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史王龜齡傳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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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会稽三赋四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9286
颗粒名称: 本史王龜齡傳略
分类号: I222.4
页数: 5
页码: 一至四
摘要: 會稽三賦的作者王十朋的人物傳略。
关键词: 风俗 民事 地方志

内容

本史王龜齡傳略
  王十朋字龜齡溫州樂淸人資頴悟日誦數千
  言及長有文行聚徒梅溪受業者以百數入太
  學主司異其文秦檜死上親政策士諭考官曰
  對策中有陳朝政切直者竝寊上列十朋以權
  爲對幾萬餘言上嘉其經學淹通議論醇正遂
  擢爲第一學者爭傳誦其策以擬古晁董上用
  其言嚴銷金鋪翠之令取交趾所貢翠物焚之
  詔十朋乃朕親擢受紹興府簽判旣至或以書
  生易之十朋裁決如神吏姦不行時以四科求
  士帥王師心謂十朋身兼四者獨以應詔召爲
  祕書郎兼建王府小學敎授先是敎授入講堂
  居賔位十朋不可皇孫特加禮而位敎授中坐
  金將渝盟十朋輪對言在自備如何又言政出
  多門上嘉納其言大略施行秦檜乆塞言路至
  是十朋與馮方胡憲查籥李浩相繼論事太學
  生爲五言詩述其事除著作郎遷大宗正丞祠
  歸孝宗受禪起知嚴州召對首言太皇非倦勤
  時而以大器付陛下賢於堯舜陛下當思以副
  太上者拜司封郎中累遷國子司業言人主有
  大職三任賢納諫賞罰上嘉之除起居舎人升
  侍講時左右史失職乆十朋除起居郎胡銓奏
  四事除侍御史見上英鋭每陳恢復之計及將
  北伐上疏言中興可冀因論史浩八罪上爲出
  浩知紹興府十朋再疏遂攺與祠史正志與浩
  族異拜浩而父事之林安宅出入史浩龍大淵
  門十朋并疏其罪皆罷去張浚出師復靈壁虹
  縣又復宿州十朋奏王師以弔民爲主先之以
  招納不獲巳而戰伐隨之乞以此指戒浚金將
  旣降宐速加爵賞以勸來者上皆嘉納會李顯
  忠邵宏淵不協王師失律張浚上表自劾主和
  者乗此唱異議十朋上疏言臣前因輪對言金
  必敗盟乞用浚陛下命督師江淮今浚一月三
  㨗皆服陛下任浚之難及王師一不利橫議逢
  起臣謂今日之師爲祖宗陵寢爲二帝復讎爲
  二百年境土爲中原弔民伐罪非前代好夫生
  事者比益當內脩俟時而動陛下恢復志立固
  不以一衂爲群議所搖然異論紛紛浚旣待罪
  臣其可尚居風憲之職乞賜𥨥殛因言臣聞近
  日欲遣龍大淵撫諭淮南上曰無之又言聞欲
  以揚存中充御營使上嘿然攺除吏部侍郎九
  辤出知饒州饒並湖盜出没其間聞十朋至一
  夕遁去丞相洪适請故學基益其圃十朋曰先
  聖所居十朋何敢予人移知夔州饒民走諸司
  乞留不得至斷其橋乃以車從間道出衆葺斷
  橋以王公名之移至湖州戶部責虚逋三十四
  萬命吏持券往辯不聽卽請祠去起知泉州凡
  歷四郡布上恩恤民隱士之賢者詣門以禮致
  之朔望會諸生學宮講經詢政僚屬間有不善
  及復告戒俾之自新民訟至庭溫詞曉以理義
  多退聽者所至人繪而祠之去之日老穉攀留
  涕泣越境以送思之如父母饒乆旱入境雨至
  湖積霖入境卽霽凡禱必應東宮建除太子詹
  事力辤詔州郡禮致遂力疾造朝以足疾不能
  趨詔給扶減拜謁東宮太子以其舊學待遇有
  加又詔免朝叅遣中使以告及襲衣金帶就其
  家賜之疾革累章告老以龍圖閤學士致仕命
  下而卒年六十諡曰忠文

知识出处

会稽三赋四卷

《会稽三赋四卷》

出版地:温州

地理杂志。南宋王十朋撰。三卷。十朋字龟龄,乐清(今属浙江)人。绍兴进士,官至龙图阁学士。谥文忠。乃《会稽风俗赋》、《民事堂赋》、《蓬莱阁赋》三篇。嵊县周世则注《会稽风俗赋》,后郡人史铸病其不详,又为增注,并注后二赋。《会稽三赋》是南宋时期有名的地理大赋,记录会稽一地的山川、物产、人物、古迹,它的产生与当时社会重史修志的时代文化氛围、王十朋个人当时的仕途任职、文学历史螺旋发展规律的驱动、地志与赋这两种文体内在本质功能意义上的一致性以及作者本身的性情学识等因素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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