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虞丞相書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三十五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9534
颗粒名称: 與虞丞相書二
分类号: I269.6
页数: 3
页码: 十至十一
摘要: 艮斋先生薛季宣所寫的一篇與虞丞相交談的書信。
关键词: 杂著 公文 作品集

内容

與虞丞相書二
  十二月二十六日固始縣申拜稟目二十七日卽行二十
  八日次光州所見歸正流移人與固始正同其單名續申
  姓名亦有非今年歸正者眞今年者不過定城縣九家固
  始縣七家被虜走回不過四家內定城一家固始三家與
  霍𠀌縣二家皆不在元申之數某逐一喚上喻以君相恩
  旨視其人物類非甘田畝者內衞世安張悛二名自言王
  展宣贊所用頭目李茂乃亳州司𠊱人吏餘皆二人之徒
  其非是者不過三五人爾人數旣少官莊不可復作始世
  安悛等皆緣輩類許宗道者持金錢寶號爲閒事發避罪
  而來他曰事寍尚欲有所報効爲國家計乃不在其必畱
  某本合作舍處之又以浮光被邊太近十目所視殆若表
  而出之他曰鄰境有辭非所以安全之道徙之又非所樂
  誠與流移安集事異某見與趙善俊别議區處夫以忠義
  遠來歸國撫之不可不厚有如太過難爲繼者適中斟酌
  費固不多某至淮西饋遺皆無所受後以浮光當作恩意
  犒歸正人戶不免薄受兩司之禮勞世安悛錢各十貫酒
  二瓶李茂五貫餘皆三貫酒一瓶此外賑贍安卹已具申
  狀不復縷縷陳稟守臣宋端友所爲妄誕不敢不以實間
  端友本以招納歸正爲欺乃敢戕歸正之姓孟者略奪其
  馬投尸井中是豈招納之道然今馬已牽入都或言名金
  稑軸高四尺三寸神鬃土黄色計非充貢則亦有所歸矣
  頗聞端友所爲葢不秖此非某職分所及而殺人掠馬此
  特其可攷者三數月內又嘗再奪被虜幷歸正人馬事端
  未悉某不敢有言邊遠類無官司端友所爲又皆出于天
  理之外君相軫卹疆場垂意于擇守撫摩若端友之所爲
  不可不重賜行遣小官僭越萬丐裁赦某浮光無復事矣
  將命事無一就不免迤灑過舒蘄諸郡更看江口有無流
  移有如各已安居亦不敢強有騷動不免薄行賑濟敬致
  君上惻怛之愛而已願種田者尚當臨事區處不然則與
  津發致之三十六圩曠瘝無所逃罪亦惟大度察而哀之
  帥漕所遣攝事二幕高戞張唐卿者殆爲淮西精選憂之
  淸忠質樸唐卿強直剛毅誠齊蜀之良也與某同事備見
  心力間皆嘗出門下文公許可乃知不易得之兩司嘗同
  薦憂誠非虚舉想在鑪錘之內必素巳有定處小官僭論
  入物皇懼之至誠出所見亦不敢隱也更賴鈞察

知识出处

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三十五卷

《艮斋先生薛常州浪语集三十五卷》

出版地:温州

南宋哲学家薛季宣撰。凡三十五卷。诗赋十四卷,文二十一卷。季宣死后,学者皆服膺其学说,而其遗文却不见于世。其侄孙薛旦从其家中清理出若干,编为三十五卷刊行。季宣生平著述今多亡佚,其《中庸解》、《大学解》及《考正握奇经》尚存于集中。他宗程朱理学并兼重事功,提出“求经学之正,讲明时务本末利害”,以及“无为空言,无戾于行”(卷二十五)的实学思想。

阅读

相关人物

薛季宣
责任者
虞丞相
相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