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諸父昆弟之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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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9185
颗粒名称: 雖諸父昆弟之䘮
分类号: K892.9
页数: 1
摘要: 孫希旦為禮記中雖諸父昆弟之䘮一節所寫的集解。
关键词: 古代礼制 礼记 古籍注解

内容

雖諸父昆弟之䘮如當父母之䘮其除諸父昆弟之䘮也皆其服除
  喪之服卒事反䘮服
  鄭氏曰雖有親之大喪猶為輕服者除骨肉之恩也唯君之䘮
  不除私服言當者期大功之喪或始終皆在三年之中小功緦
  麻則不除傷長中乃除孔氏曰此言此諸親自始死至除喪皆
  在父母服内亦為服除服也然但之䘮也舉此輕足明前之重
  而前文言母喪得而父变除者𢈔氏云盖以变除事大故也此
  謂一時而並邅期年喪者也一時而並有此二喪則當為重喪
  服而當輕喪之除則必服其服以明哀雖隆於重䘮而亦未𡮢
  不𠔥有焉故以除䘮之服表之也除謂卒哭疫麻服葛及扵主
  人之練而𥼶服也若諸父昆弟無三年者則至期已為之祭而
  除服若父母之喪既葬而有期喪則变服期服扵期䘮卒哭而
  反重服扵親喪既練而反期服扵期服除而反練服若既練而
  有期䘮則為期喪服其除父母之䘮也服父母之服此柩但言
  諸父昆弟然丧服大功以上為親則臣父昆弟之服亦當然盖
  三年之長齊衰变既䘮葬大功变既練既於三年之䘮而並為
  之服則必於三年之喪而並為之除矣三年之䘮准既練不為
  小功緦变服故不除惟於哭之也則服其服而徃

知识出处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出版地:温州

《礼记集解》是清时期孙希旦撰写的作品,原名《礼记注疏驳误》,后经多次修改,更名为《礼记集解》,前后时间长达十三年。《礼记集解》是一部百万字的著作。孙希旦三易其稿,书稿上红笔修改,剪纸粘贴增补,生前尚未刊刻。清道光年间,瑞安项霁、项傅霖兄弟与乡人商议,图谋刊刻,开始着手整理,项傅霖校勘了前十卷,项氏两兄弟先后去世。咸丰三年(1853),孙锵鸣回到家乡,继续此项整理工作,将书稿厘定为六十一卷,并作序在卷首,又附《尚书顾命解》一卷于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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