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王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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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三十五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9629
颗粒名称: 與王公明
分类号: I269.6
页数: 2
页码: 十至十二
摘要: 艮斋先生薛季宣所寫的一篇有關王公明的文章。
关键词: 杂著 公文 作品集

内容

與王公明
  伏審光膺綸制塡撫都畿寓直西淸仰惟慶慰竊以首善
  之地諸夏父母國家之選非才猷兼懋望高朝著者不居
  今日之除可以卜知𥳑心所在得無欲使翼翼之化椒于
  四方然後拔諸禁途引以自輔以服天下之心邪某蒙睠
  異常茲叔祖又得交政于大君子聞之私喜明發不寐惟
  天邑之浩穰素稱難治奉上接下百宂紛沓方叔祖之未
  至其爲之者非涖之以嚴猛則或幾于近名濌瑣常才又
  所不到曲相承奉怨起寒凉事君以忠難能彌甚比絕不
  聞二漢之吏良以此乎嘗竊論之上下雖殊無過一理人
  情可見何至乖違凡絕物以千名旣爲賢者之過依阿骫
  骳又非君子之所爲自非事上以恭臨下以𥳑加之遇事
  不苟周旋中度所不得己能比義而行之而求跂及前人
  萬無是理某官回翔之久夙有政事之稱處之裕如自其
  舊學而某又言之者實翹想于恩舊之門僭越輕狂死罪
  死罪
  某伏自拜違台範涉四歲于今矣前時拜書自蒙枉荅之
  後又復不敢徒以牋記蕪塵聽覽其爲仰止匪懈惟台慈
  幸察其衷某率意輒以鄉邑猥事拜稟大非獲已天下榷
  酤久矣永嘉未聞深病太守莆田人也忽欲以其閩中萬
  戶酒法行之于州閩中初不賦錢今以田賦酒禁之弛惟
  市中游手與坊場之敗闕者便之某始亦謂可省私釀之
  刑詳之乃不大便酒額止敷稅戶郡中所以處之不疑然
  而此法一行上戶必專酤榷之利中產尚可貧戶但乾出
  錢亦欲爲之則糊口已不自給百用單窘何能爭利于富
  家平時富家猶或强以私醖賣與貧民況復眞有田賦肆
  其裒斂必將自此公行賦錢以率計之是爲加一免役之
  賦民若不供常賦則今未免督之以刑市人日得賤酤是
  益其過以是爲省刑罰將無百倍于前乎稅產移割之不
  時則又有無窮之害溫地不宜秔稻常仰客米之給從今
  種糯必廣飲酒必多民餓且貧常自此始傷敗風俗則又
  未易單言晚唐有博徵之科以鹽與民易帛今鹽絹故在
  也縣官已復榷鹽萬戶之酤安知異時不類是也爲政者
  樂得民譽其勢似不可遏某雖舊曾相識然絕不詣官寺
  雖欲忠告言輕必無聽用之理數日閒不免從鄉大夫一
  見或庶幾其改之萬有一奏請于朝敢乞一言之重達此
  意于版曹漕使其爲陰德甚大萬吿不以人廢言也

知识出处

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三十五卷

《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三十五卷》

出版地:温州

南宋哲学家薛季宣撰。凡三十五卷。诗赋十四卷,文二十一卷。季宣死后,学者皆服膺其学说,而其遗文却不见于世。其侄孙薛旦从其家中清理出若干,编为三十五卷刊行。季宣生平著述今多亡佚,其《中庸解》、《大学解》及《考正握奇经》尚存于集中。他宗程朱理学并兼重事功,提出“求经学之正,讲明时务本末利害”,以及“无为空言,无戾于行”(卷二十五)的实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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