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祭於公者必自徹其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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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7570
颗粒名称: 凡祭於公者必自徹其爼
分类号: K892.9
页数: 1
摘要: 孫希旦集前人對禮記曲禮凡祭於公者必自徹其爼一句的注釋。
关键词: 古代礼制 礼记 古籍注解

内容

凡祭於公者必自徹其爼
  鄭氏曰臣不敢煩君使也大夫以下或使人歸之祭於公助祭
  於君也孔氏曰此謂士助君祭也若大夫以上則君使人歸其
  爼或鄭氏因君以明臣言大夫以下自祭其廟則使人歸賔爼
  故曽子問云攝主不歸俎明正主則歸俎也愚謂此疏有二義
  前説乃經註之夲義史記孔子世家魯郊不致燔俎於大夫是
  大夫助祭于君當歸其俎此自徹其俎者謂士也

知识出处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礼记集解六十一卷尚书顾命解一卷》

出版地:温州

《礼记集解》是清时期孙希旦撰写的作品,原名《礼记注疏驳误》,后经多次修改,更名为《礼记集解》,前后时间长达十三年。《礼记集解》是一部百万字的著作。孙希旦三易其稿,书稿上红笔修改,剪纸粘贴增补,生前尚未刊刻。清道光年间,瑞安项霁、项傅霖兄弟与乡人商议,图谋刊刻,开始着手整理,项傅霖校勘了前十卷,项氏两兄弟先后去世。咸丰三年(1853),孙锵鸣回到家乡,继续此项整理工作,将书稿厘定为六十一卷,并作序在卷首,又附《尚书顾命解》一卷于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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