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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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康熙]嘉興府志十八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520020210002515
颗粒名称: 國朝
分类号: D631.42
页数: 2
摘要: 《嘉兴府志》中对國朝户口的情况描述。
关键词: 户籍 户口

内容

府原額人丁五十六萬六千一百九順治十八年奉憲查照新定賦役全書額編丁口徭銀照均田均里事例將丁口每里均攤責令里長照正糧徵輪嘉興縣原額戶口人丁一十五萬三千七百三十四徵丁銀五千九百七十四兩一錢二分五釐徵口銀九百二十兩八錢九分八釐秀水縣原額戶口人丁一十一萬一百九十徵丁銀四千三百四十一兩三錢三分六釐徵口銀三百六十五兩五錢六分嘉善縣原額戶口人丁一十一萬八百七十八徵丁 銀二千八百五十六兩五錢八分八釐徵米一百五十六石四斗三升二合二勺徵口銀二千六百二十一兩二錢四分九釐徵米四百六十一石四斗八升七合五勺海鹽縣原額人丁四萬六千六百五十九徵丁銀三千五百八十六兩一錢六分八釐徵米二百四十三石二斗九升五合平湖縣原額人丁三萬六千九百一十九徵丁銀二千六百二十一兩二錢四分九釐徵米四百六十一石四斗八升七合五勺石門縣原額人丁六萬六千四百四十七徵丁銀三千七百五十九兩二釐徵米二百一十九石二斗七升五合一勺桐鄉縣原額人丁四萬九千二百八十二徵丁銀三千三百五十一兩一錢七分六釐徵米一百七十七石四斗一升五合二勺 竈戶竈戶之場三曰海沙曰鮑郞曰蘆瀝三場竈丁凡二萬八百二十四戶零又横浦西路二場亦係郡民派充共一萬二千七百六十三戶皆免本戶二丁差役嘉興縣原派四場竈丁共六百零五戶秀水縣原派四場竈丁共一百七十八戶嘉善縣原派四場竈丁共一百六十戶海鹽縣原派四場竈丁共一千九十三戶平湖縣原派五場竈丁共一千七百五十戶 石門縣原派五場竈丁共六十三戶桐鄉縣原派四場竈丁共九十一戶匠戶明匠戶之别七十有二闔郡計戶五千二百七十七各以其技共役其役于京師有輪班者有存留者嘉興縣匠戶一千五百六十九秀水縣匠戶一千九十一平湖縣匠戶六百七後故絕僅存三百二十五戶嘉善縣匠戶七百六十六海鹽縣匠戶共一千一百九十一故絕者多後僅 存四百零九石門縣匠戶三百九十五桐鄉縣匠戶三百六十五明府織染局匠凡八闔府計戶四百二十七嘉興縣匠戶一百二十六秀水縣匠戶一百六嘉善縣匠戶六十一海鹽縣匠戶三十平湖縣匠戶一十九石門縣匠戶三十桐鄉縣匠戶三十九皇淸戶口見田賦按明初覈實天下戶口具有定籍令民各務所業涵煦旣久生齒漸繁而戶籍分合及流移附屬脫漏不報者多其數反減于舊則通弊之流行自昔巳然矣時編審黄冊以人戶爲主凡一百一十戶爲一里里長之就役以丁數多寡爲次是賦役皆以丁而定丁之查覈安得不明也後漸參騐田糧多寡不專論丁而東南開墾益多地利逾廣其勢不得不觭重田畝以僉派里役于是黄冊之編審皆以田爲里不復以 戶爲里而人丁附田以見焉至今大江以北以丁定差者尚有眞戶籍而江南則以田定差槪無實口數亦各相安無擾也惟是以田定差之處間有田去丁存田多丁少者籍滋脫漏之奸民蒙賠𤿚之累在乎有司者燭照數計之而已使欲立新法反古制淸查編戶不幾騷然煩苦哉均攤之法雖事屬權宜而人同甘苦民稱便云。

知识出处

[康熙]嘉興府志十八卷首一卷

《[康熙]嘉興府志十八卷首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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