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太平经国之书十一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13829
颗粒名称: 稅賦
其他题名: 論太宰九賦九貢
分类号: K892.9
页数: 4
页码: 三至六
摘要: 鄭伯謙對《周禮》中論太宰九賦九貢之詮釋。
关键词: 古代礼制 周礼

内容

或問畿外有貢畿內有賦有稅有征斂之目其別如
  何曰公田以為稅私田以出賦征斂則稅賦之緫名
  家征力征則以一家餘夫之力言之夫征地征則以
  一夫私田之賦言之若畿外諸侯則食公田之稅以
  為祿幹私田之賦以為貢耳學者于貢賦稅之稅何
  其紛紛也愚請略公田之稅而姑論畿內之賦次及
  於畿外之貢然後紛紛之說可以盡折而一之人徒
  見夫稅以足食賦以足兵則以民賦為止于兵車以
  九賦為諸臣祿田之賦非也稅賦雖一而賦有三凡
  起徒役毋過家一人此兵賦也甸出長轂一乗此車
  賦也一曰邦中二曰四郊而下此九等之賦也時方
  有事則農出一兵甸出一車事已則兵還于農車還
  於甸雖名為賦其實則使民自為衛耳有以足軍之
  用而未有以足國之用也國之大用有祭祀有賓客
  有喪荒羞服有工事幣帛有芻秣匪頒好用不取諸
  民於誰責而供之於是始助百畝之私以制九等之
  賦勸九職之任以代九賦之出今考之周禮國中四
  郊之賦閭師征之野之貢賦縣師征之委人征薪芻
  木材獸人防人收皮毛筋角角人斂齒角羽翮丱人
  收金玉錫石澤虞取國澤財物掌葛掌染草則征絺
  綌染草以當邦賦掌炭掌荼則征灰炭茅莠以當邦
  賦其始也以九穀為主而其終則皆以九職之物充
  賦其始也以五等定輕重而其終則皆以年之上下
  出斂法熟讀一書其所以孜孜於田賦之說者蓋以
  其未始立法也若公田十一之稅周禮曷嘗一言之
  豈惟公田太宰九等之賦不言軍旅亦以一兵一車
  之出自有定制耳此自黃帝為井牧以來未之有改
  彼則自周公之身而經始之色目常慮其巧立輕重
  常恐其過差有無常患其相違受用常憂其相亂是
  以太宰正其名載師酌其數閭師縣師隨其物太府
  謹其待用蓋其終始本末無毫髮不經思慮者達之
  王畿之外則有異名而無異法諸侯食其稅于國則
  稅之名變而為祿諸侯納其賦則賦之名變而為貢
  始於太宰之致其用中于司馬之制其賦終於小行
  人之令其獻考之職方氏自揚之金锡荊之丹銀以
  至幷之布帛此即取物以充賦也又考之大行人自
  侯服之祀物甸服之嬪物以至要服之貨物此即變
  賦以為貢也其纎悉委曲則與畿內無一不相應者
  蓋嘗以禹貢之書考之然後周禮貢稅賦之別源流
  會通益無可疑者夫冀州在王畿之內堯之所都也
  厥賦惟上上厥田惟中中是公田之稅雖其等在五
  而私田之賦折以他物則其等實在一也此乃太宰
  之九賦也八州在王畿之外諸侯之國也田賦之下
  於是始立為貢篚之制焉有金木鈆石之貢有漆絲
  羽毛之貢有球琳琅玕銀鏤砮磬之貢此則太宰之
  九貢也然禹貢與周禮少異者周禮畿內之類通可
  以言貢而禹貢則專指以為賦禹貢畿內之賦專以
  米粟之屬而周禮則雜以他物代之此特其微異者
  耳不害其為同也周衰王制不明貢稅賦之法不復
  存成王周公之制魯之宣公初稅畝是以公田之外
  複履私田之畝行十一之稅雖然賦則尚無恙也至
  於成公之作丘甲則每三甸而加一乗兵車之賦非
  復司馬法之舊哀公之用田賦則受田百畝而出賦
  二十畝私田之賦非覆載師之舊至於邦國之貢益
  悖謬而無統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是諸侯既不致貢
  于天子子產言鄭伯之男而使從公侯之貢見昭公十三年
  是晉人責貢于諸侯者又難給焉此豈惟非周家之
  舊法哉虞夏貢賦之法自三代以來所謂相承而不
  廢者至春秋而埽地矣嗚呼讀周禮見周之所以盛
  讀春秋見周之所以衰

知识出处

太平经国之书十一卷首一卷

《太平经国之书十一卷首一卷》

出版地:清嘉慶十年(1805)虞山張氏照曠閣刻《學津討原》本

十一卷,宋郑伯谦著。其书发挥《周礼》之义,取名《太平经国书》,意本刘歆以《周礼》为“周公致太平之迹语”。全以《周官》制度类聚贯通,以问答体,推明建官的所以然。多用后代史事,证明古法之善。当时武统于文,相权极重,而此书《宰相》一篇还更欲重其权。宋人南渡之余,湖山歌午,不复措意中原,正宜进卧薪尝胆之戒,而书中《奉养》一篇,深斥汉文帝节俭为非。

阅读

相关人物

鄭伯謙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