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先生諭俗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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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瓯东私录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5912
颗粒名称: 陽明先生諭俗四條
分类号: K206.6
页数: 2
页码: 三十五
摘要: 项乔在甌東私錄第八卷中所記錄的王陽明先生的警訓。
关键词: 杂著 笔记 警訓

内容

陽明先生諭俗四條
  〇爲善之人非獨其宗族親戚愛之朋友鄉黨敬之
  雖鬼神亦隂隲之爲惡之人非獨其宗族親戚叛
  人朋友鄉黨惡之雖鬼神亦隂殛之故積善之家
  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〇見人爲善我必愛之我能爲善人豈有不愛我者
  乎見人爲不善我必惡之我苟爲不善人豈有不
  惡我者乎故㐫人之爲不善至於隕身亡家而不
  悟者由其不能自反也
  〇今人不忍一言之忿或争銖兩之利遂相搆訟夫
  我欲求勝於彼則彼亦欲求勝於我讐讐相報遂
  至破家蕩産禍移子孫豈若含忍退讓使鄉里稱
  爲善人長者子孫亦象其庇乎
  〇今人爲子孫計或至謀人之業奪人之產日夜營
  營無所不至昔人謂子孫作馬牛然身歿未寒而
  柒巳屬之他人讐家羣起而報復子孫反受其殃
  是殆爲子孫作蛇蝎也吁可惑哉
  此四條明白痛快足以喚醒
  人心請我族衆一體遵守

知识出处

瓯东私录十卷

《瓯东私录十卷》

出版地:温州

项乔(1493-1552),字子迁,号瓯东,永嘉七甲(今温州市龙湾区沙城镇)人。项乔为官二十余年,著有《瓯东私录》,初刻本十卷,包括诗文、杂著、笔记、历官文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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