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六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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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两汉博议二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20001914
颗粒名称: 卷之十六兵制
分类号: K207
页数: 8
页码: 一至七
摘要: 宋代的陳季雅撰寫兩漢歷史的議論文,結集成冊,為《兩漢博議》,此為第十六卷中關於兵制的文章。
关键词: 汉代 历史评论 中国历史

内容

內兵
  論内兵不調發遠出
  古者六鄉六遂之兵番上宿衛王宮與士庶子並立殿階之間
  其外又有勇力之士能用五兵謂之熊羆虎賁之屬屬於司右
  等官以備非常之變未嘗出外征伐如天子之老親出問罪亦
  不過元戎十乘以先啓行春秋之世此法浸壞武勇之士上之
  人不曾收拾而蓄於私家是以州綽邢蒯督戎叔虎皆欒氏之
  勇尹公佗𢈔公差衛之最善射者而蓄於孫氏范獻子聘魯公
  與之射射者三耦公臣不足取於家臣其後昭公伐季氏隱民
  
  皆助季氏逐公公徒釋甲執冰而踞而勇戰者無有也故當時
  人論以爲天下有道則公侯能爲民干城及其無道掠其武夫
  以爲已之腹心股肱爪牙正謂此耳漢之光祿勳有郞謁者執
  戟武士騶等與郞衛並列及武帝增置佽飛羽林孤兒皆取六
  郡良家素習鞍馬騎射高尚氣力者及死事之子孫官教以五
  兵其制視郡國材官騎士番上者絕異只從天子獵射者微行
  不曾調發出外宣帝之時發佽飛羽林同官徒弛刑詣金城西
  征羌大非古意况刑徒罪隸齊民猶不齒而與天子熊羆虎賁
  之士同在行陣間亦非良法觀武帝征南越募罪人並出更不
  曾與郡國同節制而况天子親兵哉西漢兵制至於宣帝大壞
  矣古者四方之兵各自爲備一方有警不曾調發遠方之兵諸
  侯凡有疆埸門庭之寇四方牧伯各有理㑹如伐玁狁則發朔
  方平淮夷則發南海平王遠屯戍于母家齊侯將許男伐北戎
  皆春秋亂制自秦人使民不由其水土以至亂亡漢興不曾勞
  兵遠伐大略漢家隴西諸郡專備羌巴蜀等郡專備西南夷遼
  東燕齊等郡專備朝鮮㑹稽等郡專備兩粤是以粤相呂嘉反
  齊相卜式請發臨菑習弩博昌習船浮海攻南粤天子不許此
  便是漢家好處宣帝之時發穎川沛郡淮陽騎士詣金城道里
  極遠從來內郡之兵不曾發至此處所以趙充國傳說師老費
  財不可遲留只得罷遣屯田之策者以此西漢兵制至宣帝中
  有佚文與漢材官騎士番上相似又增置禁軍天策神策之屬
  與漢佽飛羽林相似關中有方朔涇原隴右之師以捍西戎河
  東有太原全軍以控北虜與漢四方各有備禦相似至德宗以
  李希烈之叛一切率意變更將神策六軍之軍盡開出關外禁
  旅空虛宮闈可憂將河朔太原之兵盡發在山東郡縣無備緩
  急可憂此兩事正與宣帝無異陸宣公奏議今所遣神策六軍
  及節將子弟東行悉可追還明勑涇隴邠寧但令嚴備封守更
  不召發此深知兵之大計國家之要害者與漢家好處不期而
  長安兵
  論長安兵非京師之兵
  三輔謂之京師凡言長安乃京師之一縣天子京闕乃所居之
  邑也京師有十二城門每門各有屯兵自來有此長安亦有諸
  城門如小苑覆盎等皆長安之門也未曾有屯兵自武帝以太
  子亂令閉城門初置城門屯兵蓋皆指長安城門而言非京師
  城門之兵長安縣有未央宮長樂建章武庫及凡言北軍皆在
  焉凡此等兵乃衛尉所掌宮門衛屯兵也若是八校尉兵盡以
  為宮門屯衛屬衛則不可蓋衛尉只掌未央宮門之下若上林
  自緜亘兩三縣長水及胡騎雖在京師皆在別縣只得與十二
  城門兵中尉兵同列耳故志於城門校尉之下立八校尉者此
  也注云十二門及中衛兵當名爲南軍何者戾太子在長安則
  召監北軍使者發兵則北軍在長安内宮殿之下可知矣外此
  則有城門中尉兵外列諸縣及城下非南軍而何唐人言漢以
  南北軍相制故周勃以北軍安劉氏若劉屈帶發三輔兵與武
  庫長樂兵戰卒敗之文帝以宋昌爲衛將軍領南北軍張安世
  爲衛將軍兩宮衛尉城門北軍兵屬焉
  南北軍
  論南北軍之異
  
  漢京師有南北軍之屯且漢初自宮禁郞衛之外但有衛尉掌
  宫門衛屯兵城門校尉掌京師十二城門屯兵及三輔屬於中
  尉之兵而巳其羽林期門八校皆未置也所謂北軍蓋指未央
  殿環衛正宮在長安之內者而言所謂南軍蓋指十二城門及
  三輔所屬中尉之兵皆在長安之外者而言在長安之內者謂
  之北軍長樂宮亦在長安內所以戾太子發北軍武庫兵與劉
  屈氂戰長樂闕下且皇后居長樂而謂之長安是矣文帝嘗命
  宋昌爲衛將軍領南北軍二年罷衛將軍屯兵三年乃發中尉
  材官屬衛將軍軍長安者蓋南北軍既皆罷之不調而三輔之
  卒爲甚近故一時且發之而巳武帝後増八校八校之兵掌不
  專屬於南北二軍乃散居於長安內外如中壘等當屬北軍如
  長水胡騎池陽胡騎當又屬南軍者也如期門羽林則須是北
  軍矣大抵北軍須不出長安城外南軍當散在三輔中宣帝初
  以張安世爲車騎將軍後踵文帝有衛將軍領南北軍故事更
  爲衛將軍使領兩宮衛尉城門北軍兵屬焉此則南北軍之異
  名耳文帝時未有兩宮而兩宮自後來方置屯兵之制兼兩宮
  亦不當專屬南北故此亦別出言之也所謂城門則南軍是也
  所謂北軍則北軍是也所謂八校蓋包南北軍矣唐人李揆言
  漢以南北相制故周勃以北軍安劉氏頗有理如劉屈氂與戾
  太子戰太子發長樂宮衛及武庫兵敲長安市人皆在長安城
  內卻是北軍劉屈覆發三輔近縣兵引長水宣曲胡騎入長安
  與太子戰皆自長安外入却是南軍也故南軍卒勝北軍大抵
  皆相制而已其後太子敗走長安諸城門置屯兵當爲北軍矣
  論北軍足以制南軍三輔之卒足以定內難
  
  漢初京師有南北軍之屯所謂北軍卽郡國材官騎士番上於
  衛尉而屯衛天子未央宫門者是大抵北軍則居長安宮闕之
  下而南軍則居京師城都之中繼而兵漸增置而南北之名遂
  不可見所可見者衛尉有公車之屬號曰北軍其名尚存耳自
  文帝以宋昌爲衛將軍領南北軍其後張安世以車騎將軍特
  改爲衛將軍而以城門及北軍兵屬焉豈非城門兵爲南軍之
  明驗乎漢武而下兩宮八校尉期門羽林所置不一或居王闕
  或居京輔是以南軍之制不可概舉唐李揆云云極是蓋漢初
  立制本欲內外相維關中居天下三分之一卒然變起一隅而
  勢無以相抗亦難立國是故周勃得據北軍而誅諸呂巫蠱之
  變戾太子在長安城内發長樂宮衛武庫精兵以反屈氂在外
  受詔發三輔近縣兵及引長水宣曲胡騎以入長安與戰丞相
  附兵浸多而太子敗走則知高祖創業之規摹遠矣北軍足以
  制南軍則周勃以之定宗社三輔之卒足以廣宮衛故屈氂以
  之定內難
  南北軍禁兵郞衛兵城門兵
  論漢初所常屯者此兵而已至武帝始更置之
  漢初光祿勳掌宮殿掖門户如古宮伯掌王宮之士庶子之在
  板者其屬有五官左右三中郞車户騎三郞中多至千餘人皆
  有將以領之入主執戟更直宿衛出充車騎皆取公卿二千石
  子弟爲之謂之郞衛兵衛尉掌宮門衛屯兵民年二十三以上
  間歲爲衛士更上以衛天子未央宮南北闕以其周環宮闕之
  南北故總號南北軍中尉掌徼循京師凡左右京輔都尉兵三
  輔卒以屬中尉者蓋不與郡國番戍中都之制常使中尉領之
  
  以備非常蓋漢初京師所常屯者此兵而巳軍霸上屬衛將軍
  卒雖內卒屬於三輔番上中都然悉隸中尉以備緩急移用而
  又有緹騎二百人徼循京師與衛尉表裏相應謂之中尉兵自
  武帝從事游獵始置期門兵千人執兵侍從秩比於郞衛後又
  置建章營衛次於期門後更多羽林領七百人又養死事者子
  孫教以五兵謂之孤兒爲僕射有令丞以領之屯於郞衛之外
  別置爲天子親兵者也又有南北軍之增置八校尉分屯外縣
  上林諸宮及掌胡越諸騎於中尉兵之外增置城門諸兵分屯
  京師十二城門是以漢自武帝以來皇城之中有中尉城門兵
  宮闕之外有衛尉八校尉兵宮殿之中有郞衛期門羽林兵矣
  京師內外養兵之漸
  論漢初無養兵之困武帝始有養兵之漸
  漢初年京師有南北軍而郡國有材官騎士皆藏於民而縣官
  無養兵之困自武帝取胡越勁騎屯於諸宮列殿謂之八校而
  京師始有養兵之漸自李陵將荊楚勇士習射酒泉張掖謂之
  五校而邊郡始有養兵之漸其後韓延壽守東郡選騎士爲私
  從而取官錢帛以給假之而州郡始有養兵之漸
  水軍
  論漢初征伐未嘗有募罪人之制
  漢四將軍浮海征南越皆將罪人江淮以南樓船卒爲十萬人
  以往馳義侯別將巴蜀罪人下牂柯㑹番禺紀言十萬志言二
  十萬蓋罪人半之漢浮北海擊朝鮮亦止募罪人蓋水卒多募
  刑徒乃自漢然漢初征伐未嘗有募罪人之制
  軍興
  
  論漢軍興雖二千石以下亦得誅決於外
  漢吏六百石以上有罪皆先請至於軍興從事則雖二千石以
  下亦得誅決於外暴勝之是也至後劉屈帶欲斬司直亦以軍
  法行之而勝之乃爭以爲不可故被譴而自殺
  兵知義
  論漢兵知義
  文帝入謁者持戟不敢入武帝出獵常期諸殿門南北衛士天
  子曲臺享之亦使之有太祖不誼戾太子之意諸呂事軍皆左
  袒試爲期門往往皆爲諫大夫郞衛盡是好人議郞掌顧問
  則不與於執戟博士以文學小官則不屬於僕射
  樓船不可遠調久役
  論南方有變斷不以北邊樓船遠調爲用
  武帝征南越只因南方發樓船二十餘萬人如㑹稽尋陽乃是
  有船去處及伏波出桂陽樓船出豫章戈船出零陵三所皆是
  旁南越邊郡若卜式爲齊相欲發博昌船赴南越則武帝不用
  此乃不肯遠調也如淮南王書自云前南海王反時嘗往征之
  樓船卒水居繫櫂未戰而疾死者過半蓋有破家散業以其久
  役也後東越反朱買臣乃云東越可伐上令爲㑹稽太守到郡
  治樓船備糧食水戰具必須詔到軍乃可發亦恐久役耳居歲
  餘方得詔然後出兵楊僕伐南越武帝責其士卒暴露連歲楊
  僕既破南越請引兵擊東越上以士卒勞倦不許令留屯田豫
  章待命漢以齊地北邊樓船如卜式所謂博昌習船者蓋用以
  防朝鮮若南方有變斷不以此船遠調爲用元封二年遣樓船
  將軍楊僕從齊浮渤海兵五萬擊朝鮮左將軍荀彘出遼東共
  
  擊朝鮮却用齊地之船亦不調南方遠出
  兩漢博議卷之十六終

知识出处

两汉博议二十卷

《两汉博议二十卷》

出版地:温州

陈季雅 (1147—1191)字彦群。永嘉人。宋淳熙五年进士。自高其才,不乐师授。为隆兴府教授。著有《两汉博议》,与陈傅良《两汉文抄》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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