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查究原告援例承差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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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瓯东私录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6252
颗粒名称: 爲查究原告援例承差事
分类号: K206.6
页数: 2
页码: 三十二至三十三
摘要: 項喬所撰寫的自己在湖廣地區進行法律事務的一篇文章。
关键词: 杂著 笔记 政务

内容

爲查究原告援例承差事
  伏覩
  大明律内一𣣇凢不應得爲而爲之事理重者律杖
  八十又題准見行條例一欵官吏行止有𧇊者問
  革爲民其知印承差笞杖公罪克吏今承差鄒瑞
  托名援例安坐𥝠家者兩年若𥝠稱貧窘則前此
  宜量力而動呈若稱患病則前此宜致詞以案候
  而皆無可展說之地躲差而去乘興而來公然不
  知事體而頑然不畏法度也雖無為事問革縁由
  原情定罪即此間革亦不爲過而姑擬今罪降吏
  以爲末减今本院批稱查無爲事問革别情依擬
  納續姑准還原役蓋本院軫念本司承差缺少又
  近日縁事者多愛惜此軰前程故從寛而曲處之
  也本院急於成物而緩於惡惡即此可見矣但宥
  過無大刑故無小本院固以好生爲德憲司當以
  執法爲公若在家無意延住二年罰米七石復役
  是七石之米即足以避兩年之差計此軰在司聼
  差日食只許三分二年亦該費用二十餘兩今却
  只費米七石而得安居穩食不失原役是使在司
  𦗟差者援以爲例遂謂米可復後錢可通神他日
  誰願守法以自効勞費也若不依律降吏似於憲
  法有碍本司素知本院原無係累意必之𥝠能容
  各官守法繼自今雖毀言日至亦知本院必不爲此
  軰動也爲此具呈照詳

知识出处

瓯东私录十卷

《瓯东私录十卷》

出版地:温州

项乔(1493-1552),字子迁,号瓯东,永嘉七甲(今温州市龙湾区沙城镇)人。项乔为官二十余年,著有《瓯东私录》,初刻本十卷,包括诗文、杂著、笔记、历官文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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