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纪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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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上海造纸志》 图书
唯一号: 110120020230000640
颗粒名称: 六、纪检工作
分类号: D261.3
页数: 3
页码: 261-26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组织建设与思想建设夯实基础,复查错案及历史老案,核查“三种人”,打击经济犯罪,为造纸系统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关键词: 上海造纸 党群 中国共产党 纪检工作

内容

1.组织建设与思想建设
  1964年前,造纸系统基层党组织的监察工作,都归所在地区的区委领导。1964年后,在建立中共上海市造纸工业公司委员会的同时,相应建立了公司党委监察委员会,配备专职副书记和专职干部各1人。基层党组织中有2个党委厂也建立监察委员会(利华造纸厂和中国版纸厂),其他各厂党组织也都设立兼职的监察委员。主要任务是开展党纪教育,查处违纪案件。正当对于“面上社教”和“四清试点”中暴露的问题,进行调查上报,准备处理时,“文化大革命”开始,造纸公司党委、监委被迫停止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相继恢复建立。1979年8月,重新建立造纸公司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配备专职副书记1人,专职干部3人,基层党委厂也都相应建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他各厂也配齐了专职或兼职的纪检委员或纪检干部。
  1980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后,造纸公司党委先后举办8期党员干部轮训班,参加者有21级以上党员干部554人(占总数92.5%);举办11期党员轮训班,参加者有党员1355人(占总数95%)。通过轮训,较大地提高了党员干部和广大党员遵守《准则》的自觉性。据造纸公司党委迫踪调查分析,党员干部在轮训后,有认识,有表现,明显进步的约有五分之一,略有进步的约有五分之四;广大党员中,原来认识和表现较差的,经轮训后,有显著提高的约占五分之一,略有提高的约占五分之四。
  通过上述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为造纸系统开展党的纪检工作,端正党风和严肃党纪,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2.“文化大革命”错案和历史老案的复查工作
  造纸系统在“文化大革命”中共有各种案件1135起。根据政策,先后于1978年、1980年、和1982年三次组织力量,反复仔细地进行复查,总共累计:撤销敌性案件76起(原88起),撤销刑事案件15起(原61起),恢复党籍44人(原开除52人),撤销党纪处理61人(原72人),撤销政纪处理159件(原215件),撤销或修改各种结论614件(原620件)。善始善终地完成了“文化大革命”错案的复查工作。
  造纸系统共有错划右派35人,到1980年3月,全部予以改正,并切实做好善后工作。有的安排担任厂级领导,有的恢复原来业务工作,有的年老体弱给予办理退休,有的生活困难进行经济补助。较好地完成了历史老案的复查工作。
  3.对“文化大革命”中“三种人”的核查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82)55号文和整党决定的精神以及市委、局党委的部署,造纸公司党委于1984年7月建立核查“文化大革命”中“三种人”工作的领导小组,各基层党组织也都建立了相应的工作组,形成全系统有100多人参加这项工作的队伍,与整党工作同步进行。到1986年底基本结束。按照既不要遗漏,也不要扩大化的方针,基本查清造纸系统在“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有后果、有损失、有反响的事与人。
  经过核查,定性为犯有严重错误者13人(其中党员11人,处理结果是取消党籍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6人,党内免予处分2人);定性为一般错误,记录在案者2人;定性为记录下来的工人者8人(其中定性为打砸抢错误者3人)。
  核查工作还结合整党,从“文化大革命”时期入党的692名党员中,清查出属于江青反革命集团另立标准、突击入党的对象65人,根据政策,其中取消党籍者40人,给予党员登记者25人。
  4.打击经济犯罪分子的工作
  1982年4月~1983年7月,经过内查外调,造纸系统内属于百元以上经济问题者175人,共计金额218565元,属于各类经济犯罪者48人,共计金额97503元,其中有党员9人,开除党籍者1人,留党察看者1人,党内严重警告者1人。通过查处,打击了经济犯罪的气焰,整顿了党风,教育了群众,促进了造纸系统经济工作的健康发展。
  5.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工作
  1983年12月~1986年7月,经过3次比较集中的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战役,造纸系统内共收捕刑事犯罪分子96人,其中有党员1人。

知识出处

上海造纸志

《上海造纸志》

出版者: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上海造纸志》的出版标志着上海造纸工业的历史得到完整记录。作者回顾了中国造纸工业的起源和发展历程,强调了历史教训,指出经济发展需要独立自主的国家和清廉政府,并倡导开放创新的态度。文章呼吁牢记历史,继续前行,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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