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1月中共中央批准政务院经济委员会《关于有步骤地将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为公私合营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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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上海造纸志》
唯一号: 110132020230000583
事件名称: 1954年1月中共中央批准政务院经济委员会《关于有步骤地将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为公私合营的意见》
文件路径: 1101/01/object/PDF/110110020230000005/001
起始页: 0065.pdf
事件类型: 制度政策
起始时间: 1954年1月
发生地点: 上海市

事件描述

1954年1月,中共中央批准政务院经济委员会《关于有步骤地将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为公私合营的意见》。光中、宏文、天章3家造纸厂陆续提出要求公私合营。

知识出处

上海造纸志

《上海造纸志》

出版者: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上海造纸志》的出版标志着上海造纸工业的历史得到完整记录。作者回顾了中国造纸工业的起源和发展历程,强调了历史教训,指出经济发展需要独立自主的国家和清廉政府,并倡导开放创新的态度。文章呼吁牢记历史,继续前行,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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