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太平经国之书十一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13858
颗粒名称: 會計上
其他题名: 論司防以上七官
分类号: K892.9
页数: 5
页码: 一至四
摘要: 鄭伯謙對《周禮》中論司防以上七官之詮釋。
关键词: 古代礼制 周礼

内容

或問周制天下之財皆受令於太宰而總於太府其
  玉府則專掌王之器物以共王之服食好賜其內府
  則受九貢九賦九功之貨賄良兵良器以待邦之大
  用其外府則專職邦布以待邦之小用至於司會則
  惟緫其防司書則惟總其書職內則惟記其入職歲
  則惟稽其出職幣則惟振斂財幣之余與夫司裘掌
  皮則又皆惟防計一物一用是自太宰而下其出納
  移用之權盡總於太府而司防至掌皮則不過糾察
  鈎考之而已然太府則下大夫為之長而司防則反
  以中大夫為之長司防之權反重于太府何也曰此
  聖人之深意也以防計之官稽掌財用財之吏苟其
  權不足以相檢括而為太府者反得以勢臨之則彼
  將聽命之不暇而何敢以究鹵莽而察奸欺鹵莽姦
  欺無所忌則沉匿掩蔽之弊生而匱乏枵虛之患至
  暴征橫斂之原必自是而啓矣是以聖人必使之有
  相臨之勢以去其相黨之私然後理財之本末為可
  觀自今以司防而下考之所謂職內職嵗司書職幣
  司裘掌皮亦均之為理財也宜屬於太府而皆司會
  主之司防之權不重乎不惟此也太府頒其貨於受
  藏之府頒其賄於受用之府凡掌財用財者無不於
  太府受財焉而詔王及塚宰廢置乃司防主之司會
  之權不重乎抑又不惟此也司防司書皆一體也司
  會掌六典八法八則之貳司書亦掌六典八法八則
  之貳夫六典以治邦國八法以治官府八則以治都
  鄙乃宰相之職業而太宰之所以佐王者也貳之以
  小宰固其理勢之當然彼司防司書乃亦得而貳之
  司會之權不重乎夫惟防計之權重則糾察鉤考之
  勢得以行于諸府之中事不至於欺偽用不至於幹
  沒數不至於虧耗國計不匱而功化無不舉推而至
  於典法則之處無不各行其所行大抵欺罔不生則
  財用足財用不缺則百度無所虧可以備威儀可以
  興文物車旌圭璧之器梓匠輪輿之度衣裳冕弁尊
  爵俎豆之禮上而郊天祀地下而師田行役冠昬喪
  祭皆可以並舉而無遺當其禮制樂作兵寢刑措而
  餘財餘力之效雖神只祖考尤安樂之治道之治天
  下夫孰有廢而不舉者向使司防之於太府不敢論
  其曲直當否不敢抗其是非上下相蒙以為欺而彼
  此相容以為奸則不終日而匱乏隨之矣財力既屈
  國用蕭條下無以應無厭之求上無以充法式之用
  上下解散而禮樂庻事廢墜而荒落向之所謂六典
  八法八則太宰固不得而自行矣然則周家所以重
  司會之權者固將以助太宰之治也春官太史亦然
  鄭氏不深于周禮乃謂太府若漢之司農司防若漢
  之尚書不知漢以司農少府掌內外之材而尚書特
  少府之屬官耳糾察鉤考之權安得以其屬而行於
  其長也而後之儒者則又疑泉府倉人廩人掌泉穀
  之出入而不防計不知此三者之列于司徒特以其
  事近於民耳若防計則同出於司農而已且其致九
  貢九賦九功九式之財用所以於其入而防之也掌
  官府郊野縣都百物之財用所以於其出而防之也
  以其入而考其出所以參互而防之也百官之府百
  里遠近之郊三等之埰地司防皆得以防之固不應
  若尚書之卑而法不及行于司徒之屬也先王建官
  之意深矣漢唐何足以知之漢興之初亦嘗少近於
  此以蕭何為相國而以張蒼為計相計相之權正周
  司會之職也命名曰相與相國並立其事權為甚重
  計天下之財而財不在其手其鉤考為甚分使漢終
  守此制而行之于司農少府之上夫誰曰非古然其
  遷計相也止於一月其更計相而為主計也又止於
  四歲自是而後主計之名與蒼俱罷矣司農少府各
  自受天下之財入而三公之屬又有倉曹以主倉穀
  有金曹以主鹽鐵貨幣又自分司農之財而有之而
  會計之官獨無聞焉遂使鄭氏猥以尚書而充之每
  觀文帝問一歲錢谷出入之數而平勃皆以為不知
  而請問治粟內史則知錢谷自司農之外無有能知
  其數者宣帝之世韓延壽守東郡放散官錢千餘萬
  是時蕭望之為御史大夫即遣禦史詰問之自奏職
  在緫領天下聞事不敢不問豈自計相罷後禦史緫
  領天下之財計邪是未可知也自光武歸禁錢於司
  農歸水利於少府歸鹽鐵于郡國意善而治不精故
  章和以後改司農平准為中准而列於內署而取少
  府之所掌尚藥太官禦者鉤盾尚方考工諸曹列而
  為監又盡用奄人以領之不惟無稽考之官而士大
  夫亦無複有與財計者矣以至李唐此弊不革財雖
  掌於士大夫之手而糾察稽考猶未有執其權者且
  三司使之名一曰鹽鐵二曰租調三曰度支度支以
  相會計其名非不美也然當時三司獨設副使以三
  司使為之長則度支要是三司使之屬耳其官長治
  財而其屬考之於勢為不順宋朝三司使其屬官亦
  有磨勘司均之為失周官之意也渡江之後南庫令
  宰相提領雖稍異於他官之檢覈而內外不得以兼
  統矣然則因宋朝之磨勘司唐之度支使漢之計相
  而正之以周人司防之名使之權尊勢重以臨於三
  司之上而受令於三公之下國用其庶幾乎

知识出处

太平经国之书十一卷首一卷

《太平经国之书十一卷首一卷》

出版地:清嘉慶十年(1805)虞山張氏照曠閣刻《學津討原》本

十一卷,宋郑伯谦著。其书发挥《周礼》之义,取名《太平经国书》,意本刘歆以《周礼》为“周公致太平之迹语”。全以《周官》制度类聚贯通,以问答体,推明建官的所以然。多用后代史事,证明古法之善。当时武统于文,相权极重,而此书《宰相》一篇还更欲重其权。宋人南渡之余,湖山歌午,不复措意中原,正宜进卧薪尝胆之戒,而书中《奉养》一篇,深斥汉文帝节俭为非。

阅读

相关人物

鄭伯謙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