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上張魏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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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三十五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9607
颗粒名称: 再上張魏公書
分类号: I269.6
页数: 3
页码: 十二至十四
摘要: 艮斋先生薛季宣所寫的一篇有關張魏公的剳子。
关键词: 杂著 公文 作品集

内容

再上張魏公書
  某間國之安危存乎相相之失得存乎謀有一定之謀故
  天下無可爲之事謀不素定而事能克濟道能有行功業
  著于一時聲名流于百世者唐虞而下未之前聞夫謀豈
  有他哉亦在乎道之所宏而已故宰相有當爲之事有不
  足爲之事知所當爲則所不足爲者可不動容而定急其
  所不足爲略其所當爲所不足爲或至于紛如而幷廢尚
  何當爲之可及邪大學之書曰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
  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此言爲天下者必由內以及外也故
  君子正心誠意而加于天下國家者必自一定之謀始一
  定之謀立則是非利害不能奪好惡寵辱不能移上以正
  君下以明民內以治百官外以綏外侮者擧無以易吾謀
  之素定其于爲國何有謀不出此上且無以格君下且無
  以知人方且毛擧百事而㞕爲之則內訌外潰之辱亦何
  所不有曾何安民禦侮之足尚哉故曰急其所當爲而略
  其所不足爲眞宰相之事也宋自太祖之造邦逮光堯之
  紹統時有治亂世有盛衰謀國之臣有邪有正然其所以
  爲治亂盛衰者葢未嘗出此本支百世夫豈徒然而已哉
  鄉秦氏之柄朝當羣賢去國之後有聖君而不爲將順之
  事弃讜言而惟阿媕之是取士風骫骳典法蕩然致逆虜
  之憑陵亦必有道矣今天下循前日之弊蹈陵夷之俗公
  議不立邪正無分命令所行朝不謀夕上之卿士脂韋相
  尚下之師旅驕窳是爲黔首困窮將不堪命州縣貪沓之
  吏方且刻剝而苛求之朔野之君篡其宗國不徒自守方
  幷仁義而盜之察之人情非苟然者嶺海亡命如雷化王
  宣之屬橫行縣邑𢦤殺民吏浸淫不已未知爲謀外之則
  如許其難內之則如此其殆調發何自計謀安出而廟堂
  之上輔佐之臣謀謨于堯舜之前固未窺其所處而議邊
  之禁苛細之法朝朝暮暮亦莫知其幾出也急其所不足
  爲猶害于當爲之事況當爲而不爲乃曉曉于所不足爲
  既不可必人之爲奈何禁人之言所當爲者邪秦氏之爲
  幾何而不見于今也當秦氏之時猶爲不可在時如此之
  急諸公顧欲爲之何哉共惟某官負天下之重名行天下
  之大道得時得位而澤未加于天下以爲天下恨者非一
  年矣皇上好賢仄席撥浮議而登公于朝則其所望于公
  者寍不若天下望公之切某官以身任天下之重固將見
  諸一定之謀也今入相數月矣其所以訏謨定命遠猷辰
  吿者必非一端而足然而黔首之屬駢肩而立引領而俟
  以求某官日新之政顧且闕然于下矣某細人也自惟無
  取竊惟先人右史異時嘗辱知遇鄉也武昌迎見亦蒙惠
  顧疇昔而撫存之當公之來不敢不見見不可以無言也
  言又不可自同于衆故此輒効四方之望而爲公索言之
  願公上正一人下求百辟定其公議而以利人辟國措天
  下于覆盆之安此相公所自任以堯舜之道而尤所當爲
  者則亦門下小生區區之望過此無足爲矣瞽言冒獻死
  不敢逃

知识出处

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三十五卷

《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三十五卷》

出版地:温州

南宋哲学家薛季宣撰。凡三十五卷。诗赋十四卷,文二十一卷。季宣死后,学者皆服膺其学说,而其遗文却不见于世。其侄孙薛旦从其家中清理出若干,编为三十五卷刊行。季宣生平著述今多亡佚,其《中庸解》、《大学解》及《考正握奇经》尚存于集中。他宗程朱理学并兼重事功,提出“求经学之正,讲明时务本末利害”,以及“无为空言,无戾于行”(卷二十五)的实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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