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改總隊前行政科长方金傳不該硬替女同志找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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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9060
颗粒名称: 勞改總隊前行政科长方金傳不該硬替女同志找對象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3年2月22日当代报登载的勞改總隊前行政科长方金傳不該硬替女同志找對象的读者来信。
关键词: 婚姻 法律 自由

内容

編輯同志:婚姻法保障了男女婚姻的自主,使千千萬萬婦女解脫了受包辦婚姻、買賣婚姻的痛苦。但到目前爲止,尚有不少地區由於宣傳貫徹婚姻法做得不够,因之依然發生了干預他人婚姻自由的事情。比如我們勞改總隊的前行政科長方金傳(現任廠警大隊長),就曾經違反婚姻法的精神,替科裡的一位女同志樓金生介紹給一位姓王的同志作對象,當時因樓金生同志對王毫不了解(王在別的機關工作),表示不願意,便向方科長提出意見說:「你應該幫助我進步,使我能爭取入團,個人問題我目前還早。」可是他却說:「如果這個問題解决了,以後妳進步、入團的問題也解决了。」當時樓金生同志以爲和王認識後能幫助自己進步,就答允與那王同志認識。
   但是自此以後,方金傳同志却時常干涉到樓金生同志的私人行動,如她外出囘來時,就要追問她到那裡去。平日她晚上上機關學校遲到了,就要被批評(這是對的),但逢那王同志來時,反叫她不要去上學了。比較嚴重的是每當看到她和其他男同志較接近時,卽進行批評,說她作風「不正派」,因此使樓金生同志精神上感到非常痛苦,曾經爲此哭了好幾次。
   以上事實,說明方金傳同志對婚姻法的認識是模糊的;被介紹的人不同意時,為什麽硬要給他們介紹呢?尤其是身爲行政領導幹部,更不應該以進步、入團的名義,來作爲介紹戀愛的誘餌。至於爲介紹對象而干涉樓金生同志的私人行動,更是錯誤,因此我們認爲方金傳同志應很好的檢查自己的思想,糾正自己的錯誤。
   魏祿生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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