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竹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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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造纸技术简史》 图书
唯一号: 110120020230001568
颗粒名称: 四、竹木
分类号: TS7
页数: 4
页码: 27-3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竹木作为古代记事材料,包括竹简、木牍等,经过整治后用于著书立说、书写法律条文、文书、策书等。简牍盛行于春秋至东汉,出土实物证明了其在古代社会中的重要地位。纸发明前,竹木简是使用时间最长、范围最广的书写材料。
关键词: 造纸术 发明 竹木 记事材料

内容

这里所说的“竹木”,是指作为古人记事材料的竹板、木板之类,当时人们称之为“札”“简”等。
  在文字产生之前,古人除采取结绳记事的方法之外,逐步发展为在竹、木上刻契记事。即便是有了文字以后,老百姓因不会写字,或识字不多,也还是常常使用刻契之法。后来,古人在使用竹、木上有了发展,由原来刻道口变为刻文字了。
  竹、木要经过一番整治,才能变成记事材料。新竹有汁,极易朽蠹,凡作简者,皆于火上烘干,书写后不生蠹虫,这段工序叫做杀青。王充在《论衡·量知篇》中记述了整治的过程:“竹生于山,木长于林,截竹为简,破以为牒,加笔墨之迹,乃成文字。”“断木为椠,拆之为板,力加刮削,乃成奏牍。”这就是说,原竹、原木要经过截剖、烘干等工序,方可使用和贮藏。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变迁,竹简、木牍的使用规格也有所不同。据王国维考证,战国时代的简,最长的二尺四寸,短的亦有一尺二、八寸的。两汉时,最长的二尺以上,也有一尺五、一尺、五寸的。简上的文字多少也不等,少则几个字,多则十几个、二十几个字,最多的还有四十个字的。
  整治后的竹片、木片,分别称为“竹简”、“木牍”,但二者亦统称“简”。其用途有以下数种:
  (1)著书立说。以竹为简,合数简穿联为“策”,策也写作“册”,这就是“简策”。据清代有的学者考证说,长简写经典,短简写传记、
  杂书。用竹简写的书,又称“竹书”。《晋书·束皙传》载:“太康二年,汲郡人不准盗发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书数十车。”穿连竹简的,一般使用麻绳,有的也使用皮绳(韦编)、丝绳(丝编),故历史上有“孔子读《易》,韦编三绝”的记载。
  (2)书写法律条文。有的朝代,书写法律条文的竹简最长,可
  达到三尺。因为法律条文写在竹简上,便称为“竹刑”(古刑书)。《左传》载:“郑驷〓杀邓析,而用其竹刑”。
  (3)书写文书。古人用竹简写的信件,称为“简书”。《诗·小雅·出车》云:“岂不怀归?畏此简书。”《左传》上说:“简书,戒命也。邻国有急,以简书相告,则奔命救之”。
  (4)书写策书。策书,皇帝命令的一种,多用于封土授爵,任免三公。蔡邕《猶断》介绍说:“汉天子正号曰皇帝,..其命令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戒书。”策书,“策者,简也。..以命诸候王三公”。
  (5)制作符节。符节,古代朝廷用作凭证的信物。符用竹、木或金属制作,上书文字,剖而为二,双方各执其一,使用时以两片相合为验。
  (6)载事记功。古代用狭长的竹简作笏,天子至士都执笏,有事书于上,以备朝会时使用。用竹简记事,称为“简记”。《周礼·王制》载:“大史典礼,执简记,奉讳恶”。有时也使用木版,写了字的“版”称为“牍”。如果是一尺见方的牍,就称为“方”。《礼记》上说:“百名(字)以上书于策,不及百名(字)书于方”。
  (7)制作版图、纹饰。古人常常制作木版,用于写录物品名目和户口。这样的版牍称为“籍”或“簿”。也用来画地图,称之为“版图”古人常用“版图”代表国家的领土范围。
  (8,)供儿童习字。古时候,人们还要制作一些小竹片,用白墡(白土)涂染,供儿童学习写字,这种竹片叫做“竹籥”。《说文解字》在释此字时说:“籥,书僮竹〓也。”段玉裁作注说:“盖以白增染之,可拭去再书者”。
  古时作书,以书刀刻简札,制作书刀者称为“筑氏”。如果在竹木板上写错了字,就用小刀刮去,这叫做“削”。去掉无用之字也用书刀处理,称为“删”。《汉书·律历志》云:“故删其伪辞,取正义著于篇”。
  纸发明之前,在中国使用时间最长、范围最广的书写材料是竹木简,《尚书》中有“维殷先人,有典有册”之语;郭沫若曾认为“殷代除甲骨文之外,一定还有简书”,不过“这些竹、木简所编纂成的典册,在地下埋藏了三千多年,恐怕不可能再见到了”。
  从古籍记载与出土实物证明,简牍盛行于春秋至东汉。《左传》记载公元前六世纪鄯国大夫郑析作竹刑(将刑法写在竹简上)。近代出土这一时期的一批简牍,其中有:
  1930年在内蒙古额济纳河的居延汉代烽燧遗址中发现一万余枚木简,1937年后又陆续出土两万余枚;前者已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为《居延汉简甲乙编》。其中有公元97年所写者,与蔡伦发明纸之时间相近。居延木简中有李斯的《仓颉篇》,另有“仓颉作书,以教后诣”之句,说明传说中的仓颉作字,在西汉就有,不是后人伪传的。
  1953年在长沙仰天湖楚墓出土43根竹简,为战国遗物。
  1972年在山东临沂银雀山西汉墓内发现《孙子兵法》与《孙膑兵法》残简(图2-5)。《孙膑兵法》竹简整理出232枚,共6000多字,《孙子兵法》竹简已整理出105枚,13篇,都记载有文字。同年在甘肃武威出土了医药简牍。
  1972年在长沙马王堆一号墓出土西汉文帝时竹简312枚。次年又在三号墓出土一批竹简木牍,其中包括医药简200枚。
  从出土的实物看,周代春秋时期均用竹简,汉代则开始盛行木简。居延木简中有“河内笔”的记载,即汉代河内之地善制笔,且远销于边郡。汉代之笔多用兔毫。
  《后汉书·邓后纪》中记载邓后说过:“先公既以武功书之竹帛,兼以文德教化子孙。”说明其父邓训时教育他们使用的书写材料仍为简帛。

知识出处

中国造纸技术简史

《中国造纸技术简史》

出版者: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

本书详细阐述了从造纸术发明前至清代中国造纸业的发展历程,包括东汉蔡伦发明造纸术、各历史时期的造纸技术革新与产业变化。通过对部分古纸的分析研究,揭示了造纸业的演变及其对文化传承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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