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漢博議卷之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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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两汉博议二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20001921
颗粒名称: 兩漢博議卷之十九
分类号: K207
页数: 11
页码: 一至十
摘要: 宋代的陳季雅撰寫兩漢歷史的議論文,結集成冊,為《兩漢博議》,此為第十九卷。
关键词: 汉代 历史评论 中国历史

内容

取士
  元帝詔博士弟子無置員以廣學者
  論自元帝不置弟子員以廣學者之後不能無濫進之
  患
  漢初承秦餘習庶事草創庠序之事猶未遑及至孝武時公孫
  弘以治春秋爲丞相封侯天下學士靡然向風然猶悼道之鬱
  滯遂建議爲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令郡國縣官有好文學敬
  長上肅政教順鄉里出入不悖二千石謹察可者常與計偕詣
  太常受業如弟子一歲皆輒課能通一藝以上補文學掌故武
  帝卒從其請是以當時公卿大夫士吏彬彬多文學之士矣至
  
  昭帝或增滿百人宣帝或増倍之然猶有定員而未至濫進也
  元帝好儒始詔博士弟子無置員以廣學者自此以來其員旣
  廣則不能無濫進之患不一年間又詔丞相御史舉質樸敦厚
  遜讓有行者光祿歲以此科第郞從官似若知所以懲前弊者
  然事貴於謹始始進之不擇而終徒第其郞官何益哉其後成
  帝又增弟子至三千員未必不皆基於元帝無置員之故也
  成帝召直言極諫詣公車
  論直言極諫詣公車則使左右得以私意爲進退
  賢良詣太常如公孫弘乃是親策如成帝紀所言云云谷永傳
  所言待詔公車此乃只於公車對如上封事耳往往因尚書奏
  不由太常此選舉之弊且使左右得以私意爲進退
  東漢取人於鄉里
  論東漢士多矯舉以要名譽
  東漢欲倣成周鄉舉里選之意於鄉里取其行實故州郡公府
  只取鄉評以爲薦選罷西漢課試之法故士多矯舉以要名譽
  殊不知成周鄉里論選升之學獻賢能之書未便用也
  牋奏之弊
  論東漢末年分文學牋奏爲兩科
  兩漢凡稱尚書必試以牋奏其自令史補者其自三署郞補者
  皆召臺試中乃補爲之其間乃有典故文法故也光武初用孝
  廉郞補爲尚書郞後章帝多用郞中補尚書郎課試之法罷矣
  而用人皆非其實是以末年之弊遂至分文學牋奏爲兩科此
  光武欲混選舉之弊也不可混而欲混之則其弊必分東漢是
  也
  訾筭
  論以訾筭取人是漢不用儒生之一端
  漢初立訾筭十以上得官之制皆所以防其貪耳至景帝而減
  之蓋謂廉士訾寡不足慮貪夫訾多深可憂夫訾筭取人未必
  取其廉行蓋漢不用儒之一端耳漢於用人惟取於軍功軍功
  不足則取於父兄之保任儻非父兄之保任則夫訾筭者既不
  何人則又取夫世祿之家與夫山東巨族之子孫耳自景帝
  減訾筭武帝一切不以貧富爲差朱買臣主父偃之徒家貧流
  落於道路而詣闕上書皆與厚爵却不問訾筭而洛陽賈人之
  子又得進用市籍亦不恤矣
  入粟
  論選舉陵夷官職耗廢姦邪橫暴羣盜並起皆拜爵贖
  罪之弊所致
  文帝始用晁錯議許民入粟塞下以受爵免罪其名似不甚美
  然詳考當時之法最爲盡善自六百石得上造至四千石得五
  大夫爵至五大夫其家乃復一人則雖納數千石粟而得高爵
  止一第又不除官其所贖罪者又徒復作旣巳受刑或除罪當
  輸役於官者耳武帝初年置武功爵以賞戰士買爵者至千夫
  者往往得補爲吏贖罪者凡禁錮等罪亦得贖之則稍非文景
  之制矣至後桑弘羊等用事則不復以空爵招民於是入羊入
  穀入財皆得正補爲官爲郞則賣爵之弊至此極矣至天漢四
  年令死罪入錢五十萬減死一等則贖罪之弊至此極矣是以
  選舉陵夷官職耗廢姦邪橫暴羣盜並起皆拜爵贖罪之弊所
  致也宣帝之興大抵欲改武帝之政至西羌之變張敞請令民
  
  入穀㳂邊八郡以贖罪首匿見知故縱等罪凡盜及殺人者皆
  不得贖此却亦近文景故事是時蕭望之力排其議以爲武帝
  末年之弊魏相遂不得施行蓋當時君臣大抵欲懲武帝之政
  而不暇文景之舊事也是以金城湟中糴穀則不及數屯田猶
  有侵擾勞民違耕之患蓋不知入粟之爲善計兼是時常平倉
  蕭望之亦不行置常平倉則不免與民爭利之患矣
  用人
  用人輕重如一
  論漢用人之法此意最善
  子房巳是萬户侯欲使之傅太子叔孫通爲太傅令良行少傅
  事不以爲屈周昌已是三公欲使之相趙卽出之不以爲輕漢
  家用人之法此意最善
  景帝不能養直臣之氣
  論景帝謂亞夫非少主臣與武帝論汲黯有異
  漢自高祖脫略邊幅能褒養直臣之氣高帝時有周昌惠帝時
  有王陵武帝時有汲黯景帝朝獨一亞夫耳乃以爲非少主臣
  與武帝論汲黯異矣漢家朴厚之風止於石慶鯁直之風止於
  汲黯
  武帝不能養將相威重
  論賢人足以衛宗社故人君當養其威重
  上佚此見得武帝不能養將相威重使處就使如文帝之待將
  相斷不應如此觀絳侯爲丞相朝罷趁出上禮之恭亞夫爲將
  軍細柳上之柳屯聞軍中不得驅馳之說按轡徐行而改容式
  車其平日衛仰將相威重如此武帝不然大將軍侍中上踞廁
  
  視之丞相弘宴見上或時不冠亦鄙薄之甚也武帝且不知養
  其威重何望下之人憚而知畏耶大抵自古觀人之國不觀其
  甲兵之衆城郭之固而觀其人物之如何春秋之時衛多君子
  而人知其不可伐魯多君子而人知其不可動國有賢人誠足
  以衛其宗社也
  武帝初年文帝重臣猶在一切罷免
  論衛綰直不疑周仁張敲等皆重臣武帝罷之
  衛綰景帝末年爲丞相三歲武帝立建元中以丞相當景帝病
  時諸官四多坐不舉者而君不任職免之遂相留嬰直不疑景
  帝末年爲御史大夫武帝立與丞相綰俱以過免周仁景帝初
  立爲郞中令武帝立仁以二千石祿歸于家張敺景帝時爲九
  卿武帝元朔中代韓安國為御史大夫老篤請免天子亦寵以
  上大夫祿歸老于家
  財賦力役附
  總論一
  論寬大者能知治財之道
  治財有道惟寬而大者爲能知之朝更夕變歲鍛月鍊用力於
  一時而計功於尺寸者足以敗天下之財而巳矣漢武帝商功
  計利不遺錙銖而大司農每每告匱文帝躬行淵默無所更爲
  而紅腐貫朽波及於後世夫何其工者反拙而無所事事者顧
  收其効耶楚漢之際天下財力耗矣自蕭何制法而曹參守之
  飲酒安坐無所變更至於文帝加之以恭儉今讀其紀自耕籍
  勸農之外殆無可書而治粟内史其姓字無聞焉彼其休養生
  息至於六七十載之間列侯有土公卿大夫有祿街巷有馬而
  
  閭閻有梁肉則夫太倉之粟都内之錢其所從來遠矣武帝之
  時財非不治也患幣之輕也而鑄白金造皮幣患商賈之重也
  而筭舟車出緡錢賣爵免罪矣郡國置農官矣行均輸矣榷鹽
  鐵酒酤矣其區處脩理纖悉備具則其財用宜益滋也然而忽
  有水旱之變往往不給渾邪之降至不能具三萬乘兩軍之出
  塞戰士頗不得祿何直若是廩廩也古人有言水煩則魚鱉不
  大土敝則草木不長其日夜之所息風氣之所養則亦有卵孕
  萌蘖之生矣而吾固旦旦而伐之是以若彼濯濯也夫天下非
  小蹙也土地之所生人力之所養宜益倍於曩時也帝不能淸
  淨無爲以待其自遂顧切切焉惟財用之是營彼斯民之耳目
  驚於號令之不一而其生業敗於法令之屢更其所以摧沮而
  折困之者多矣則無惑乎其財之不足也東方朔有言陛下第
  還宮靜處而思之仙人將自至嗟乎武帝而知此說也雖用以
  理財可也治財之術亦養其財之所自出而巳矣秦之商君漢
  之晁錯其爲術刻矣而其治財猶爲知本未至於後世之一切
  也商君之法使民耕織致粟帛而復其身晁錯之法使民入粟
  而勿收其租夫粟帛不入於官也而復其調則上宜无用賣爵
  得利也而除其租則所入者宜不足以償所失也而二子行之
  秦以富強而漢有腐紅之積彼獨何術也彼誠知夫財之所自
  出者不可不養則其所以與民者乃其所以取諸民也武帝承
  文景富庶之後內多欲而外事兵役彼徒見其取諸民之未病
  也則重賦橫斂而不恤曾不知文景休養生息之餘所賴以憑
  藉扶持而海內虛耗之弊殆於末年見之矣自其兵役之興而
  轉輸饋餉之煩也而農民困自其幹鹽鐵置均輸筭商告緡也
  
  而商人困自其買爵而得以免罪也而富民困自其立轉送之
  法而入財補郞也而世家之子弟困自其差出馬也而封君至
  吏三百石以上困自其造幣省剛金也而列侯困夫上自列侯
  封君而下至於庶人蓋財之所自出也使帝知所以養之則户
  口日息田野日辟畜牧益蕃而貨財流通賦租之入上不勝用
  矣不是之思而娼忌嫉惡之惟恐其摧敗困折之不亟也吾不
  知武帝之所以善其後也
  總論二
  論漢財粟之積在在而有雖有災變莫爲之憂
  蓋善理財者藏於民其次藏於天下其下藏於國夏后氏之法
  多取之而不爲虐則寡取之此財之藏於民也周人之法以年
  之上下出斂法而疆埸有積倉之備此財之藏於天下者也秦
  人收太半之賦而聚之敖倉此財之藏於國者也嗟夫習俗之
  益文而財用之無節則粟米之狼戾君子固深惜之吾獨愛夫
  周公之爲慮也詳而悲夫秦人之自爲謀者拙也夫以一人而
  有天下固與天下共守之以什一之法而斂天下之財則固與
  天下共食之君人者亦區處條理各當其所而已矣三代盛時
  裂土地而分之諸侯自其國之城郭宮室幣帛饔飱百官有司
  之外其餘財尚不乏也考之詩書如爾有積倉魯有峙糧衛有
  東蒐之備忽有水旱之變則省耕省斂足以爲施惠㑹同軍旅
  之事則資粮菲屨足以供乏困富藏於天下而無以啓人主之
  驕心其法固如此也自秦人以力爭天下而得之不易也則視
  夫人皆有曩時割據之懷而惟恐其無以制之是故墮名城銷
  鋒鏑斂天下之財而歸之京師其意以爲足以自固矣然而陳
  涉首難而敖倉之積適足以發廣野君之策自其阿旁林光曾
  莫之守也而况成皋之間乎漢創秦弊稍復近古民田什伍稅
  一宜歸之大司農也而司農諸倉悉在郡國歲漕關中粟給中
  都僅不過數十萬石而巳第賦爲錢百有二十古人所以供士
  馬車從之費而今所謂調也然十月朝獻其入司農者纔六十
  三而在郡國者尚五十七也更卒之不役者出平價今所謂庸
  也而更卒庸錢悉在州郡蓋時以假貸貧民彼其視天下猶吾
  一家也財粟之積在在而有一有水旱之變夷狄盜賊之虞則
  卽用其民卽發其粟卽調其車馬器械是故雖有災變而莫爲
  之憂漢之所謂有瓦解而無土崩者其或有見於此也
  司㑹見官制門
  初幹官屬少府後屬大司農水衡都尉掌上林苑
  論山藪澤之利當與民共之
  穀梁謂山林藪澤之利所以與民共也虞之非正也故成周有
  山虞林衡川澤之政令第不過禁民斧斤網罟非時之入耳至
  澤虞之職雖曰掌國澤之政令爲之厲禁使其地之人守其財
  物以時入于王府而其餘者未嘗不頒之萬民是與天下共其
  利也自秦人置少府山海池澤之利始盡歸公上而私民略不
  得預也迨高帝反秦之政凡其故苑囿園池皆令民得田之文
  帝後六年之詔又弛山澤而不禁故當時之民如刁閒逐魚鹽
  之利■家數千萬丙氏以鐵冶起富至鉅萬是山林藪澤之利
  斯民得以共有之也至武帝以少府之職不過掌山林藪澤之
  藏若大農則可以幹天下財賦故以鹽鐵屬之大農使孔咸陽
  乘傳舉行天下鹽鐵是時大農幹鹽鐵故多置水衡欲以主鹽
  鐵及揚所告緡上林財物衆迺令水衡主上林其山海天地之
  藏盡幹於上如此夫豈知天地之生山海之產抑爲一人之私
  養乎
  財賦在郡縣
  論郡縣羨餘郡縣得以自用
  文景之世海內富庶者無他緣當時財賦之餘尚在郡縣如魏
  尚在文帝時爲雲中守軍市租盡以給士卒文翁在景帝時爲
  蜀郡守能減省少府用度夫惟郡縣羨餘而使郡縣之吏得以
  自用此二人所以能使匈奴遠避而文學之興行也後來武帝
  收上郡縣餘利使無一孔之遺如何教人展手
  戶賦
  論漢之戶賦甚輕唐之戶賦甚重
  所謂漢戶賦者秦漢之制列侯封君食租稅歲率戶二百千戶
  之君率二十萬則是一戶之中率出二百錢耳漢之封侯所謂
  食邑凡若干戶則是於邑中取若干戶賦而食之若其口賦錢
  乃天子治庫兵馬車所用往往郡國不可得高祖十一年詔欲
  省賦甚今獻未有程吏或多賦以爲獻而諸侯王尤多謂其於
  戶賦口賦之外頗率錢以獻天子也所以然者由郡國只有戶
  錢而無口錢難以充貢獻之費故加歛也是以高祖知郡國戶
  賦之入少故令其各以口數率移賦筭六十三錢以留郡國以
  爲貢費而天子止收五十七錢然旣充獻費依舊又入天子但
  免郡國額外擾民所謂明與而暗取之耳漢之賦其法有四有
  田則有租賦有口則有筭賦其身則有更賦有戶則有戶賦與
  唐租庸調法略同蓋唐有田則有租其身則有庸有戶則有調
  
  故也所以異者唐有身庸而無口賦漢自民年十五至五十六
  出筭賦以補庫兵車馬而身之庸役又自有更賦猶唐之庸所
  以代身之役也唐制用民之力歲二十日用則不收其庸不用
  則收其庸歲爲絹六丈漢制用民給縣官闕歲三十日調民戍
  北邊每歲三日用則不收其直不用而官自雇人則收其直二
  千三百然漢唐又自有更戍都之制不可以庸錢免者又在此
  役之外矣秦漢之制列侯封君一戶歲出錢二百至唐則調
  隨鄉所出歲輸絹二疋綾絁二丈布加五之一綿三兩麻三斤
  或非蠶鄉折納銀十四兩以此見漢之戶賦則甚輕而唐之戶
  賦則甚重也
  減田租復十五稅一
  論漢法比三代爲重
  攷漢之法比於三代爲重當時有所謂卒更踐更過更又有筭
  賦獻賦取於民者非一法若甚苛而民不病者惟於農上甚優
  而田稅則甚輕如高帝十五税一孝惠卽位則復行之文帝今
  年賜田租之半明年又除民田租至景帝則又三十稅一其待
  農者既厚故其他賦雖重亦無害也武帝率意改作費用百出
  桑弘羊孔僅謀利紛然如造皮幣第軌車括鹽鐵告緡錢置均
  輸平準利析分毫民不聊生直至海內虛耗户口減半如此然
  輪臺之詔一下而民遽有息肩之意蓋當時取民之法固爲甚
  苛而漢家三十稅一之法猶存不改自王莽更名天下之田而
  後此法始變㳂至于唐租庸調亦良法也奈何德宗從楊炎之
  請遽變爲兩稅使其他雜賦有出於商賈園林之征者亦併取
  給於田是雖曰省賦而農民之蠧亦甚矣此終唐之世民亡聊
  
  生之具而亂亡隨之也嘗譬之農者猶身之元氣而商賈末作
  猶身之肢體元氣亡恙而肢體雖受病亦足以存苟元氣傷盡
  肢體雖全則未有不速斃也
  兩漢博議卷之十九終

知识出处

两汉博议二十卷

《两汉博议二十卷》

出版地:温州

陈季雅 (1147—1191)字彦群。永嘉人。宋淳熙五年进士。自高其才,不乐师授。为隆兴府教授。著有《两汉博议》,与陈傅良《两汉文抄》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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