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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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9475
颗粒名称: 「救命法」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3年2月当代报登载我們要體會到婚姻法是「救命法」的道理,在宣傳敎育的工作中,應該不忘救人是貫徹婚姻法的一大嚴重的任務。
关键词: 婚姻法 救命法 道理

内容

許多羣眾都把婚姻法叫做「救命法」。確實,婚姻法眞是個「救命法」。數千年來的封建婚姻制度,不知害死了多少人!許多婦女過着被虐待被迫害的非人生活,也像個半死。婚姻法一來,千萬靑年掙脫了封建的枷鎖,使要死的得以不死,半死者得以更生。這不是「救命法」嗎?怪不得千萬人民羣衆都歡呼婚姻法,都感謝毛主席!
   可是,到現在為止,婦女遭受打駡虐待的現象還普遍存在,有的甚至遭到野蠻的迫害和殘殺。僅根據我們浙江全省去年一至七月的統計,因婚姻不自由或家庭問題而自殺、被殺的,就有四百三十八人;以杭州全市說,解放以來自殺被殺的也有廿四人。而且都以婦女佔極大多數,且以靑壯年為多。
   舊社會把婦女不當人,殺死婦女不算一會事。可是在新社會裡,特別是在婚姻法公布以後,爲什麽還有這種因婚姻問題而死人的現象繼續存在呢?這决不是婚姻法有什麽欠缺的地方,而是由於某些幹部和羣眾的封建殘餘思想還很嚴重,封建的婚姻制度還沒有動搖,自由婚姻還受到干涉,因而婚姻法的執行還遭受着種種的阻撓。這樣,婦女之遭受打駡、虐待、迫害和殘殺,就沒有引起足够的重視,甚至反而得到慫恿。這是不能容忍的!
   為了救命,爲了不讓爲爭取婚姻自由和男女平等權利的靑年再遭迫害和殘殺,爲了不讓建設國家的勞動力再受到摧殘,我們必須要貫徹「救命法」——婚姻法,首先必須大力宣傳婚姻法,使之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形成一個羣衆自覺的擁護婚姻法的運動,才能防止死人現象的發生。
   中共中央和政務院的各個指示,都一再强調要嚴禁死人現象的發生,中共中央的補充指示號召我們:「嚴格禁止殺害和傷害婦女,……他們的生命和身體都必須一律受到保護,絕對不容許任何人加以殺害和傷害。誰要是殺害和傷害婦女,誰就是犯了法,就一定受到政府的懲辦。誰殺了人就要抵命。」
   我們要體會到婚姻法是「救命法」的道理,在宣傳敎育的工作中,應該不忘救人是貫徹婚姻法的一大嚴重的任務。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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