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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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太平经国之书十一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13820
颗粒名称: 官吏
其他题名: 論六官府史胥徒
分类号: K892.9
页数: 3
页码: 八至十
摘要: 鄭伯謙對《周禮》中論六官府史胥徒之詮釋。
关键词: 古代礼制 周礼

内容

或問府史胥徒庶人之在官者也先王之時無曠土
  無遊民彼在官者以何人為之祿足以代其耕也以
  何祿賦之以一歳而更邪或終身而充邪抑免其家
  之徭役與否邪曰學周禮者其論此固多也而未有
  愜人意者焉蓋其說則曰民自民也吏自吏也一日
  為之則終身居之此則不可之大者夫終身為吏異
  時既老且死誰其代之謂其子孫繼之邪則不幸有
  愚不肖之嗣何以遽服公家之役謂其子孫不得繼
  邪則當削其祿而授之田彼素不習農畆之人何以
  遽安耒耜之勞苦不然一人為吏則一家世其祿也
  先王之祿地固無若是多也後者之來將何以待之
  余嘗考之矣凡起徒役毋過家一人此兵賦之定數
  也甸出長轂一乘此車賦之定數也司馬法則曰井
  十為通通三十家士一人徒二人通十為成成三百
  家革車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積而至於終則為士
  徒者四百又積而至於同則為士徒者三千夫以周
  官甸法考之甸六十有四井受田之民五百一十二
  家矣今士徒乃止于三十何邪說者以為此調兵之
  法先王寛民力之意故兵者視農者而損行者視居
  者而益不知王畿之兵未嘗輕出何為而遽發之就
  如其議則均之為兵耳使居者處其安而行者處其
  危得無有未平乎司馬之所征是固府史胥徒之所
  出也嘗考是四者之數於六官之中蓋塚宰一官則
  二千六百六十有六宗伯一官則二千三百四十有
  一司馬則三千二百六十有五司冦則二千六百五
  十有七四官之數固已萬人矣又況地官無常數冬
  官散落不傳雖權行兼攝官未必置而府史胥徒未
  必實有而其數固已多矣不調諸民而充之其誰實
  為之哉然則是徒之征其為府史胥徒之用昭昭也
  蓋自六鄉而至六遂自六遂而達三等采邑凡受私
  田而為民者其有德行道藝則大司徒三年大比而
  升之升于司徒則不征於鄉其止于有才有力者則
  大司馬立法而征之更調迭發以給公家之徭役焉
  其上者為府為史其次為胥又其次則為徒上以充
  宿衛下以給官府其在官則祿于四郊其任事則止
  於一年其受代而去則複業於百畆一人去之一人
  居之今之為吏者乃昔日之為民者也今之為民者
  又後日之為吏者也閭閻之利病田裡之囏阨夫家
  之眾寡馬牛六畜之登耗政事法令之可否上下相
  諳彼此相恤更處而迭為之吏無所病於民而民無
  所苦於吏先王維持天下之政固不惟公卿大夫士
  而已雖府史胥徒亦有助矣

知识出处

太平经国之书十一卷首一卷

《太平经国之书十一卷首一卷》

出版地:清嘉慶十年(1805)虞山張氏照曠閣刻《學津討原》本

十一卷,宋郑伯谦著。其书发挥《周礼》之义,取名《太平经国书》,意本刘歆以《周礼》为“周公致太平之迹语”。全以《周官》制度类聚贯通,以问答体,推明建官的所以然。多用后代史事,证明古法之善。当时武统于文,相权极重,而此书《宰相》一篇还更欲重其权。宋人南渡之余,湖山歌午,不复措意中原,正宜进卧薪尝胆之戒,而书中《奉养》一篇,深斥汉文帝节俭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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