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十一年十月十七日准戸部咨開奉上諭禁止所有舊缺倉穀卽行賠補毋許再有新虧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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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光绪]嘉兴府志八十八卷首二卷 卷二十至卷四十六》
唯一号: 110532020230000207
事件名称: 道光十一年十月十七日准戸部咨開奉上諭禁止所有舊缺倉穀卽行賠補毋許再有新虧
文件路径: 1105/01/object/PDF/110513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13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831年11月20日

事件描述

道光十一年十月十七日准戸部咨開奉 上諭御史卞士雲奏請飭省嚴核常平倉儲以備緩急一摺 各直省州縣設立常平倉穀原以預籌民食果使倉儲充實 偶遇水旱偏災急需賑濟何難取之裕如乃近日存倉穀數 多不按時據實報部或因公動撥領價後仍未買補還倉或 交代有虧接任時袛憑虛賬報數迨至上司查辦則按照部 價將銀貯庫輾轉流抵謂之穀價又復不免侵用間有聲請 平糶名為存七糶三而不肖州縣每至隱射格外多賣如遇 水患甚或揑報淹浸種種積弊相沿如該御史所奏自係實 有之事是以各直省遇有偏災鮮有以撥放常平倉賑給爲 請者大率動支藩庫銀兩易錢散給卽如本年江蘇安徽湖 廣等省被災現請免稅招商並齎銀至鄰省採買此後請帑 辦賑無非以銀易榖始敷災黎口食推原其故總由倉儲不 足所致雖此時急切救災不得不如此辦理然終非先事預 籌之道必應力加整頓着各直省督撫嚴核各州縣常平倉 實貯數目令其加具印結申送按時報部查核如遇緩急之 需卽由該督撫隨時聲請動用務將交代虛收存銀流抵等 弊永遠禁止所有舊缺倉穀卽行賠補毋許再有新虧自此 次申諭之後倘仍有前項弊端卽着嚴參懲辦以實倉儲而 裕民食將此通諭知之欽此于志

知识出处

[光绪]嘉兴府志八十八卷首二卷 卷二十至卷四十六

《[光绪]嘉兴府志八十八卷首二卷 卷二十至卷四十六》

出版者: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出版地:北京

[光绪]嘉兴府志八十八卷首二卷,清许瑶光修,清吴仰贤等纂,清光绪三至四年(1877—1878)嘉兴鸳湖书院刻本。前有许瑶光、吴仰贤所作序言及修志衔名。首两卷为巡典及天章,余八十八卷分图说、星野、建置、疆域、城池、桥梁、公署、学校、坛庙、山川、古[光绪]嘉兴府志八十八卷首二卷,清许瑶光修,清吴仰贤等纂,清光绪三至四年(1877—1878)嘉兴鸳湖书院刻本。前有许瑶光、吴仰贤所作序言及修志衔名。首两卷为巡典及天章,余八十八卷分图说、星野、建置、疆域、城池、桥梁、公署、学校、坛庙、山川、古蹟、坊表等类目。此书是现存内容最为丰富的嘉兴地方志书。蹟、坊表等类目。此书是现存内容最为丰富的嘉兴地方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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