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四十九年浙江巡撫黃秉中疏請照江南開例捐監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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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光绪]嘉兴府志八十八卷首二卷 卷二十至卷四十六》
唯一号: 110532020230000200
事件名称: 康熙四十九年浙江巡撫黃秉中疏請照江南開例捐監
文件路径: 1105/01/object/PDF/110513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13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710年

事件描述

康熙四十九年浙江巡撫黃秉中疏請照江南開例捐監 積儲杭嘉湖各捐米十萬石或穀二十萬石客米來浙 路遠價亦稍貴捐納數目應量爲酌減部議題準如例 不允減價六十年十二月戶部覆準將浙江六十一 年起運六十年分杭嘉湖三府屬應徵漕糧內均派截 留二十萬石分發各府收儲六十一年浙江巡撫屠 沂疏稱浙省屢被災荒捐穀不敷賑濟截留漕米儘數 動賑復動新漕請照河工捐例米石數目無論外省本 省俱準於杭州永濟倉捐納補足後分別州縣於常平 倉收儲備賑將杭嘉湖三府各收十萬石之數撥補滿 足部議覆準雍正四年覆準浙江杭嘉湖等府動司 庫銀十萬兩買穀分儲八年署浙江布政司糧道朱 倫瀚詳定通省州縣現在存倉穀石案大中小三等計 算大縣三十縣查現儲穀自一萬餘石至一萬四千餘 石中縣計三十四縣現儲穀自一萬至一萬一二千餘 石小縣計十一縣現儲穀自七八千至一萬餘石均計 存倉多寡不甚相懸積儲亦未爲足備應動支銀二十 萬餘兩分別大中小三等均勻分派給領買儲大縣每 縣添派儲穀八千石中州縣每縣添派儲穀五千三百 石小縣每縣添派儲穀二千八百五十石至於各屬所 需建造倉厫應照上年之例每間準動銀二十兩如杭 嘉湖紹四府不產木植者每間儲穀五百石

知识出处

[光绪]嘉兴府志八十八卷首二卷 卷二十至卷四十六

《[光绪]嘉兴府志八十八卷首二卷 卷二十至卷四十六》

出版者: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出版地:北京

[光绪]嘉兴府志八十八卷首二卷,清许瑶光修,清吴仰贤等纂,清光绪三至四年(1877—1878)嘉兴鸳湖书院刻本。前有许瑶光、吴仰贤所作序言及修志衔名。首两卷为巡典及天章,余八十八卷分图说、星野、建置、疆域、城池、桥梁、公署、学校、坛庙、山川、古[光绪]嘉兴府志八十八卷首二卷,清许瑶光修,清吴仰贤等纂,清光绪三至四年(1877—1878)嘉兴鸳湖书院刻本。前有许瑶光、吴仰贤所作序言及修志衔名。首两卷为巡典及天章,余八十八卷分图说、星野、建置、疆域、城池、桥梁、公署、学校、坛庙、山川、古蹟、坊表等类目。此书是现存内容最为丰富的嘉兴地方志书。蹟、坊表等类目。此书是现存内容最为丰富的嘉兴地方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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