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四年二月初七日内閣奉上諭從前以錢收納者悉令統照銀數收納不准再有大戸小户之分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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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光绪]嘉兴府志八十八卷首二卷 卷二十至卷四十六》
唯一号: 110532020230000190
事件名称: 同治四年二月初七日内閣奉上諭從前以錢收納者悉令統照銀數收納不准再有大戸小户之分
文件路径: 1105/01/object/PDF/110513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11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865年3 月4日

事件描述

同治四年二月初七日内閣奉 上諭前因蔣益澧奏核減浙江嘉興府屬浮收錢糧一摺當經 諭令戶部議奏茲據該部奏稱浙省甯波紹興等府浮收錢 糧均於上年經左宗棠奏明核減嘉興府屬各州縣歷年浮 收地漕等項銀兩實與甯紹各屬事同一律自應一體裁革 以昭公溥各等語加恩著照所請嘉興縣著減去錢四萬二 千七百二十八千秀水縣著減去錢三萬五千五百六十四 千嘉善縣著減去錢五萬七千四百七十八千海鹽縣著減 去錢一萬九千四百一十四千平湖縣著減去錢三萬九千 七百七十九千石門縣著減去錢二萬九千三百四十九千 桐鄕縣著減去錢三萬一千三百二十六千統計各屬共減 去浮收錢二十五萬五千六百三十八千卽著永爲定章其 從前以錢收納者悉令統照銀數收納不准再有大戸小户 之分倘地方官吏陽奉陰違仍或添設名目格外需索及大 户不遵定章完納者卽行查叅懲辦並著該撫將各府屬平 餘一項破除情面再行認眞核減酌定數目詳細開造淸册 報部以憑查核餘著照所議辦理欽此

知识出处

[光绪]嘉兴府志八十八卷首二卷 卷二十至卷四十六

《[光绪]嘉兴府志八十八卷首二卷 卷二十至卷四十六》

出版者: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出版地:北京

[光绪]嘉兴府志八十八卷首二卷,清许瑶光修,清吴仰贤等纂,清光绪三至四年(1877—1878)嘉兴鸳湖书院刻本。前有许瑶光、吴仰贤所作序言及修志衔名。首两卷为巡典及天章,余八十八卷分图说、星野、建置、疆域、城池、桥梁、公署、学校、坛庙、山川、古[光绪]嘉兴府志八十八卷首二卷,清许瑶光修,清吴仰贤等纂,清光绪三至四年(1877—1878)嘉兴鸳湖书院刻本。前有许瑶光、吴仰贤所作序言及修志衔名。首两卷为巡典及天章,余八十八卷分图说、星野、建置、疆域、城池、桥梁、公署、学校、坛庙、山川、古蹟、坊表等类目。此书是现存内容最为丰富的嘉兴地方志书。蹟、坊表等类目。此书是现存内容最为丰富的嘉兴地方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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