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宗積徳百餘年而始𤼵于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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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瓯东私录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5910
颗粒名称: 祖宗積徳百餘年而始𤼵于喬
分类号: K206.6
页数: 2
页码: 三十三至三十四
摘要: 项乔所寫的早年間項氏家訓中有關德行的一條。
关键词: 杂著 笔记 家训

内容

〇一祖宗積徳百餘年而始𤼵于喬喬於祖宗之羣子
  羣孫本有同體之義益當有一視之仁凡所以揚
  善隱惡者當無所不用其極顧族人詭寄田畝一
  事宦家免役而使貧民當差上則有礙于國法族
  丁受粮差之實惠而使做官者坐包攬之虚名下
  則有礙千人情今當大造之歲若卽呈告于宫是
  喬視族人如路人非同體隱惡之義也爲此合先
  告諭族衆卽日各將所寄田畝𥁞數開報于族長
  正之前聽族長正轉示于喬喬以實情懇本府縣
  祖父母父母處請處之以自首免罪之科只令攺
  正勿以問罪此則首者猶爲好人喬亦不失睦族
  之好也如過三日不首喬將詢之族長正及良善
  族人自將實數開呈府縣照依律例從事照律攺
  正當差照例𠑽軍問罪此時决難求原宥卽悔之
  亦晚矣喬前此欲告分户者正恐終爲此軰所累
  耳况族中長進子孫實能買田置地至五十畝上
  下者便當粮長耆民等雜差此軰受寄雖至百畝
  以上者巳隂受百畝雇役銀谷又不應别項差役
  此亦非族中長進者所能堪也縁此欲求分户族
  中亦有以爲宜者然又思喬方立宗祠合族豈當
  復求分户惟願族衆各聽吾言依吾前期前約攺
  正母以害人且以自害也則可以復合矣仰企仰企

知识出处

瓯东私录十卷

《瓯东私录十卷》

出版地:温州

项乔(1493-1552),字子迁,号瓯东,永嘉七甲(今温州市龙湾区沙城镇)人。项乔为官二十余年,著有《瓯东私录》,初刻本十卷,包括诗文、杂著、笔记、历官文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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