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之昆弟為父後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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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7866
颗粒名称: 妻之昆弟為父後者死
分类号: K892.9
页数: 3
摘要: 孫希旦為妻之昆弟為父後者死哭之適室子為主袒免哭踊夫入門右使人立於門外告來者狎則入哭父在哭於妻之室非為父後者哭諸異室一條作註解。
关键词: 古代礼制 礼记 古籍注解

内容

妻之昆弟為父後者死哭之適室子為主袒免哭踊夫入門右使人
  立於門外告來者狎則入哭父在哭於妻之室非為父後者哭諸異
  室釋文免音問使色吏反又如字狎户甲反
  鄭氏曰哭之適室以其正也狎相習知者哭於妻之室不以私
  䘮干尊孔氏曰適室正寢也禮女子子適人者為昆弟之為父
  後者不降故姊妹之夫為之哭於適室之中庭愚謂此亦為位
  而哭者也子為主者妻之兄弟無服而子為勇服緦故使之為
  主而拜賔袒免哭踊者哭有服之親之禮然也為主者在中庭
  西面夫入門而右亦西面在其子之少南凡哭而為位者哭者
  與主人必同面而以親疏為叙列也申祥之哭言思婦人倡踊
  此哭妻之兄弟婦人亦當在阼階上之位但子既為主則其子
  倡踊矣子為主者常禮也無子乃使婦人倡踊耳使人立於門
  外告來者謂人有聞哭而來者則告以所為哭之人盖凡哭人
  者之禮皆然狎則入哭謂所親狎之人則當入而弔哭也父在
  哭於妻之室此謂父子同宫者也若父子異宫雖父在亦哭諸
  適室也異室側室也非為父後者降於適子故哭諸側室子己
  子也甥服舅緦故命已子為主受弔拜賔也袒免哭踊者冠尊
  不居肉袒之上故凡哭哀則踊踊必先袒袒必去𠜍而加免也
  使人立於門右告來者以門内有哭則鄉里聞之必來相弔故
  主人使人出門外告語來弔者述所哭之人也狎則入哭者若
  弔人與此亡者相識狎習當進入共哭也父在哭於妻之室者
  此夫若父在則適室由父故但於妻室之前而哭之亦子為主
  也案奔䘮禮妻之黨哭諸寢此哭於適室及異室者寢是大名
  雖適室及妻室異室縂皆曰寢鄭氏謂夫入門右北面孔氏云
  鄭知此北面者子既為主在阼階下西面父若又西面便似二
  主也又曽子問云衛靈公弔季康子魯哀公為主康子立於門
  右北面辟主人之位故知此當北面辟主人之位也愚謂士䘮
  禮主人衆主人衆賔皆西面初不以二主為嫌何以此父與子
  同西面則嫌二主乎君弔於臣主人之位皆在門右北面故季
  康子於衛靈公之弔亦然初不以辟主人之位也鄭氏謂夫入
  門右北面盖據曾子北面而弔之文孔䟽所言殊失鄭義但鄭
  註本非曽子北面而弔乃弔於不為位者之禮非可以例此也

知识出处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出版地:温州

《礼记集解》是清时期孙希旦撰写的作品,原名《礼记注疏驳误》,后经多次修改,更名为《礼记集解》,前后时间长达十三年。《礼记集解》是一部百万字的著作。孙希旦三易其稿,书稿上红笔修改,剪纸粘贴增补,生前尚未刊刻。清道光年间,瑞安项霁、项傅霖兄弟与乡人商议,图谋刊刻,开始着手整理,项傅霖校勘了前十卷,项氏两兄弟先后去世。咸丰三年(1853),孙锵鸣回到家乡,继续此项整理工作,将书稿厘定为六十一卷,并作序在卷首,又附《尚书顾命解》一卷于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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