为常见形式。1990年后,渐被录像片、专题电视片取代。
  广播 本镇广播宣传始于1956年,至今仍为有效形式。近年来,各居委会街头宣传都采用便携式话筒,部分单位拥有宣传车,人称流动广播站。
  宣传队 1958年7月宣传社会主义总路线期间,由党、政、工、团、学校等单位12人组成突击队,指导各单位组织宣传队。除口头宣讲外,还敲锣打鼓、化妆上街。商店、食堂、戏院等环境布置标语、横幅、对联。平均每天有二三个宣传队上街,最多一天为13个。其中文化馆宣传队下乡10次,下街店23次。两个月内,张贴标语3200多条,对联106幅;墙头画800多处,墙头字200多条。
  大游行 发动组织群众聚集游行,如1958年宣传总路线时,举行1000多人游行,队伍高举横幅、标语,锣鼓口号,彼起此伏。文革期间宣传最高指示,大多采用大游行方式,1976年10月17日粉碎四人帮大游行,人数多达三四千(包括学生)。
  大字报 1957年11月整风期间,首次推行大字报形式大放大鸣。试点中,与会人员一天提出意见276条(其中个人185条,小组91条),贴出大字报160张。尔后10天之内,城关镇各系统共鸣放意见11221条。文革中,大字报再次成为传达政令、批判教育重要方式。
  墙报、黑板报 利用墙报、黑板报进行宣传,自解放初迄今从未间断。如1954年城东乡宣传统购统销,出黑板报8块,夜光报14版。瓜山乡出墙报7期。2003年非典期间,城镇各社区共出黑板报105期。
  学习班 采用办班形式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始于1965年,是年,城关公社开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1次,参加学习1634人。同时建立毛泽东著作学习小组131个。文革期间,学习班不胜枚举。
  工作队 组织工作队、工作组下乡宣传,时间最长为5个月,人员最多为520人。如1974年11月,由省、县组成农业学大寨工作队驻城关公社工作组,分成5个小组进驻红星、星星、联谊、联盟、信谊5大队,历时5个月。1975年11月,由浙江大学化工系师生组成省农业学大寨工作队520人,分别进驻明星、红星、联星、恒星、新盟、红旗、联谊、信谊、胜利、官庄10大队和企业,历时3个月。
  简讯、快报 1966年2月,城关公社党委编写《城关简讯》,每期4至6页,共出16期。次年改由人武部生产办公室主编,止于11月,共出9期。1967年7月1日,公社联合总指挥部创办油印小报《七一战刊》,每期8版,共出20期,次年1至8月共出12期。同时有政工组主编《学习通讯》,每期16开一张,油印套红,仅见8期。1969年2月,公社贫宣队办公室主编《斗批改通讯》,每期16开一页,共48期。
  知识竞赛利用知识竞赛宣传党政、振兴德清始于1994年4月,在开展“思想大解放,经济大发展”大讨论中,镇开展“八杯”竞赛活动(农业生产丰收杯、乡镇企业振兴杯、外向型企业创汇杯、个体经济绿叶杯、亿千工程龙头杯、精神文明新风杯、社会治安安定杯,农村奔小康小康杯),整个赛期至1995年1月止。
  网站 2001年建立城关镇人民政府网站,开设“首页、走进城关、政府机构、招商引资、企业之窗、现代农业、科教文卫、城镇发展、精神文明、互动天地、后台管理”等栏目。利用网站交互功能,发挥外宣交流作用,各栏下设篇目丰富,有新闻动态、在线调查、友情链接、办事指南、招商项目、优惠政策、镇长信箱、农业园区、文化建设、基础设施、流量分析、历史沿革、地理交通、企业精英、特色产品等46个项目。
  组织
  解放初,中共城关区委在各乡建立宣传员制度。如1954年,城东乡有宣传员32人,通过普选、统购统销等系统学习,形成宣传队伍。1956年,各乡总支设宣传委员1人,负责政治宣传,1962年,县委宣传部下发《关于调整恢复报告员、宣传员制度》,城关公社设报告员2人,尔后,公社(乡、镇)党委会均设宣传委员,至今不变。
  宣传工作除贯彻上级指示,组织于部群众学习外,各个时期尚有特定任务,如1984年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村)活动,官庄大队被评为首个文明村。1989年,恒星村和城关丝厂因经济连续滑坡,撤销县级文明单位称号。1995年3月,在创建精神文明活动中,荣获德清县“文明城镇优胜杯”等。每年冬季,落实分解三报一刊(人民日报、浙江日报、湖州日报、求是杂志)征订任务,以及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年度评比,各村文明户、五好客庭户评比等。
  第二章 政权
  本章由执政、参政、议政三部分组成。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
  1949年11月3日,德清县首次召开各界人民代表大会,邀请各阶层人士民主协商,产生政府领导。1953年5月起,乡镇实施基层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民代表。1990年起,镇设立人大主席团,办理日常事务。
  基层普选
  1953年5月起,城东、城南、城西3乡和城关镇先后成立选举委员会,开展人口调查和选民登记,直接选举乡镇人民代表。
  城关镇第一次普选 1954年1月15日成立镇选举委员会,成员9人,3月15日结束。根据各街人数和自然区域,划分裕纶丝厂、渔民、南街、溪街、务前街、直街、县街七个选区。采用黑板报,街头说唱等形式开展宣传。各选区设立登记站,用户主到站登记、单位自行登记、上门登记三结合方式,产生代表候选人名单。经过各人民团体协商,并经选民讨论审查,选出代表53人。
  城关镇第二次普选 1956年7月20日成立选举委员会,成员11人,8月29日结束,7个选区除渔民改为渔民生产合作社外,馀均同前。下设6个登记站,选出正式代表59人。
  城关镇第三次普选 1958年3月16日成立选举委员会,成员9人,3月29日结束,选区增加顺丰丝厂1个,当选代表65人。
  城关镇第四次普选 1960年12月10日成立选举委员会,成员9人,次年1月6日结束,划分10个选区,选出人民代表74人。
  城关镇第五次普选 1963年3月7日成立选举委员会,9人组成,4月19日结束,划分18个选民区,选出代表100人。
  城关镇第六次县乡两级选举 1966年1月26日成立选举委员会,成员9人,2月27日结束。划分16个选民区,选出代表100人。
  城关镇第七次县乡两级选举 1980年9月11日成立镇选举委员会和县选
  举委员会城关办事处,9人组成,10月31日结束。划分13个大选区64个小选区,选出县人民代表28人,镇人民代表139人。
  城关镇第八次县乡两级选举 1984年5月3日成立选举委员会,成员7人,6月17日结束。划分15个大选区61个小选区,选出县代表40人,镇代表127人。
  城关镇第九次县乡两级选举 1987年2月16日成立选举委员会,10人组成,4月7日结束。划分15个大选区36个小选区,选出县代表39人,镇代表62人。
  城关镇第十次县乡两级选举 1989年12月23日成立选举委员会,8人组成,次年3月22日结束。划分15个大选区37个小选区,选出县代表39人,镇代表80人。
  城关镇第十一次县乡两级选举 1992年12月1日成立选举委员会,7人组成,次年1月5日结束。共划分21个大选区89个小选区,选出县代表54人,镇代表168人。
  城关镇第十二次选举 1995年12月1日成立选举委员会,9人组成,次年1月10日结束。下划37个选民区,选出镇代表75人。
  城关镇第十二次县人民代表选举 1997年12月8日成立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9人,次年1月9日结束。下划15个选区,选出县代表34人。
  城关镇第十三次选举 1998年11月28日成立选举委员会,9人组成。次年1月6日结束,划分35个选民区,选出镇人民代表75人。
  城关镇第十三次县代表选举 2002年12月3日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7人组成。次年1月9日结束,下划13个选民区,选出县人民代表34人。
  城关镇第十四次选举 2001年11月27日成立选举委员会,12人组成。次年1月10日结束,下划选区31个,选出代表77人。
  原城关区所辖各乡,第一次普选始于1953年5月。人民公社后,历次选举时间与镇同步,选区均以生产大队为单位。
  选举方法:1980年前县代表间接生产,此后改为直接产生。并由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城西乡第一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2年5月20日召开,会议介绍本会与农代会、妇代会、青年会、民兵会不同之处,在于代表人民政府执政掌权。会议总结农业互助合作的优越性和军属代耕、兴修水利、共育养蚕、春耕积肥、点灯治螟、爱国卫生成绩。落实生产自救、政府救济、贷款储蓄和出售爱国茧、贯彻新婚姻法和严加管制反革命分子任务。
  城东乡第二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2年6月27日召开。会议总结上届决议贯彻情况,评出先进一等潘小毛、严阿有、章贵龙、俞小毛四个互助组。桥北评为一等村,西茅封评为二等村,於家评为三等村。同时表彰妇女积极分子一等3人,二等11人;青年积极分子一等12人,二等11人。
  城关镇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1年6月12日召开,由县委政委、公安局长、镇副镇长和工会、工商联、妇联、居民各1人组成大会主席团。会议传达对待反革命政策,总结七个月来镇反成果,各界代表11人在大会发言,并成立镇反审查委员会。
  城关镇首届第一至第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资料缺。
  城关镇首届第五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3年5月20至22日召开,会议邀请镇党委1人,镇政府2人、工人18人(裕纶丝厂2、大有种场1、店员4、手工业4、食品业1、搬运业2、建筑业2、航运业1、镇工会1)、工商界12人(其中工商联1人),妇女5人(每街1人)、居民5人(每街1人)、企业3人(合作社1、银行1、购销公司1),文化卫生教育界5人(文化站1、卫生院1、中医1、教工会1、中学1),渔民2人,青年2人,烈军属1人参加。讨论上次会议后各项工作情况,布置中心任务为“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城关镇人民代表大会
  一届一次 1954年2月举行,出席代表53人,选出镇人民政府委员7人,其中镇长、副镇长各1人。
  一届二次 1954年7月14日至15日召开,出席代表35人。会议听取政府工作和宪法草案报告,选出出席县人大代表。
  一届三次 1954年11月18日至20日召开,出席代表36人,大会收到提案39件,并对上次大会提案作执行解答。
  一届四次 1955年7月29日至31日召开,出席代表38人,列席14人,大会收到提案25件。
  一届五次 1956年4月28日至30日召开,出席代表35人,列席8人,会议讨论农业发展纲要、农业合作化和城镇手工业、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情况,选举镇人民委员会委员11人,其中镇长、副镇长各1人,审查本次大会提案27件。
  二届一次 1956年9月17日召开,代表53人,列席7人。大会号召各行各业开展劳动竞赛,要求手工业加强整社扩社,工商业抓紧旺季市场购销,并对扫盲、爱国卫生、义务兵役、治安保卫作出指示。大会选出镇人民委员13人,其中镇长、副镇长各1人,人民陪审员5人。会议收到提案32件。
  二届二次 1956年11月上旬召开,出席代表43人,列席4人,会议选出县代表22人,收到提案47件。
  二届三次 1957年11月25日召开,号召深入开展增产节约,勤俭持家、勤俭建国和大积肥料。贯彻农业发展纲要,对组织居民1.2万工日、每户积肥6担和手工业、商业送货下乡予以肯定。
  三届一次 1958年5月14至15日召开,出席代表57人。大会贯彻建设总路线,大搞特搞技术革命,修订跃进指标,要求全年办20至30个工厂,早日实现“四八一千四”(粮食亩产800斤,鱼塘亩产800斤,户养猪羊8头,每户收入800元,桑叶亩产1400斤)。选出镇人民委员13人(镇长、副镇长各1人),出席县三届人大代表24人,人民陪审员4人,会议收到提案59件。
  三届二次 1959年12月20日召开,号召镇民高举三面红旗,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在今冬明春支援公社农具5万件,肥料40万担,农药6000担,饲料23680担,培训农具手50名,确保明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150万元,购销指标130万元。
  四届一次 1961年11月2至4日召开,出席代表62人,列席8人。会议号召镇民奋发图强,自力更生,勤俭节约,克服困难,开展蔬菜生产运动。选出镇委委员13人(正副镇长各1人),出席县四届人大代表和人民陪审员,会议收到提案78件。
  五届一次 1963年5月3至5日召开,正式代表89人,列席14人。大会号召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积极支援农业生产,24名代表在大会发言,会议选出镇委委员15人,出席县五届人民代表29人,人民陪审员8人,大会收到提案102件。
  五届二次 1964年4月27至28日召开,出席代表81人,列席11人。大会
  号召学习毛泽东思想,开展比学赶帮超社会主义竞赛。通过《城关镇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和《绿化树木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大会收到提案55件。
  六届一次 1966年3月10至12日召开,正式代表84人,列席21人。大会号召学习毛泽东思想,落实农字,制订今后工作计划。选出镇委委员15人(正副镇长各1人),出席县六届人民代表29人,人民陪审员8人,大会收到提案70件。
  七届一次 1982年3月19至20日召开,大会决定将城关镇革命委员会改为城关镇人民政府。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产生镇长1人,副镇长2人,大会收到提案89件。
  八届一次 1984年7月24至26日召开,出席代表122人,列席19人。大会号召镇民顺应改革潮流,加快经济工作改革步伐。国营企业实行以税代利,自负盈亏,镇办企业实行一包三改,商业部门实行开放搞活。大会产生镇长1人,副镇长3人和人民陪审员,收到提案78件。
  八届二次 1985年12月24至25日召开,正式代表110人,邀请17人,大会听取政府工作报告,收到提案44件,审议通过《关于五年内在全镇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
  八届二次 代表小组长扩大会议1986年8月16日召开,代表小组长26人出席会议,特邀市县人大代表18人。会议审议《城关镇关于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决定从1986年9月1日起实行小学初中九年制义务教育。
  八届三次 1986年11月28至29日召开,出席代表106人,列席21人。大会补选副镇长1人,收到提案52件。
  九届一次 1987年4月22至23日召开,正式代表62人,列席26人,特邀4人。大会介绍镇办企业发展情况,选出镇长1人、副镇长3人,人民陪审员3人。
  九届二次 1988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收到提案28件。
  九届三次 1989年4月25至26日召开。会议号召深化改革,促进稳定发展。
  十届一次 1990年3月23至2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72人,列席14人,特邀1人。大会号召深化改革,治理整顿,广泛开展增产节约。听取财政预决算
  报告;产生镇长1人,副镇长3人,人民陪审员3人,收到提案45件。
  十届二次 1991年3月18至19日召开,代表79人,列席34人。大会介绍部分企业扭亏增盈。但12家企业中仍有7家处于停产半停产,294名职工待业的现实,号召干部职工群策群力,走出困境,大会收到提案38件。
  十届三次 1992年3月17至18日召开,正式代表80人,列席28人。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
  十届四次 1992年7月24日召开,正式代表142人。会议听取乡镇扩并的通报,产生镇长1人,副镇长4人。
  十一届一次 1993年2月18至19日召开,正式代表168人,列席49人。大会听取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报告;审议通过《城关镇主要街道实行限期改造实施办法(草案)》和《镇规民约》,大会选出镇长1人,副镇长4人,人民陪审员2人,收到提案82件。
  十一届二次 1994年3月8日召开,出席代表147人,列席50人,大会听取农业一优两高、旧城改造成绩和经济区批准信息,收到提案44件。
  十一届三次 1995年3月8至9日召开,正式代表150人,列席52人。听取审议《关于修改城关镇总体规划的报告》,增选副镇长1人,收到提案36件。
  十一届四次 1995年7月11日召开,出席代表142人。因乡镇人事调动,通过辞呈和选举新镇长。
  十二届一次 1996年1月12至13日召开,出席代表74人,列席63人。大会介绍1994年首次列入全市农村综合经济实力明星镇,听取审议《城关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三年计划和五年规划报告》。选出人大主席1人,镇长1人,副镇长4人,人民陪审员2人,收到提案40件。
  十二届二次 1997年2月28日召开,正式代表74人,列席60人。会议听取政府、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收到提案32件。
  十二届三次 1998年3月17日召开,正式代表75人,列席55人。本会系例会,程序同前,收到提案30件。
  十二届四次 1998年7月17日召开,出席代表67人,接受人大主席辞呈,选出新主席。
  十三届一次 1999年3月4至5日召开,正式代表73人,列席68人。除必须议程外,听取审议《依法治镇三年规划》、《创建文明城镇活动实施意见》、《调整
  征收农村教育费附加决定》。大会选出人大主席、副主席各1人,镇长1人,副镇长4人,人民陪审员2人,收到提案35件。
  十三届二次 2000年3月1日召开,代表64人,列席75人。例会程序同前。
  十三届三次 2001年3月15日召开,代表71人,列席78人,例会程序同,收到议案29件。
  十四届一次 2002年1月28至29日召开,正式代表73人,列席87人,会议审议《关于实施依法治镇五年规划决定》,选出人大主席1人,副主席2人,镇长1人,副镇长4人,人民陪审员4人,收到议案50件。
  十四届二次 2003年3月28日召开,正式代表77人,列席91人,大会听取议程报告和《关于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设办理情况的报告》,收到议案33件,选出镇长副镇长各1人。
  城关乡(公社)人民代表大会
  1957年前,原城东乡、城南乡、城郊乡资料缺。城西乡、瓜山乡资料不全。
  瓜山乡一届三次 1955年3月26日召开,会议听取过渡时期总线路、总任务形势报告和工作任务报告,号召群众兴修水利、投入春耕、生产自救、战胜春荒,办好互助组。会议增选不脱产副乡长2人,县人民代表1人。
  城西乡一届二次 1954年7月12日召开,代表29人,会议听取总结报告,布置排涝、缴粮、积肥、春耕等工作,选出县代表3人。
  城西乡二届一次 1956年2月17日召开,代表68人。大会讨论城西、瓜山两乡合并(东衡乡官庄村划入)事宜,选出乡人民委员会委员15人,其中乡长1人,副乡长2人,人民陪审员5人。
  二届二次 1957年6月28至29日召开,代表47人,列席14人。会议听取《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报告,对右派分子和动摇分子作了严厉批判。
  三届一次 1958年2月15至16日召开,代表57人,列席5人,大会听取农业丰收,人民生活改善的报告,选出乡长副乡长各1人,委员11人,人民陪审员5人。
  三届二次 1958年4月14日召开,大会听取跃进规划,作出《坚决执行拥护蚕桑生产跃进规划的决议》。
  城关公社四届一次社员代表大会1961年10月29日召开,大会选出公社管理委员会委员13人,监察委员5人,通过《关于1962年生产工作规划的决议》。
  五届一次 人民代表大会1963年4月召开,大会选出公社管理委员会委员19人,其中社长1人,副社长3人,监察委员会委员6人,其中主任1人。选出县代表13人。
  六届一次 1966年4月7至9日召开,大会总结坚持毛泽东思想挂帅,坚持阶级斗争,坚持依靠贫下中农团结广大中农所取得的成就;通过《关于突出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议》;选出公社管委会委员15人(正副社长各1人),监察委员5人和出席县人大代表14人。
  七届一次 1982年1月14至16日召开,正式代表236人,列席9人。会议决定将城关公社革命委员会改为城关公社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委员11人,其中社长1人,副社长3人,人民陪审员4人。审议通过《关于大队主要干部年老离职补贴办法(草案)》。
  七届二次 1984年1月12至13日召开,正式代表225人,列席52人,会议听取人民公社体制改革、政社分设的报告,成立乡人民政府和乡经济委员会。介绍农业生产责任制、联产承包之后的增产增收情况。产生乡长1人,副乡长2人。会议接着召开乡经济委员会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69人,选举乡经委主任1人,副主任3人。经委下设工业、农业两公司。
  八届一次 1984年12月27至28日召开,代表123人,列席46人,选出乡长1人,副乡长3人,人民陪审员4人,收到提案12件。
  八届二次 1985年12月17日召开,代表115人,列席47人。大会制订修改《乡规民约》,收到提案15件。通过8月6日乡党委撤销乡经委,业务工作由工业、农业两公司分别办理的决定。
  八届三次 1986年12月8日召开,代表121人,列席56人。会议听取“划分税种、核定收支、超收分成、减收减支、超支不补、结馀留用、一年一定”的乡级财政管理体制指示精神。通过建造乡中心小学、敬老院、城东水泥路三件大事。
  九届一次 1987年4月25至26日召开,代表60人,列席66人。听取审议《七·五期间两个文明建设规划报告》。选举产生乡长1人,副乡长3人,收到提案24件。
  九届二次 1988年12月10日召开,代表66人,列席31人。例会程序同前。
  九届三次 1989年5月15日召开,代表66人,列席52人大会增选副乡长2人。
  十届一次 1990年3月22至23日召开,正式代表80人,列席39人。大会听取上届以来“城南翻水站建造、农村水改、幸福大桥建造、城北公路大仓岭降低、城东村校校舍改修、机关宿舍楼揭顶、城东水泥路和大小渠道配套”八件实事落实情况。通过1992年9月1日起全乡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决定和《城关乡土地管理若干规定》,选出乡长1人,副乡长3人。大会决定成立乡人大主席团,收到提案31件。
  十届二次 1991年4月22至23日召开,代表80人,列席47人。大会通过《关于确定东山岭、乔莫线金星地段为工业发展小区的决议》和《关于在“八五”期间村村通简易公路的决议》。大会收到提案28件,罢免人大代表1人。
  十届三次 1992年3月16至17日召开,代表80人,列席45人。例会程序同前,通过《乡计划生育外出外来人员管理实施意见》和《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细则》。
  第二节 政府机构
  清逊民初,本镇属县直辖,称城区,不设区政府。民国十八年始设区长,然无公署。民国廿年(1931)改称馀不镇,亦体制未备,直至廿四年始设镇公所,置镇长。
  乡村机构,国民政府于民国廿一年在河南、湖北、安徽三省颁布《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规定“保甲之编组以户为单位,户设户长,十户为甲,甲设甲长;十甲为保,保设保长”,实施自治监督。德清县城区于廿三年实行保甲制,第一区所辖25乡,亦于次年相继推行,并实施乡镇长由县委任制。
  民国期间,辖区有区、乡(镇)二级行政政府,区署设区长、民政指导员、财粮指导员、指导助理、技佐、书记(抄写员)、会计、庶务员。附设机构有:田粮稽征处,设主任、征收员。自卫队,设巡官、卫士、区丁。警卫班,设警长、警员。特务队,设队长、队副。驻乡官,镇长、副镇长。递步哨站,哨长。区公所设区长,督导员(文
  化教育)、民政干事、财粮干事、文牍、书记、会计、庶务员,田粮稽征指导员。下辖警卫班,设班长、巡长、递步哨长、警察。乡公所设乡长、副乡长、幕僚长、户籍干事、经济干事、文化民政干事。自卫队长、队副,于事助理,递步哨长。镇公所设镇长、副镇长,幕僚长,总干事、民政干事、户籍干事、财政干事、警卫干事,经济股主任,人武班班长、副班长,会计、庶务长。
  民国区公所
  馀不区公所 1929年建,址设南街紫阳观,后迁东街贞节祠。民国廿一年(1932)至廿三年,全省区级机构全部裁撤,馀不区公所亦于其时解散。
  西区行署1938年8月,国民党县政府僻处和睦桥,为掌握日寇动态,馀不镇奉命建行署,址设直街福记饭店。冬,日汪伪县政府成立,行署解散。
  六乡镇联合办事处 1940年5月至1941年1月,县城沦陷期间,为搜集情报,成立联合办事处,地驻东门外漾口村,后迁南舍圩、甘家圩。辖五乡一镇,设主任、干事等职。
  馀不区署 1941年1月正式成立,无固定办公处,流动于蠡山乡各村之间,后迁大有蚕种场及南门外徐家坝。1945年抗战胜利后,于年末撤销。
  汪伪区公所1938年日寇侵占县城后成立,址设县街,1943年3月敌伪退出城区,党政形成空白,区公所不解而散。
  民国乡镇公所
  清溪乡乡公所 1936年建,1944年8月并入羌山乡。乡政府无固定驻地,平时在高桥头、清溪庙临时开会,下设6个保。
  羌山乡乡公所 1936年建,驻地先后在高桥头、胡西湾、何家桥,下设6保。民国三十三年(1944)与清溪乡6个保合并,共辖12保,不久缩编为10保。
  金鹅乡乡公所 1936年,战胜、白虎、金鹅三乡并为金鹅乡,乡政府先后驻金鹅山麓土地亩、白象圩赤岗兜民居,下辖11保。1943年缩编为9保。次年10月,1-4保划归馀不镇,5-9保划归瓜山乡。
  连山乡乡公所 1936年建,政府先后驻西圣堂、何家埭、董家角、沈家潭、隔竹堂等地,辖7保,1944年8月并入蠡山乡。
  蠡山乡乡公所 1936年建,1944年8月与连山乡合并,仍称蠡山乡。乡公所设半潭漾口,下辖7个保。
  曲园乡乡公所 1947年2月,澉山、蠡山合并为曲园乡,乡公所先后设东茅
  山、西茅山、澉村,辖20个保。
  瓜山乡乡公所1937年1月,由瓜山、太堡、前溪3乡合并组建,乡驻地先后设墅元头、丁家湾、鲤鱼田、下丰头等,下辖8保。1939年缩并为6保。1943年1月,衡溪乡何家坝、官庄、方山、仙童坞、下窑等地划入,复设8保。1944年8月执行新县制,金鹅乡5至7三保及4保部分并入,衡溪乡部分仍划出,重编8个保,1947年2月并为方山乡。
  方山乡乡公所1947年2月组建。由原衡溪乡8个保与瓜山乡8个保合并。同年5月,将16个保缩编为12保,每保设正副保长各1人。
  馀馀不镇镇公所1935年初正式成立,地设镇区县街贞节祠。初建至1944年9月,辖区只限城镇。1944年10月并乡时,金鹅乡1-4保并入,1947年2月,又与原羌山乡合并。镇公所初辖8个保,金鹅乡并入后重编为11保,羌山乡并入后扩至21个保。
  汪日伪馀不镇镇公所成立于1938年10月,址设城内关帝庙,1940年5月解体。
  人民政府
  城关区公所 1949年6月建,址设下高桥,后迁溪东街。辖城东、城南、城西、雷甸、杨墩、塘北、双溪七乡。1956年7月,全县撤区并乡,区公所裁撤。
  城关镇人民政府 1949年6月,馀不镇人民政府建立,址设馀不弄。1951年改称城关镇人民政府,府址不变。1992年与城关乡合并后,迁址西门外石牌楼。
  瓜山乡人民政府 1949年8月建,乡址太堡堂,1956年并入城西乡。
  城西乡人民政府 1950年4月建,乡址西门外白虎圩,后迁施家园。
  城东乡人民政府 1949年12月建,乡址四仙桥,后迁大虹桥东堍。1956年与城南乡并为城郊乡。
  城南乡人民政府 1949年12月建,乡址徐家坝、冯家桥头。
  城郊乡人民政府 1956年11月建,乡址城区溪东街沿河公宅。
  城关人民公社 1958年10月建,初设馀不弄,继迁小南门茧站,后迁白虎圩蚕种场旧址,今址西门外石牌楼。
  机构设置
  1949年5月德清解放,6月建立区公所,设区长、副区长、财政助理、粮政助理、生产助理、治安员、会计、文书诸职。1952年增设文教助理、民政助理,治安员
  改称公安员。1954年增设统计、公务员、炊事员,文教助理改称文卫助理。各乡人民政府于1949年8月建立,设乡长、副乡长、文书。1950年春,乡政府下设行政委员会和农协委员会,委员由各村组成。行政负责生产、粮政、武装、调解、户籍、文化等事宜。农协负责青年、妇女、民兵等群众团体事务。人民公社后,设社长、副社长、文书、会计,副社长分管工业、农业、蚕桑、财经、文教卫、治保、民政等线。1967年12月,机构改为三组一室,政治工作组负责农业学大寨、民兵武装、宣传毛泽东思想、革命大批判、文教、青年、妇女工作。群众工作组负责组监、安置、福利、信访、卫生、调解、保卫工作。生产工作组负责供销、山林、蚕桑、农业、水利、水产、畜牧。办公室负责收发文,民政、户籍、档案、婚姻、财务、食堂、总结报表。
  1991年4月始,乡镇机构设置步入正轨,城关乡经核定聘用人员编制31人,其中暂配定编27人,定岗不定编4人。设党群、政府、工业、农业、财政、计生、政法七大办公室。1993年增设城建办公室。
  1997年11月,根据党委、政府职责,机关设七个机构:
  ·党群办公室(增挂人大办公室牌子) 负责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纪检、监察、统战、群团、干部人事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承办乡镇人大日常事务工作。
  ·政府办公室 负责政府日常事务,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计划和发展规划;综合协调财政及机关后勤服务以及政策调研、信访、信息、督导、文秘档案等行政工作。
  ·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法制宣传教育,人武、街道、民事纠纷调解仲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管理和实施;协调公安、司法、法庭、检察、民政事务和指导村民委员会建设。
  ·经济贸易办公室 负责镇、村集体、股份、合伙、私营、个体企业的规划、监督、服务;镇属企业集体资产管理;企业项目开发、技改立项论证批报和市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及科普应用;指导工业办公室日常事务及统计。
  ·农业发展办公室 负责编制实施全镇农业规划;先进生产技术推广应用及生产资料组织协调;水利建设规划实施及河道资源管理,渔政和多种经营规划管理和指导服务及统计,指导农业综合技术服务站和电管站工作;协调土地管理,管理监督农村集体资产。
  ·计生文教卫办公室 负责全镇计划生育和查处违规事件,管理文化、体育、广播、教育、农村饮水、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及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指导计生服务及文化站、广播电视站工作。
  ·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村镇建设规划管理和镇区镇容、绿化、环保综合整治;协调交通、电力、邮电、房地产建设。
  镇机关行政编制36名。党委设书记1职、副书记3职(含交叉兼职镇长)、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武装委员各1职(其中武装委员兼武装部部长);人大设主席1职,根据需要可设副主席1职;政府设镇长1职,工业、农业、教文卫、村镇建设设副镇长各1职(其中工业、教文卫副镇长兼党委委员);纪委设书记1职(负责党群副书记兼);副书记1职(分管纪检党委委员兼)。
  1999年6月,按照精干高效,因事设岗要求,确定工作岗位73个,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33人。岗位配置为:
  党群办12名,政府办12名,综合治理办9名,经济贸易办8名,农业发展办13名,计生文卫办7名,村镇建设办12名,各办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
  双重管理事业单位归口为:
  财政工作站归政府办;工业办公室归经济贸易办;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归农业发展办;文化站、计生指导站归计生文卫办;交通船舶管理站归综合治理办。
  第三节 领导更迭
  民国元年,县城改名城区,然无区署,十八年(1929)始设区长,但只拥长戳,居家办公。区长名录始于此。
  北宋景德元年(1004),馀不古镇升格建制镇,更名德清镇,下辖七坊,设署置官,然姓名无考。熙宁八年(1075)撤镇升城,直至清末。民国廿年(1931)恢复馀不镇,廿四年(1935)始设镇长,镇长名录迄今不绝。
  旧乡官姓名无考,民国廿年至廿四年亦不全。其时乡官由乡绅公推,变换无常,也不备案。廿四年实行乡镇长县府委任制,本镇各乡乡长名录始齐备。
  民国时期区、乡、镇历任领导
  民国馀不区领导
  民国日汪伪馀不区区长
  民国清溪乡乡长
  民国羌山乡乡长
  民国金鹅乡乡长
  民国连山乡乡长
  民国蠡山乡乡长
  民国曲园乡乡长
  民国前溪、太堡乡乡长
  民国瓜山乡乡长
  民国方山乡乡长
  民国馀不镇镇长
  汪日伪馀不镇镇长
  新四军驻德期间馀不镇镇长
  解放后区、乡、镇历任领导
  城关区公所领导:
  瓜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城西乡人民政府乡长
  城东乡人民政府乡长
  城南乡人民政府乡长
  城郊乡人民委员会领导
  城关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社长
  城关公社革命委员会主任
  城关公社管理委员会社长
  城关乡人民政府乡长
  馀不镇人民政府领导
  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城关镇人民委员会
  城关镇革命委员会
  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第四节 人大主席团
  城关镇人大主席团产生于1990年3月镇十届人代会,设常务主席1人,1992年7月后改称主席。主席团日常工作为:审议决策届内重大事项,讨论研究涉及公共利益大事,加强审议监督和法律监督。如:
  1999年秋,导流港湖州段河床清淤,太湖水倒流杭州,致使导流港德清段河水浑浊度超过1660度,15个行政村及自来水厂饮用水源全部受污,丝厂、饮料厂等耗水企业也因水质污染歇业,镇人大主席团为此紧急呼吁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向下调查、向上反映,妥善处理河道污染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又如:2001年1月,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部分代表,专题视察检查村务公开实施情况,内容涉及场所、账本、方式、组织等方面。视察中,除查看公开栏外,还找村财务负责人、监督小组长、村会计核实情况。据查,村务公开制度已建立完善,基本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所馀问题为:账面馀额过大,科目应用欠规范,应收款催讨不力,非生产性支出过大。
  全镇有县人大代表54人,划分3个小组,在视察乾龙经济区,检查教师法实施,开展财税工商土管执法评议中,联系走访30多人次,召开座谈会11次,提出可行性建议46条。
  第五节 政治协商会议
  民国议会
  城议事会推选各界人士参政议政,始于清朝末叶,宣统三年(1911)三月,德清县城、镇分别成立议事会,设议长、议员、董事诸职。民国元年(1912)由公推改为公选,借用清溪书院第二进楼房作议场。三年三月,城镇议会与县议会同时停止活动。
  县咨议局宣统元年(1909)成立,议员由基层产生,址设县府衙内。民国元年(1912)改称议会,三年停止,九年(1920)续设,抗战时又停止,三十四年成立德清县临时参议会,址设县街。
  民国元年(1912),省议会议员由市县推荐,次年改为选举。至九年,德清城区有3人当选,姓名见表。
  列席县议会称众宾代表,特邀人士称乡饮大宾,至民国五年,城区公荐大宾、众宾代表各1人,名见表。
  德清县议会议员,民国元年本镇有蔡兆骢、胡家骥,民国九年有蔡子良。
  人民政协
  政协城关地方工作组成立于1985年,委员14人。多年来,对城关建设积极提案,其中加强医西路交通卫生摊位管理,禁止向金湾坝河道倾倒垃圾等提案,均由镇落实。1993年以来,委员积极开展联谊活动和调研工作,关心“优高农业”和“菜篮子发展工程”。在视察乾龙经济区时,协助解决程控电话200门。在社会调查中,写出《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情况调查》,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依据。
  第六节 干部队伍
  干部旧称官吏,民国期间,乡镇虽有镇长、书记等职,但无直拨经费。乡靠田赋截留,镇靠商捐分成,自筹自支,人员不多。
  解放初,乡镇主要职务由南下干部担任,副职、文书从当地工农积极分子中选拔。1950年,各乡发展不脱产乡长1人,此后,干部去留均由上级调派。1958年,为适当公社化需要,从大队抽调一批积极分子充实干部队伍,但在三年困难期间,则大多数回乡务农。1964年、1978至1979年,两次从生产大队中录用半脱产干部,充实公社农技、水产、蚕桑、山林、畜牧、水利、农机、计生、治保、交通、渔政各专线。1975年后,军队转业、大中专毕业分配,也成为乡镇干部来源之一。
  1982年,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财务辅导员,拓宽选拔渠道。
  于部工作,1966年前,公社以下农村为主,经常参加劳动。1959年还开辟干部试验田,种番薯3.5亩,大小麦25亩,油菜40亩。1990年后,以加强自身建设、会议指导为主。1993年推行下派制,乡镇干部下派各村任支部书记期间,工资上浮贰级。
  干部职称,始评于1992年10月,机关工作人员行政非领导职务评为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办事员三级。
  干部考核始于1993年6月,由本职工作60分,中心工作15分,联村25分组成计奖。次年实行考勤办法,劳绩挂钩。1995年实施“绩、德、能、勤”考核制。
  干部精简始于1957年,机关干部大多逐级下放。人民公社化后,干部队伍日益壮大,1961年再次精减,动员回农村。此后,干部队伍缓慢增长,至1995年,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日见明显,1998年秋,市县在洛舍镇搞点,精减分流。次年4月15日,城关镇作出“自聘人员一律解除合同,借用人员一律退还,返聘人员公开招考录用,并统称为临时工”的决定,并作出“补发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处理标准。其时,镇有自聘人员93名(派出所联防队37人,治安巡逻队10人,城镇综治办7人,交通管理站6人,司法所1人,经贸公司9人,乾龙经济区10人,后勤6人,其他3人,外单位借用4人),均作清退分流处理。至2003年末,镇有机关干部91人,其中公务员38人,事业编制29人,临时工24人。
  第三章 党群
  第一节 国民党
  县党部
  民国十五年(1926),德清籍旅外学生中的国民党员在馀不镇城区秘密活动。十六年春,北伐军抵达德清县城,由国民革命军政治指导员曾干挺协助筹建国民党德清县党部筹备处。党员以旅外同学会学生和知识青年居多,房毓贤(又名房宇园)任主任,下设5个区党部。1927年“4·12”事变后,省指派清党委员吴雨人于6月上旬到德清整理党务(清党),县党部筹备处解体,各区党部和分部随之解散。10月,成立国民党德清县临时执行委员会,沈文任常务委员。次年6月,省指派长兴县党部周俊超(又名士贵)来德负责临时执委,因清党后全县党员锐减(存200多名,其中城区56名),故于次年春撤销县党部,改为区党部。
  区党部
  德清县区党部1929年春,县党部撤销后,成立特别区党部,5月召开第一次党员大会,改名浙江省直属德清县区党部,下设第一(城区)、第二(新市)、第三(洛舍)、第四(大麻)4个区分部。1937年9月,寇氛渐紧,县长张友才奉命焚毁国民党全部卷宗,撤销区党部及分部组织。
  馀不区党部1927年1月建,前后改组6次,由县党部直接领导。
  城区第一区党部1927年1月建,书记陈瑛,下设溪东、小南门、南街、县西、张仙弄、务前街、赵家弄、西门河下8个区分部,4月解体。
  第三区党部1940年,省党部指示各县重建党部、区党部和各区分部,原馀不区党部改组为第三区党部,设党务指导员1人:余堃(1940-1942.3),蔡剑鸣(1942.3-1943.2)。后改设书记:高子棠(1942.3-1943.2),王铸久(1943.3-1944.6),徐宗楷(1944.6-1944.11)。1943年起,区党部设组训、宣传、执行三委员;次年又增监察委员1人,辖11个区分部。
  十二区党部1944年11月,全县四个区党部改组,馀不第三区党部改名十二区党部,有党员263人,下辖7个区分部。区党部设委员6人,书记程翥云
  (1944.11-1946.9),王畏三(又名曾源,1946.9-1947.2)。在此期间大量发展党员,1946年末增至339人。
  馀不区党部1947年2月撤区并乡,馀不镇行政区域扩大,原十二区党部改名馀不区党部,辖12个区分部。设委员4人,常委书记王铸久(1947.2-1948.8)。次年8月,区党部进行改组,缩小管辖范围,辖5个区分部,常委书记叶颂达。
  日伪馀不区党部1938年成立,书记徐诚美。1940年5月解体。
  羌山乡十五区党部1943年由原清溪乡26区分部和小羌山乡28区分部合并组成。党部书记沈韵初,委员5人(组训蔡元魁、宣传赵桂南、监察沈梅林、执行陈梅卿、候补计炳才)。1944年11月下设5个区分部,辖10个保。1947年并保后解体,成为馀不区党部第八、九、十、十一4个区分部。
  瓜山乡第一区党部1943年9月成立,次年6月辖2个区分部,即第10区分部(第一实验保)、第11区分部(第二实验保)。1944年10月改组,称第五区党部,设书记1人,委员5人。下辖3个区分部,1947年并入方山乡。历任书记:蔡东升(1944.10-1945.11)、徐诚美(1945.12-1946.2)、丁俊(1946.3-1947.1)。
  方山乡区党部成立于1947年2月,由原衡溪乡与瓜山乡16个保(合并后缩编为12个保)合并建成,辖9个区分部。历任书记:沈成(1947.2-1948.8)、徐诚美(1948.8-1949.5)。
  区分部
  1940年,馀不第三区党部辖11个区分部:第1区分部,馀不镇;第2,金鹅乡;第3,山乡;第4,连山乡;第5,羌山乡;第6,清溪乡;第7,闻佳乡;第8,杨墩乡;第9,雷甸多;第10,蠡山第七实验保;第11,蠡山第九实验保。民国三十三年(1944)8月并乡后,改辖5个区分部:第25区分部,闻佳乡;26,清溪乡;27,雷甸乡;28,羌山乡;29,馀不镇。
  1944年11月,馀不十二区党部下辖7个区分部:第1区分部,一保六保;第2,二保、九保;第3,三保四保五保;第4,七保;第5,八保;第6,十保;第7,十一保。
  1947年2月,馀不区党部辖12个区分部:第1区分部,八保,公园路;第2,一保、六保,下兰山;第3,二保、九保,南门;第4,三保、四保、五保,黄家墩;第5,七保,小南门;第6,十保,县街;第7,十一保,赵家弄;第8,十二保、十三保,山前;第9,十四保、十五保,中片墩;第10,十六保、十七保,神墩;第11,十八保,十
  九保,许家墩:第12,二十保、廿一保,屠田圩。1948年8月后,馀不区党部仅辖5个区分部,即第1至第5区分部。
  连山乡直属第22区分部 1943年8月建,址设董家角,书记何金山。
  金鹅乡直属第23区分部 1943年8月建,址设陆家墩,书记胡金福。
  县直属第四实验保区分部 1944年7月建,址设赤岗兜,书记胡俊琪,年底解体。
  金鹅乡直属第4区分部 1948年建,书记黄瑞田,1949年4月解体。
  金鹅乡直属第5区分部 1948年建,书记陆文田,1949年4月解体。
  馀不镇直属第一区分部 1948年8月建,书记吴亮,次年4月停止活动。
  馀不镇直属第二区分部 1948年8月建,书记邵白坤,次年4月解体。
  馀不镇直属第三区分部 1948年8月建,书记喻阿贵,次年解体。
  党代会
  抗战前,共召开8次代表大会,会址均设馀不镇。抗战胜利后,于1946年1月15日召开首次党员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06人。次年3月,召开第二次全县代表大会,出席代表43人,其中馀不镇6人,主要讨论《党委中心工作纲要各组人员案》。代表人员为:一组,王铸久、余堃、贾成春、冯有望、车舜铨、虞尚农、朱旭、冯赞扬。二组。陈晋卿、俞昆兰、陆逵、丁俊、施堡坤、王应贤、丁兆民。三组,毛勉之、沈坤林、沈永绥、吴延龄、周本善、陆振寰、陈濂。四组,朱焕章、沈文霞、沈高生、姚斯象、杨德寿、郁寿钊、房启桐。五组,龚镇瀛、姚天福、胡忆如、丁福田、蔡炳奎、金鹏飞、卢植干。六组,徐祀昌、章振唐、张声天、冯潜、程本立、沈柏昌、程翥云。
  第二节 其它党团
  民社党
  1947年夏,在馀不镇南街济大当成立党务筹备委员会,下设洛舍、下舍两小组。主任王剑平,字鼎任,1927年曾任国民党德清县临时执行委员会委员。
  民社党旨在为各党派组成联合体,实行封建时期周公井田制制度,故党旗左上方绣绿色“井”字。1947年11月有党员32人,后在馀不镇周边农村大量发展党员,至1948年秋有党员107人,因缺乏资金,同年12月自然涣散。
  中国青年党
  1947年冬,浙江省党部秘书委派黄伯云到德清,组建青年党临时县党部筹备会。次年六月在馀不镇正式成立,直属省党部领导。下设总参、组织、宣传3部及秘书处。黄伯云任常务委员,沈震亚、蔡朴、闻善韶、胡光耀、徐桐任执行委员。有党员12人,参加县评议会等各种活动,解放前夕解体。
  三民主义青年团
  民国廿八年(1939)7月,德清城区始有三青团区队组织,隶属吴兴分团筹备处。三十四年秋,馀不镇有区队1个,下建外围组织青年服务队,协助国民政府推行政令。抗战胜利后,在城区建立办事处。三十六年五月,三青团德清县分团成立,辖馀不镇区队部,团员320多人。同年夏秋之际,成立简师直属区队。10月党团合并,三青团员转为国民党员。
  三青团馀不镇区队部民国三十四年夏,德清简易师范学校已有三青团员。其年秋,成立馀不区队,址设东大街。区队由李俊(1946.7-1947.3)、毛席珍(1947.3-1947.10)任队长,毛席珍(1946.7-1947.3)、高峦(1947.3-1947.10)任副队长。区队下辖3个分队,主要活动有卖助学花,出墙报,宣传戡乱建国。党团合并后,团员集体转党,10月解体。
  三青团青年服务队民国三十四年秋,三青团德清区队下建馀不、洛舍、新市、戈亭、澉山、钟管、白彪7个服务队。用以推行政令、搜集情报,组织力量,训练体魄,抗战胜利后解体。
  汪伪三青团德清城区区队
  组建于1940年,址设汪伪县政府内,主任李进吾。团员人数不详,1943年解体。
  第三节 民主党派
  中国民主促进会
  1985年12月成立德清小组,会员3人,隶属民进湖州市委。1987年1月成立德清支部,次年底有会员29人。1994年县城搬迁后,部分成员迁居武康。后于
  2000年9月改建为民进德清总支部委员会,并在城关镇建民进城关支部和德清一中支部。2004年6月,总支部有会员41人,其中乾元镇两支部16人。历任主委为陈高木、嵇永芳。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1985年,原河北省商业厅退休干部褚鉴明寓居城关(其组织关系隶属民革浙江省委员会),发展台属、侨眷和原国民党脱党、起义人士组织民革,1987年10月经民革浙江省委同意,成立德清小组,次年9月29日改建民革德清县支部委员会,有党员11人。1994年县城搬迁时,党员18人。2004年6月,党员28人,其中居住城关镇区5人。历任主委为褚鉴明、程天来、盛荣林、余爱如、徐黎娟。
  中国农工民主党
  1985年有成员2名,组织关系分别隶属农工党浙江省委和湖州市委。1987年8月成立农工德清支部,次年有党员12人,县城搬迁前发展到21人。后于2002年12月改建农工民主党德清县总支部,并在城关镇建德清人民医院支部。2004年,总支部有党员36人,其中城关支部8人,历任主委沈汝源、丁锋、王法弟。
  九三学社
  1985年,城关镇有社员3人,组织关系均隶属湖州。1986年9月成立德清小组,1989年7月成立德清支社,有社员11人。县城搬迁时,社员23人。后逐年发展,2004年6月有社员34人,其中8人居住城关。历任主委为施俊良、戚国荣、裘惠萱。
  县内四个民主党派,2003年末共有党员136人,均为知识分子,其中高级职称29人,中级职称87人。在参政议政中,34人先后担任市、县政协副主席、常委、委员。6人任市、县人大代表。3人担任政府部门领导。在社会活动中,创办清溪幼儿园,成立清溪书画社,开展海外联谊。如1990年举办“海峡两岸书画展”,其中寓台杭州画家朱珊国画在杭州、德清展出后,以整版专辑发表于1992年3月25日香港《文汇报》,影响颇大。
  第四节 社会团体
  职工
  职业工会民国廿三年(1934),县城馀不镇内有民船、掮挑、印刷、理发、篾竹、棕蓑、木工7个职业工会,廿七年自动解散。三十六年5月,县掮挑业职业工会在小南门外丁山坝裴坟庵成立,会员30人,至次年6月,发展到102人。
  县总工会民国三十六年9月,在新市设筹备委员会,入会会员有成衣、理发、航船、轮船、排运、挑挽、木作、泥水、棕蓑、芯梗、屠宰、音乐等12个行业职业工会。同年12月正式成立。为推进城区工作,三十七年12月在馀不镇设“德清县总工会城区各职工联合办事处”。《工会法·施行》第10条规定:“工人拒绝加入工会时,经劝告、警告仍不接受者,由工会依章程规定决议,予以一定期间内之停业。”“会费每人至多不得超过其入会时一日工资之所得。经常会费每人每月至多不得超过收入百分之二”。解放前夕,县工会不解而散。
  镇工会联合会1950年11月,镇成立工会筹备会,次年7月正式成立,1953年9月更名德清县城关镇工会联合会。1958年10月五位一体后,工会解体。1961年8月恢复后,于12月20日至21日召开城关镇首届一次工代大会。参加大会正式代表41人,列席8人,家属代表5人,选举产生首届一次执委会20人(主席1人,副主席2人,委员12人,候补委员5人)。1962年6月精简机构,镇工会撤销。
  城关镇工会1981年建立,工作人员2人。1985年因人员调动,工会工作由县总工会直接管理。1996年8月恢复,于9月25日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5人,选举产生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8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席2人)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3人、女职工委员会委员3人。镇工会主管乡镇企业工会工作。2000年后,管辖全镇所有基层工会。
  城关镇工会工作委员会1995年6月建立,作为县总工会派出机构,管辖城关片有关乡镇工会工作。1997年5月,更名县总工会驻城关办事处,2000年底撤销。
  基层工会解放初,城关镇有基层工会8个,1952年12月1日,县首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代表有生产加工厂、裕纶丝厂、大有蚕种场、手工业、中粮、银行、教育、合作社等基层工会15人。随后组织发展较快,至1954年9月,全镇已有基层工会18个,会员799人。其中8个国营企业和2个国营工厂会员495人,占职工总数52.2%。1980年3月,基层工会恢复建立,年末共计38个,下建工会小组318个,会员4618人。1994年1月,城关镇机关工会成立,第一次在国家机关建基层工会组织,同年10月,城关丝厂建立工会,成为乡镇企业组建工会第一家。1998年,全镇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至2003年底,全镇112个企事业单位建有基层工会54个,会员5369人。其中联合工会1个,覆盖42家企业;行业工会1个,覆盖18家企业。基层工会大多设有经费审查委员和女职工委员。
  德清县总工会1950年12月筹建,1951年7月正式成立,设副主任、妇女部长、组织干事、妇女干事、教工干事、文书、会计7人。址设张仙弄。1953年7月改称县工会联合会,增设组织部长,人员扩至12人。1958年恢复县总工会,1994年迁武康时16人。总工会工作以指导乡镇工会开展职工思想教育,评选先进模范人物,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权益,提高职工文化素质,丰富业馀生活为主职。
  青年
  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0年,城关区成立团工作委员会,至次年3月,城东乡有团员42人,城南乡18人,城西乡5人,瓜山乡3人,均建立团支部。1954年春,城东乡建立团总支。1956年撤区并乡,区工作委员会撤销,城郊、城西两乡各建团总支部,是年末,城郊乡有分支部11个,团员114人,城西乡有分支部10个,团员165人。
  城关镇团总支部成立于1951年,至1953年12月,全镇手工业人员中有团员35人,工业从业18人,公私合营商业2人,国营商业9人,合计团员64人。1955年改建为城关镇团工作委员会,有机关、工会、手工业、工厂、小教、区社6个团支部,团员122人(其中女29人)。次年底,支部扩至9个,团员117人。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57年7月由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称。城关镇成立团委,委员7人;城郊、城西两乡设总支部。1958年10月人民公社成立,共青团建公社委员会。“文革”前期停止活动,1970年8月至11月,通过整团建团,公社、镇先后恢复团委组织。
  城关镇团校 1991年11月22日成立,党委书记任名誉校长,设校务主任1人,委员5人。团校以培训骨干为主,开展“为社会作贡献,为青年树榜样”活动。1997年举办“晶莹杯”演讲赛。2000年举办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公社、镇团代大会 共青团城关镇委员会团员代表大会因资料不齐,1至3届和第5届内容暂缺。1995年9届会议,因扩镇并乡后乡镇衔接原因重复,详情列表如下:
  妇女
  妇女会 民国二十八年(1939)6月,德清县妇女会在馀不镇成立,会员63人,均为城镇绅商界和小教界人士,订有《德清县妇女会章则》。抗战胜利后,于三十六年3·8妇女节召开全县妇女代表大会,与会90人,选举产生常务理事、常务监事、理事共12人。妇女会曾在城区举办识字班、开展福利募捐、宣传赤脚运动、参加议会议员竞选,解放后自动解散。
  乡民主妇女联合会 城关区各乡妇女会成立于1950年夏,至1951年3月,城东乡有会员728人,城南乡798人,城西乡575人,瓜山乡529人。各乡妇女会在宣传保卫翻身土地,抗美援朝,贯彻婚姻法和拔稻根、刮桑蟥、种春花等生产运动中发挥重大作用。
  街民主妇女联合会 1950年,直街、南街、县街、溪街、务前街都单独建立妇女会,设正副主任及委员。次年6月,五街共有会员403人。
  德清县民主妇女联合会 城关镇分会1955年3月由五条街道合并建立,共有会员510人。5月8日发文,提出今后工作以宣传总路线,参加互助合作,开展增产节约为主。
  镇(公社、乡)妇女联合会 1958年1月改称,文革初停止活动,1973年7月恢复迄今。设主任、副主任及委员。2003年末,镇妇女联合会所辖10村、11社区(居委会)妇代会,共有妇女干部83人,村民、居民小组妇女组长310人,代表全镇21338名妇女合法权益。
  公社(镇)革命妇女委员会 1971年3月、7月,公社、镇先后成立,并召开革命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委员。1973年7月终止。
  历次妇代会 公社共开12次,镇13次。1970年前资料短缺。
  农民
  县、乡(镇)农会德清县农会成立于民国二年(1913),为县内农民首个合法团体。会址设于县东街忠义祠,下辖太平乡、龙潭乡两个乡农会。两乡分别借虎啸桥土地亩、东衡里朝奉堂作会场。其馀乡镇均未建立。民国廿一年改组,铸佩蓝底白字瓷质胸章,抗战时停止活动。三十五年1月,县成立农会整理委员会,指导各乡组建农会。10月恢复县农会。
  馀不镇农会筹组于三十四年12月,至次年8月,羌山乡、澉溪乡、衡溪乡相继成立农会。三十六年4月并乡,馀不镇、羌山乡两农会并为馀不镇农会,会员233人。澉溪、蠡山两乡农会并成曲园乡农会,会员249人,衡溪乡农会改称方山乡农会,会员316人。镇乡农会设常委理事1人,理事4人,监事1人,候补3人。
  民国三十六年4月2日,馀不镇农会召开并乡后首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1人(镇6人,乡5人),列席2人。大会议决修正馀不镇农会章程,规定年满20周岁自耕农半自耕农,佃农,一年以上雇农,具有农业知识或经验并从事农业改良工作,公私团体经营农业员工均可加入农会。农会重要业务为推行二五减租、垦荒造林、修堤筑路和集体购买肥料、种籽、农具。大会改选理监事,并选出出席上级农代会代表2人。解放前夕,县、乡(镇)农会解散。
  农民协会1950年10月,城关区成立农民协会,主任由县委任命。嗣后,城东、城南、城西、瓜山各乡村相继组建。1951年3月,城东乡有会员1897人,占总人口48.9%,城南乡有会员2349人,占总人口43.4%。城西乡有会员1023人,占总人口31.5%。瓜山乡有会员1068人,占27.9%。农民协会在土地改革运动中组织起来,在诉苦斗争,划分阶级,没收房地产,抗美援朝,组织互助合作等运动中成为主力军,1954年,农民协会解散。
  贫农下中农协会1965年2月11日,城关公社成立贫协,各大队相继组建。3月,高松泉、佘应毛当选出席全省贫代会代表,李小毛、潘阿毛选为特邀代表同时参加。1969年2月,公社贫代会取代贫协。1973年10月恢复,无单独活动,1979年9月停止工作。
  公社贫下中农代表管理委员会简称贫代会,1969年2月成立,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14人。3月2日,贫代会抽调333人,组成贫下中农宣传队,进驻机关、学校、医院、商店,管理上层建筑。同时筹建各大队革命委员会,历时50天,1973年10月,贫代会撤销。
  贫下中农代表大会贫协召开8次,其中1964年2次,1965、1966年各3次。首次会址白虎圩,第七次会址三里塘茧站,馀均在公社大会堂召开。贫代会召开1次。
  此次,1965年1月15日召开代表会1次,推选出席县贫代会代表82人(其中贫农64人,下中农18人),列席16人(妇女9人,青年7人)。1978年1月20日召开代表会1次,推选出席县贫代会代表103人(其中贫农75人,下中农16人、中农4人,其它2人,镇蔬菜场6人),列席31人(公社书记1人,大队支书20人,生产队长10人)。
  商民
  德清县商务分会 清朝光绪三十三年(1907)5月成立,会址忠义祠棠荫轩,直属浙江省商务总会。分会贯彻恤商政策,保护商民利益。
  德清县商业统制会 民国十七年(1928)由县商会改称,十九年改名。
  德清县商会 民国五年(1916),按照《商会法》由商务分会改称,十七年改名商业统制会,十九年恢复。二十七年寇侵城陷,商会解体。三十二年秋重组筹备会,三十五年2月正式成立,设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直至解放。
  馀不镇商会 民国三十三年(1944)冬成立。次年12月改组,主管全镇16个同业公会。
  城关镇商会 1999年6月1日成立,设会长、副会长、秘书、理事共15人。
  城关镇工商业联合会 1950年8月2日成立筹备会,由25人组成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委员各1人,常务委员9人,10日接管旧县商会,会址设大家山麓公园,内设接管、调研、文教、同业公会整理、财务5组,并先后下建工商业税民主评议委员会、摊贩管理委员会、手工业生产技术改进委员会、工商界学习委员会和金融小组。至1953年1月,共有会员户489户(工业4户〈国营1、私营3〉、商业226户〈国营5、私营221〉、手工业73户、行商4户、摊贩182户)。基层组织有工商业公会25个(商业18、工业7),行商小组1个,摊贩小组8个。1957年8月撤销。
  德清县工商业联合会 1957年8月成立,址设溪东街,设正副主任和执行委员。1958、1961年分别召开一、二届全县代表大会。成立之初,整顿基层组织,撤销乡镇工商联筹,在城关、新市成立县工商联(城关)工作委员会。1969年停止活动,1986年重新筹组。
  城关镇小商小贩联合会 1962年4月筹建,址设溪东街,辖城关镇及雷甸、二都2乡小商小贩。委员15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5月25日召开首次代表大会,宣传正式成立商贩联合委员会。会议通过章程(草案),经营预算和管理办法。明确受当地人委和国营供销社领导,凡属地范围内合作商店店员、合作小组组员和个体小商小贩,凡经登记批准、长期营业、承认章程,均可入会。1966年撤销。
  城关镇摊贩管理委员会 1950年8月,与工商联同时成立。全镇摊贩182户,按业务性质划分为地货、跑乡、蔬菜、旧货、鲜鱼、饮食、烟杂、京杂8个小组,1957年8月撤销。
  德清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城关地区分会 1984年7月成立,辖城关、洛舍、雷甸、三合四乡镇。设正副主任和委员。其中城关镇会员户354户,1988年在本镇大会堂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出席37人。2003年末,城关镇会员2995人。
  德清县私营企业协会 城关地区分会辖城关、洛舍、雷甸、三合四乡镇。1994年5月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2003年末城关镇有会员233人。
  第五节 群众组织
  同业公会
  抗日战争期间,市场混乱,物价不一,为打击奸商,平抑市价,馀不镇各行业于民国三十三年(1944)先后成立同业公会16个,相互监督,统一价格,互通信息,如有不遵,同行议罚,责令停业悔过。
  同业公会设常委1人,执委、监委1至3人。其中米业、丝业早在民国二十年就已组建,抗战时停顿,三十三年6月恢复。
  馀不镇酱酒业同业公 会三十三年8月成立,由胜丰、协和等18家组成,总资产77万元。其中祥太、福六各15万,其馀均在4万以下。
  茶业商业同业公会 由共和楼、景山楼、寿庆楼、饮和楼、长生楼、望麟楼、镇阳轩、鸿乐园、芳庐等10家组成,三十三年8月成立,总资金7.6万元,其中景山、饮和、鸿兴各1万,馀皆8千以下。
  南货商业同业公 会由来顺泰、稻香村、一昌、同昌等16家组成,三十三年8月成立,总资金43.7万元,其中王永昌9万,一昌7万,馀皆4万以下。
  鲜肉商业同业公 会由顺康、鼎堂等8家组成,三十三年11月成立,总资金22万元,其中顺康、公记、协盛3家各有4万,馀皆2万。
  理发同业公会 由忻德利(南号、北号)、福记、庆记等9家组成,三十三年8月成立,总资金8.4万元,以大华2万最厚,顺记6千最少。
  国药同业公会 由南山堂、仁寿堂、叶同裕、叶德裕等8家组成。总资金38万,以唐氏南山堂9万最多,叶氏各8万次之。三十三年8月成立。
  水果业同业公会 民国三十三年11月成立,由永茂、庆丰等12家组成,
  总资金21.8万元。以陈同和2.5万元实力最强。
  百货业同业公会 由宝华斋、永生、永兴等10家组成,总资金104万元,其中宝华斋、同万昌各30万元,永生、勤昌、佘泉源各10万元,馀皆5万以下。民国三十三年8月成立。
  鲜鱼腌腊业同业公会 民国三十三年8月成立,由春记、洪记、桂记、虎记等8户组成,总资13万元,以大中3万元为首,馀皆2万以下。
  面菜饭业同业公会 由开一天、一乐天等14家组成,总资金22.6万,以中英饭店独资4万最大,合记、梦记各0.8万最少。民国三十三年11月成立。
  烟纸、土烟、什货业同业公会 民国三十三年11月成立,由丁悦昌、景大昌、高久昌、品香斋、戎顺泰、同福昌等32家组成,总资金50.7万元,以戎顺泰独资3.5万为最大。
  切面、烧饼业同业公会 由合记、荣记等8户组成,总资金16.5万元,以合记独资4万最大,民国三十三年11月成立。
  衣布商业同业公会 由友成、大成、和丰等13家组成,总资金176万元,以永大隆、元昌各有30万元为最大。民国三十三年11月成立。
  米业同业公会 民国二十年8月成立,由正裕盛、恒昌源、唐聚丰、潘裕泰等26家组成。
  土丝业同业公会 民国二十年8月成立,由开泰、洪裕、盖大、宏泰、怡和等14家组成。
  水作业同业公会 民国三十三年6月成立,由聚兴、协仁、泳昌、义兴等12家组成。
  1950年8月,城关镇工商联接管“粮食、棉布、百货、南货、纸杂、国药、土烟、卷烟、水作、水果、切面、菜馆、茶食、糖坊、打铁、铜锡、理发、酱酒、缝纫、茶水、鲜鱼、鲜肉、桐油”等同业公会23个。至1953年1月,重新组建“粮食、绸布、百货、南货、纸杂、新医药、中医药、土烟、烟杂、豆腐、菜果、切面、面饭、理发、酱酒、成衣、茶馆、鱼肉、糕团、茧行、手工、粮食加工、铜铁锡器、丝毛柴猪、照相钟表”等25个同业公会。1956年,私营工商业实行全行业社会主义改造,同业公会消失。
  同乡会
  德清县宁绍同乡会 民国十九年4月5日立案,廿三年3月成立。会员262人,会址城区小南门,设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常务监事、监事等15职。
  德清县徽州同乡会 民国廿五年3月成立,会员42人,址设东门外蒋湾里。设理事长、理事等职。
  旅德金华同乡会 民国廿二年4月成立,会员149人,址设南街。设理事长、理事等12职。
  旅德宁绍同乡会 民国廿二年3月成立,会员95人,会址小南门。设理事长、理事等9职。
  德清县金属旅德同乡会 民国廿六年3月成立,会员120人,会址南门外,有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9人。
  德清县温属旅德同乡会 民国廿五年10月成立,会员202人,会址西门外施家园。设理事长等11职。
  政界学协会
  德清县社会救济事务协会 民国三十四年2月25日在公园里成立,会员23人。次年11月改组,有团体会员1个,职员16人。
  浙江省禁烟协会德清县分会 民国三十五年12月成立,团体会员66个,个人会员31人,设理事主席1人,理事8人,监事及候补7人。会址城区务前街。
  德清妇女会民国三十五年2月成立,会址镇区公园里。会员100人。次年3月改组,辖团体1个,设理事长、常务理事、常务监事等13职。
  浙江省社会行政学会德清县分会 民国三十六年8月3日成立,会员43人。分会举行会员集体进修,编辑《新社会》半月刊。址设公园里,有常务理事1人,理事4人。
  德清县乡镇自治促进会 民国三十六年6月成立,会员76人,址设县府内。设理事长、常务理事等职。
  文化、医药、教育界学会
  馀不镇业馀平剧社 民国三十七年成立,有会员31人,址设直街民宅。
  德清县中医师公会 民国十二年成立,二十年改名德清县中医公会。三十三年恢复旧称。三十五年2月组织整顿,改名德清县医学会。会员97人,会址县东街。设理事长等10人。
  德清县教育会 民国三十五年3月成立,团体会员15个,会员代表30人,址设县府内。有理事长、理事等11人。
  羌山乡教育会 成立于民国三十五年2月,会员25人。会址羌山乡公所。
  设理事长、常务理事等11职。
  德清县方山乡教育会 民国三十五年2月,衡溪乡、瓜山乡分别成立教育会,各有会员29、11人。三十六年3月并乡后改称方山乡,会员24人,址设乡中心国民学校(东衡里仓前兜),有常务理事等7职。
  德清县馀不镇教育会 民国三十五年2月成立,次年与羌山乡合并后改组,会员36人;址设馀不镇中心学校,有常务理事、理事等9职。
  德清县曲园乡教育会 民国三十六年与澉溪乡合并改组,会员33人,址设曲园乡中心国民学校,有常务理事7人。
  体育界协会
  城关镇钓鱼协会 1996年9月成立,委员21人,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1人。
  城关镇棋类协会 1997年5月1日成立,会长、副会长各1人,成员9人。
  城关镇乒乓球协会 1995年6月成立,成员24人。
  文艺界协会
  馀不诗社 1980年9月3日成立,以创作研究传统诗词为主,首批会员9人,址设溪西街37号,社长陈景超,副社长2人。县城搬迁后,更名莫干山诗词学会。
  清溪书画社 1994年成立,会员20人,设社长1人,副社长2人。
  现代钢笔书法研究会 1994年成立,会员12人,以硬笔书法创作为主。
  城关镇清溪越剧团 1999年8月成立,团员20人。
  县京剧协会德清分会 1999年8月成立,会员26人。
  清溪艺术团 1999年12月成立,团员11人,以歌舞说唱为主。
  书画雕刻研究会 2002年5月成立,会员42人,以书画创作和竹木雕刻为主。
  社会性协会
  镇计生协会 1988年3月成立,会员54人,理事6人。后逐年发展,凡热衷计生工作,宣传计生国策者,男女均可入会。2003年末有会员5753人。
  镇残疾人协会 1992年3月成立,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3人,理事2人,管理全乡496名残疾人。
  镇老年协会 1991年2月11日成立,协会辟有书画、戏剧、棋牌等兴趣组,有阅览室、晨练等活动场地,会员41人。
  县老年体育协会城关分会 2001年1月成立,会员36人。下辖花式体操、象棋、围棋、桥牌、扑克同点、乒乓、门球、羽毛球、钓鱼、木兰拳、木兰剑、锣鼓、腰鼓、扇子、秧歌、莲湘、舞蹈歌咏、戏曲、越剧等19个小组。2003年末,更名城关镇老年人体育协会,有会员309人。金火、明星两村设立分会,会员34人。
  县关心下一代协会城关分会 1994年6月18日成立,设会长、副会长、理事23人。下设组织、宣传、秘书三组。
  城关镇文明户协会 1998年10月成立,设会长、副会长、理事11人。协助创建文明城镇。
  县消费者协会城关分会 1987年成立县消协,辖城关、新市、武康、钟管四分会。2000年9月换届,选出出席县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26人(含三合、雷甸、洛舍)。
  其他各界学协会
  德清县水产协会 民国三十五年12月4日成立,团体会员19个,会员代表37人,址设公园祖师堂,有理事长等9职。
  德清县佛教支会 民国三十六年3月成立,僧尼会员75人,居士16人,址设长桥南堍观音堂。
  德清县道教会 民国三十六年11月成立,会员138人,会长由紫阳观龙门宗道士担任,址设澉村碧云坛内。
  船民协会、渔民协会 均成立于1954年11月,馀情不详。
  第二篇 公务
  第一章 政法
  第一节 机构
  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廷裁撤绿营兵,改建巡警。次年11月,德清县知事邀集地方绅商,筹议德清警务。选出巡警总副理事6人,向商界募捐建警。光绪三十四年(1908),县巡警总局在德清县城建立,县主簿陶佑霖任管带,下设杂长2人,巡士16人,局址分设南街紫阳观、长桥南堍观音堂。宣统三年(1911),巡警总局改名警务长公所,下设巡官、巡记、巡长、巡警。民国元年(1912)改名警察行政署,设署长。新市设分署,县城周围划为东南西北四个警区,各设派出所。民国十八年(1929)改称公安局,局址设馀不弄,下设新市、洛舍、大麻3个分局和8个分驻所。本镇因地处县署要地,商务中心,直属县公安局管辖。
  抗日战争开始,县城沦陷。公安局缩编为警务室,胜利后仍设局。其时,馀不城区警察派出所于民国廿七年(1938)11月筹建,该所前身为日伪自卫队,活动范围限于城区,设所长、巡官、文书、警长、警士等9人。任务为把守城门,检查行人,防止资敌。三十二年(1943)8月,日寇首次撤离城区时解体。
  1950年,德清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设侦察、治安、审讯、秘书4股,镇区公安事务,直属县局管理。1958年,县公安局下设城关、新市、上柏、牌头4个派出所。1963年改为新市(东)、城关(中)、莫干(西)3个片。1970年改为城关、新市、武康、莫干4个派出所。此后,镇、公社治安直属派出所管理。1985年,县政府批准各派出所业务管理范围,城关派出所负责城关、二都、秋山、下舍、三合、龙山、雷甸7乡和城关镇。1994年县治迁徙武康,城关镇设中心派出所,警务区包括钟管、洛舍、三合、雷甸。2003年,全所32人,其中所长1人,副所长5人,教导1人,探长2人。设暂时人口办证、户籍、综治、联防、审讯、刑侦、技术、教导、内勤、总机、接待等室。
  晚清,县城设水上警察分队,属菱湖第十二队辖管。驻分队长1人,水巡1人,巡船1艘。1952年,城关镇设水上检查站,1978年5月改为水上派出所,所址南门城桥南堍。1999年迁址德清大桥南侧丝绸路。
  监所 创自唐朝,位于仪门西侧。平厅3间,为监狱员办公处。厅前朝东平房4间,朝西平披3间。厅西又有南北对峙平屋各4间,东西平屋各1间。除囚禁重犯外,其馀为罪犯习艺所(劳动改造所)。解放后囚犯外解,改为看守所,房屋多次葺修,1997年随县治迁徙而搬武康。
  看守所 位于仪门东前,平厅3间,厅东又有南北平房各2间,系民事刑事未决罪犯拘留处。解放后,并入监所,改为法庭。
  女子看守所 3间,在监狱舍后,即义役仓旧址。解放后与看守所合并,1999年搬武康。
  警察廨 清光绪廿六年(1900),邑绅施涵等人具禀县令,择址清河坊馀不弄右侧街东,建造河厅,以利水上稽察。计治厅3间,左附1间,二厅3间,后厅3间,花厅3间。头门3间,左附1间。宣统二年(1910)始建完毕。民国元年(1912)主簿废除,改为警察行政署,迁入新址。
  城关区人民法庭 原设民国时看守所内。1981年改为司法局,迁址县东街老县府东侧。乡镇合并后,迁址乾龙经济区,改称城关人民法庭。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设审判庭3个,调解、执行室各1个,配有警车2辆。
  城关中心派出所 初建于1958年6月,现址馀不弄8号,1998年改今名。辖城关、雷甸、三合3乡镇警务。设刑侦中队1个,治安警组2个。有民警24人,其中警长2人。
  德清县公安中队 原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嘉兴专区公安大队德清县中队。址所县政府西侧,县西街看守所后面。常驻兵力1个排,1983年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德清县中队。1996年搬迁武康新县城。
  消防队 成立于1974年4月,全称德清县消防警察中队,队址南街城桥北堍。1999年迁入武康镇新址。
  第二节 打击犯罪
  清查管训
  1950年10月,为保卫秋征、土改和配合镇反,县公安局分别在城关镇、武康镇举办反动党团特和军政人员管训班。首次参加管训138人。后又开展登记,至12月底,在城关镇登记的原反动党团、特务人员共1170人。登记人员自我交待身份罪行,交出各种委派令、关防、证件,其中上缴在城关镇政府内计906件。
  中统 全称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调查统计局。民国廿四年(1935)始,城区馀不镇已先后有肃反专员、直属通讯员、常驻调查员、特约调查员等在“机关公开、业务秘密”中隐蔽活动。中统在馀不镇公开合法组织有:闪电通讯社、记者协会。每年一任,至解放前夕共14任,首任张友才,末任周裕康。
  民国三十三年(1944)9月,德清中统份子李俊、章铁华,在馀不镇密室酷刑秘审共产党员莫加柔,后押解浙西行署调查室,杀害于安徽屯溪。
  军统 全称国民党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民国廿六年(1937)4月,浙江省保安处调查统计科在馀不镇设德清通讯站。站长黄德成,以保安警察队队长身份,从事情报搜集,为军统人员渗入德清活动之始。此后,湖州保安司令部在馀不镇设德清侦缉组,浙江保安司令部二区情报组设德清通讯社。浙江省民政厅警务科亦在馀不镇发展通讯员。县警察局上层人员大多秘密接受军统领导,单线联系。
  反动党团敌特思想改造训练班开设于南街大昌茧行内,共两期,第二批113人,其中国民党员24人,三青团员7人,土匪5人,特务8人,旧政权科长以上46人,地主恶霸15人,会道门头子8人。11月,传达中央“双十指示”,宣传镇反肃反。管训工作于12月结束。
  镇压反革命
  1949年5月,县公安局在馀不镇设看守所。下旬,收押首批土匪犯入所。次年11月,传达中央“严厉镇压反革命破坏活动”指示,纠正“宽大无边”偏向。在镇反中,原国民党县党部书记长李俊捕获,11月下旬在城关镇召开群众大会处决。为打击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等5类反革命份子,至12月,武德两县共逮捕920人,其中处死刑403人,徒刑517人。12万群众参加公判会。城关区在排查中镇压18人,关押18人,管制30人,漏网6人。城关镇处以死刑7人,有期徒刑19人,斗争管制17人。1953年6月,镇反基本结束。
  肃清暗藏反革命
  简称肃反。1956年4月,全县开展肃反,县委成立5人小组,统一领导,统一汇报,统一阅批,根据“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漏掉一个坏蛋”方针,发动群众、调查摸底、坦白检举、材料汇总、专案斗争、复查定案步骤,分期分批开展、结束。至1958年9月,全县在213个单位10407人中开展排查,查出反革命份子和其他坏份子110人,刑事犯罪27人。城关镇因属县委中枢,第一批开展,以雷厉之势带动全局,共查出兵痞14人,土匪1人,伪甲长1人,建筑大包头8人,小包头9人,贪污犯1人。实行管制21人。管制份子外出时,必须批准并发给通行证,全县规定统一签发手续,以防串联潜逃。
  取缔会道门
  同善社 原名孔圣教,民国九年(1920)建立县社,道徒358人,善长程森,社址馀不镇西门外河下,十二年(1923),先后在馀不郊区、澉山、士林、韶村、勾里、徐家庄、戈亭等地建先觉祠12个。教徒入社,交2元求道费。每逢初一、月半,吃“龙花会”(会餐听道)。在道中,男性称乾道,女性称坤道,组织机构分36层。1-3称众生,4称天恩,5层起依次称证恩、引恩、保恩、顶航、九天、释地、五行、四相、太极、雨化、天极。馀不镇同善社有证恩(5层)1人,天恩2人(4层),众生20人。以宣称“神祖归根,和送佛法”迷惑民众。民国十八年(1929),国民政府明令解散同善社,此后活动转入暗中,改用大仙堂、纯阳祖师坛等佛教、道教名称作掩护。堂中供奉“明明上帝,无量清灵,至尊至圣,三界十方,万灵真宰”等大幡。解放初,宣扬“大难当头,三期末劫,在劫难逃”,“邪风吹来,万物皆无”,唆使百姓扒开鱼荡放鱼,宰杀猪羊净棚,破坏生产。并用香灰药丸治病,谎称“救饥神丸”,服丸可以得升仙宫。1952年,县人民政府明令取缔,城关镇退道登记道徒377人。
  一贯道 民国三十年(1941)由吴兴县东林山点传师传入镇境。三十四年(1945)4月在县东街设乾元坛。有点传师1人,坛主1人,帮办1人,道徒4人。因入道人数不多,故影响不大。解放前夕,城西乡白象村一贯道猖獗。一面窜到武康安仁乡、兆丰乡发展道徒,入道者纳米一斗二升,每30-40人编成小组。一面大肆散布“只要烧香,不用生产”,“种田种桑,不如吃光”,“天翻地覆,有饭呒人吃”等谣言。1950年3月,到处散布“三月底,四月初,天有瘟疫,入道免灾”,“打来河水便是油,衣裳绸缎满地有,农会妇女要杀头”反动言论。一贯道设堂,有供桌,桌上陈设弥勒佛、香炉、烛台、檀香、油料、供果以及“仙丸”、“仙水”。堂中常挂“一贯真传原人登岸,三极妙道蕴子还乡”楹联。1952年,白象村一贯道取缔。非法所聚铜瓢、香炉、铜锅、幕布、道袍等物,1955年6月经法庭判决没收。同年10月,城关、新市两镇先后举办一贯道罪证展览,除各种罪证实物外,原城关乾元坛点传师唐荣生现身说法,揭露内幕及反革命罪行,参观群众7700馀人次。1957年12月,针对一贯道复辟活动。全县公安机关予以严厉打击。参与复辟人员1803人,涉及11乡镇,依法逮捕104人。
  法轮功 1999年7月19日,中央下达《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抵制邪教。经排查,我镇无法轮功参与者。
  太极道、白莲教、无为教、大刀会、黄枪会等组织,1952年10月宣布为非法组织,一律取缔。
  清理阶级队伍
  1968年4月20日,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清理阶级队伍领导小组办公室,清阶全面开展。城关镇发动群众,查出外省外县、本县本镇敌伪人员2002人,其中已镇压124人,病死107人,畏罪自杀23人,逃往海外31人(台湾20人,香港7人,东南亚美国4人)。在镇敌伪人员607人,其中已病死87人,长期隐藏219人(伪县长以上敌伪44人,上校以上军官29人,伪中央各军3人,青年党书记1人,青年党党员7人,公安局长1人,谍报队长7人,谍报队员47人,镇保长36人,区分部委员5人,三青团骨干19人,叛徒12人,汉奸7人,特务1人)。至6月上旬,新挖出阶级敌人60人,其中国民党少将2人,上校1人,伪县长2人,伪专员1人,叛徒8人,特务15人,伪保长10人,现行反革命份子21人。查出反革命组织“真理革命党”1个,查清敌伪档案下落121卷,查明解放前反动组织53个。次年8月10日,9月1日,9月25日连续三次刮红色台风。第1次参加战斗革命派2549人,冲击509人,其中九类份子149人,三无人员(无粮、无户、无证)188人。查获反革命集团4个,封闭黑厂黑店3家,处理无证手工业者69人,查获土枪2支,毒品4包,砒霜1包,豆油500斤,豆饼100斤及旧唱片、布票、书籍、土布等物。挖出真理党党员4人,国防工事知情人6个,反动救国军4人,陷害新四军3人,湾东集团3人,88案件嫌疑人14人,收听敌台4人,零星贩卖15人。第3次行动以水道为主,公社出动小轮船2艘,小船22艘,封锁主要港口要道99处,冲击216人,其中“九种人”(地富反坏右、叛徒、特务、走资派、现行反革命)35人,放毒犯1人,投机倒把1人,流氓阿飞2人,地下黑店1家、地下运输扒沙船和无证手工业工匠44人,现反集团4个,三无人员66人。
  1969年10月19日,城关公社刮起第4次红色台风,通过陆上水上冲击,刮进105人(其中地主10人,富农7人,中农12人,贫农69人,商人1人,小商贩1人,手工业3人,小土地出租者1人,职工1人),三无人员98人。
  1970年1月9日,公社造反派刮第5次红色台风,批斗戴帽五类份子58人(地主份子8、反革命46、坏份子2、右派份子1、现行反革命1),新挖出阶级敌人253人(叛徒2、特务28、走资派13、地主份子25、富农4、反革命份子46、坏份子24、右派3、现行反革命44、投机倒把64)。同年9月,公社成立户清办公室。至年末,办学习班76期,受教育2280人次,召开宽严大会38次,参与大批判15200人次,贴出大字报1255张。在突出清字中,清档下放115人,专政下放6人,发现敌情线索3起,其中重点线索2起,侦破积案4起,活捉逃犯1人,挖出阶级敌人6人。在落实政策中,纠正专政对象25人,落实悬案98人,建立监改小组131个,监改人员391人。在挨户清查中,重点对像457人,其中地主136人、富农份子101人、特务12人(军统11、中统1)、敌伪军政警宪反动党团骨干189人(连长以上10、保长以上93、警长以上5、宪兵3、国民党区分部委员以上46、三青团分队长以上4、会道门道首及职业办道人员1、反革命27)、坏份子16人、右派份子3人。1971年1月,清阶、户清基本结束。
  打击流窜作案
  人民公社后,四类份子实行监督改造,治安重点转向打击流窜犯。1962年1月,城关地区破获诈骗集团案1起,缴获伪造公章1枚,假出生证、空白证明40多张,粮票50斤、布票16丈。1970年开展一打三反(打击现行反革命,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设检察箱41只,办学习班68期,开办五七政治夜校6所,揪出贪污盗窃34人(其中1000元以上2人,500元以上3人,一般经济问题29人),投机倒把3人(贩卖粮票布票牟取暴利5600元)。在红色风暴中,乾元山僧黄光京(1900-1970)畏罪自杀(僧系四川成都北门外四马桥人,涉嫌倒卖布票)。1978年4月,开展双打运动(打击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揪出贪污62人,总额28618元(已退赔7252元),其中500元以上15人。投机倒把贩卖粮票4人,票证4180斤。1982年1月14日,集中打击流窜犯,共设卡37处,取缔赌场10个,抓获各种违法犯罪份子65人。1984年9月至次年12月,开展严打第二战役,在统一时间内抓捕各种犯罪份子353人,零星逮捕189人,摧毁犯罪团伙29个,破获刑事案件647起。缴获凶器44件,淫秽手抄本34本,赃款赃物折价17万元。1990年8月,开展严打刑事犯罪反窃车专项活动。1994年3月,破获火星村盗窃集团1个。
  第三节 社会治安
  明清以来,村里街坊均设更夫夜巡制度,警盗防火,清朝咸丰间,各镇组织民团,维护地方治安,直至民国。解放后,1951年9月士林乡试建治安保卫委员会,至年底,城关及各乡均建乡镇治安保卫委员会。
  治保队伍
  1951年12月,城关镇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15人,各街居民委员会和城东、城南、城西3乡各村均建治保小组。次年1月,镇组织64人,成立纠察队,保卫仓库和全镇治安。至1955年,辖区共有治保会4个,治保人员,镇乡治保干部(不脱产)42人。1958年6月,镇治保会协助城关派出所收容社会游民乞丐,至11月,共收容游民乞丐335人,从中查获反革命份子31人。
  农村土地承包后,基层治保相应加强,1985年,镇有联防队4支17人,居民治保小组28个。乡有联防队1支4人,各村治保组22个,工矿企业治保组34个。此后,治保组织稳健发展。1997年,镇区在供电局宿舍开展平安小区试点,次年推广全镇。农村在联星村试点。建立护村队,配备电话机、电警棍、服装,并进行不定期巡逻设卡,维护村庄治安。2001年1月,镇成立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8人领导小组,同时新招夜巡队员24人,对美容美发、录像、卡拉OK、歌舞厅、棋牌室、旅馆饭店等公共复杂场所167家和特种行业70家全面排查,对重点外来人口221人、暂住人口5760人,加强管理。通过军民联防,至年末,破获案件489起,抓获犯罪141人,其中刑拘60人,逮捕44人。
  管理
  户籍 古代户籍管理,旨在收取田赋,每乡十年一报,数据大多因陈。清朝同光年间,每岁12月间定期清查户口,据民国《德清县新志》卷五载:“民国二年(1913),合邑举办清乡调查户口,编钉门牌,获效甚钜。”三十五年(1946)7月,全县办理户口调查,编造册表。1950年9月,城关镇建立居民委员会,逐街进行户口登记,初建户籍登记制。1954年4月,以城关镇为重点。建立水上户口管理制度,对132户船民发放船舶户口簿。1956年11月下旬,城关镇全面复查并换发新户口簿,对船户及重点户建立档案卡片。1970年,在三无人员调查中,无户口为主要项目。通过排查,城关公社查出无户口人员46人,其中明星、红旗两大队各有10人。在流入人员中,江苏24人,安徽10人,江西、福建7人,上海5人,均作补办手续或遣返处理。1973年,对手持迁移证件但未落实常住户口,流入一年以上自由流民以及出生后未被批准报进户口婴孩进行登记清理。全公社共39人。1986年11月,对就学、就业、经商、参军、居住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予以整顿,至年末,城关镇、乡共查出有户无人1973人,有人无户1221人。次年颁发居民身份证,凡16周岁以上全部制卡,11月完成。1995年,乡镇合并后,农民进城经商,城镇居民户管理发生混乱,经整顿,对27户33人农村个体在务前、县街、直街购买商品房者,予以蓝皮户口解决。1997年10月,为改变户籍结构,实行一体化管理,逐步消除因城乡分割造成的不合理状况,取消现行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户口、蓝印户口和其他类型户口,按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次年3月,列为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户籍管理制全面改革(参阅《人口》)。
  危险品 1957年12月,据《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对采购、运输、使用危险物品进行审批、登记、发证管理。1984年9月,爆破物品移交给县公安局治安科,对爆炸物品生产、储存、销售、购买、运输、使用各个环节均作明确规定。一类为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爆破剂),另一类为爆炸品(黑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烟花、爆竹),为长期使用爆炸物品单位进行登记。
  1993年后,使用爆炸品矿业企业有大友、官庄、幸福、联盟、明星、金星等村石料厂,每年爆药量、雷管、导火索均由专人登记负责,随用随领。
  仓库 重点仓库为砻糠山油库,常贮量720吨。炸药仓库,位于城山西小马山北侧700米处,常贮量30吨。食盐仓库,位于小马山南侧,常贮量1215吨。液化气仓库,位于金鹅山北麓,常贮量45吨。
  枪支 1969年“9.25”红色台风,上缴土枪145支,子弹68发。次年“810”台风,查获土枪2支,雷管2个。1982年10月,民用猎枪、体育运动射击汽枪登记发证。至1996年7月,全县持枪登记发证355人(支)。同年9月,土枪全面收缴。2001年3月1日至8日,又发动缉枪专项斗争,再次收缴土枪24支,子弹86发。
  出入境 1954年,赵家弄赵誉宁兄弟俩赴港探亲未归,后定居香港。粉碎四人帮后,因国际交往增多,出入频繁。1978-1985年,城关镇受理因私出境58件60人,其中批准44人(定居香港21人,定居澳门2人,探亲21人(美国5、荷兰1、意大利9、加拿大3、日本3))。因商贸洽谈、旅游参观、探亲访友、专项考察而签证入境计2673人,其中在城关镇探亲访友、商贸洽谈、技术交流累计157人次。1991年,24人入境(其中香港4、日本13、卢旺达1、朝鲜1、台湾3、瑞士1、世界银行1),此后手续放宽。1995年29人出境,其中泰国7人,新西兰3人,美国6人,新加坡、德国、荷兰各1人,台湾3人,香港7人。在出境人员中,2人定居未归。
  水上 1952年6月,城关镇建立水上检查站,配备干警9名。次年2月,开展水上民主改革,城关镇组建苕溪民船工作组,加强水上管理。1953年,建立出入港签证制度,流动船舶固定港位,发、放船民户口簿。1954年水上派出所建立前,城关船民港籍、户口由城镇派出所兼管。1982年,城关、武康两镇建立船舶寄存站,在镇内河段划定舶位和停靠河埠,加强水上治安。1984年,境内民船发放船牌船照,各种船只统一登记编号。水上交通事故,由县公安局治安科,水上派出所和城关镇派出所配合处理。
  车辆 1976年后,城乡自行车骤增,1979年9月,县公安局建立自行车管理所,所址馀不弄(后迁环城西路),镇派出所协助未登记车辆查处补照等工作。经多次检查、清查、登记、换照,车辆管理渐趋严密。1997年车辆专项整治,查扣无证车辆67辆,发还失主45辆。
  消防 民国三年(1914),县城城区和新市镇均有民间救火队,每年由商界附捐银300元作为经费。民国十年(1921),城区救火会成立,设正副会长,有会员100馀人,分布各街。每队由鸣锣手、挑水手、抬龙手、掌灯手、火钩手、水枪手组成。解放后,1950年成立城关镇义务消防大队,1952年改名消防总会,下辖3个分会,队员195人。1958年,直街、裕纶丝厂、顺丰丝厂3个义务消防队更新灭火器械,各置机动泵浦,以代传统揿龙。1971年,城关消防队购置第一辆消防汽车。1974年4月,县公安局消防警察中队成立,址设南街城桥北堍,有干警18人,1984年迁址汽车站南,占地8000平方米,有消防车2辆。1990年迄今,城关镇有消防队14支,180人,机动泵浦14台,其中22匹1台,25匹10匹各3台,8.5匹5台,7匹2台。自来水灭火栓6支。同时,各单位均有灭火器自备。
  市容 1997年10月起,对镇区摊棚、广告牌进行整治,沿街摊贩一律迁移,三轮车总量控制300辆,车辆划定停放线,使镇区容貌焕然一新。
  特种行业 1951年,特种行业实施管理,按业务范围分为5类。(1)旅馆业(包括招待所、宿舍、饭店);(2)旧货业(包括寄售、废品收购)。(3)修理业(包括钟表、照相、收音机、电视机、修锁配钥匙、自行车修理)。(4)印铸刻字业(包括印刷、铸版、誊印、刻章、晒图、拍摄、影印)。(5)公共娱乐场所(包括戏院、电影院、书场、茶馆)。次年1月,武德两县共有特种行业79家。1963年经过整顿登记,全县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54家。文革期间,管理制度取消。1979年恢复,全县统一登记,发临时证照。公共娱乐场所不再列入特种行业范围。1985年调整管理范围,放宽审批手续,划入特种行业的缩小为旅馆、刻章、收购废旧金属3类。1998年,城关镇公共复杂场所334家,特种行业94家,私房出租433户,均由镇派出所建卡备案,统一管理。
  四禁
  禁赌 赌博历朝皆禁,但警力不足,鞭长莫及。解放初,人民政府严惩赌头赌棍,社会风气得以好转。此后每年张贴《禁赌布告》,开展禁赌宣传,1979年前,赌博恶习基本绝迹。1979年起,赌风有所回升。1985年1月,省政府颁发《关于查禁赌博暂行条例》,同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达《关于严格查禁赌博活动的通知》,镇内打击赌博力度加强。但赌博恶习,根深蒂固,稍有放松,死灰复燃。1987年5月,城关镇下发《关于严禁赌博若于规定》,至月末,召开各种会议82次,查获赌场8个,掌握参赌46人,缴获赌款380元,赌具3副。罚款31人1.47万元。逮捕3人,劳教1人,收审2人,拘留5人。1990年后,赌风回潮,近10年内,麻将、扑克,遍及各地,小赌无虚日,大赌几十万。常见方式有沙哈、抽屉浑、牌九、麻将、钓金花、红十等。为此,镇派出所多次出击,仅1997年6月2日,就查获赌博20场次,抓获80人,捣毁窝点11个,查获团伙8个,缴获赌资3万馀元。
  禁毒 民国廿八年(1939),县城馀不镇开设鸦片馆,供客吸大烟。至解放前夕,全县各镇均有明暗烟馆,贩毒吸毒多达500人。1951年明令禁毒,次年8月,以城关、新市两镇为重点,开展禁毒运动。至10月,两镇共逮捕烟毒犯5人,传训7人,集训10人,缴获鸦片烟14两,白粉0.4两,烟枪、烟灯等吸毒工具16件,此后每年开展查禁罂粟工作。1997年6月,经群众举报,铲除罂粟草10支。迄今,吸毒基本杜绝。
  禁娼 1952年,城关镇开展禁娼宣传,取缔春楼,对卖淫妇女收容劳教,改业从良。1957年12月,开展严惩暗娼行动,此后妓绝迹。1985年后,暗娼活动沉渣泛起,大多以发廊、按摩、足浴、桑拿浴为掩护。1995-1998年,查处剽娼案42起。2000年9月,城关镇派出所开展卖淫嫖娼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歌舞娱乐、洗浴按摩、录像放映、美容美发、茶座酒吧、电子游戏、宾馆饭店等场所。为杜绝隐藏死角,贵宾房一律拆除,桑拿洗浴按摩厅面积不足100平方米,按摩床位低于20张,录像放映场不足50平米者一律关闭。
  禁黄 民国期间,明令禁演动作下流、唱白淫秽的滩簧戏,并对《金瓶梅》、《春宫图》等黄色书画予以查毁。解放后,凡涉黄书画一律收缴,就地销毁。1985年始,裸照,黄色录像带、黄色歌曲磁带、黄色袖珍本书画等,通过走私等形式,流遍城乡,甚至流入校园。2001年,镇派出所突击检查书店书摊66家次,收缴非法碟片58盘。然净化文化市场,任重道远。
  改造四类份子
  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坏份子,实行群众监督改造,始于1950年,止于1981年。
  四类份子中情节严重的列入管制对象,包括不够逮捕判刑条件的特务、反动党团骨干、道会门头子、地主份子、国民党军政官吏等。1952年,武德两县宣布管制410人,其中城关区148人,城关镇91人。
  1956年,农村掀起农业合作化运动,四类份子中老实守法的吸收为社员或候补社员,不够条件的交合作社监督生产。时武德两县四类份子转入正式社员1783人,候补社员2691人,监督生产1039人。
  1959年推行《改造手册》,采用群众回报,个人检查方式,记载平时功过,月考、季评、年升降,加强监改工作。至年末,43%的四类份子摘掉帽子,转为公民。1963年11月推广“枫桥经验”,依造群众实行专政。文革期间,不分摘帽与否,一律任意批斗,造成不少冤假错案。其时,城关公社有“浮头”100人(其中地主13、富农1、反革命18、坏份子8、右派3、伪职12、国民党员11、三青团员3、劳改释放7、反动道会门道员3、世仇份子5、外来身份不明3、其他13),轮流批斗。
  1978年,城关公社和城关镇共有戴帽四类份子225人(地97、富59、反64、坏5),同意摘帽79人(地27、富23、反24、坏5),增加新戴帽坏份子1人。其中城关镇四类份子60人,同意摘帽28人(地4、富1、反18、坏4、右1),不同意摘帽32人。
  1979年,中央对四类份子及其子女作出新规定,全县摘帽2486人,纠错52人,不摘帽42人。同时拨乱反正,对城关镇上原德法刑第61号现行反革命罪书写反动标语案,第15号污蔑领袖罪,第24号收听敌台罪,原判7至10年刑期,予以撤销,宣告无罪。
  1981年12月4日,所剩不摘帽四类份子全部摘帽,转为公民。
  维护社会秩序
  打击小偷小摸,1956年11月底至12月初,城关镇连发失窃案7起,被窃丝绵袄、香烟、钢笔等物,价值100元。经警民联手,破获东林乡惯窃厉文山流窜作案案。1968年12月26日,对长期流入本镇三无人员和水上三无人员进行冲击,查获小偷2人。1974年9月26日开展社会大清查,列入对象116人,其中无证外流搞副业(泥工、木工、蔑工)11人,小偷3人(偷池塘家鱼2条,偷松树1株,偷集体花草籽1担)。1992年,联防队依靠居民,抓获小偷扒手55起71人。
  加强宣传 1959年12月,城关派出所开办公安展览馆,10天内参观6597人。文革期间,镇三代会社会治安指挥部和文攻武卫指挥部,利用大字报、宣传车,威慑罪犯。近10年来,利用宣传板、宣传栏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公民平安意识。
  警民联防 1964年,严密城乡管理,加强水上检查和外来人口户籍管理。1992年以来,联防队为制止违法犯罪、推护一方平安、发展社会经济保驾护航。是年,处理治安案件265起763人次,处罚575人,查处殴斗56起120人次。1997年,镇派出所受理报警325起,侦破隐患积案50多起,协助外地破案20馀起,查处各类违法犯罪份子495人。2003年,排除社会不稳定因素23起,治安巡逻8000人次,夜间设卡2000人次。
  重点监控 一为刑释人员。2003年,全镇刑满释放人员124人,其中3人重犯。二为流动人口。目前,镇内外来人员共9283人(2004年6月30日统计),出租私房户314家。
  第四节 司法行政
  民事调解
  1983年7月,庆丰蚕种场426亩桑园被邻近社队部分农民哄抢,其中乱采摘224亩,严重毁桑174亩,据工作组调解,信谊、胜利两大队185户农户参与偷叶事件,总采叶1.3万馀斤。经调解,罚款1700元。1984至1990年,因赡养、家庭、房屋、宅基、财产、继承、债务、经济合同、殴打赔偿、交通、邻居、婚姻等原因,引起民事纠纷1040起,经司法办人员耐心细致工作,最后化干戈为玉帛。1993年,全镇有调解委员会105个,442人,全年召开业务会议10次,参加250人次,及时处理纠纷108件,防止矛盾激化案4件。次年2月,城关丝厂工人,因报酬偏低,奖金分配不公,发生女工集体罢工事件,自动离厂85人。经调解,不久恢复生产。此后,民事调解与打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相结合。2001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72件,挽回经济损失17万元,提供法律援助15件,代写法律文书68份,解答法律咨询117件。2003年调解221起287人,法律服务94人次。
  普法教育
  1988年,城关乡、镇法律服务站同时成立。1992年7月始,推行二五普法教育,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专业法律法规,在居民、农民、菜农、学校中开展普法宣传。坚持面授为主和多种形式并举,期间宣教内容为《行政诉讼法》、《企业法》、《涉外经济法》、《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渔业法》、《经济合同法》、《矿产资源法》、《涉外经济法》、《税收征管法》、《义务教育法》、《兵役法》、《婚姻法》、《残疾人保障法》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条例》等。通过学习,街道举办培训班103期,受训23171人次。12家企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追回欠款48.3万元。避免经济损失3万元。
  1997年10月起,开展三五普法教育,至年末,为村级以上干部上法制课4次,普法培训100人次,参加统考118人次。次年,在城关成校、城关中学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讲座,380人参加考试,同时编印下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5000本。
  镇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0家,代写法律文书45件,解答法律咨询52件,见证1件,民事经济案诉讼代理30件。1999年起,镇成立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全年司法调解民事纠纷60件。
  第五节 大案纪要
  没收房地产案
  1952年8月27日,根据《土地改革法》第13条4款及华东土地改革实施办法三项丙款,由德清县人民法庭公开审判24户地主份子,判决如下:
  上列被告,因多馀房屋及地基案件,经德清县人民法庭1952年第22号判决,全部没收。
  过失杀人案
  城西乡翻身村沈某,因患伤寒病请城西乡中医师蔡伯衡治疗,三诊后病情加重。病家要求另请医生,蔡说脉路已通,病症已缓,不让转治,于1952年11月17日六诊身亡。
  一贯道案
  大麻镇反动道首金翼天,勾结本地白象村反动道首余敏久,戈亭10村道首倪恺承,同谋欺诈民众黄金16两,银币257元,银角子50个,银镯银锁共1.5斤。余犯曾任伪电报局长,组织反动同善社,充任首事,借香灰法水为人治病之名,欺诈财物,独吞银币1377元,银角子498枚,铜元133斤。倪犯独吞黄金16两,嵌宝金戒指1只(1钱4分),银币1750元,角子104枚,银器11斤,小划船1只,汽油灯1盏,热水瓶1把。以上所有非法所得财物,予以没收。(1952.11)
  破坏粮食统购统销案
  城西乡金鹅村富农姚某,统购开始时,到处打听消息,将鱼荡车干提早出卖到中粮公司,套购粮食600斤。统购中囤积不卖,统销中窃取村证明、购粮证,抢购大米945斤。(1954.8.18)
  买卖婚姻案
  瓜山乡瓜山村地主高某,用金耳环1双,金戒指1只,银鸡心1个,手镯1双,大米10石,买武康县新民乡大于儿子数岁的朱氏为媳,破坏新婚姻法。(1955.1)
  反革命案
  城南乡16村陈某,系国民党情报员,伪甲长。解放前窝藏杭县土匪所抢非法之物销赃,分得洋袜2打,法币1000元,依势放高利贷大米18石,造成2户贫民拆房卖地、倾家荡产。解放初破坏储蓄,对抗治虫。双统中制造缺粮户假像。(1956.2)
  地主倒算案
  城郊乡明丰村杨某,解放前以巫婆装神弄鬼,欺骗衣服、被面、茶几等财物,每年雇工并放高利贷。1954年土地改革扫尾时划为地主。1956年,将土改分出的木床1只,长凳2条,笆斗1只,木板4块倒算回收,妄图变天。(1956.5)
  贩卖人口案
  城关镇何某,经常往来于义乌、德清之间,贩卖小猪、红糖。1957年借帮人找对象名义,半年内先后从义乌贩来妇女11人,从中牟利52元,粮票80斤。(1957.8)
  反动一贯道案
  城西乡和平高级社王、胡、朱三人,我政府取消一贯道后,继续吃素信道,1957年与吴兴县反动道首秘密联络,多次活动,谩骂生产队长,进行反动宣传。(1958.2.6)
  盗窃公款案
  大友村吴某,1961年进入城关信用社后,用重付利息等手段,贪污救济款115元,贷款本息320.18元,存款利息113.87元,医药费619.05元。(1963.6)
  破坏活动案
  幸福大队沈某,1958年转手贩卖布票40多丈。1961年又在八百亩塘堤种菜,破坏水利设施。1962年推行封建礼教,帮烧结婚酒64桌,牟利64元,并去苏州买来凤冠1顶,租给新娘,复辟旧礼。(1963.4)
  反革命集团案
  齐星大队佘宝庆、莫善德等人,1967年组织中华人民建国军,1968年组织中国自由民主党。自任总裁、秘书长。刻写宣言、纲领,告全国同胞书等12份,到杭州大量散发,并投寄11个省市。从犯5人,组成集团。(1970.3)
  凶杀案
  1974年9月4日,砻糠山北坡松林间发现女尸1具,系金星大队向阳生产队21岁女青年。案件于同月9日告破,凶手系未婚夫,因妒其变心,遂起奸杀之心。
  无名女尸案
  1966年7月5日,西门外东山岭发现无名女尸,经勘查认定为强奸凶杀案,死者芮某,21岁,江苏溧水人,出嫁余杭县獐山公社联合大队。因从娘家乘夜班轮船至德清,夫家接应误期,单身夜行遇害。
  玩枪走火案
  1974年12月5日,县人武部一副科长15岁儿子,于丁家弄宿舍玩弄其父五四式手枪走火,造成弹穿13岁同学头部不幸事件。
  谋杀案
  1983年9月20日,化纤厂罪犯蒋某用甲胺磷骗喂妻子服用,导致死亡。
  流氓集团案
  以邓伟民为首11人,城关镇人,自1982年后形成集团,人员都剃光头,自称少林派。各人有刀、剑、鞭等凶器,一年内抢劫现金1300馀元,手表2只,金戒指1只,殴斗伤人5次,强奸20人。经常深夜闯入民宅,持刀胁迫外来商贩,尾随下班女工挟持轮奸。常在大街寻衅滋事。1983年8月,一网擒获,4人伏法。(1983.8)
  非法租金案
  城关镇徐家瑛,戴帽地主,祖父徐芙卿,清朝道台。丈夫蔡朴,漏划地主。解放后,出租平屋17间,楼面12间共1086平方米。自1950年至1959年3月,年收租金814.80元,1959年4月至1966年4月,年收定息162.96元。属于不劳而获,非法所得。(1969.4.15)
  附:事故
  海损
  1983年,县物资局从武汉装载化肥,运至江苏江阴码头,因江水跌落搁浅翻船,损失10万元。
  火灾
  1958年3月1日,城关国营第一碾米厂因糠堆发酵自燃,烧毁厂房12间,稻谷2500多斤,麻袋800条及机电设备。
  (互见《自然》第四章第二节《灾异·火灾》)
  第二章 军事
  第一节 驻军
  南宋建都临安,德清成为京畿,屯兵卫戍,以为恒常。民国《德清新志·军政》云:“邑在南宋为近畿,设镇将。元置录事司于湖州,以屯兵隶之。明初改为守御,千户所置。屯田之兵,计有屯军、操军,摘操之壮者漕之,于是兼领漕运。其后定为千户、百户,总旗、小旗等员,分管操屯而不设卫所,当藉民壮以资守御,亦如元之隶于录事而已。清代废屯田,裁千户百户,设千总一员,司漕运。别设千、把等员,轮流驻防,各司弭盗安民,与保甲相表里。”
  绿营
  清朝,凡驻防地方部队称地标,汉兵均用绿旗,以别满族部队,故称绿营兵。平时,地方绿营兵受知县调遣,但直属省抚院营务处,受抚军节制,部队调防,薪金发放均与地方无涉。
  河标
  水上地方部队称河标,归属运总督节制。光绪三十二年(1906)正月,政务处兵部上奏,决定裁撤绿营及河标,改为巡警,维护地方治安,为县城设警之始。
  水师
  清朝同治初,德清东门码头驻炮船两艘,保护厘捐分卡。光绪初,添设南门水城驳船一艘,保护丝行。该船在廿六年(1900)前隶属省防湖军水师后营。廿七年至宣统三年(1911)归属湖防统领。民国元年,废除湖防统领,改设水上警察。
  县中队
  地方武警部队,解放后长驻城关县西街后侧,始属人武部,后归公安局,连队编制,长驻一排。1997年移驻武康。
  部队驻防,古称屯兵;靖安戡乱,据守要塞。镇区扼湖杭之要冲,军队驻防,起于先秦。
  屯兵
  将军城 县城西南一里许,大山耸峙溪边,相传春秋战国时期吴王夫差在此屯兵,筑有土城防敌。唐朝战将辛孜,凭藉其城抵御来犯之寇,号称将军城。五代时,吴越王钱缪亦在此屯戍,改称奉国城。后因山有城郛,百姓称为城山。明朝嘉靖间,山巅尚有故迹。
  金鹅城 城西金鹅山,历来视作外围要塞,唐朝广德初年(763),草寇袁晁攻陷浙右,刺史独孤问俗率领将士在此筑城,拒遏袁晁。因土城临近山麓,故称金鹅城。早废。
  吴羌城 在乾元山南麓,亦吴越时所筑,至明朝遗址尚存。山南村庄,号称城南。
  牧马寨 城西平阳岭北。南宋时,殿前司马军将军马数千匹牧放于方山之麓,自乌鸢山至窑头(今属洛舍)临溪一带,洗马刷毛,时称洗马滩。
  下塘寨 城南三十里武林头,入当运河之要冲,系德邑之门户。南宋时,两浙安抚司奏请立寨,设官兵六十人,巡查守卫。明朝改称下塘巡检司。其地今属雷甸境内,因国营顺丰丝厂隶属城关,故记入此。
  演武场 城山之阳,场地七亩八分九厘八毫一丝,出路一分八厘七毫五丝。原有官厅,清初已废。系古代县兵演练场所。民国四年改为森林场。
  射圃 市亭山南麓原紫阳观左侧。为古代学生军训专用场地。原有厅堂三间,朝西向,中一间已废圮。明朝万历廿一年(1593)恢复,新建门厅三间,朝东向;又一间南向。州内射圃,都设于学宫之内。因德邑学宫地窄,故别设在外。射圃制度,明朝洪武初规定,每月朔望,诸生习射于圃,后此法久弛,基址闲废。万历廿四年(1596),州府令各县建造常平仓,德清县令连继芳以工料无从设处搪塞,因射圃场地三亩五分四厘五毫闲置,乃召租输银,每年收入,部分拨入学宫充作月课费,此后至康熙十二年(1673),出租收银充拨如旧。射圃功能,名存实亡。
  寨栅
  清朝旧城水栅,动荡年岁临时建防,平时不置。民国初,除南廓竣明桥桥栅由官方置设外,其馀河汊港湾,均由民众自设。
  驻军兵员,历代不同。光绪三十三年(1907)至宣统二年(1910),绿营兵营房移于县城东门码头上,称为“左营德清汛”,兼顾桑育桥、白云桥两处要津,其时设千总1人,步战兵22人,守兵11人,下辖左营分防各汛,其中防守德清各汛千把1人(轮防),外委千把1人(轮防),马步战守兵丁34人,兵船4艘。千把、汛守编制,至宣统二年(1910)陆续裁员。
  第二节 民兵
  平时为民,战时为兵,抵御盗匪,保卫乡村,民兵组建,自古即有,惟名称不同而已。
  历代组织
  保甲 古代保甲制度,实属地方治安组织。《德清县新志》卷五《保甲》云:“保甲之制,肇自前代,间阎守望相助,盗戢民安。”“清邑自红羊劫后,日渐废弛,至清光绪廿六年(1900),知县潘纪恩大加整饬,成效日彰。县设保甲总局,定五家为一比,十家举一排。后于要路设保甲局,昼夜逻守,有事则鸣锣相应,甚形努力,盗贼亦自敛迹,久之又渐废惰。
  保卫团 纠集民众,组团护村,明清两朝仿彿。《新志》云:“编列户口,每十户为一牌,置牌长1人;十牌为一甲,置甲长1人;五甲为一保,置保董1人;每团置一团总,以县官为总监督。”保卫团责职,除依章程规定外,“凡团内住户,有藏留盗贼或寄顿赃物,团总等得随时确查,指获,送总监督惩办。各团有匪警时,团总得临时召集团丁,并协同就近军队围捕。”
  民国元年(1912),创立城区保卫团。新市、洛舍、大麻,设民团保卫局。三年春裁撤,四年,改设城、镇、乡保卫团,辅助水陆巡警。民国五年六月,奉省令重新编设,皆称保卫团。设团总1人,团董4人,牌长2人,团丁18人,城团分两牌,一牌驻紫阳观,一牌驻佑圣观。常年经费由各商担负。
  民团 太平军侵犯德清时,城区蔡兆骐组织市民,创立民团,保卫县城。
  乡团局 与此同时,镇人蔡载锡、蔡振勋在西门外布抽村招募村民,成立乡团局,抗击太平军。
  纠察队、自卫队 1949年秋,县城组织纠察队,年末有队员326人。农村组织自卫队,协助巩固人民政权。
  民兵 1951年6月,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加强民兵建设的指示》,镇纠察队员,村自卫队员统一改称民兵,至年末,全区有民兵1716人,设队长11人,分队长90人,正副小队长238人。
  1958年3月,城关镇恢复水上民兵组织,设9个小队。1969年为落实战备,开展民兵整顿。镇、社共办学习班57期,至年末,完成两个武装连建置,由246名骨干民兵组成。至1971年,全公社有民兵7750人,其中基干民兵3966人,编成23个连,147个排。另有独立团武装民兵238人,编成2个连7个排24个班。
  1978年,城关镇民兵组织重新组建,设营2个,连19个,独立排13个(民兵营:农机厂、丝厂。民兵连:电力公司、交机厂、建筑社、水泥厂、砖瓦厂、粮管所、副食商店、水泥制品厂、五金厂、装卸站、塑料厂、砂辊厂、绸厂、化纤厂、饮服公司、五一厂、灯泡厂、航行站、蔬菜场。独力排:食品厂、清卫所、铁器社、水作社、粮油厂、印刷厂、百货商店、桥工队、粮机厂、一完小、二完小、淀粉厂、竹器厂)。
  1990年,为提高民兵快速反应和应付突发事件,加强应急分队建设。城关镇组建省定点小分队65个,城关乡组建县属机动小分队30个。应急分队负责护厂、护村、护库、护路和守卫重点目标。与驻地军警联防,保卫党政军机关要害部门。并协同抗击突发性自然灾害的抢险救灾。
  1993年起,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每年组织18至23周岁民兵进行军事训练,并在清溪少年军校组织军训。1998年后,政治上重视民兵刊物征订,运用《中国国防报》等杂志,开展爱国奉献爱岗敬业教育,组织上精编基干民兵营1个,下辖4个连16个排37个班。军事上对服一、二类预备役人员及女民兵加强军训。
  2001年,基干民兵营再次调整,设3个通信连,1个军械连。至2003年止,全镇有基干民兵295人,编为1营4连10排。应急小分队50人。
  社会活动
  1954年12月,全镇民兵4407人在《告全世界人民书》上签字,反对美蒋签订《共同防御条约》。1997年,全镇民兵组成34个学雷锋小组,开展“爱祖国、爱家乡、爱本职、讲公德、讲道德、讲美德、学理论、学科学、学技术、树新念、树形象、树典型”教育,此后,组织民兵预备役400馀人,三次对西门河下漂浮物及长桥、大家山公园垃圾死角进行清理,共清运垃圾50多吨。
  经济建设
  1971年2月,杭湖铁路动工,城关公社组织民兵团508人(其中妇女连158人),步行到上柏工地参加路基铺设,完成土方8401方,石方1941方。12月,再次参加运渣铺轨。1978年11月,公社组织基干民兵2190人、武装民兵185人(其中妇女633人),编成11个连112个排,支援出海排涝工程建设。历时48天,总投工10.45万工日,动用船只134只(其中轮船、挂艄机41只)、拖拉机4台,往返运粮29.55万斤,运柴、煤5230担,完成土方14.58万立方米。
  抢险救灾
  1998年4月,胜利村民兵连降伏百凉山山火。梅汛期间,公社紧急抽调应急小分队赴官庄四角渡抢险,打桩50支,填土40立方米。次年6·30洪水,组织民兵抗洪突击队,抢运木材53立方米,堵缺口5处,管漏11处,抢修塌方2处,加固堤塘200多米,被县人武部评为抗洪抢险先进集体。
  民兵组建以来,1970年9月15日在本镇人民大会堂召开县首届民兵三代会。复员退伍军人、烈军属、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四好连队、五好个人共312人(其中女民兵74人)出席会议。城关镇及城关公社有代表27人。
  诗歌
  冬训 衡庐
  忙季种田,闲冬习武,以民为兵,已传千古。今岁严寒,集训不误,操练融霜,爬滚干露。比勇比忠,互相鼓舞,铸胆铸魂,准备入伍。全民皆兵,豺狼怯步,祖国长城,如金汤固。
  录自《灯花乙集》
  第三节 兵役
  征兵卫国,自古而已,惟时代不同,方法有异。明清以来,先后有募兵制、征兵制、配赋制、志愿兵役制、义务兵役志、义务志愿相结合兵役制、预备役制等名称。
  民国三十三(1944)至三十五年,县内征兵实行配赋制,各乡按田赋征额约75人中征兵一员。
  1951年春,动员青年抗美援朝,城关区自3月10日至5月3日止,分别召开农工会、骨干会、抗美援朝动员会30多次,自愿报名青年1137人。其中城东乡112人,批准入伍14人。城关镇24人,批准7人,城南、城西批准25人。
  1954年冬,《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次年起,依法服兵役成为公民义务,每年冬季征兵,迄今40多年未变。1993年,全县统一颁发《公民兵役义务证》,18年来,为国防输送兵员565人。
  支前
  1951年10月,城关区召开认捐飞机大炮会议。至年底,城关镇共捐献子弹7198发,手榴弹55个,毛巾246条,手帕8条,牙刷221只,牙粉88盒又303袋,牙膏68支,手套22双,袜子22双,肥皂123块,香皂43块,热水瓶1把、杯子4只,日记本59本,铅笔20支,折合人民币1659.35万元(旧币),城南乡献出铜勺、镴台、锡壶等铜镴锡器380多斤,人民币9635万元,城西乡捐献飞机大炮款9155元。
  拥军
  抗日战争期间,馀不镇贯彻全面慰劳总会《鞋袜劳军运动实施办法》,由商界劝募寒衣146件送解部队。民国三十三年(1944)6月,镇成立抗日献金会,筹募抗日将士慰问金。并发动商民,每人捐钱一角,充作前线战士鞋袜费。
  1951年2月,城关区成立拥军优属组,组织文工团慰问地方部队,次年2月,为纪念志愿军出国作战一周年,县城举行庆祝大会,城关镇腰鼓队赴湖州、南浔、嘉兴医院慰劳志愿军伤病员156人次。此后形成惯例,如1979年1月19日,公社召开拥军优属大会,出席代表68人。大会向全社291名现役、555名退伍、351名复员转业军人及4户烈属表示敬意,并放映电影《边寨烽火》。1986年,乡、镇分别成立拥军优属慰问团,春节期间慰问驻地部队和军人家属。1996年,镇慰问立功军人11人(其中优秀士兵7人,优秀志愿兵1人,三等功3人),勉励他们再创新功。
  优属
  1952年,城东、城南、城西三乡有军属39户143人,次年发动村民为军属代耕代种。以城南乡为例,全年出动全劳力1200工日,半劳力412工日,代耕水田478亩,旱地176亩,代管鱼荡8亩。是年冬,城关区发放转业军人生活救济金250万元,烈军属救济金50万元(均旧币)。
  人民公社后,每年补贴军属误工工分2000分,参加生产队分红。
  1986年改发优待金,农村义务兵年发246元,城镇每人每年补贴550元,1989年起,为提高义务兵待遇,减轻企业负担,征收每人1.5元兵役义务费,由乡财办统一管理,专款专用。1993年起,历年人伍士兵每人年发2144元,至1997年,全镇现役军人93名,西藏兵4名,年发优待金205824元。在乡伤残、复员军人129人,每人定补1080至1200元不等。
  1996年,兵役义务费每人改为6元,由镇财政统筹。
  1998年,县民政局下达文件,调整优待金标准,义务兵家属每人2350元,三属(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每人1170元,在乡伤残每人940元,在乡复员每人700元。是年末,全镇义务兵105人、三属9人、伤残3人、复员127人,共发优待金34.9万元。
  2003年,全镇现役义务军人69人,三属7人,在乡复员108人,在乡伤残2人,全年共发优待金64.3万元。
  补助
  1987年,乡、镇对39名现役军人(其中干部16人),157名复员军人(其中抗日战争7人,解放战争19人,建国后131人)进行定额补助。1993年,全镇革命烈士家属9户,因公牺牲家属4户、病故军人家属3户,伤残军人73人,还乡复员军人248人(其中享受定额补助139人),回乡民警12人,现役军人159人(其中77人享受优待金),进行分类定期定量补助。1999年1月起,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每人提高30元。次年,全镇三属8人,在乡伤残3人,在乡复员118人,共发补助金9.48万元。2001年,革命烈士家属6户,病故军人家属2户,复员军人121人,武警14人,现役军人97人,年发补助24.67万元。
  抚恤
  为国牺牲、因公病故、因战伤残军人,依法享受国家定期抚恤金。烈属遗孀、孤老及病故、失踪军人家属,同时享受定期定量补助。
  1953年,内务部发文,军人残废金、抚恤粮合一,改为抚恤金,分牺牲、病故两种。城关镇烈属2户,城南乡10村董志高、16村严有庆2户,均享受政府抚恤。
  1955年,县下拨烈军属生活救济金50万元,其中发给城东乡18万元。此后,抚恤金由民政局按等级分发。1981年起,分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抚恤3种。至1997年,全镇定期抚恤三属9人(其中烈属7人,病故2人)。残废军人实行终身抚恤,分在职、在乡两种,视残废程度分为四等六级。1990年前最高年恤520元,最低100元。如因公三等甲级钱斌年恤160元。因公三等乙级毛小才年恤122元。至1998年,本镇累计革命伤残军人75人(其中特等1人,一等1人,二等乙级11人,三等甲级24人,三等乙级38人)。1999年9月,民政局下发69号文件,在乡革命伤残人员,由原发每人每月58元,提高到65元。三属由原发195元,城镇提高42元,农村提高37元。
  烈士
  自解放战争以来为国牺牲,并经上级部门正式确认烈士,本镇15人,英名如下:
  朱阿寿,1923年生,联盟村人,1945年3月任新四军浙西留守处战士,同年7月牺牲于三桥。
  严杏林,1924年生,联盟村人,1945年3月任武康县大队战士,同年8月牺牲于孝丰。
  徐祖厚,又名裕源。1920年生,馀不镇人,1945年4月任华东1纵队1师特务营粮秣员,1948年牺牲于河南。
  林雪生,又名文达,1885年7月生于城区,1949年4月任遂安县税务所收税员,同年10月牺牲于淳安。
  高亚炳,1922年生于新盟村尚家埭,1944年4月入伍,任志愿军24军70师208团警卫连警卫员,1953年6月牺牲于朝鲜上甘岭。
  陈士高,1928年生,新盟村童家墩人,1949年1月任志愿军403团1营3连班长,立大功1次,小功1次,1953年8月牺牲于朝鲜。
  徐美根,1951年9月生,星星村坝东人,1969年3月入任,任解放军6505部队战士,同年6月牺牲于江苏。
  茅连庆,1949年5月生,金鹅村杨家墩人,1969年3月入伍,任解放军6505部队战士,同年6月牺牲于江苏。
  王小松,1947年4月生,联谊村战胜圩人,1969年3月任解放军6505部队战士,同年6月牺牲于江苏。
  陈良福,1957年8月生于恒星西坝,1977年入伍,任解放军60军179师炮兵团榴炮1营3连战士,次年8月牺牲于安徽滁县大柳镇。
  王林军,1957年生,金鹅村人,1977年9月入伍,某部飞行员。1989年6月27日在战备飞行中牺牲于宜兴归径。
  左奇康,1917年生于城镇医东街,1938年入伍,任华东军区第3野战军情报站站长,1946年执行任务时被害于苏北。
  何鹤,1911年生于龙山,1948年10月入伍,任50军148团连长,1951年牺牲于朝鲜战场。后因家属迁居城关,转入本镇抚恤。
  沈有林,1925年生于卫星沈家埭,,1951年5月入伍,1953年牺牲。
  范金才,1941年7月生于城区务前街,1959年12月入伍,任沪空军部队飞行员,1976年9月因一等残废入住嘉兴军分区疗养院,同年因病情恶化牺牲,追认烈士。
  病故军人
  解放战争以来,共有病故军人9人。
  沈有庆,红星村人,1951年7月入伍,任空军101供应大队战士。
  沈炳初,1953年4月生,红星村漾口人,1969年3月入伍,南京军区6503部队战士。
  周国财,1949年5月生,幸福村人,1971年入伍,8646部队战士。
  潘国华,1964年9月生,明星村桥里人,1983年10月入伍,南京军区某部战士。
  袁信学,1924年1月生,县西街人,1945年8月入伍,历任团副政委。
  叶光照,1933年10月生,直街人,1949年8月入伍,历任参谋。1977年病
  故。
  孙金根,1943年5月生,仓前路人,1963年入伍,任20军6283部队营房助理员。
  潘自强,1949年生于城东,1969年入伍,任南京6452部队班长。
  严旭亮,生平不详,县消防队员。
  安置
  1952年,城关区政府根据上级“妥善安置,各得其所”指示,分别作“回乡务农,安排工作”进行安置。对有特长志愿兵尽量用其所长。1957年,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面向农村,面向生产”方针,一般安排农村,对荣立战功的作复退安置。2002年起,农村退伍兵每人货币安置2000元。
  第四节 战备
  测量标志
  镇境测量标志,涉及水利、气象、航空等多个学科。分叙如下:
  1、徐家山18#标石,位于信谊大队中心生产队。
  2、板庄山14#标石,位于八八农场。
  3、乌牛山标石觇标,位于明星大队第5生产队。
  4、乾元山23#标石,位于恒星大队工农生产队。
  5、吴家桥34#标石,位于恒星大队吴家桥生产队。
  6、金鹅山标石觇标,位于新盟大队联合生产队。
  上述6个标志,原由解放军南字第326部队所辖,1969年3月28日由公社革命委员会接管。
  1、武闸一5-1刻石标(桥石),位于幸福大队太堡堂桥桥堍。
  2、武闸一4-1刻石标(屋基石),位于信谊大队陈墩村生产队共育室西北侧屋脚边。
  3、武闸一3-1刻石标,位于新盟大队观音桥闸上。
  4、武闸一5-2地下标,砼制钢柱,位于青山坞八八农场房屋西北角。
  上述4个标志,1974年4月委托城关公社保管。
  1、51#地下标,城郊乡龙金兜夏细毛屋东北48.3M,1957年3月设。
  2、苕-11-5刻石标,城郊乡戴家圩观音桥,1956年6月设。
  3、81#地下标,城西乡城郊外,土地庙后周维宽地上,1956年7月设。
  4、﹣11-6城郊乡鸭河里村乌牛山脚岩石上,1963年8月设。
  5、金鹅山#51,县西2公里山巅。
  6、金鹅山#50,县西1.5公里山麓。
  7、东黄沙塘刻石标,城南2公里西坝与章道桥之间。
  8、乌鸢山旗标、地下标,西门外白虎圩村西面,出西门约3里,村后北行1里上山即是。
  上述8个标志,由省地质局委托城关公社管护。
  人民防空
  1969年开展战备教育,各队开挖防空洞,7月,联盟率先完成坑道1500公尺。11月26日,城关镇召开“人民防空大会”,号召市民提高警惕,保卫祖国,要准备打仗。”各单位上报挖洞进度,已开46个。次年底,防空工程统一验收,其中较好60平方米,一般1146平方米,较差1062平方米。
  民间防空工程,时过境迁,无人问津,二十年后,早已不存。坑道16处,1992年由乡政府负责,联系各村管理,以保持清洁卫生。
  1995年10月,大家山人防坑道因长期出租经营,存放香蕉等鲜果,致使内部设施严重破坏,要求划归镇政府管理,未果。1997年,镇人武部人防疏散预案制订出台,为使国防坑道处于良好状态,推出维护检查责任制。2000年,县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发文,限乌牛山石料厂按目前划界开采,乾元山石矿按指定位置开采,并指示镇政府加封加固坑道口部,维护坑道功能。
  至目前,原乡境国防坑道总长1439米,镇境总长703米。
  第五节 战事
  抗击清军
  南明隆武元年(1645)闰六月初八,清军水师经武林头直抵德清县城。城内诸生蔡子标招募水军,与太湖吴易之师相呼应。失败被擒,押送杭州,不屈而死。次年春,驻城清军下乡骚扰,并颁剃发令强行削发,城内诸生蔡儒法抗命出走,召集乡民二百馀人,与陈万良会师德清城下,抗击清军,战事不利而退,清军捕获儒法父弟,利诱劝降。儒法挺身而出曰:“儒法受江东父老之命,恢复大明江山。事不成则当死。父弟尝规劝苦谏,与此无关。”遂被处死而活父弟。
  抵御长毛
  咸丰十年(1860)二月廿六,太平军(本镇百姓称为长毛)五六千人,出武康自永安桥攻德清。时蔡赓飚辞官回乡,奉命办理团练,不久病卒,其子兆骐接办,成立城区民团,顽强抵抗。太平军击败民团,从南门入城,劫杀富户,知县何辅潜逃。廿八日,撤离县城去杭州。
  咸丰十一年(1861)八月十三日,城区蔡载锡、蔡振勋兄弟在城西布抽圩招集民兵,设立乡团局,收集飞划船20只,每船发抬枪、鸟枪各一支,大船五入一组,小船四人,分为两哨接应。城区姚应魁任哨长,守西路;洛舍冯寿镜乡团局守西北路;黄苟桥仲德顺守东南路;箬帽桥沈彦声守东路,九月廿一日,太平军出勾庄、良渚,沿西险大塘而下,击退乡团飞划船,沿丁山翻小南门入城,知县邓珩与姚应魁出西门潜逃。
  时太平军将领姓蔡,广东人。入城后,在长桥北堍景山楼茶店探听蔡赓飚住所。因赓飏于道光十七年(1837)任广东学政时,尝为其师。闻已死,惋惜久之,下令军士不扰其门。
  入城后,建军府于假山头。部队驻扎西起紫阳观,东至张仙弄,南至南街,北至公园路,所有民宅挤满兵丁。并以南门林宅作主将官邸,小南门袁家祠堂设征收局,置柜征税。小南门城郊(今金湾坝一带)划为买卖街,限场交易。
  同治三年(1864)二月廿八日,清军左宗棠麾下总兵罗大春攻武康,提督高连升、总兵王月亮攻德清。三月初五,太平军弃城鼠窜,经洛舍,走埭溪而入安吉,沿途烧杀抢掠,殉难义士数以百计。
  反击日寇
  民国廿六年芦沟桥事变后,国民党德清县党部常委张友才、县长彭绍香与地方各界爱国人士于8月组织抗敌后援会,支援前线。11月,战火内延,彭绍香率员撤退杭州。12月22日,日寇十一师团一小队200馀人从东门侵略县城,三里塘恒丰油车、城郊新和酱园等商铺及城内电气公司全部被焚。驻防德清广西部队一团团长李本一力敌不支,撤退富阳,途中遭寇截击,伤亡大半。城内居民大多逃难,德丰、济大等商号因人去楼空,财产被盗、匪偷窃殆尽。
  廿七年(1938)2月,浙江省党部实施战时体制,武德两县党政合一,成立武德联合行动委员会,抗击日寇。2月25日,日寇土桥师团从杭、湖、武三路进犯德清县城,沿途大肆烧杀,死难多达1300馀人。其中城东漾口、沈家潭3村,毁屋1363间,遭杀67人。寇84联队3大队1中队市沼部100馀入侵入城区后,驻溪东街蔡渭生宅。城内亲日派成立维持会,暂责治安。11月,又成立汪伪德清县公署,认贼为父。
  廿八年(1939)1月27日,国民党浙西抗日游击队三路夹攻县城日寇,分别从北门、小南门、东门开火。第三路占领乌牛山制高点后,首先发起总攻。城内日寇集主力于乾元山,发炮顽抗。一二路乘虚入城,重创寇巢。寇见陷入重围,发电向武康求援。双方激战三小时,寇援军抵达南门,游击队为顾及城内居民安全,撤兵返防。
  廿九年(1940)1月,日寇驻城守备队成立12号情报组,址设务前街砖瓦弄12号,设正副组长各1人,情报员9人,隶属菅野足雄部队。情报组活动于馀不镇周边郊村,探听搜集国民政府活动和新四军情报,充当汉奸。3月,省政府战时政治工作二队在城区周围开展抗日救亡宣传活动。在与寇伪遭遇战中,政工队沈庆昌等人牺牲。同时,县抗日流亡政府成立县国民兵团,与驻城寇伪开展情报战、游击战、拉锯战。
  三十年(1941)初,国民党主战派将领朱希调任德清县长,以战时非常机构浙西行署为大本营,组织抗日救亡宣传队和自卫队,时袭匪寇。4月23日,德清县自卫队第二中队协同忠义救国军淞沪区独立三支队长徐福林部夜袭县城,激战至明。9月中旬,日伪下乡骚扰,百姓坚壁清野。
  三十一年(1942)1月29日,朱希率自卫队与日伪大战于新塘,我十三烈士成仁。隆冬,战时流动政府驻地夜明浜遭日伪偷袭,幸无大损。
  三十二年(1943)3月11日,计擒日寇上等兵小宫山已之吉,此后日寇龟缩城巢,不敢外出。8月,日寇撤离城区,国民县政府尚流动农村,为控制县城局势,朱希决定在馀不镇设立驻城办事处,10月正式成立,设民政、总务两股,股员8人。其时,三战区江南第一挺进纵队也成立驻城办事处,设武装排、稽查中队,有主任、督导、副官、秘书、队长等共20馀人。
  三十三年(1944)6月,国民政府倡导赤足运动,号召百姓以购袜费移充抗日献金。民众踊跃捐献。
  三十四年(1945)1月,江南第一挺进纵队驻城办事处人员因军饷自筹困难,离开城区,机构解体。6月14日,日寇及伪36师重侵县城,驻兵孩儿桥北堍。9月,三战区馀不军民合作社成立,址设长桥堍观音堂。辖馀不、羌山、杨墩、雷甸等乡镇,搜集日伪情报,抗击寇军。10月20日,日寇败退离城。
  剿灭土匪
  1949年解放初,镇境残匪横行,骚扰民生。流窜于曲园乡、龙溪乡一带的“东南人民义勇军第三纵队”,公开张贴布告,聚众开会,鼓动复辟。
  8月21日,南下干部孙延亭在德清收茧服务站下乡工作时,遇匪被害。10月,“国防部青年救国团浙江第16支队”抢劫裕纶丝厂茧站,杀害茧站副站长马玉生,夺走步枪1支。
  德清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央“肃清特务土匪,巩固革命秩序,开展剿匪反霸斗争”,“肃清潜匪、收尽匪枪、捕尽匪首、瓦解匪众”指示,于8月主动出击,一举剿灭“国防部挺进游击纵队”,毙匪3人,俘2人,缴获步枪2支,匣枪2支。9月8日,在东门城外首次处决土匪“国防部挺进游击纵队”头子唐少斌。后经一年反复清剿,至次年10月,县境土匪基本肃清。
  第六节 易鼎
  光复城区
  辛亥革命成功后,沪军都督府参谋、秘书吴玉立刻与同乡程森联络,程森根据光复会决策,积极游说,与城内蔡焕文、徐师善、徐沛善、徐滋善、蔡振镛、蔡景谟、程凤鸣、戴文辉、许德辉、闻毓3等组织光复会。11月7日,湖州易帜,宣告光复。德清光复会会员立即在蔡焕文家中集会,商议响应。11月9日,光复会成员召开邑民大会,公推蔡焕文为民事长,并在城区张贴事先已印之告示。会后,戴文辉、程凤鸣、蔡振镛、徐滋善等骨干,携带布告到各乡演讲,劝导百姓毁龙旗,剪辫子,改挂白旗。清政府德清县令见大势已去,留印出走。警察局官兵允其反正,弃暗投明。德邑遂告光复。
  解放德清
  1949年5月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七兵团第23军67师199团1营解放德清县城馀不镇,建立城防司令部,199团政委陈烙痕任司令。次日,找到原国民党县党部书记长李俊,嘱其丢掉幻想,消除顾虑,等待办理移交。但李俊惧罪,于6日潜逃。8日,城防司令部在东门广场解除“江南先遣纵队”、“浙西支队”等4支地方武装部队1200馀人,收缴迫击炮2门,重机枪2挺,轻机枪20挺,步、短枪800馀支及大批弹药和军用物资。7月,全县收容游兵散勇工作在镇上展开,共收容338人,除60人取保释放外,其馀全部解省处理。此后,县城秩序安然。
  附录
  浙西地委 1949年4月24日,由杭州市军警稽查处毕平阶等9人发起筹组,下辖江南人民解放军浙西支队。支队人员复杂,活动于武、德、吴、余、崇、嘉等县境。其中第一支队人称吴侠部队,张少山部队,第二支队人称平径自卫队,东塘、塘栖自卫队,两支队原系抗战期间杂牌部队。其间尚筹组江南先遣纵队,辖馀不十区保安队及张少山部队一部分。嘉兴军区独立团,辖浙西游击总队及崇德自卫队。5月德清解放后,境内地方武装部队全部缴械解散,地委解体。
  丁家弄血案 1945年清明期间,新四军一师四纵队解放浙北,设馀不区政府于丁家弄33号,整编组建区武装中队,有成员50多人。伪自卫队长张国良混入区中队,窃取分队长之职,煽动游兵散勇反叛。端午前10天,馀不区委书记苏振亚破获敌特组织,人员关押于区政府。当其人保释无望后,即策划暴动,枪杀区长。5月1日,囚犯各自解开绳索、假装小便,将区中队指导员刘德全抱住,并用花盆砸昏,洗劫区委内步枪36支,木驳枪2支、手榴弹23个,绝密文件1包,现金3000元,苏区纸币1000多元后越狱,新四军财粮股人员闻枪增援,队员乔岫云中弹牺牲。
  反空降联防 1962年4月12日德清、临安、余杭、安吉四县防敌特、反空降联防会议在本镇召开。省军区、嘉兴军分区、0079部队、杭州市公安局及四县人武部长和公安局长,联防区各公社人武部长共45人出席会议。
  第三章 民政
  第一节 社会福利
  救灾
  天灾人祸,青黄不接,历代政府均有救灾措施,以苏民困。明清两代,官府有赈谷、赈银、以工代赈、养恤、蠲免赋额、缓征捐税等举措,民间亦有施粥、施医、义演、义卖、舍棺等善举。民国廿七年(1938),德清成立赈济会,经费以上拨为主。三十五年(1946)大水淹田,杭州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浙闽分署,拨给德清食米429担,其中馀不镇受益30担,羌山乡20担。1950年水灾,政府下拨城东、城南、城西3乡救济粮11万斤,救济款3000元。并发动居民捐赠寒衣。
  1954年全县遭遇特大洪水,除奋力抗灾外,政府下拨城关区救济款7000元(每乡1000元)。1956年台风致灾,发给城西乡木材1.3立方米,1961年天灾人祸,公社成立生活福利委员会,开展瓜菜代粮运动,并向国家借粮40万斤。1984年雪灾,民政局下拨毛竹1500株,水泥60吨,抢修危房。1990年,全乡发动救灾捐助,收到粮票582斤,现金2615元(其中乡妇联发动各村妇女捐款337元)。次年因太湖倒灌,全乡分到大米1000公斤,化肥23吨(尿素17吨、碳胺6吨),罐头肉144听,白糖50公斤,851营养液50瓶,矿泉水30箱,洗衣粉15箱,衬衫174件,童鞋42双。
  1996年洪涝灾害,省下拨特大自然灾害救济救助费4万元,用于解决因灾倒房和特困户房屋修复。
  救灾渡难,不分人我。1994年8月21日浙南温、台、丽地区遭受百年罕见风暴潮,本镇发动赈灾捐赠,共收到48个单位捐款2.14万元,衣服7125件。1996年四川宜宾地区因灾致贫,镇机关、企业、居委会发动献爱心,共募集棉衣、棉被、绒衣、皮衣、单衣、床毯等衣物16大包,于10月下旬托运外送。次年,向四川仪陇县捐赠衣被4090件。其中东郊居委会王小梅老人一次捐赠新棉被13条。
  救济
  救济均为临时手段,以性质分,有灾荒救济、冬令救济、贫困救济。以对象分,有渔民救济、烈军属救济、精简职工救济,国民党起义、投诚、宽释人员救济等。
  清朝光绪八年(1882)7月,杭绅胡光镛舍米1000石,赈济德清灾民,县衙开便民仓施济储粮。民国廿三年(1934)市河干涸,田地无收,商界集谷施粥救济贫民。1952年,城关镇发放冬令救济款1267万元(旧币),解决12户烈军属(292万元),22户贫苦居农民(205万元),36户渔民(770万元)生活困难。次年,城关区发放救济款985万元,救济盐民、渔民和社会贫苦居农民。
  1954至1956年,城关区共发放救济款3627.36元,大米3000斤。1961年,将五保户、困难户、手工业者、工人家属、干部家属、烈军属和回乡下乡人员列入照顾范畴。是年,全公社受益社员4229人。
  1964至1965年,城关公社发放救济金477.90元,棉花票620斤,布票40市尺,安排65户困难户渡过难关。并确定长期社会救济11人,孤老孤儿13人,平均月支出救济款207元。
  1987年,对1957年前参加工作,1961至1965年期间精简下放老职工予以定期救济,全乡20人,人均年支救济费150元。1993年1月起,精减老职工每人月补生活费15元,医药费5元。同时确定社会散居孤老残幼66人,困难户68人作社会救济,每人定补50元。临时救济者,年终一次性支付200-500元。1995年,全镇城乡共有特困128户326人,全年发放救济款13000元。此后,镇民政办建造花名册,并不断予以扶贫扶志,帮助脱贫,1998年,全镇社会困难户84户,年发临时救济款10830元。2003年,临时救济140户,每户300元。
  扶贫
  1985年,县府提出扶贫脱贫。是年,城关乡有困难户59户,其中无条件2户,未扶11户,已扶贫困户46户,支付扶贫资金11550元。年末,36户脱贫,10户未脱。1987年,对11户贫困家庭和散居孤老残幼、五保户予以扶持救济,共迈小康。1996年,全县实施送温暖工程,10月起,城镇特困户核发《德清县城镇特困职工优惠证》。凭证可优惠:1)粮食部门按成本价供每人每月大米10公斤,油0.5公斤。2)自来水公司每年每户补贴96吨。3)县供电局每户每年补贴电费120度。4)煤气公司每季度供成本价煤气1瓶。5)教育系统免收九年制义务教育杂费。6)因病人院,享受医疗费用总额20%优惠。7)工商部门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免收管理费。8)卫生部门减半收从业体检费。9)税务部门给予税收优惠。
  次年1月,县出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年收入低于800元,城镇月人均收入低于140元。发给“德清县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济证”,凭证享受救济。年末,农村人均年收入1000元以下84户,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1800元以下26户。1999年7月1日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82元。是年,全镇8个居委会19户33人享受低保救济。
  2001年,全镇最低生活保障户119户195人,全年发放10.57万元。其中农村86户149人(人/月30-40元),城镇23户36人(人/月50-100元),孤老10户10人(人/月180元)。下岗职工经调查后,确定21户22人为低保对象,月发标准为80-108元。此后全镇因病因灾返贫增多。2003年,全镇低保户216户378人,全年发放267480元,其中农村119户220人(标准35-55元)由县镇各负50%,城镇97户158人(标准60-210元)由县负担。
  扶残
  民国三十五年(1946),德清县开展残疾人调查,有盲、聋、哑、跛等残疾男性1392人,女性1157人,占总人口17.2%
  解放后,城关镇街道厂于1969年率先吸收残疾人13名进厂。1979年,城关公社开办福利厂,招收残疾人员21人。1986年,城关乡开展四残调查,有盲10人,聋9人,哑38人,肢残66人,呆26人,精神障碍24人。在此173入中,男110人,女63人,除5人已进村办企业外,77人有劳力,91人无劳力。是年,进福利厂工作增至27人。
  1991年8月,镇筹建残疾人联合会,凡残疾人10人以上单位要求建立分会。9月21日,城关镇第一次代表会召开。此后,创办民政福利厂,安置残疾人15人,同时,镇发动为残疾人助捐一元钱活动,号召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投资6万元,建造残疾人活动室和残疾人基金会。
  1992年3月31日,城关乡召开残协第一次代表会,出席代表69人,以就业、康复、教育为主题,部署残协今后工作。此后,对老年白内障、小儿麻痹症、聋哑儿童进行普查。据统计,全乡有白内障13人,麻痹症30人,聋哑儿童9人,精神障碍37人。为此制订白内障复明,聋哑听力训练方案。
  1993年4月6日,乡镇合并后联合召开第二次残联代表会,出席代表88人,其中残疾人代表47人。此后,对全镇35名小儿麻痹症约请有关医师诊断治疗,其中官庄村1人送湖州做矫治手术。安置57人进厂工作。
  1999年8月19日,镇残联召开第3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72人,其中残疾人36人,会议公布统计:全镇残疾人689人,占总人口1.2%,一家有2个残疾人家庭34户71人。
  镇残联呼吁全社会多关心残疾人疾苦,如务前街孙勇观儿子孙祺灵,患先天性脑瘫。镇通过新闻媒介牵线,被钱江台接到现场直播,当场募捐2.7万元,杭州市一院、杭州太平洋大酒店免费提供手术和病期食宿,德清县邮电局免费安装电话机,一时传为美谈。
  2000年,镇残联为100名待业下岗残疾人进行就业培训。对270名农村残疾人给予技术培训。89名特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线。至2003年,全镇462人领到残疾证。安排上岗103人,纳入低保86户98人。同时,积极开展康复活动,如肢体训练,弱智培训,白内障复明,低视力配镜,肢体矫治,直接受惠431人。
  助学
  1999年起,资助贫困学生读书纳入社会慈善事业,号召机关干部开展结对子活动。2003年,全镇4名贫困大学生受到县教育基金资助。次年,镇春蕾计划征集结对5人。
  其他
  慈善机构 2003年7月,县慈善总会成立,下达城关镇慈善款任务29万元。至10月,全镇72个单位如期捐献,按时完成。
  第二节 养老育孤
  养老
  明朝嘉靖十八年(1539),城区设养济院,院址丁家弄柳侯祠下。收养孤寡老人19人,人均月米3斗,年发布匹银6钱。康熙十二年(1673),养济院有孤老12人,月发银3.6两,油米自购;年发柴布银7.2两,红羊劫时,兵燹而毁,同治末年重光,直至清末,俗称孤老院。
  民国十八年(1929)改名救济院,收养孤独277人,月发米2斗。抗战期间停办。三十四年复设,移址大家山麓,直至解放前夕。
  1958年12月,城关公社开办敬老院两所,一设镇区,一设镇郊,共收老人45人。1960年春解散,孤老转由生产队和居委会供养,实行吃穿住医葬五保。1986年5月,城关乡在东山岭原耐火厂旧址开办敬老院,投资8600元,占地1.9亩,建房6间185平方米。其中住房3间,床位12只。11月,首批3人入住。次年扩建,占地面积增至2462平方米,人住19人,其中五保老人11人,自费供养2人,半自费3人,弃婴3人。1997年又投资13万元,改建原有11间平房,新建头门及围墙200米,内外浇筑水泥路。2003年,有孤老13人,孤儿2人,人均月支200元。管理2人,有食堂、娱乐室等设施。
  育孤
  南朝梁·普通二年(521),馀不镇设孤独园,收养弃婴。宋朝淳佑年间(1241-1252),城区设慈幼局。清朝雍正十二年(1734)建留婴堂。咸丰十一年(1861)兵乱屋毁,仅存头门正厅。同治三年(1864),丁觉源、蔡兆骐、沈骏飞、许士奇募建如旧。光绪廿三年(1897),正厅坍圮,徐士骏等募建修复,廿七年(1901)清明头门失火,徐肇基、沈光裕等再次募建。民国三年(1914),邑人沈芬撰书楹联于门庭:“头上有青天,天威赫赫;眼前皆赤子,子惠元元。”民国六年,改称接婴所,接收遗弃婴儿。十八年又改称育婴所,收养婴儿255人。三十六年(1947),育婴所领养婴孩82人(女70人),寄养14人。解放后,贯彻《婚姻法》期间宣传溺婴犯法,弃婴日少。个别无主弃婴由县政府收留,月支9-10元分散寄养。1986年敬老院建成,次年肩负全县弃婴收养管理。1993年发现弃罂18名,其中收养6人,待领8人。至1996年8月尚有4人因残无人领养,1996年新收弃婴2人。2003年,院有孤儿2人,处理弃婴案1起。
  弃婴于情不洽,于法不容。1993年,镇制订《乡规民约》,严禁溺罂弃婴,明确规定婴儿出生死亡应由医院出具证明,发现婴儿下落不明者,处以社会抚养费5000元,构成犯罪者,交司法机关处理,并严禁非法领养婴幼儿,违者作计划外生育条例处罚。
  2003年,全镇社会孤儿9人,由县慈善机构资助人均每学期学费500元。
  第三节 殡葬改革
  明朝崇祯九年(1636),于乾元山金莲涧千人坑设漏泽园,官费埋葬无地无棺死者,民国初期改称义冢,一设北门城外五石庵,一设东门城外蒋湾里,解放初,清理露天棺材,骨殖就地掩埋。
  外籍旅德商人,未能及时运柩回乡安葬,城区有会馆三处,暂寄一年。
  宁绍会馆 位于小南门金湾坝西南丁山脚下。清朝嘉庆十四年(1809),慈溪旅德药铺沈益寿集资建造,占地8分,咸丰间毁于太平军,同治靖乱后重建。光绪十三年(1887),鄞县戴性善购地3.28亩,于淡竹坞等地设葬所,又修葺会馆,凡遇病亡故无力还乡,准于停柩一年,逾期于清明冬至广告迁葬。会馆春秋两季设醮祭灵,以重乡谊。其门厅上额“同善堂”,谈德寿书。
  金华会馆 位于大南门外大家山麓,民国五年(1916)由金华籍同乡发起,集资筹建。
  新安会馆 位于东门外蒋湾里,清道光四年(1824)皖籍商人金瑞集资创建。咸丰未年毁于太平军兵燹,光绪元年(1875)重建,正厅供奉朱熹神位,后厅停厝安徽籍无力归葬之灵柩,并在砻糠山东麓设义园,埋葬久寄不迁之棺。
  镇境殡葬,素为木棺土葬,一般平地放棺,周围砌砖,上盖瓦片,称为材亭。殷富之家建圹,一般双穴或三穴,合圹后上封泥土,形似馒头,俗呼坟墩。坟前立碑,或设祭坛,有石桌石凳等陈设。
  1980年10月,经省政府批准,择址大友大队杨家坞北麓荒坡建火葬场,征地18亩,省民政厅拨专款11万元。1983年冬建成,房屋建筑3幢1400平方米,次年推行火化。
  1991年5月,为美化环境,节约土地,乡政府下文制止乱葬。要求各村建造纪念塔、纪念堂,统一存放骨灰。纪念塔选址宜高燥避风,庄重美观,肃穆安全。可一村一座,或多村合建。次年,全镇建成纪念堂、塔和公墓21处,其中联星、大友为纪念塔,其馀各村为纪念堂。1993年4月,镇政府再次发文,骨灰实行集中安放,统一管理,严禁乱葬乱埋。1996年冬,对私自乱葬坟墓进行清理,共清新老坟墓2939个。1999年“6·30”洪水后,部分村纪念堂水毁,造成乱埋乱葬。为此,镇民政办拨款红星、火星、金星、幸福等村重修。同年,东风蔬菜场发现老坟重修和新建豪华生圹,经整顿清理后于五石庵山麓新建东风陵园一处,入口处筑有石牌楼等建筑。
  2001年,胜利、官庄两村分别投入5.7万元重建公墓。金星、联星、恒星、星星共搬迁深埋老坟1240个。
  2004年4月,县民政局发文,强调清除乱葬,统一存放骨灰。同时要求殡仪馆实行分乡镇登记、建档,及时掌握骨灰去向。各乡镇殡葬车船加强管理,确保及时运送,避免人为麻烦。
  是年,镇政府处理无名尸体1具,为之火化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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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元镇志

《乾元镇志》

出版者:香港天马图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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