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賤爲婚律有明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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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瓯东私录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5873
颗粒名称: 良賤爲婚律有明禁
分类号: K206.6
页数: 1
页码: 二十
摘要: 项乔所寫的早年間項氏家訓中有關婚嫁的一條。
关键词: 杂著 笔记 家训

内容

〇一良賤爲婚律有明禁古謂嫁女須勝吾家娶婦
  須不若吾家者蓋指家資不指門地若無門地豈
  有家法况族人相見不便稱呼除巳前不論外今
  後若與㣲賤人家結親卽係㣲賤人家子弟不許
  入祠陪祭不許族人與其婚嫁酒席

知识出处

瓯东私录十卷

《瓯东私录十卷》

出版地:温州

项乔(1493-1552),字子迁,号瓯东,永嘉七甲(今温州市龙湾区沙城镇)人。项乔为官二十余年,著有《瓯东私录》,初刻本十卷,包括诗文、杂著、笔记、历官文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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