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故樂在宗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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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9088
颗粒名称: 是故樂在宗廟之中
分类号: K892.9
页数: 2
页码: 廿九至卅一
摘要: 孫希旦為禮記中是故樂在宗廟之中一節所寫的集解。
关键词: 古代礼制 礼记 古籍注解

内容

是故樂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聼之則莫不和敬在族長鄉里
  之中長㓜同聼之則莫不和順在闥門之内父子兄弟同聼之則
  莫不和親故樂者審一以定和比物以飾莭莭奏合以成文所以
  合和父子君臣附親萬民也是先王立樂之方也釋丈長竹丈反閏音圭比毗志
  反飾音式又音敕
  鄭氏曰審一審其人聲也比物謂雜金革土匏之属也以成
  文五聲八音克諧相應和愚謂一者謂中聲之所止也左傳
  云先王之樂所以節百事也故有五節遲速本末以相及中
  聲以降五降之後不容彈矣于是乃有煩手淫聲慆〓心耳
  乃忘和平盖五聲下不踰宫髙不遇羽若下踰於宫髙過於
  羽皆非所謂和也故審中聲者所以定其和也然五聲皆為
  中聲而宫聲乃中聲之始其四聲者皆由此而生而為宫聲
  之用馬則審中聲以定和者亦審乎宫聲而已此比合也審
  一以定和而以之上下相生以為五聲而又比合於樂器以
  飾其莭奏也〇朱子聲律辨曰宫最大而沈濁羽最細而輕
  清商之大次宫徵之細次羽而角居四者之中焉然世之論
  中聲者不以角而以宫何也曰凡聲陽也自下而上未及其
  半則属於隂而未𣈱故不可用上而及半然後属於陽而始
  和故即其始而用之以為宫囙其每變而益上則為商為角
  為變徵為徵為羽為變宫而皆以為宫之用焉盖以其正當
  衆聲和與未和用與未用隂陽際㑹之中所以為盛若角則
  雖當五音之中而非衆聲之㑹且以七均論之又有變徵以
  居馬亦非五聲之所取正也然自其聲之始和者推而上之
  亦至於變宫而止耳自是以上則又過乎輕清而不可以為
  宫於是就其两間而細分之則其别又十有二以其最大而
  沈濁者為黄鐘其極細而輕清者為應鐘及其旋相為宫而
  上下相生以極乎五聲二變之用則宫聲常不越乎十二之
  中而四聲者或時出乎其外以取諸律半聲之管然後七均
  偹而一調成也黃鍾之與餘律其所以為貴賤者亦然若諸
  半聲以上則又過乎輕清之甚而不可以為樂矣盖黄鍾之
  宫始之始中之中也十律之宫始之次而中少過也應鍾之
  宫始之終而中已盡也諸律半聲遇乎輕清始之外而中之
  上也半聲之外過乎輕清之甚則又外之外上之上而不可
  以為樂者也由是言之則審音之難不在於聲而在於律不
  在於宫而在於黄鍾盖不以十二律莭之則無以著夫五律
  之實不得黃鍾之正則十一律者又無所受以為本律之宫
  也愚謂朱子此辨所以發明中聲之義者最為詳盡而西山
  蔡氏亦曰律者致中和之用冩其所謂黄鐘一聲而已雖有
  十二律六十調然實一黃鐘也觀於此則所謂審一以定和
  者可識矣

知识出处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出版地:温州

《礼记集解》是清时期孙希旦撰写的作品,原名《礼记注疏驳误》,后经多次修改,更名为《礼记集解》,前后时间长达十三年。《礼记集解》是一部百万字的著作。孙希旦三易其稿,书稿上红笔修改,剪纸粘贴增补,生前尚未刊刻。清道光年间,瑞安项霁、项傅霖兄弟与乡人商议,图谋刊刻,开始着手整理,项傅霖校勘了前十卷,项氏两兄弟先后去世。咸丰三年(1853),孙锵鸣回到家乡,继续此项整理工作,将书稿厘定为六十一卷,并作序在卷首,又附《尚书顾命解》一卷于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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