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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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太平经国之书十一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13853
颗粒名称: 鹽酒
分类号: K892.9
页数: 5
页码: 八至十二
摘要: 鄭伯謙對《周禮》中鹽酒之詮釋。
关键词: 古代礼制 周礼

内容

或問鹽人掌鹽之政令酒正掌酒之政令政令之在
  官者既掌之矣其在民者將如後世之榷鹽榷酒乎
  抑以鹽酒與民而聴民之自取其利乎謂鹽酒有榷
  則先王九賦之目未聞有鹽酒之故而與斯民爭口
  腹之尋常亦非先王所以仁天下之心謂聽民之自
  取其利則鹽人之外在地官則有川衡以誅罰其犯
  禁酒正之外在地官則有司虣以掌市之飲禁在秋
  官則有萍氏以掌防酒謹酒之禁又與後世曽不少
  異焉何也曰先王之有鹽禁也禁其棄本逐末與官
  吏之緣公為私而已其於酒禁也禁其羣飲以鬭爭
  沉酣以敗風俗與其流生禍糜米粟而已若夫醯醬
  之所需飲食之所用祭祀之所羞孝養洗腆之所樂
  嵗時防合冠婚鄉射之所飲則先王固與民共之但
  收販鬻者之賦而非複自貪其利遏其源而不以一
  孔遺民也昔者晏子謂齊侯曰昭公二十年山林之木衡
  鹿守之澤之萑蒲舟鮫守之藪之薪蒸虞候守之海
  之鹽蜃祈望守之縣鄙之人入從其政偪介之闗暴
  征其私是以民人苦病而夫婦皆詛晏子之為是言
  也是知山林之利先王以來固未嘗不與民共之也
  晉人謀去故絳成公六年諸大夫皆曰必居郇瑕氏之地
  沃饒而近盬韓獻子獨不可曰山澤林盬國之寳也
  國饒則民驕逸近寳公室乃貧獻子之為是言也是
  知山澤之利雖與民共而猶未嘗不慮其舎本逐末
  以至於貧匱不給也漢興猶存此意鹽鐵酒榷之利
  雖盡捐以與民而後元之詔亦拳拳然憂百姓之從
  事於末以害農多為酒醪以糜谷先王之意正若是
  而已矣春秋秦漢以來猶不忘之況以周公憂民之
  深乎以百畆分民以九職任民有本之可敦則其末
  為可抑有生生之可樂則其刑罰為可畏是故周公
  雖不與民爭鹽酒之利亦不恣民趨鹽酒之利夫煮
  海以為鹽利至博也不為之禁則緣畆之農夫將日
  耗侈心日動而本心日搖官吏之貪者亦將並緣以
  為奸矣豢豕以為酒禍至無窮也不為之禁則淫酒
  而無度是以民人及市羣飲而鬭囂酒亂其德而獄
  訟日益繁滋矣周公於此則一切有法以待之其鹽
  人酒正之政令彼特施之上者也而猶有式法以受
  酒材有酌數以供祭祀有法以行頒賜有書契以授
  秩酒有日成月要以考出入自王后之外雖世子之
  飲亦有嵗終之防而況敢縱民於酣飲乎其取鹽也
  必有簿書以責其數其受鹽也必有符節以防其偽
  況敢縱民於浮食乎故公鹽之入有數而民之食鹽
  者亦有數公酒之用有數而民之飲酒者亦有節但
  酒正內官耳自酒人而下皆奄奚為之勢不可以行
  呵禁於外故至市官之屬則有司虣以掌之刑官之
  屬則有萍氏以掌之鹽人既共祭祀賔客之鹽共王
  后世子之鹽與凡牲膳羞醬百事之鹽故雖專鬻鹽
  之命而掌天下鬻鹽之數而山林川澤鹽鐵之藏則
  有澤虞川衡以掌之而川衡之掌則又有大川中川
  小川以別之巡其川澤而平其守執其犯禁而誅其
  人內外相若相維而法令可次相考大抵勸農而美
  風俗耳其禁雖嚴初不以自利也其民安於禁而樂
  於生初不以為怨也若夫後世則不然自文帝以來
  雖不與民爭利然徒善不足以為政而鹽鐵在民酒
  利在民其亦太無制矣徒知其害而不能定其法嵗
  雖勸民耕殖不知固已導民而趨末也至於孝武則
  又不顧斯民之無以為生一舉而盡奪之幹官鐵官
  之設雖近於酒正鹽人水衡都水之設雖近於萍氏
  大抵不過幹鹽鐵而榷酒酤耳而又或屬於內史或
  屬於少府大臣之政令不行於其間而取之無藝斂
  之不愜眾心取斂有不平於下而鹽鐵酒榷均輸之
  議所以起後日賢良文學之紛紛也自是而後其禁
  益嚴其犯愈眾吏卒搜索私屠酤至於壊室廬而毀
  釡竈兄弟妻子離散生業破蕩無餘而民之以酒獲
  罪者方日來而未已髠黥積於下私鬻不為衰減力
  不足以執之則浸成頑俗而流入奸盜民豈樂為此
  哉上之人既不能制民之產民方懼死於饑寒而冐
  求升鬥以苟活但莫知性命縱之則不顧而逐末迫
  之則急而犯法耳固未易呵禁也先正翰林蘇公論
  酒誥一書以為漢武帝以來至於今皆有酒禁刑者
  有至流賞或不貲未嘗少縱至於私釀終不能絶也
  周公獨何以禁之曰周公無所利於酒也以正民德
  而已甲乙皆笞其子甲之子服而乙之子不服何也
  甲笞其子而責之學乙笞其子而奪之食此周公所
  以能禁酒也況又有所謂百畝之可耕九職之可任
  乎今世鹽酒之禁蓋亦反其本而已正使有本之可
  趨猶不當禁之使至於此極況未嘗有本也舊嘗論
  州縣官吏之自為私酤而不必禁民之私酤又嘗論
  州縣當置鹽本錢為之增價以買鹽而減價以賣鹽
  此則姑因今日之勢而行此不得已之策譬之欲紾
  其兄之臂而教之姑徐徐雲爾周公之法意至此殆
  有未易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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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经国之书十一卷首一卷

《太平经国之书十一卷首一卷》

出版地:清嘉慶十年(1805)虞山張氏照曠閣刻《學津討原》本

十一卷,宋郑伯谦著。其书发挥《周礼》之义,取名《太平经国书》,意本刘歆以《周礼》为“周公致太平之迹语”。全以《周官》制度类聚贯通,以问答体,推明建官的所以然。多用后代史事,证明古法之善。当时武统于文,相权极重,而此书《宰相》一篇还更欲重其权。宋人南渡之余,湖山歌午,不复措意中原,正宜进卧薪尝胆之戒,而书中《奉养》一篇,深斥汉文帝节俭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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