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本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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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章恭毅公集十二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20001374
颗粒名称: 明史本傳
分类号: K820
页数: 3
页码: 一至二
摘要: 此為《明史》中的《章綸傳》。
关键词: 传记 历史人物 明代

内容

章綸字大經樂淸人正統四年進士授南京禮部主事景泰初
  召爲儀制郞中綸見國家多故每慷慨論事嘗上太平十六策
  反覆萬餘言也先旣議和請力圖修攘以待其變用官興安請
  帝建隆福寺成將臨幸綸具疏諫河東鹽運判官濟南楊浩除
  官未行亦上章諫帝卽罷幸浩後累官副都御史巡撫延綏綸
  又因災異請求致變之由語頗切至五年五月鍾同上奏請復
  儲越二日綸亦抗疏陳修德弭災十四事其大者謂內官不可
  干外政佞臣不可假事權後宮不可盛聲色凡陰盛之屬請悉
  禁罷又言孝弟者百行之本願退朝後朝謁兩宮皇太后修問
  安視膳之儀上皇君臨天下十有四年是天下之父也陛下親
  受册封是上皇之臣也陛下與上皇雖殊形體實同一人伏奉
  讀迎還宮之詔曰禮惟加而無替義以卑而奉尊望陛下允蹈
  斯言或朔望或節旦率羣臣朝見延和門以展友于之情實天
  下之至願也更請復汪后於中宮正天下之母儀還沂王之儲
  位定天下之大本如此則和氣充溢災沴自弭疏入帝大怒時
  日已暝宮門閉乃傳旨自門隙中出立執綸及鍾同下詔獄榜
  掠慘酷逼引主使及交通南宮狀瀕死無一語會大風揚沙晝
  晦獄得稍緩令錮之明年杖廖莊闕下因封杖就獄中杖綸同
  各百同竟死綸長繫如故英宗復位郭登言綸與廖莊林聰左
  鼎倪敬等皆直言忤時宜加旌擢帝乃立釋綸命內侍檢前疏
  不得內侍從旁誦數語帝嗟歎再三擢禮部右侍郞綸旣以大
  節爲帝所重而性亢直不能諧俗石亨貴倖招公卿飲綸辭不
  往又數與尙書楊善論事不合亨善共短綸乃調南京禮部就
  改吏部憲宗卽位有司以遺詔請大婚綸言山陵尙新元朔未
  改百日從吉心寧自安陛下踐祚之初當以孝治天下三綱五
  常實原於此乞俟來春舉行議雖不從天下咸重其言成化元
  年兩淮饑奏救荒四事皆報可四年秋子玄應以冒籍舉京闈
  給事中朱淸御史楊智等因劾綸命侍郞葉盛勘之明年綸及
  僉都御史高明考察庶官兩人議不協疏旣上綸復獨奏給事
  中王讓不赴考察且言明剛愎自用已言多不見從乞與明俱
  罷章並下盛等於是讓及下考諸臣連章劾綸綸亦屢疏求罷
  帝不聽旣而盛等勘上玄應實冒籍帝宥綸而所奏他事亦悉
  不問未幾復轉禮部溫州知府范奎被論調官綸言溫州臣鄉
  郡奎大得民心解官之日士民三萬人哭泣攀轅留十八日乃
  得去請還之以慰民望章下所司竟報寢綸性戇好直言不爲
  當事者所喜爲侍郞二十年不得遷請老去久之卒居數年其
  妻張氏上其奏稿且乞恩帝嘉歎贈南京禮部尙書諡恭毅官
  一子鴻臚典簿玄應後舉進士爲南京給事中偕同官論陳鉞
  罪忤旨停俸孝宗嗣位上治本五事仕終廣東布政使

知识出处

章恭毅公集十二卷

《章恭毅公集十二卷》

出版地:温州

章纶(1413年—1483年4月28日),字大经,温州乐清(今乐清雁荡山北麓南阁村)人。明代名臣、藏书家。正统四年(1439年)章纶登进士第,官授南京礼部主事。景泰年间升任礼部仪制郎中。因“性亢直,不能偕俗”、“好直言,不为当事者所喜”,在礼部侍郎位20年不得升迁。成化十二年(1476年)辞官回乡。成化十九年(1483年)去世,享年71岁。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赠南京礼部尚书,谥号恭毅。著有《章恭毅公集》、《困志集》等。《章恭毅公集》十二卷,有敬乡楼丛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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