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役法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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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竹轩杂著六卷【永嘉丛书本】》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14399
颗粒名称: 論役法狀
分类号: K206.5
页数: 1
页码: 七至八
摘要: 林季仲談論徭役法問題,寫一篇論事狀。
关键词: 古代公文 奏状

内容

臣聞民以君為心君以民為體體之癢屙心必知之民之
  疾苦君必知之陛下宵衣旰食勤恤民隱凡茲疾苦宜無
  不知者矣而臣閒居日久出入田裏知之尤詳試為陛下
  言之夫役法以十小保為一大保而保有長以十大保為
  一都保而都有正二者必以物力之髙人丁之多者為之
  也然法久而弊人偽日滋富而與貧為伍預知差役之必
  至也乃賂鄉佐求於富者為伍焉於是富與富為伍物力
  雖钜萬而倖免貧與貧為伍物力雖數千而必差蓋由猾
  胥造弊於排甲之初致使下戶受弊於被差之後徵求之
  頻追呼之擾以身則鞭棰而無全膚以家則破蕩而無餘
  產思所以脫此者而不可得時則有老母在堂抑令出嫁
  者兄弟服闕不敢同居者指已生之子為他人之子者寄
  本戶之產為他戶之產者或盡室逃移或全戶典賣或強
  逼子弟出為僧道或毀傷肢體規為廢疾習俗至此何止
  可為慟哭而已哉臣伏覩紹興二年閏四月十日及四年
  正月二十四日臣僚上言欲不拘甲分總以一鄉物力次
  第選差非第一等不得為都正非第二等不得為保長其
  單丁而力應充者許其募人官司不得輙追正身臣詳其
  説實為利便欲乞檢防防酌而行之庻防可以厚風俗息
  爭訟安流移恤貧匱不煩戒敕州縣而弊源自塞矣伏望
  陛下持睿斷施行天下幸甚取進止

知识出处

竹轩杂著六卷【永嘉丛书本】

《竹轩杂著六卷【永嘉丛书本】》

出版地:温州

宋代诗文别集。南宋林季仲(号竹轩)作。原为十五卷,久佚。清乾隆时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中搜辑遗逸,重编为六卷,凡诗二卷,文四卷。有《四库全书》本,另有《永嘉丛书》本,增补遗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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