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吏部侍郎劉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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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水心先生文集二十九卷補遺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11716
颗粒名称: 故吏部侍郎劉公墓誌銘
分类号: K81
页数: 3
页码: 七至九
摘要: 宋代葉適爲劉彌正撰寫的一篇墓志銘。
关键词: 墓志铭 散文

内容

開禧二年冬虜舉國入冦蜀楚淮徐同日被兵上詔邊臣
  謹城壁縱民徙内地虜求戰不許鹵掠無所獲既而大雪
  數尺凍饑太半死皆引去獨留數千人於濠州以綴和明
  年六月劉公退翁爲賀金國生辰使虜論議往返未决公
  至楊州詔還潤州以俟自兵起鹽商不敢行傳言虜且犯
  通泰而提舉官相遯逸鹽利大乏朝廷患之即亰口用公
  公提舉淮東常平鹽事公曰鹽在北而移司於南異日虜
  不至使剽奪𥨸窺吾之責也遂渡江益貸亭户鹽既増積
  舟相接数千里賣盡復其舊又明年改嘉定元年就爲轉
  運判官虜卒請和公得運司留錢十九千護視通問賀生
  四年爲副使自浙徂淮凢北使送迎之事經公裁定後皆
  爲成式州縣無横費暴役兩運司各有嬴財盖五六年中
  自虜約和而公以選居其間至於約成而能堅且久其所
  以阜財寛民上下之情交孚而綏懐安集之政行焉公姓
  劉氏諱彌正莆田人也由進士第歴潮州司户參軍監鎭
  江府㩁貨務茶場知撫州臨川縣入爲諸司糧料院太常
  寺主簿樞宻院編修官太常丞兼左曺郎官其提舉轉運
  淮東也召爲吏部貟外郎兼考㓛右司進左司郎中以直
  寳謨閣爲運判遂自副使爲太常少卿國史院編修實録
  院檢討官除起居舎人迁郎遂爲吏部侍郎公方静簡質
  與人不苟立同異至臨事鯁峭除民疾痛剛果立發必逹
  其志而後巳在臨川守以畸零稅迫縣公故爲寛期曰此
  於法不當徴也守怒甚荷邑胥項廷詬公公曰以喜怒罪
  令則可然畸零稅不可得也𡻕旱按田傷者自蠲之端午
  守戒縣取鼓以節渡者且檄公至其所曰無令敢譁公曰
  民無鼓而知縣有公事不可往往尉職爾其在朝而陳丞
  相自強愎公不附巳故出以使虜又疑虜復犯淮故就用
  爲提鹽皆欲以危地䧟公也公既盡通鹽利則力繩武将
  之兼州者使奉法奏罷軍㓛雜流之爲縣者悉注文臣賑
  業其部之貧民錢米各有差其至真州官私屋𥘉立坊巷
  街始具城樓櫓皆新成取廣儲冨安倉稻麥以食餓贏淮
  東漸如平時矣自渡江而帥漕爲應辦官儒生節士苦不
  得行意公既過清無敢以私問者事關内臣未嘗與相見
  㸑不宿設門衢寂然公之始入朝兵禍起有萌擅國者名
  使議鐵錢實以邉事付之公行两淮久而後返言無故而
  先發天理不順無豫而輕舉人謀不從擅國者怒促進師
  既皆潰敗公又言今虜頓兵要我復和急之權則在人矣
  緩敵莫難於財若今任帥守監司管軍以上貲豪其地者
  皆有以佐軍湏而宫掖之奉吏胥蠹食悉加裁撙使國用
  未甚屈則虜可力持而計可徐定也其論先後之序如此
  在太常言𥘉相光宗周必大留正也及升祔獨葛䘏己死
  遂得配食今二臣亡矣請别議應配者詔方下其事公爲
  侍郎一月即以病自乞不許滿三月累䟽猶不許㝡後許
  以職守郡然冀公復瘳也猶不出命遂以七月六日卒年
  五十七嘉定六年也七年三月歸葬於城南三里寳澗原
  前夫人曰方氏今夫人曰林氏子四人曰克荘迪功郎𨺚
  興府靖安縣主簿曰克遜曰克剛方以公遺恩任之曰克
  永女三人已嫁者郷貢進士方濯其壻也𥘉公父名夙仕
  至著作郎著作弟名朔祕書省正字余嘗叙其人在名丗
  之目忽忽未用死公㓜率諸弟勤苦緝故業貧不能具膏
  火旁嫗夜績者光射公牖輒携書就之後皆中第天下謂
  能繼其父矣公教在事内故鄙事亦勉志在事外故雅道
  不廢介而容物故不知者不忘宻而與善故知者依爲重
  登侍從淺其事未着道未伸也然推其已行可以信其未
  行迹其不爲可以任其必爲也有國者未嘗不欲得善人
  之用修而至於善者未嘗不欲爲丗用然公之二父與弟
  皆不及用公将用矣而不䆒此勢之難合而可爲天下哀
  之也銘曰
  惟墓有勒惟賢是記或一己多或絶不值猗公之家我銘
  者四皆偉然哉可詔後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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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心先生文集二十九卷補遺一卷

《水心先生文集二十九卷補遺一卷》

出版地:温州

《水心先生文集》包括《文集》和《别集》两部分。为叶适的文稿辑集。《文集》原本已佚,明黎谅所编有二十九卷本。卷一为奏札八篇。卷二为状表二十二篇。卷三至五为奏议;卷六至八为诗,包括五言、七言古诗及律诗、绝句等。卷九至十一为记。卷十二为序,主要是书序。卷十三至二十五为墓志铭。卷二十六为行状、谥议、铭、青词、疏文。卷二十七为书启。卷二十八为祭文。卷二十九为杂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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